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因业务发展对粮油类产品的需求(如:秋田小町、香米、一级大豆油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对2021年度分销类生鲜供应商商品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分销粮油类供应商商品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10FY-00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1、3、6、9项为必须提供材料,若委托授权经销商的需提供经销商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质检报告(进口食品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关单、 提单);
7.相关获奖证书;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公司情况、设计生产能力、去年产销量、典型合作案例等);
9.企业授权书(如委托当地区域负责人或经销商);
10.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副本(有则提供);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8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渠道平台部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发邮件至258041942@qq.com(联系电话:0591-87533331)。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
报价人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报价人单位 | |||
地址 | |||
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公开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暂定)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0楼会议室。
八、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分标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吴彦亮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斗门水头路10号国际综合楼10层1010室
联系电话:1598026908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二0二一年十月八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021年分销粮油类供应商商品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项目编号:202110FY-001
时 间:二0二一年十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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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 8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因业务发展对粮油类产品的需求(如:秋田小町、香米、一级大豆油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对2021年度分销类生鲜供应商商品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分销粮油类供应商商品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110FY-00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1、3、6、9项为必须提供材料,若委托授权经销商的需提供经销商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质检报告(进口食品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关单、 提单);
7.相关获奖证书;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公司情况、设计生产能力、去年产销量、典型合作案例等);
9.企业授权书(如委托当地区域负责人或经销商);
10.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副本(有则提供);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8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渠道平台部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发邮件至258041942@qq.com(联系电话:0591-87533331)。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
报价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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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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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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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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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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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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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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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公开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暂定)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10楼会议室。
八、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分标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吴彦亮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斗门水头路10号国际综合楼10层1010室
联系电话:1598026908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二0二一年十月八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1、3、6、9项为必须提供材料,若委托授权经销商的需提供经销商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酒类流通许可证);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质检报告(进口食品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关单、 提单);
7.相关获奖证书;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公司情况、设计生产能力、去年产销量、典型合作案例等);
9.企业授权书(如委托当地区域负责人或经销商);
10.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副本(有则提供);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类别 |
1 |
生鲜类(猪肉等) |
2.要求
2.1产品供应要求
(1)供货时限:下订单日起24小时内发货。
(2)配货深度:至少免费配送至全市各县市指定接收点。
(3)断货处理:2日之内必须拿出相应替代品方案,替代产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原供货产品,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原供货产品价格。
(4)退货比例:10%。
(5)最迟供货时间:下订单日起7天内送达。
(6)允许退货最后时限:产品在保质期内都允许退货。
2.2销售服务要求
(1)销售专营权:支持采购人在福建市场的销售及开拓,不介入与邮政关联密切的省内大型企业(如移动、电信、联通、银行、保险等)的产品供货,确保采购人销售渠道的畅通。若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2)最低价供应:同等要货数量情况下,向采购人供货价不得高于市场团购价;若发现市场团购价低于供货价的,采购人按照市场团购价予以结算。报价表或合同没有体现的单品或组包,采购人可选择另行询价采购或直采;如采用直采方式,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毛利率不得低于本项目报价的平均毛利率。
(3)零售价保证
①供应商零售价保证:供应商同样内件组包产品在其他渠道销售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采购人建议零售价;
②同类产品零售价比价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同品质产品零售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2.3产品质量要求
(1)保质期:到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产品总保质期限的4/5;
(2)产品质量: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
2.4货款支付:双方确认货款金额相符且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三、报价要求
1.单一供应商应提供不超过20种单品或10种组包的报价,要求报价单品或组包价格趋势稳定,合同期内单价不得提高。
2.组包内每一款单品必须逐一报价,以便于采购人对组包内容物进行调整。
3.组包内各款单品的价格累加后必须与组包价格相一致,如组包内其他附属物(如包装箱、运费等)需要额外付费的,报价时应一并填写。
4.产品毛利率=(建议零售价-组包供货价)/建议零售价
5.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含报价产品图片。产品组包图片名称以组包名称命名并放置于供应商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夹中。
6.平均毛利率=∑产品毛利率/N(N为报价单品或组包数量)
四、成交原则
1.磋商小组组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依项目特点组建询价小组,成员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成交原则:综合评分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分标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
3.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性价比 |
5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品,综合考虑产品市场接受度、产品质量、产品有效期及行业价格等综合方面 |
外包装 |
2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盒,综合考虑产品外包装美观度、是否符合新春节礼需求、是否符合寄递要求及是否适合存放等综合方面。 |
品牌知名度 |
10 |
根据供应商在本行业的品牌知名度进行打分,综合考虑供应商在本地市场受欢迎度和口碑方面。 |
合作融合度 |
10 |
根据供应商与邮政2019年合作关系进行评分,2019年结算额超过5万元得3分,超过10万元得5分,超过20万以上的得10分。 |
市场销售渠道 |
10 |
根据供应商市场铺设渠道评分,进一个连锁商场或门店得2分,连锁商场要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
总分 |
100 |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中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提供的附件要求,一一对应提供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3.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U盘)各一份。正、副本应密封装订成册,在齐缝处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本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均加盖公章)
1.报价一览表
2.最终报价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廉政承诺书
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八、本次评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保留解释权。
合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分公司
与
分销(代销)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是按照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在福州地区内分销配送经双方确认的系列商品。
3.甲乙双方愿意不断拓展合作内容。
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承诺,合作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并在合作过程中维护好双方关系。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开展乙方“ 系列商品”(以下简称“商品”)在福州地区内的分销配送服务,乙方委托甲方做线上代购和批销代运营销售。服务内容有:(1)利用甲方自有和加盟网络(线上线下)分销双方合作商品,受理客户商品预订;(2)配送商品到预订人指定的地址。
2.双方合作商品见附件。乙方在增加或减少合作商品需提前通知甲方,如需变更商品,由甲方与乙方以备忘录形式确认。
3.甲方将本项目商品纳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分销商品”业务销售。
4.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视合作进展情况及市场变化需要,可在本协议已约定条款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合作内容和运作模式,相关内容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约定。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组织其所属企业积极宣传乙方商品,帮助乙方扩大市场占有率。
2.甲方有权对双方合作商品的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甲乙双方会同专业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理;给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造成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3.甲方协调处理所属企业的重大投诉事件,但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合作的系列商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商品相关资质资料和其它必需证件的原件和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该复印件经过甲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留存。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如果出现商品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会同专业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有权停止代理分销和配送。如果因乙方提供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人受到侵害(人身或者财产的),乙方应当按照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依法而先行向第三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依法补偿甲方全部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应保证对其商品、品牌及包装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代理权、经销权)。如果商品、品牌、包装侵权,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造成的全部实际经济损失。若甲方因此应依法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补偿甲方全部实际经济损失。
4.乙方给予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必要的支持,并免费提供业务咨询和培训。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运作情况为乙方召开订货会,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乙方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甲方及其所属企业收集的客户质量投诉,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的商品质量抽检。
6.乙方如有涉及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的宣传需求或标识要求,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方案,经双方一致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保证
鉴于合作商品的特性,乙方特此做出以下保证:
1.具备所提供商品的经营资质。
2.所提供商品的生产、经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规定。
3.所提供商品的包装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和企业标准规定,附有商品质量合格证明,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成分、含量说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日期、中文的警示标志等标识。
4.乙方保证在同等的合作条件下,给予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的价格不得高于其他渠道商,相关促销政策不得低于其他渠道商。
5.乙方保证在合作期间内承诺采取所有一切充分的和合法的措施、程序和步骤以维持该商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第六条 价格和结算
1.商品品种、结算价、建议批销价及零售价见附件。
2.协议履行过程中,商品价格原则上不作变动。确因市场因素需要调整价格的,乙方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价格上涨时,甲方已发订单尚未到货的商品不再涨价;价格下调时,甲方已发订单尚未到货的商品执行下调价。
3.甲乙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实销实结,次月双方核对上月的实销商品货款,由乙方向甲方所属企业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所属企业在当月20号之前收到发票的,于当月报账将相应货款付给乙方;当月20号之后收到发票的,于次月报账将相应货款付给乙方。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应当将结算货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第七条 铺货、退换货及运输、验收
1.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向乙方提交铺货商品预要数单,作为乙方的铺货依据。乙方应按商品预要数单要求,在确认预要数单后10日内将商品足量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向乙方预要数的铺货商品,如遇滞销、临期等,可要求乙方进行退换货,退换货时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承担。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应确保退换货商品内外包装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及剩余有效保质期在1个月以上,否则乙方有权不予退换货。
2.乙方铺货商品起运量为 件。乙方收到要数单后,应在5天内将产品物流至指定的地点(相应的层级打√):
城乡邮政营业网点( )
市、县邮政分公司仓库( )
市、县一级物流站点( )
市邮政分公司仓库( )
市级物流站点( )
3.铺货商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据甲方所属企业需求,确定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可采用铁路运输或汽车运输,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货物由起运站点发出后将相关运输手续及凭证传真至甲方所属企业。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收到乙方铺货商品后,应当场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数量短少和外包装破损的,甲方所属企业应当在收货单上签字注明,并立即电话通知乙方联系人,甲方并应于收货5个工作日内回传收货确认数据给乙方。乙方应实行保价运输,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雨淋、短件、破损、污染等,甲方所属企业协助提供货运记录及有关证明,由乙方向相关单位进行索赔。在索赔期间,如甲方所属企业仍有铺货需要,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补货,保证甲方所属企业的货物供应。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逾期交货(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所属企业有权拒收,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所属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如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须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转让无效。
第九条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双方有必要知晓的管理人员、律师、审计师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内容,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双方开始接触并了解对方的商业信息之日起,至双方合作终止之日起两年之后止。对于双方依照本协议提供给对方的业务信息,双方承诺所属企业以及从事履行本协议的工作人员均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违约及终止
1.任何一方未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2.尽管有上述约定,但如果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
(2)累计2次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之第3、4、5或6款中任何一款的;
(3)违反本协议第五条;
(4)违反本协议第八条;
(5)违反本协议第九条;
(6)乙方商品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许可文件无效或终止的;
(7)质量问题严重或发生质量问题累计两次的;
(8)乙方与其供应商、加工商或品牌许可人等相对方发生纠纷,甲方或甲方所属企业接到该相对方通知的;
(9)乙方转让知识产权的;
(10)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情形严重的。
3.尽管有上述约定,但如果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除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违反本协议第八条;
(2)违反本协议第九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行动、暴乱、火灾、爆炸、地震、流行病疫或由于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其他行为(包括军事行动及法院判决)或为受影响方所不能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引发的事件。
第十二条 索赔
1.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甲方及所属企业的名誉或经济的损失,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双方的其他违约行为,一方保留向对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和终止
1.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
2.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已延续一年。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双方签订解除本协议的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无履行能力,且该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挽救。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本协议履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严肃合作纪律的约定
1.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贿和其他不正当行为。
2.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及乙方所属企业不得为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相关人员提供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利益等。
3.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向乙方及乙方所属企业索取商业贿赂及不正当利益。如有发生,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反馈,甲方将进行查明并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协议某一条款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冲突而无效,双方应就该条款另行作出约定,但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甲方授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寄递事业部具体负责协议期间事务联络及组织协议实施。
4.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分销合作协议,甲方所属单位为本协议的共同履约方,不再与乙方另行签订协议。铺货商品的预要数、对账、开票、结算等具体事宜。
(以下无正文)
附件:乙方铺货代销商品价格表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
首次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 价 人 : (加盖公章)
日 期 :
一、 报价书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报价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202109FY-001,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本(U盘)一份。
1.报价一览表
2.最终报价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廉政承诺书
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3.本响应文件自报价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_90天。
4.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报价一览表
序号 |
组包名称 |
组包外包装规格(cm) |
组包建议零售价(元) |
组包供货价(元) |
组包毛利率=(组包销售价-组包供货价)/组包销售价 |
增值税税率 |
组包内件名称 |
单位 |
规格(按单个) |
单品建议零售价(元) |
单品供货价(元) |
单品毛利率=(单品销售价-单品供货价)/单品销售价 |
其他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4 |
|||||||||||||
填表注意事项:
1.组包内每一款单品必须逐一报价,以便于我司对组包内容物进行调整;
2.组包内各款单品的价格累加后必须与组包价格相一致,如组包内其他附属物(如包装箱、运费等)需要额外付费的,报价时应一并填写;
3.产品毛利率=(建议零售价-组包供货价)/建议零售价
供应商:___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最终报价一览表
序号 |
组包名称 |
组包外包装规格(cm) |
组包建议零售价(元) |
组包供货价(元) |
组包毛利率=(组包销售价-组包供货价)/组包销售价 |
增值税税率 |
组包内件名称 |
单位 |
规格(按单个) |
单品建议零售价(元) |
单品供货价(元) |
单品毛利率=(单品销售价-单品供货价)/单品销售价 |
其他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4 |
|||||||||||||
注:1.供应商应事先准备好加盖公章的空白最终报价一览表,用于磋商现场二次报价使用。
供应商:_____________(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内容 |
项 目 |
我方要求 |
合作商应答(满足/不满足或超要求满足的填写可满足的程度) |
产 品 供 应 |
供货时限 |
下订单日起24小时内发货 |
|
配货深度 |
至少免费配送至全市各县市指定接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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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货处理 |
2日之内必须拿出相应替代品方案,替代产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原供货产品,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原供货产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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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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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供货时间 |
下订单日起7天内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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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退货最后时限 |
产品在保质期内都允许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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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售 服 务 |
销售专营权 |
支持甲方在福建市场的销售及开拓,不介入与邮政关联密切的省内大型企业(如移动、电信、联通、银行、保险等)的产品供货,确保邀请人销售渠道的畅通。若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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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供应 |
同等要货数量情况,邮政供应价不得高于市场团购价格,若发现市场团购价低于邮政供货价,我方按照市场团购价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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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价保证 |
1.供应商零售价保证:供应商同样内件组包产品在其他渠道销售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邮政建议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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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 |
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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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
保质期 |
到货时,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产品总保质期限的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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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
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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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与结算 |
货款支付 |
甲、乙方双方在最终确认货款金额相符的情况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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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料 |
奖惩情况 |
其他额外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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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 |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 为报价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21年度分销类生鲜供应商商品采购项目,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报价、签约等。其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其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报价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子信箱:
附:1、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六、廉政承诺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为了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廉洁,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我方在“2021年度分销类生鲜供应商商品采购项目”的产品代销合作活动中,自愿遵守以下廉政责任承诺条款:
1、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包括现金、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及贵重物品);不以各种形式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的亲属赠送上述礼品。
2、不为采购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采购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为采购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费用。
5、如采购方工作人员主动要求我方安排和提供上述条款所述内容的,我方将予拒绝。
6、我方单位或个人违背以上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自愿接受采购方在三年内不与我方合作的处理。
报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关于贵司2021年度分销类生鲜供应商商品采购项目,我司提供如下承诺函:
我司承诺提供税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我司做虚假承诺,中选后无法达到我司承诺的内容,我司自愿接受采购人作出的以下任意处理:
1.取消中选资格
2.解除合同
3.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承诺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包括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资格所要求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