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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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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驻泸水部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驻泸水部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驻泸水部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鼎汇)ZB2021037,采购预算价:约4000000.00元(以实际产生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三个站点五个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采购清单以实际发生为准(1.支队机关,勤务保障中队(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113号);2.机动中队,执勤中队(州职教中心隔壁)执勤中队后期可能因为搬迁需要配送至州气象局隔壁;3.泸水中队(上江镇泸水市看守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注:1)本项目共分1个包,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优惠下浮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3供货期: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按日配送)。

2.4履约保证金:预算金额的1.5%;

2.5交货方式:(1)中标人提供配送服务。日常配送时,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清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配送(采购清单为每天下午20:00时前,由采购单位提供;配送时间为次日上午10:00时前)。

(2)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订货、紧急订货、补货以及更换供货地址时,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将食品及时送达至指定地点。(更换配送地址时可不受优惠条款限制,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人自行商议)

2.6交货地点及要求:1.支队机关,勤务保障中队(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113号);2.机动中队,执勤中队(州职教中心隔壁)执勤中队后期可能因为搬迁需要配送至州气象局隔壁;3.泸水中队(上江镇泸水市看守所)。(按日配送,按时按质按量送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经营范围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证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提供参于配送,包装等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凡是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谈判申请人请于2021年 9 月28 日至2021年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指定地点(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谈判申请人获取投标采购文件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合一的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参与谈判的无需提供),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注明: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2、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谈判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怒江州山水新城七号苑商铺S-11)。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的服务。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0月 26 日上午09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怒江州山水新城七号苑商铺S-11)。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6.2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80000.00 元(大写:捌万元整)。

账户名: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

账号:2513 0401 0902 4516 773

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0886-6686666

6.3注意事项:

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4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若分标段报价的,还必须注明所报价段名称;

6.5投标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谈判企业鲜章)至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交到开标会议现场;复印件装入谈判申请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

八、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608868659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新城7号苑商铺S-11

联系人(项目咨询事项):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88864456

传 真: 0886-6686666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驻泸水部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驻泸水部队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现更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怒江支队

代理机构:怒江鼎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