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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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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XCD2021091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采计备【2021】XM3961

三、项目名称

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祥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东关社区名门雅居

中标(成交)金额:4(%)

服务类

名称:见投标文件

服务范围: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豫红,梅建明,左红,石继军,来其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0-08

2、评审地点:襄阳市樊城区谷山大厦B座150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2、收费金额: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致远中学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黄鹤巷

联系方式:13871781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谷山大厦B座1501

联系方式:1347631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培武

电 话:13476319111

  • 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1).pdf
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襄阳市致远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4 第三章 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7 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8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15 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 24 第七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3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襄阳市樊城区谷 山大厦 B 座 15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XCD20210913 2. 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1]XM3961 号 3. 项目名称: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4. 采购需求:学校食堂对外实行合作经营,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 ①包:一食堂合作经营服务;概况:建筑面积约 600 ㎡,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 作经营。 ②包:二食堂合作经营服务;概况:建筑面积约 600 ㎡,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 作经营。 说明:为保持有序竞争,避免经营垄断,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标 1 个包。如果同一 投标人参与多个标包,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 服务期:1+1+1模式。即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共三年。时间如有变动,服务 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结束时间以合作第三年学校放假时间为准。在 经营期间,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 2021 年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 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具备完成此采购项目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中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餐饮经营管理能 力;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健康证;②食堂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 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医疗机构身体检查满足餐 饮工作要求的健康证。③有专业团队(消防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师等,以上人员需 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及劳动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上查询截图 均以采购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 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3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谷山大厦B座1501)。 3、方式:现场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同时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涉及的 相关证明文件(核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报名不 予受理。 4、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谷山大厦 B 座 1501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致远中学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黄鹤巷 联 系 人:方主任 电 话:1387178132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谷山大厦B座1501 电 话:1347631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培武 电 话:13476319111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编号 项目 内容 2.1 招标人 襄阳市致远中学 2.2 代理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4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8.3 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 ?召开答疑会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8.4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3.2.1 投标文件形 式 (1)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电子版:未加密PDF及word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投标文件 正本一致;份数: 1 份;形式:U盘。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装入 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 号/包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字样。 所有投标文件接收后概不退还。 投标文件密封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13.2.4 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递交要求: 13.2.5 现场演示 ?不需要 ?需要,演示要求: 16 报价形式 ?人民币 ?其他,承诺按照营业额 4 %的比例捐赠给校方用于学校事业发 展,食堂装修改造及厨房设备设施由中标方负责投入,因合同到 期、中标方经营不善终止或发生其他恶性事故学校责令其终止等 原因终止合同时,其维修改造不动产无偿赠与校方,厨房设备设 施自行处理。 17 备选方案 ?不适用 ?适用 5 20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天 23.2 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 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谷山大厦B座1501 27.1 投标截止时 间及开标时 间 2021年10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8.1 评标委员会 5人,依法组建。 39.2 多包 ?不适用 ?投标人可同时中多个包,招标人按包分别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只允许投标 1 个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包, 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4.1 招标代理服 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信息服务费、评委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 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 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计算,按国家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不包含相关行政部门收费和评委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 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一 次性付清。代理费不足叁仟元整,以最低叁仟元的标准收取。 45.1 平台服务费 暂不收取 八 其他 / 注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指定网站发布的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答疑、澄清公告等)。 补充说明: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 “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 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6月5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 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6月9日,则 “近三年”是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如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 “不足”,不包括本数。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6 2、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本表是对第六章“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编号 内容 5.1 服务期:1+1+1模式。即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共三年。时间如有变动, 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结束时间以合作第三年学校放假时间为 准。在经营期间,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项目实施地点:襄阳市致远中学。 10.2 质保期:/ 11.1 验收:按第六章“合同通用条款” 买卖双方根据项目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 准,对卖方提供服务进行日常考核或对服务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12.1 投标人报价:承诺按照营业额 4 %的比例捐赠给校方用于学校事业发展,食堂 装修改造及厨房设备设施由中标方负责投入,因合同到期、中标方经营不善终 止或发生其他恶性事故学校责令其终止等原因终止合同时,其维修改造不动产 无偿赠与校方,厨房设备设施自行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 同履行期间各类材料、配件和人工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 计入投标报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 料涨价、人工、后期维护、技术支持、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招标人不予支 付。 13.2 财务结算办法:食堂营业款在每月10日以后,由校方结算支付给中标单位,收 款方必须是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法人。食堂结算时学校按食堂营业额的0.4%收 取校园卡系统维护费。 23.1 履约保证金: ?不适用 ?适用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协议签订时,中标单位需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 万元(¥150000.00 元)。若经营期内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等不良事故,无违 约行为的情况下,合同期满后 10 天内,由学校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合作经 营者。 7 第三章 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本采购需求描述中涉及品牌(如有)、规格、型号、尺寸及重量的均为参考,投标 人可提供同等档次或更高档次产品,并提供相应技术参数证明其符合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襄阳市致远中学食堂合作经营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①致远中学一食堂建筑面积约 600 ㎡,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作经 营。 ②致远中学二食堂建筑面积约 600 ㎡,拟引进优质餐饮企业实行合作经 营。 项目采购范围 致远中学食堂整体对外合作经营 项目服务期限 1+1+1 模式。即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共三年。时间如有变动, 服务期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结束时间以合作第三年学校放假 时间为准。在经营期间,每年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 终止合同。 8 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 技术、商务(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及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1 条。 3.2 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 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3.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比 较。 4、评标程序 4.1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检查内容详见《资格性检查 表》、《符合性检查表》。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 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和未加盖公章,或签名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委托书的; 3)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如需)、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评委会认为其它应审查的内容。 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 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4.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从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打分)。 4.3.1 技术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进行评审。如发现投标文件所描述的 技术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的,按虚假投标论处,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评审详见“表 三 评分标准”。 4.3.2 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认证资质; 2)信誉情况等。 4.3.3 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包括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 调整。 1)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是否有重大错漏项。特 别说明: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 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人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利于招标人的价格计算,如果该投 9 标人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人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评分细则所要求的有关内 容,评委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评委会核实无误后,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 2)备品备件和服务报价漏项的,评委会将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利于招标 人的价格计入其投标价中。 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存在不合理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该投标人以恶意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5、计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投标人的总得分为各评委对 该投标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分数统计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审核。 3)当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价格最利于招标人的排位在前;若两个投标人总得 分相同,投标价格也相同,以技术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6、评标结论 1)各评委对投标人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值 最高的前三名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7、评分标准 详见表三 评分标准。 10 表一 资格性检查表 资格性检查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投标人 内容 1 投标人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 公司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承诺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 食品经营许可证 8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中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 有餐饮经营管理能力;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健康 证;②食堂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 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医疗机 构身体检查满足餐饮工作要求的健康证。③有专业团队(消 防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师等,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执 业证书及劳动合同) 9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上查询截图 均以采购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表中项只需填写“√”或“×”。 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11 表二 符合性检查表 符合性检查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投标人 内容 1 投标文件有效签署 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3 投标保证金(如需) 4 投标有效期 6 评委会认为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表中项只需填写“√”或“×”。 3.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12 表三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序 号 内 容 评分内容 评分办法 分值 得分 2 综合部 分要求 (20 分) 投标派驻食堂任职人员中,具有中式 烹调师高级证书; 投标派驻食堂任职人员中,具有公共 营养师证书。 需提供证书、工作合同,提 供一份完整材料得 4分,满分 8分,同类人员只计一个。 8 具有有效的 ISO9001(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有效的 ISO14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 有 有 效 的 ISO45001 或 OHSAS18001 (GB/T28001)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提供 1个得 2分,6分封顶, 同类认证只计一个。 6 投标人获得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认证 证书、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等级 认证证书、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 等级认证证书、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 等级认证证书。 查看证书,每项认证 1.5 分, 最多得 6分。 6 3 管理服 务方案 (28 分) 提供服务总体方案(包括经营思路、 装修方案、硬件投入、明厨亮灶、消 防建设、厨余处理、组织架构、人员 配置、供餐流程、品种布局、价格管 控等),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品种 搭配健康营养、具有规范的服务标 准。 综合比较评审,优秀的得 8 分,良好的得 4,一般的得 2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8 安全组织机构健全,配备有专职安全 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有可行的 安全工作方案、完善的安全制度。 组织架构、人员、方案制度 每项 2分,没有不得分,满 分 6分。 6 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规范、科学:人 员管理、团队培训、卫生管理、安全 管理、操作管理、清洗消毒、留样管 理、价格管理、服务管理、物资采 购、消防管理、投诉受理等制度健全 完整并且针对性强, 每项制度 0.5 分,缺一项扣 0.5 分,6 分封顶。 6 有严格的防疫管理措施,科学规范。 措施符合要求得 2分,不符 合要求或无得 0分。 2 13 制定有水、电、气、卡机应急预案, 确保意外发生时餐饮的正常供应。 预案详细合理,方案科学完 备得 3分;良好得 1分;没 有预案得 0分。 3 餐饮场所投保。 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 至少投保 500 万“公众责任 险”。 3 4 经营服 务方案 (12 分) 经营服务方案食品质量(结合原料存 放管理、菜品切配标准、加工制作流 程、质量管控等方面)、品种供应 (主副食品种应多样化、搭配科学、 营养丰富。中晚餐主副食不低于 50 个品种。自选套餐每餐不低于 12 种。提供已经营基本大伙(保障性伙 食菜品)品种供应数量、卫生工作、 服务承诺等方案。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优秀 5 分,良好 3分,一般 1分。 5 品种供应方案,优秀 3分, 良好 2分,一般 1分。 3 卫生工作方案实际可行得 2 分,良好 1分,一般 0分。 2 服从校方监管,服务承诺 (承诺师生满意率达到 85%以 上)等,有承诺得 2分,良 好 1分,一般 0分。 2 5 价格控 制和物 资配送 (20 分) 定价合理,价格稳定,保障供应。提 供价格控制方案。 提供经营食堂主副食主要品 种价格控制措施得 10 分。 10 特价菜须明显低于市场同类同量品种 价格,体现公益性。 方案优秀且有承诺得 10 分, 良好有承诺得 5分,一般有 承诺得 1分,无承诺 0分。 10 现有食堂使用的大宗物资(如米、 面、油、肉类、禽类、鱼类、部分调 料等),符合《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管理规范》,且在学校采购平台 采购,落实索票索证、落实冻品及配 送人员有核酸检测报告,专车配送措 施。 提供食堂采购措施到位的承 诺得 5分,采购措施不到位 或无承诺的得 0分。 5 14 6 投标报 价(捐 赠额 度)及 场地设 备(20 分) 承诺按照营业额 4 %的比例捐赠给校 方用于学校事业发展,食堂装修改造 及厨房设备设施由中标方负责投入, 因合同到期、中标方经营不善终止或 发生其他恶性事故学校责令其终止等 原因终止合同时,其维修改造不动产 无偿赠与校方,厨房设备设施自行处 理。 有承诺书且内容全面符合得 20 分,承诺部分或不承诺得 0 分 20 合 计 100 15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合格产品(包括所含的一切材料、设 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相关技术文件(含软件)或其他材料)及服务。 2.4“服务”系指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 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2.5“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6“合格的投标人”系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7“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授予其本次招标的一种或多种货物订货合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4.联合体投标 4.1 如果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以及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 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得 6.1 现场报名,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同时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报名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第三章、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6 第六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七章、合同书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购买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 词汇模糊,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投标人不 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招标文件的异议处理及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交易 平台等,下同)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日历天,下同)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召开答 疑会或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告诉每个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 8.2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 招标代理机构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并已登记的投标人参加答疑 会。 8.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日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修改通知后立即以书面方式回复确认收到该通知。修改后的文件 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订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 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0.通知 10.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 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电子邮箱地址和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 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 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1.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 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1.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 17 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4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 评标造成困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使用中 文。 12.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如有必要,可以增加内容和附页): 第一部分 投标书 第二部分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服务技术、商务文件 13.2 投标文件形式 13.2.1 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封面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3.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3.2.3 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后方为有效。 13.2.4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 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2.5 “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 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6 样品。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的,样品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时递交。投标人应 在样品上标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详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7 现场演示。本项目在开标时是否需要演示及演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书 14.1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和提供投标书。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 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服务范围一览表)和备品备件报价表等指定 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质保期过后,为提供服务正常运行还需要其他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耗材及检修维保的,投标人应另附表列明(报价不含在投标报价当 中)。 15.2 分项报价表(服务范围一览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18 (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服务的费用。 (3)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4)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5.3 每一项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6.投标货币和度量衡单位 16.1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 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和国标。 16.2 招标文件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在进行价格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中国银行 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报价货币对人民币的转换以计算评审 价格。 17.备选方案 17.1 如果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可 以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主选方案外,再提交备选方案,且须注明主选方案与备选方 案,如未注明则以开标时唱出的第一个方案为主选方案。备选方案应说明与主选方案 的差异,与主选方案一样完整,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7.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了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的备选方 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 17.3 如果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 提交的备选方案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1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栏目和内容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8.3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9.证明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9.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9.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相 关内容及证明材料。 19.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逐条填写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19.4 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了“合同通用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此给予充分的考 虑。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中的内容填写“商务条款响 应、偏离表”。 20.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0.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0.5 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日内退还。 20.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的、或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 证金的; (3)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所做的对其投标报价修正的; (4)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5)提供虚假材料的。 21.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有效期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时间内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 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1.2 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 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上述要求, 可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收回其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的延期 要求,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署 22.1 投标文件的制作 2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采用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并密封递交,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 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 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当对纸 质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胶装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 散落或缺损,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1.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3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 交,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 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 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22.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2.2.1 投标文件应在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公章”的地方使用加盖投标人公章, 22.2.2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 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22.2.3 投标材料中要求有其他单位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如制造商授权书、检测报告等), 投标人应提供“盖章(签字)原件的扫描件” 22.2.5 投标文件均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私章),或经正式授权的授权 代表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内。纸质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 漏处,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0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 递交,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 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0 2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4.投标截止时间的推迟 24.1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本须知第 9.3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 间。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将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2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5.迟交的投标文件 25.1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 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 标(响应)文件。 2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6.1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寄(送)出的纸质投标文件,但必 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纸质形式通知招标人。 26.2 纸质修改的内容为纸质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6.5 在评标结束以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纸质 投标文件由招标方归档。 五、开标与评标 27.开标 27.1 招标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 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 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 行开标。 27.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 布的其他内容。 27.4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7.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 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8.评标委员会 28.1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 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8.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 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家的中标候选人并排序,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 21 29.评标方法 29.1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行。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 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改正算 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30.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应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印章。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投标文件的初审 31.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2 资格性检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3 符合性检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1.4 在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还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 能力。 31.5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 响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 (1)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3)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6 重大偏离或保留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 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7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名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形式、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评委会认为其它应审查的内容。 31.8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 32.算术错误修正 32.1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时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对价格的算术错误按下述原则修 正。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结果,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如果总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分项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分项价; 22 (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进行详细评审。 33.2 详细评审即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进行评审,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34.评标过程保密 34.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及有 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4.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 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评标结果公示 35.1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不少于 3 日。 3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授予合同 36.最终审查 36.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6.2 授予合同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的投标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36.3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有关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 关资料。 36.4 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能力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类似的审 查。 37.合同授予标准 37.1 除本须知第 41 条的规定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 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优中标候选人。 37.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38.确定中标人 38.1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 38.2 如项目含多个包且允许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时,关于多包中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9.中标通知 39.1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 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0.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40.1 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有权在 10%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 增减,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41.签订合同 41.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 23 4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1.3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 41.4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七、适用法律法规 42.适用法律法规 42.1 招标人、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八、其他 43.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43.1 招标人需要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4.招标代理服务费 44.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规定。 45. 平台服务费 45.1 潜在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 平台信息服务费(以下简称“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45.2 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4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6.1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4 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 方的价格。 (3)“买方”系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服务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4)“卖方”系指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并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5)“天”指日历天数。 (6)“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所在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7)“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卖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本合同的规 定,接受卖方所供服务时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8)“质量保证期”系指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从最终验收合格后至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 其他术语的解释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 2 条。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服务的招标项目。 2.2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标准与计量 3.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 提及适用标准,则应按照对买方最有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权威机构颁布的最 新版本的相应标准。 3.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知识产权 4.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 4.2 如果发生第三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服务对买方进行侵权指控, 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3 本条规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和到期而失效。 5.服务地点及时间 5.1 服务地点及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 6.包装与标记(不适用) 6.1 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形状与特点,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 行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 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 及长途运输。 6.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质量保证书、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需要安 装设备部件的详细装配图等。 6.3 卖方应对包装箱中的附属设备散件挂上标记,表明其合同号、主设备编号、附属设备 25 名称及其在装配图中的位置号。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具除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标上 “备品备件”或“随机工具”字样。 6.4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印刷体标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与合同号、以及买方及卖方 名称和相关信息。 6.5 对裸装合同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内容,裸装合同货物的装箱单应集中包装,随 合同货物发运。 6.6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 标记标明“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 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明“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 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6.7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完善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7.运输和保险(不适用) 7.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交货地点的 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 同总价中。 7.2 卖方应在合同货物起运前或同时对装运的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发运 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该保险应履盖合同货物自卖方的发运仓 库起至买方指定的工地仓库或工地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完毕止。 8.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他 8.1 卖方应提供买方要求的有关合同项下由卖方提供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 8.2 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包装,以防损坏。 8.3 所有备品备件应注明有关说明。 9.服 务 9.1 卖方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费用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10.质量保证 10.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 (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 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10.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之有关规定。 10.3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过程或 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10.4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 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10.5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质量保证期为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 12 个月。 11.检验和验收 11.1 本合同服务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验收: (1)买卖双方根据项目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卖方提供服务进行日常考核或对 服务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2)由卖方委托经买方认可的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法定质量检 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3)由买方委托经卖方认可的法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法定质量检 26 测机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费用由买方承担,另行支付。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验收方式。 11.2 服务成果的数量不足或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其它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 在接收后七(7)天内提出。 11.3 在验收过程种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 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11.4 买方在卖方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 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卖方直接损失。 11.5 合同条款第 10 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2.合同价格 12.1 买卖双方所签合同价格是按服务期内完成约定合同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不受任何调价 因素的影响,在整个履行合同期间有效。 13.合同的支付 13.1 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 13.2 具体支付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4.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在本合同总的 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多项: (1)服务技术规范; (2)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3)服务期。 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 时间增减,将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对合同价或服务时间或两者进行合理的调整。卖方 根据本条款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通知后十(10)天内提出。否 则,买方的通知和规定是最终的。 14.3 若上述变更不引起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的实质性变化时,合同的价格或服 务时间将不予调整,但也需卖方书面确认。 15.合同的修改 15.1 除了第 14 条的规定之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 署书面的合同修改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样的效 力。 16.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16.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未征得买方同意,卖方不得改变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 16.3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 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 16.4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卖方违约,买方不得指定分包人。 17.履约延误 17.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服务期完成服务成果交付或提供服务。 17.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 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 27 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延长服务时间。 17.3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 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18.违约赔偿费 18.1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 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 天按一周计算)的赔偿费按未提供服务价的千分之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 为止。一旦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额达到未提供服务价的百分之五(5%),买方可考虑 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8.2 如果由于卖方提供服务缺陷导致买方直接经济损失,卖方应给予买方赔偿费。但该项 赔偿费最高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18.3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 一周计算)的赔偿费按迟付金额的千分之五(0.5%)计收,本款赔偿费不超过迟付 金额的百分之五(5%)。 19.索赔 19.1 如果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标准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且买方已在考 核、验收和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的下列 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并向买方退还服务价格相等的款额,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 (2)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由双方协商对服务进行降价处理。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服务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 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为此付出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 方应对所更换服务给予相当于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的保证金。 19.2 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未作答复,视同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要 求。如果在接受买方要求后十(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卖方未能按照 上述买方要求的任一方式处理索赔,则买方将从支付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 款。 19.3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未尽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卖方向买方支付了本合同第 18 条所规 定的赔偿费而被免除。 20.终止合同 20.1 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形时,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未能在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服务。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 (4)在买方根据本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依其认为合适的方式采 购未交付部分的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同时卖方还应 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2 因卖方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 28 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对卖方进行任何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 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 20.3 为买方方便而终止合同 (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 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 日期。 (2)对在卖方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三十(30)天内完成的服务,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 条件和价格买下,其余部分买方可进行选择: 1)选择任一部分并按合同条件和价格执行和提供服务; 2)取消该剩下的服务,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服务以及卖方 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0.4 终止合同的处理 (1)卖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买方。 (2)买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而由第三方向卖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的或 间接。 (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20.5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中止的影响,债务人应继续偿还未了的 债务。 21.不可抗力 21.1 如果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其它合同义务时,双方由此 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1.2 本条款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并且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件等。 2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七(7)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 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确认。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 响。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 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六十(60)天,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21.4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 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按本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规定处理。 22.争端的解决 22.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 协商开始二十(2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提请仲裁。 22.2 仲裁由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 2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2.4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2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3.履约保证金 23.1 如果买方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出卖方应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 时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应予提交。 23.2 履约保证金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具体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29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3.3 履约保证金采用下列方式提交: (1)由买方接受的国内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它买方可以 接受的格式提交,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支票。 23.4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署之后十五(15)天内由卖方向买方提交,逾期未提交合同无 效。 23.5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 还卖方。 23.6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4.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5.通知 25.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 址并办理签收手续。 25.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6.税费 26.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向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责。 26.2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责。 27.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27.1 卖方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或由买方或以买方名义提供 的任何规范、规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 27.2 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应使用本合同第 27.1 条款所 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7.3 本合同第 27.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均应属于是买方的财 产。当买方提出要求时,卖方在履行合同后应将上述文件退还给买方。 28.合同生效及其它 28.1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 (如果需要的话)生效。 28.2 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 30 第七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买方名称) (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暑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投标人须知”和“合同通用条款”中定义的含义相 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编号为: ); (2)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3) (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确认的,在投标期间形成的书面文件; (5)合同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招标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方案; 4)履约保证金保函; 5)附图等。 (6)在合同文件中若有不一致的地方,则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 前后文件有矛盾时,以时间在后者为准,标准或要求不一致时,以标准或要求高 的为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各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合 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其它文件,都属于合同补充文件。 3、合同范围及条件 本合同范围及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4、合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需服务内容(成果)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5、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其分项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 6、合同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31 本合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通用条 附表”。 7、合同验收及支付 本合同验收及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公章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 (如果需要的话)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买卖双方各执壹 份;副本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 份。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 方 名 称: 卖 方 名 称::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日 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合同签订地址: 3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33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书 第二部分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技术、商务文件 34 第一部分 投标书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 投标书(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附件 2) 3. 投标承诺书(附件 3) 4.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附件 4) 5.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需)(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 6)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7) 35 附件 1 投标书 投标书(格式) ${招标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项目编号/包号: _______________ ),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投标行 为。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 90 (投标有效期)天内遵守本投 标文件中的承诺,在此期限内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将提供“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 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9、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_ 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 _年___月_ _日 36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名称: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投标报价 供投标人参考:按照营业额 4 %的比例捐赠给校 方用于学校事业发展,食堂装修改造及厨房设备 设施由中标方负责投入,因合同到期、中标方经 营不善终止或发生其他恶性事故学校责令其终止 等原因终止合同时,其维修改造不动产无偿赠与 校方,厨房设备设施自行处理。 2 项目负责人 3 服务期 4 备注 说明:(1)价格应按照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 16 条的要求报价。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3 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 参与 项目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一)承诺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响应,承 诺不围标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二)我公司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承诺真 实、有效。我公司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等 承诺真实、有效。承诺上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真实、有效。 (四)不相互串通陪标、串标,不排挤其他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利 益。 (五)不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打听搜集评审情况,干扰评审工作、干扰招标人做出正确 判断。 (六)不以低于成本价报价,不以弄虚作假等其他方式骗取中标,不以向招标人或者 评审人员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七)我公司中标后,承诺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 员在项目名称竣工(完成)前不参加其他项目。 (八)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参与中标的资格,并将行为予以记 录。对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期限至项目完成。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 4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 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并争取 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招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 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招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 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 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 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 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 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 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 (签名)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 (签名)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授权代表: (签名) …… 年 月 日 39 附件 5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需)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招标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的采购项目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必须与汇出保证金银行一致): 投标人银行账号(必须与汇出保证金银行一致): 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转支倒进或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要求与转支倒进或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招 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此凭证信息退还保证金。 40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适用于投标人不委托授权代表,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可在此页作出说明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41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 公司授权 (投标人名称)的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 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代表转委托无效。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投标人不委托授权代表,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不需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42 第二部分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43 附件 8 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如需)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 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如需)。 44 附件 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材料。 45 第三部分 投标技术、商务文件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格式自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 3、评标委员会 4、评标程序 5、计分办法 6、评标结论 7、评分标准 表一 资格性检查表 表二 符合性检查表 表三 评分标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适用法律法规 八、其他 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七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书 第二部分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投标技术、商务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书 附件1 投标书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附件3 投标承诺书 附件4 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5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需)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二部分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 行政许可证明材料 附件9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技术、商务文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