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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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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职工和病人营养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职工和病人营养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08

一、项目编号:2021-FJDS-GK-009(招标文件编号:2021-FJDS-GK-009)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职工和病人营养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亿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二期16#楼2016室

中标(成交)金额:4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亿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职工和病人营养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承包经营及管理医院食堂,负责医院在院职工、家属、病人、后勤等人员的早、午、晚膳食供应。未经医院同意,严禁在医院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服务期限:3年,第一年为服务考察期,若中标人服务达不到招标人需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等 3年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保证为医院提供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的膳食供应。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饭菜卫生要保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经营,所有提供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相关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同熙、乐智慧、曾美玲、薛亦玉、郑晓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根据本项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2.中标人 应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 规定的标准一 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 标代 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香江明珠支行

账 号

35050161544100000733

开户名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 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

2。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审,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经专家小组评审,所有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

联系方式:郑晓莉,0591-6230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30号泛亚科技园407

联系方式:林工,0591-86399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591-8639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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