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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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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关于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受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的委托,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KSHX2021-F-G-00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1年08月26日开始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3、评标委员会名单:秦怀平、薛培龙、吴正、许志新、董桂杰、黄军涛、徐振鲁

五、中标信息:

1、中标单位: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888号1号楼101-105室

3、中标金额:壹仟零叁拾贰万元整(¥:10320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内容:

名称

总价(元)

服务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

10320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壹拾万零捌佰元整(¥:100800.00元)

六、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1666号启迪科技园11号楼4层

联系人:陈晓祥 联系电话:0512-57307781

2、采购人: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

联系人:高婉娇 联系电话:0512-57152720

注: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谢谢本次积极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附件
  • KSHX2021-F-G-007招标文件.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KSHX2021-F-G-007

采购项目: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总 目 录

TOC \o "1-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6

第四章 招标书 3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7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52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委托,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KSHX2021-F-G-007号

二、招标内容: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60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副厨师长2名,厨师7名,面点主管1名,点心师2名,服务主管1名,服务领班2名,普通服务员13名,切配工4名,蒸饭工2名,帮厨2名,点心厨工5名,其他厨工14名,食品卫生专管员1名,仓库管理员1名,行政人员1名。(具体服务需求详见 “第四章:招标书”)

三、服务期限:二年。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网上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上传系统。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服务类项目。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七、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2021年09月02日17:00(北京时间)前

2、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3、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可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4、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注: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报名通过后方可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及办事指南等进行查看)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

3、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09月16日13:30至13:40(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各投标人必须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及办事指南等进行查看。网上投标技术疑问咨询电话:0512-50355903(咨询时间09:00-17: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有关信息

1、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13: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十、报名响应及远程开标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十一、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流程。

十二、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选择参与该项目的投标需签署《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

十三、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为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各投标响应单位参与远程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及CA密码,输入CA密码的时间不超过远程开标CA预解密10分钟限制时间且CA密码输入次数不超过十次(以CA内置的错误计数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十四、项目预算、投标承诺函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零叁拾陆万元整(¥:1036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履约保证金: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十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

2、联系人:高婉娇 联系电话:0512-57152720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1666号 启迪科技园 11号楼4层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07781/55172990

联系人:陈晓祥

十七、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为准)第五个工作日。

十八、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

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08-2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

2.9、天:日历数。

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3.3、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

4、投标

4.1、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4.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4.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4.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4.2.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6、提出质疑的日期;

4.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

4.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4、勘察现场

4.4.1、投标人如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错项、漏项、描述不清的,投标人在招标答疑期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按规定以补充通知方式调整、修改,中标之后,不得以招标清单错项、漏项、描述不清等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等要求。

四、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2.1、投标书一(报价及相关资格部分):

2.1.1、投标函;

2.1.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1.3、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6、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1.7、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2.1.8、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2.1.9、投标报价表;

2.1.10、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2.1.11、第一章投标邀请中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2.1.12、第一章投标邀请中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2、投标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此部分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

2.2.1、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

2.2.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2.2.3、偏离表(技术、商务)(格式见附件);

2.2.4、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2.2.5、投标人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2.2.6、投标人的业绩介绍;

2.2.7、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等;

2.2.8、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2.2.9、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2.2.10、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2.2.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需填报,格式见附件)。

2.3、投标文件组成要求

2.3.1、投标人所提交的“2.2”全部内容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3.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

4.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 服务详细方案说明,操作流程、人员配备等详细描述。

4.2.2 服务单位人员结构表,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包括合同、用户回馈、奖惩情况等);

4.2.3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2.4 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4.2.5 公司对服务人员考核标准和考核汇总表。

5、投标报价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派驻项目现场服务人员的人工费用、包干费、保险费、其他费用、管理酬金(利润)、税费等。

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 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要求进行。

2、投标截止时间

2.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系统内上传后显示的上传文件确认单为准。

2.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

3.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

3.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六、开标和评标

1、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1.1、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招标代理人主持,买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名报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1.3、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3.1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

1.3.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法律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

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评标内容的保密

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3.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

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4.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

4.2、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4.2.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2.4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4.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6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4.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重大偏离系指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质量、数量及服务期(交付时间)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4.5、下列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4.5.1、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4.5.2、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4.5.4、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4.5.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5.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

5、投标的澄清

5.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5.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6、废标和无效标

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2.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3、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7.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7.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

7.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

7.2.4、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7.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

7.2.6、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7.2.7、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

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合同

1、中标单位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中标通知书

3.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投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

5、履约保证金

5.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

5.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质保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

八、其他事项

1、中标服务费

1.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1.2、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

交纳账号信息: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号:5378 5819 6566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支行营业部。

1.3、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2、监督

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文档名称

标题名称

标书结构

1、投标函

1、投标

2、(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表

4、投标报价

5、人员配置表

5、人员配置表

6、偏离表(技术、商务)

6、偏离表(技术、商务)

7、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7、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函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知贵公司 KSHX2021-F-G-007 号的招标采购信息,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购买标书并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决定投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

⑴、该报价含投标人派驻项目现场服务人员的人工费用、包干费、保险费、其他费用、管理酬金(利润)、税费等。

⑵、该报价与开标一览表和明细报价的总价一致。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60天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预算金额支付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 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

10、有关投标偏离、服务保证措施、要求甲方配合及其他说明均在投标书二中详细阐述。

11、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方法联系:

联系人: 投标方:(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传真:

年 月 日


2、(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KSHX2021-F-G-007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权再委托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市场价

服务期

总报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投标报价

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岗位(服务内容)

数量

综合单价

单项汇总

费用

人员工资

其他费用

1

2

3

4

5

最终报价

人民币: 元(¥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

年龄

性别

工作年限

1

2

3

4

5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 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KSHX2021-F-G-007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方)公章:

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20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20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本公司共有从业人员 名,属于 行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7)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

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 招标书

昆山市政务管理保障中心托,江苏宏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SHX2021-F-G-007 号

二、招标内容: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厅概况: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厅位于前进路1801号,A2幢一层、二层及负二层。一层建筑面积582平方米,就餐位316个,二层建筑面积959平方米,就餐位416个,原材料初加工区域设置在地下二层,建筑面积 462平方米。

四、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西区入驻机关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服务团队约1400人。

(二)服务约定

1、对象:政务服务中心(西区)全体入驻工作人员;

2、内容:

(1)工作日早、中、晚工作餐;

(2)周六正常上班的工作人员午餐;

(3)西区小型用餐区和会务用餐区的餐饮服务保障。

3、方式:

(1)早点以面食、稀饭、点心等为主(不少于10个品种);

(2)午餐、晚餐以工作套餐为主,配以特色餐;

(3)工作套餐不低于十二菜(四大荤四小荤四蔬菜)一汤一水果一奶制品进行自选。

(4)西区小型用餐区采用桌餐形式,会务用餐区采用自助餐模式,都需提前预定。

(三)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60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副厨师长2名,厨师7名,面点主管1名,点心师2名,服务主管1名,服务领班2名,普通服务员13名,切配工4名,蒸饭工2名,帮厨2名,点心厨工5名,其他厨工14名,食品卫生专管员1名,仓库管理员1名,行政人员1名。

投标人按上述服务人员设岗配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说明。

五、项目要求

(一)整体服务方案要求:

1、为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食品卫生及安全,服务态度、特色档供餐、日常食品变化调剂、节日餐饮供应等方面的措施)。

2、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3、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

4、协助招标方控制好伙食成本,必须提供详细的成本控制方案(原材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

5、公司对项目进行支撑服务,骨干交流。

6、协助招标方做好节能管理(要有详细的管理方案)。

7、考核指标及措施。

8、需要招标方提供的支持。

9、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保证餐饮服务质量的各种措施;服务质量检查、检验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1、配置要求:

根据招标单位需求,须设立现场机构,配置餐饮服务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切配、服务员等。人员配置根据服务需求由投标人拟定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总人数不得低于60人。

2、人员素质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标人须与所有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

(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招标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录用。

(4)中标候选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技术人员的有效职称证、技工证、上岗证等原件供采购人审核。所有人员必须专职在招标单位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项目经理、厨师长如需要更换,须及时上报招标单位,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暂住证,年龄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其中服务员年龄: 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服务员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服务员在1.7米以上)。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并且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清白,无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的名单和相关资格证书、近两年来投保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保号)。

3、项目经理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持有餐饮管理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业务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营养卫生等知识、熟悉餐饮管理及卫生管理,并了解有关餐饮法律常识。

经验要求:具备5年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

4、厨师长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专业资格要求: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厨师或技师以上资格证书,具有食品类营养方面的相关知识。

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操作流程,了解多项相关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

经验要求:具有 3年500人/次以上就餐规模的厨师长岗位管理经验。

5、副厨师长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执行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专业资格: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

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操作流程。

经验要求:从事5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

6、厨师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执行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专业资格:厨师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其中至少有三名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操作流程。

经验要求:从事5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

7、面点主管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执行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专业资格: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高级专业资格证书。

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操作流程。

经验要求:从事5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有一定管理经验。

8、点心师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执行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专业资格:须两名以上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专业资格证书。

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操作流程。

经验要求:从事3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

服务主管要求

基本素质:50岁以下,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执行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知识要求:熟练掌握餐饮服务操作和流程。

经验要求:从事3年以上餐厅服务工作经验,具有人员管理经验。

9、服务人员、切配工、仓库、帮厨、厨工等人员要求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工作能力。

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业务及经验要求:具有一定的餐厅服务及勤杂务工作经验,熟悉相关工作及卫生常识。

(三)资产和能源管理要求

1、资产管理

(1)中标人对招标方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2)中标人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3)服务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应立即报修。

(4)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中标人须按折旧价格进行赔偿。

2、能源管理

(1)做到安全使用能源,同时要定期收集、统计并分析水、电、燃气耗能情况和原因报招标方。

(2)根据必要、节俭等要求制定节能计划,供招标方参考。

(四)设施、设备的使用

1、招标方提供餐厅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方使用(具体设施设备请现场勘察),中标方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招标方。期间,如因中标方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西区餐厅的碗、筷、汤匙及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由招标方提供。合同期内餐具损耗及低值易耗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满按启用时数量如数归还招标方。

(五)、餐饮服务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包括投标人派驻项目现场服务人员的人工费用、包干费、保险费、其他费用、管理酬金(利润)、税费等。

(1)餐饮服务人工费用包括本项目职工的工资和工资附加费(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险、工伤险、公积金、加班费等);

(2)包干费包括人员服装费、租房补贴、雇主责任险、员工意外险(保险的人均保额不低于40万元)等费用;

(3)保险费指保额为10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和保额为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4)其他费用包括易耗品、投标人办公费、日常洗涤剂、消毒剂等费用;

(5)管理酬金是指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发生的管理成本和公司合理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行业惯例及本企业实际进行编制;

(6)税金是指与投标人在《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服务费用测算表》中所列出的各项费用中应付的法定税金;

(7)除上述费用外,为响应本项目服务要求,投标人认为还需其他费用的,可以列入投标报价中并详细列出明细;

(8)投标人应对所列支的各项费用设定具体的明细和说明,各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编制“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各项费用进行说明。如:服务费中人员费用应根据实际确定人员编制数测算,提供相应的人工成本的详细说明等。

2、以下费用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范围:

(1)所有原材料(包括调味品等)费用;

(2)水、电、气等能源消耗费用;

(3)新增餐厨设备费用;

(4)相关工程维修维护等。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二年。本标段到期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七、餐饮服务管理指标

1、就餐人员满意率90%以上

2、营业全时段接受投诉,投诉回复不超过20分钟,投诉率不高于0.5%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4、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为0(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餐厅员工培训率达到100%

6、餐饮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97%

7、餐厅及厨房设备设施保洁措施保证率99%

8、餐具的清洁消毒合格率100%

八、其他要求

1、具有一定餐饮企业规模、操作队伍和经营场所。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一定应急保障能力的。

2、具有规范严密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有能力不断推出适合机关人员口味的新菜谱和各种主食。

4、投标人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用(包括缴金、加班费等)及管理费和税金,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和本地区政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正常情况下,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准,不再作调整。如遇增加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期内,为减少人员的流动性,确保服务质量,年正常流动人员不能超过现有人数的15%。

6、本餐饮服务项目的报价,按照采购人方案确定的配置人员,参照市场价格和行业习惯的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力进行报价。经理、厨师长、厨师、主管及其他人员的工资可参考标书中的标准编制,但须按国家和本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制定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

附:人员配置及工资参考标准

人员明细

政务服务中心(西区)餐饮人员配置及工资标准

人数

人均月费用

年经费

以下人员工资须按国家和本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制定,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项目经理

1

11500

138000

厨师长

1

11000

132000

副厨师长

2

9000

216000

厨师

7

8500

714000

帮厨

2

5600

134400

切配工

4

5600

268800

面点主管

1

7600

91200

点心师

2

6500

156000

点心厨工

5

5000

300000

服务主管

1

7600

91200

服务领班

2

6200

148800

服务员

13

5300

826800

蒸饭工

2

6500

156000

食品卫生专管员

1

5500

66000

仓库管理员

1

6200

74400

行政人员

1

6000

72000

厨工领班

2

4600

110400

厨工

12

4100

590400

注:以上人员费用包含人员工资费用、社保费等一切费用,所有人员均须是公司本项目正式员工。

7、实行“账户共管”制度(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共同开立专项账户,由双方共管,仅用于本项目在册在职餐饮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发放。具体操作细则见合同附件)。

8、中标方每月向招标方提交餐厅服务人员的考勤情况表(以双方确定的工作岗位排班表为基础进行考勤),由招标方进行审核,如缺勤每月累计达到十五天以上的,招标方将按中标书及合同相应的条款中的计算口径,在每季度付款时扣除超过十五天以外的相应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缴金及其它费用)。安排员工休年假,不列入上述的缺勤考核,但事先应报招标方备案。

9、中标方服务管理费(利润)由招标方支付。合同期内,每年都将接受招标方综合考核,如月综合考评达不到90分(含)以上的,招标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取消服务资格或诉诸法律责任。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招标方在对上一月度考核合格后,支付服务管理费。

10、中标方配合招标方做好食品采购、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工作人员满意度反馈和财务管理。中标方协助招标方搞好成本核算和食谱制定。

11、中标方须接受招标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按招标方要求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12、投标人保证在投标时明确的项目经理与正式运营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如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且有权终止合同。若招标方认为项目经理不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