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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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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00002120011301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Z1300002120011301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08

一、项目编号:Z130000212001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段编号:Z1300002120011301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燕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3号滨江优谷大厦A1号商务办公楼072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68,5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编号:Z1300002120011301

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服务范围:为民警、职工提供一日三餐服务保障。
服务要求:满足食堂托管服务的各岗位人数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丽丽(主任)、姬向杰(采购人)、周书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76号
联系方式:0311-85858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联系方式:0311-66635062(技术支持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义良
电话:0311-66635028

十、附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编号:Z130000212001130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 2.采 购 人: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磋商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供应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受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托,就其所需石家庄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 和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Z1300002120011301 2、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3、项目详细要求:详见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4、下载磋商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 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 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石家庄市新 华区石清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咨询电话 0311-66635531。 办理 CA 密钥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 名不分先后)。办理 CA 咨询电话如下: 河北 CA:400-707-3355 北京 CA:400-994-3319 山西 CA:400-653-0200 联通 CA:0311-85691619 5、下载磋商文件咨询电话:0311-66635062 6、磋商文件制作人:李梦凡 电话:0311-66635035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国栋 电话:0311-85858395 7、开户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116004100202109031770 4 开户银行行号:313121006263 财务联系电话:0311-66635075 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磋商时间:详见时间场地信息补充文件 磋商地点:详见时间场地信息补充文件 9、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 号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之日前提交项目预算额 2%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说明如下: 1) 供应商可通过电汇、网银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开户行为河北 银行的可以倒交支票)。 2) 供应商可采取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以支票、 汇票、本票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合理预估保证金到账时间, 把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和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支票、汇票、 本票开出银行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交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 收取相关票据的收据(不作为到账依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持收 据、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财务处查询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如 果磋商保证金已到账,由财务处在原收据上盖章予以确认(作为磋商保证 金缴纳凭证,不作为退款依据)。供应商将盖章确认的收据扫描件附在磋 商响应文件中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至评审处工作人员。如 果保证金未到账则视为未缴纳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纸质)、保险 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 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 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纸质保函、 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将保函、保险原件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由采购人负责收取和退还纸质保函、保险。 4)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 证金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通过非基本账号交款无 效。 (3)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 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磋商保证金,并提供非基本户 缴纳磋商保证金声明。 6 (4)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出现国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河北省 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 退还并转交采购人(咨询电话:66635088)。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 须向交易中心提交合同总 金额 8%的履约保证金(可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保函、保险的形式提交)。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 保险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由采购人负责收取和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成 交供应商交付项目、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或相关证明至交易中心存档后,全额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出现国家法律 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不予退还的情形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交采购人(咨询电话: 66635088)。 3、磋商方案:供应商只允许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 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磋商资格。 4、磋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磋商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磋商报价表应写明 磋商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累计 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 写为准。 6、磋商代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一名委 托代理人作为本方磋商代表参加磋商,远程开标解密完成后,请供应商授权磋 商代表不要远离电脑,如供应商授权磋商代表不在电脑前导致不能及时联系, 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小组:本项目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授权代表组成磋商小组 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负责本项目的评审。专家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起 7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并现场通知。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 8、在磋商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所有磋商报价明显高于 采购人了解的市场价格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磋商小组有权终止磋商。 9、当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时,该项目磋商终止。 注: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完成成交项目;不 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型企业。 1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不履行合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 情形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3、采购人不签订合同的,将此情况上报财政厅采购处处理。 1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hetf格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 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1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he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 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8 2)供应商因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磋商响 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0311-66635062。 16、磋商响应文件幅面规格 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排序, 统一编目录、编页码(磋商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磋商响应 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 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 由供应商承担。 17、如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则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结果公布后当天 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交货时质量检验的依据,封 存期至最终验收合格后三个月。采购人在验收时,将严格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 文件及封存样品的质量标准对成交方的货物进行质量验收。凡与封存样品品牌、 规格、质量不同的,均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18、未特别注明可采购“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 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所投产品中如 有进口产品的,取消磋商资格。 19、(1)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 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 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响 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响 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 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 9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 号文《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 (2)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 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 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详见第四部分磋商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四部分磋商 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 定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 : 10 //zxgk.court.gov.cn/)等渠道。 20、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 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 合格的密码产品。 2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 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 构参加磋商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 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2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提出 质疑。供应商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传真、邮件、 邮寄概不受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 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 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实际成交供应商为(1)家。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报告中推 11 荐的(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供应商应在下载磋商文件时,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进行登记备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8、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1)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 网站服务大厅(常用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2)供应商凭 CA 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磋商文件和 时间场地信息文件。磋商文件含两种格式,包括①格式一(.hezf);②格式二 (.pdf)。 (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 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 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 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 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 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 缺项,否则将存在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供应商编辑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密钥和 企业 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hetf格式)时, 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密钥加密。 29、(1)交易中心将在磋商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 开标活动。 12 (2)开标时,交易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以及交易中 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30、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磋商文件的 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 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 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 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用于上传响应文件;开标当 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 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 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 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 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 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 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 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 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 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 13 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 应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 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 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密钥进行解密】。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 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 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 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 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 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及以上)、 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 备(话筒、耳麦、音响、摄像头)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 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 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 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 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1、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 件设备(话筒、麦克风、摄像头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 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响应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供 14 应商多次撤回修改供应商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供应商原因导 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可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 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3)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密钥插入电脑 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 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 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 4 )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访 问 地 址 :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32、磋商过程(语音) 本项目磋商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询标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 设备(话筒、麦克风、摄像头等),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应保持在线状态,请 各供应商在信息发出后及时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回复 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 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不见面询标系统客户端并下载操作手册进行学习 (下载不见面询标系统客户端地址: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不见面询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地址: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l),并调试电 脑、音响、耳机、耳麦、麦克等相关设备,确保采购环节顺利进行。 33、磋商的澄清(文字) 15 (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 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扫描并在线传输由磋商小组接收)。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16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需要人员 22 人,其中厨师长 1 人、上灶厨师 3 人、面 点厨师 5人、配菜厨师 4人、餐厅服务员 5人、洗碗工 3人、图书室服务员 1人。 为我局 300多名民警、职工提供一日三餐服务保障。要有专人进行管理,保证饭 菜卫生、食堂干净,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根据交管局食堂就餐人数,合理安排食堂员工的工作岗位,且所有员工必须 遵守交管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健康证,遵守工作单位的保密条款。所有员工 均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记录。 1、厨师长 1人:具有 10年以上从事餐饮及管理工作的,有丰富经验的厨师, 负责食堂全面工作。 2、上灶厨师 3 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餐饮工作的厨师,且烹饪技术,负责 民警餐的制作。 3、面点厨师 5人:能够熟练掌握面点制作工艺,负责食堂主食的制作。 4、配菜厨师 4人:能够熟练掌握切配技巧,负责食堂菜品的切配洗涤工作。 5、餐厅服务员 ①一楼服务员 2人:责任心强,负责大餐厅服务、卫生等。 ②二楼服务员 3人:责任心强,保守秘密。负责领导餐的服务及会议室的服 务卫生等。 6、洗碗工 3人:责任心强,负责餐具的洗涤及消毒工作。 7、图书室服务员 1名:责任心强,负责图书室服务等。 二、商务要求 *1、磋商报价 1.1、磋商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参考价, 第二次报价在磋商后由各供应商报出,并作为最后报价公布。 1.2、本项目预算为 117.4097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预算的供应商取消磋商资 格。 1.3、磋商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服务、承诺、义务、保险、税金等 17 所有费用。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组织验收。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月支付合同价款,次月初支付上月应 支付的款项。 6、培训:投标人需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岗前培训、 员工职业素养、消防常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注:以上加*指标为重要商务指标,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其磋商无效,但可 以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四、磋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提供经审 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如 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b、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 12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 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不满足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 五、同类业绩 供应商磋商时提供本单位自 2018 年 9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 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磋商,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8 第四部分 磋商内容、磋商程序、成交原则 1、磋商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价格及其它优惠、运输、安装验收、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及保修、供货及完工时间等。 2、磋商程序: 第一步,组成磋商小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一名采购人及两名专 家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推荐 1 人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第二步,采购人根据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料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 第三步,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对有效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如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评审的则先评审磋商响应文件再评审样品。 第四步,评审完毕,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之后, 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标大厅与有效供应商授权磋商代表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 磋商双方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有关磋商信息。 第五步,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无疑议后,如需对商务或技术要求进行实 质性修改时,须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技术和商务要 求必须在第二次报价前谈定;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并作为 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第二次报价一经报出不 能修改,而且也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取消供应商资格。 第 六 步 , 由 各 供 应 商 通 过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进行二次报价并上传二次报价表,并作为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操作手册请在河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 况,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有效供应商进行评分。 第七步,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和该供应商二次 报价得分,两者相加后即为该供应商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打分不协商,独立 完成。 3、成交原则: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 19 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 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 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 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关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响应应作无 效处理。 (5)本次磋商实行综合评分的办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依据《政府 采购评分表及说明》的内容对供应商分别进行综合评分(项目分包的按包分别评 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供应商得分高低排序,确 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 交易中心应当自磋商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第 23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同时向成 交单位签发《成交通知书》。 5、成交方凭《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 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 保证金。 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 类别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说明 报价 报价分 10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注: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商务 部分 同类业绩 5 供应商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 1 分,此项最 多得 5 分。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同类业绩 要求。 组织结构 及项目团 队 25 根据投标人的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人员:分别 从岗位人员配备、工作经验、岗位职称、工作能力 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25分;每缺 1项扣 5分,每有 1项不完善或不具 体扣 2分,扣完为止。 商务标响 应情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为无效磋商响应方。在满足磋商文件重要商务条款 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 较评价: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响应商 务要求,得 4 分;一般性商务条款响应优于采购需 求,一项加 0.5 分,加满为止;一般性商务条款响 应有不满足或缺项的,一项扣 0.5分,扣完为止。 培训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培训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岗前培训、员工职业素养、消防常识、 突发事件处理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论述,完全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分;每缺 1项扣 2分,每有 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 1分,扣完为止。 21 类别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说明 技术 部分 服务内容 及服务指 标响应程 度 25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分别从岗 位职责、岗位人员配备、服务指标响应、服务标准 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25分;每缺 1项扣 3分,每有 1项不完善或不具 体扣 2分,扣完为止。 磋商方案 综合评价 2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实施方案以 及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包括服务实施方案、服务人 员规范、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得 20分;每缺 1项扣 4分,每有 1项不完善或 不具体扣 2分,扣完为止。 合计 100 分档打分的,同档次打分最小分差为 0.5 分。 22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格式)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编号为 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结 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项目合同: 第一条 采购人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2、技术服务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3、技术服务进度: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采购人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 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2、提供工作条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3、其他: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4、采购人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磋商文件规定及 磋商结果约定。 第四条 采购人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按磋商文件规定。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采购人: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2、涉密人员范围: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3、保密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4、涉密责任: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23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2、涉密人员范围: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3、保密期限: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4、涉密责任: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内容及期限由双方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结果约定)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 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结果约定。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 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 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的顺利执行,供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向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比例的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在成交供应商交付项目、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由采购人出具验 收报告或相关证明至交易中心存档后,全额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出现国 家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交采购人;如有问 题,按相关条款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24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内容并收到 合同款的,采购人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 8%的违约金。 2.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 准),每逾 1 日,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 8?的滞纳金。因省级财政支付中心 原因造成的逾期支付除外。 3.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含货物)内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 有权拒绝,因拒绝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4.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服务(含货物)时,乙方向采购人偿付货物总额 8%的违约金。 5.乙方逾期交付服务(含货物)时,每逾 1日供方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 8? 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7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 同,按本条第 4款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指定 为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 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 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 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2、双方约定 ; 3、双方约定 。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 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25 1、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七条 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 效,合同一式 份,其效力相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磋商文件 2、 磋商响应文件 3、 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甲方)(章): 供方(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26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27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28 一、 投 标 函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磋商邀请函,我方 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郑重声明如 下几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向磋商小组提交以下资料: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hetf格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 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所附磋商报价表中磋商文件规定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磋商报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 元。 3. 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 任和义务。 4. 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自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 60个日历日。 5. 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遵守磋商的各项规定。 6.我方承诺: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 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9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竞 争性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磋商的有关事宜。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粘贴此处) (粘贴此处) 注: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0 三、磋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 元(人民币) 序号 报价项目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总价: 总价大写(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以上报价包含交付完成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以成交 后的报价作为结算依据且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报价为首次报价,最终磋商结果以第二次报价为 准。 3、供应商需按报价表格式另准备空白且盖本方公章二次报价表,以备二次 报价时用。 31 四、服务方案以及管理制度 注:必须说明以下情况: 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服务方案以及管理制度(包括服务人员规范、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人员档案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其中涉及 货物的应提供货物的详细技术参数、配置以及货物的性能、使用条件等资料。 2、以上内容可用表格形式说明,也可用文字形式说明。 五、磋商技术规范偏差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序 号 技术项目名 称 磋商文件要求的 技术指标(服务方 案) 供应商所报技术 指标(服务方案)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低于) 备注(简要 注明优于、 偏离的原 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表格不足可续填,不可缺项。重点详细填写有偏离(优于、低于)项目,符合项 目可写明项目名称、简要写出指标,并注明“符合”。 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参数、指标(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磋商文件内容,应按实际情 况填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32 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 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 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自拟)。 七、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说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节 能环保资料等内容 1、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是中小企 业则不需提供。 2、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详见附件),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3、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若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规定附 节能环保资料,若不是则不需提供。 九、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盖供应商公章) 十、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培训安排 (盖供应商公章) 十一、售后服务体系(规定)资料及承诺 (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说明:除报价、培训、售后服务外的商务条款应逐条作出响应或承诺,加盖 33 供应商公章。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4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36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项目编号:Z130000212001130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31、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二、商务要求 *1、磋商报价 1.1、磋商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参考价,第二次报价在磋商后由各供应商报出,并作为最后报价公布。 注:以上加*指标为重要商务指标,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其磋商无效,但可以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四、磋商资格要求 注: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满足要求者取消磋商资格。 五、同类业绩 交易中心应当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一、 投 标 函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三、磋商报价表 四、服务方案以及管理制度 五、磋商技术规范偏差表 七、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说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3、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九、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十、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培训安排 十一、售后服务体系(规定)资料及承诺 十二、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说明:除报价、培训、售后服务外的商务条款应逐条作出响应或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021-09-09T10:26:40+0800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