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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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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宁高速公路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浙江吉宁高速公路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经【2021】6号8月份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采购预算约75万元,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开标程序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的要求,将采取远程视频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响应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21-251

二、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司职工福利,切实改善就餐环境,解决员工用餐问题,体现一家有温度的企业,让职员感受到归宿感。公司领导多次进行沟通交流,贴近职工实际需求,特开展此次招标。计划在杭垓、孝丰收费站、孝丰服务区、申嘉湖交警厨房、报福收费站新建员工食堂。故需采购一批新食堂的厨具设备,包括双眼天然气灶、蒸饭车、四门双温冰箱、消毒柜等基础设备。

1

项目名称

浙江吉宁高速公路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单位及数量

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

主要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涉及杭垓、孝丰收费站、孝丰服务区、申嘉湖交警厨房、报福收费站共5个场地的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75万元

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6

交货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具有2018年度以来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报名前转账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售后恕不退还。

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银行帐号:1205210219000025063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时间:2021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凤凰一村14幢

3、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8年度以来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钉钉号。

注:(一)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符合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及报名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58827634@qq.com,同时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费用转账或电汇至代理公司账户,以到账时间作为报名成功时间(报名资料内附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电子回单)。报名条件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报名单位所提供的邮箱,注意查收。

(二)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现无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该部分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将在中标公示结束的当天连线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质、资信在线复审查验,复审查验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17日16:0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投标文件采用邮寄的投标方式(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者顺丰,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破损包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快递退回。)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一村14幢)

收件人:费建芳 联系方式:15968249863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外包装写明确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对邮寄快递招标、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钉钉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电子邮箱258827634@qq.com进行收发。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9:30时在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开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开标。

十、招标信息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zjtjt.co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72-50968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女士

联系电话:0572-2606711

E-Mail:258827634@qq.com

监督部门:浙江吉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小组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9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