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餐饮劳务费项目的合同公告
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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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乙方: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山西卓智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对 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劳务服务 竞争性磋商
的定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一条 服务事项
为在校学生及教职工提供餐饮服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
及供餐标准负责学生及教工餐厅菜品制作、食品安全工作和
保洁工作,食材由甲方采购,供餐为一日三餐。
第二条 服务费用
餐厅场地、厨房设备、厨杂,餐厅用品,水、电、暖、
燃料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承包期间 100 元以下的
餐厅所需物品及设备、厨具的更换、维修及其他不可预见费
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服务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经双方协议,如服务期限到期而甲方未完
成新一轮服务招标,由乙方延续服务协议并按实际服务时间
进行结算。
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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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约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监督乙方提供食
堂服务的标准和质量等;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膳食配搭、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质
量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
3.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影响食堂正常
运转的人为因素(包括外界因素干扰,如:停水、电、气)。
由于甲方提供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造成乙方人员人身损
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操作不当或工作人员
自身原因造成的乙方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和当
事人共同承担。
4、保证按照协议规定,如期支付乙方各项费用。
5、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校内一日三餐,按照一周饭菜不重样,荤
素搭配、卫生可口、量足和学生满意的要求自定食谱。(学
校提供参照食谱,乙方饭菜制作标准不得低于参照标准),
学校固定就餐人数,如遇活动或比赛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
减少人数的,学校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按量完成
就餐服务,尽力减少浪费。
2、在甲方现场工作时,乙方服务人员应着统一制服,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上岗。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准随意
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法律规定及甲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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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规定的安全及消防准则。因乙方人员未遵守安全和消防规
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4、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合同期内乙
方工作人员福利与安全等法律及民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5、服务托管期内,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
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乙方
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甲
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
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6、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由乙方承担,承包期间由
归责于乙方原因发生的重大事故或造成人身损失的,由乙方
自行承担,学校对食堂发生的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的任何事
故不承担任何责任(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除外)。
7、保证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
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
的检查和学校的监督管理。
8、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食品
经营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
第六条 服务费用结算
1、委托管理服务从 2021 年 6 月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共 7 个月,中标价为 陆拾玖万贰仟叁佰壹拾壹元
整 (小写: 692311 元),期间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服
务费人民币: 玖万捌仟玖佰零壹元伍角捌分 (小写:
98901.58 元)。甲方为保证托管服务的质量,将从每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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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的服务费用提取 10000 元作为质量考核金(甲方组织专门
机构对乙方的每月的饭菜制作花样、质量水准、卫生状况、
服务水平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和考核方案另案约定),考核
良好以上按季度无息支付给乙方,不得推迟支付。因此,甲
方每月实际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捌万捌仟玖佰零壹元伍角捌
分 (小写: 88901.58 元),每季度视考核结果支付质量
考核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小写: 30000 元)。
2、服务费按月结算,乙方每月月底提供正规增值税发
票后,甲方收到发票后的 5 日内付乙方该月的费用。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各项餐饮
法律法规。甲方严禁供应变质食材,确保食材检疫合格、新
鲜和卫生。乙方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如发生与餐饮有关的
食品安全问题由双方区分责任分别承担。
第八条 若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而造成就餐人员食物
中毒(依据每餐留样 200 克 48 小时检测且必须经相应权威
部门确认后),则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
任。若因甲方购买原料有质量问题或就餐人员在外用餐或食
用自带食物造成的食物中毒则乙方不予负责。
第九条 甲方按季度对乙方服务质量组织考核,考核不
合格并下达限期整改函的,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三次逾期未
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委托服务费)2%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未按合约及时付清各项款项,乙方有权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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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协议,乙方将按照 LPR4 倍利率向甲方收取未付款项的资
金占用利息。
第十一条 合约期间若一方有意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
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委托服务费)2%
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工作中因未按规定操作流程造成甲方设
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按设备交付予乙方使用时的价值以赔
偿。
第十三条 因乙方工作违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等而导
致甲方发生火灾或其他事件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若给
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执行、终止或
解除,均受中国法解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积极
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应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
面补充协议。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应以补充
协议的相关规定为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
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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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
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
何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不产生任
何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同意擅自转让给合同相对方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
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等的经济损失。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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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来源: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发布时间:2021-10-09
一、合同编号:11NE224805102021401
二、合同名称:食堂餐饮劳务费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992021CCS000043
四、项目名称:食堂餐饮劳务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体育路79号
联系方式:0355-2032203
供应商(乙方):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城区兴云智慧街御河湾1期74号
联系方式:139034293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劳务服务
数量:1
单价(元):69231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7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69231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食堂餐饮劳务费项目的合同(11NE2248051020214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