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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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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一、项目编号: 1410812021ACS00032

二、项目名称: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956 总报价(含税价):441922(元) 山西金天柱商贸有限公司 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东赵村南14巷17号 91141002MA0JRYEW5U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货物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电炖锅 荣事达 2956台 149.5元 RDG-20WC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品梅,张红卫,杨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29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

地 址:侯马市程王路南一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0357-408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轶

项目联系方式:13935755693

2021年09月25日 2021年10月08日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 侯马.docx

    106.5K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10812021ACS00032



采购人: 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20219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采购程序

六、签订合同

七、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可修改)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108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812021ACS00032

项目名称: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3400

最高限价:443400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包括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交货期:签订后合同后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9-262021-9-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8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1088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操作流程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

联 系 人:朱女士           

地 址:侯马市程王路南一巷           

联系方式: 0357-408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357-6766571          


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

2

代理机构

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1410812021ACS00032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最高限价

443400元

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9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任意一项纳税凭证(2021年4-6月份);(扫描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的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填写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填写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3)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格式见第部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2)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3)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

7、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1)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9、联合体投标协议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

(格式见第部分)

10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

1磋商

2、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5、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6、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合同业绩统计表

7、货物技术说明文件及供货方案(按照本文件第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提交);

8、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格式见第七部分);

9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0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

说明:

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部分;

11

保证金金额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保证金金额: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的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1271010300000035708

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支行

行 号:402177000685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企业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

12

提交履约

保证金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14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

15

答疑会

答疑时间:2021年10月2日10时00分

答疑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安宇花苑B区5号楼2单元202室

响应人参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答疑问题一式贰份(无问题也须提供)加盖公章准时参加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的磋商。

16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7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1.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18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19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2.6 “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7“货物”指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全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部分)。

3.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相关附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质疑

8.1、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8.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三、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

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10.2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0.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2.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0.2.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10.2.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

11磋商保证金

11.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山西超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1271010300000035708

开户银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关支行

11.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

11.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

11.6磋商保证金退还: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1.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报价

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 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 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4.2 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7.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二)组织开启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2、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三)组织磋商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

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

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

(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

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段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

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

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4、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磋商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18.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18.2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中心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

19.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20.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



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书

商务要求:

1、采购单位:中共侯马市委老干部局

2、项目名称:2021年离退休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3、交货期:签订后合同后5日内

4、质保期:一年


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参数内容

备注

1

电炖锅

2956

竞争性磋商文件 侯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