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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1-10-09

招标详情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GLZFCG2021-015

二、项目名称: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82(%) 库尔勒密意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宝国际商贸城9栋1至2层50、5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折扣率(%) 规格型号
1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 海天、白象、太太乐、香满园、康师傅等 1批 82 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瑾,刘渭湘,黄玉娟,胡建萍,江玉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第二师某单位

地 址:铁门关市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 0996-2920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门关市江南郡小区7号楼2单元1001室

项目联系人:苏子涵

项目联系方式:18599266589

附件信息:

  •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doc

    678K

甲A65010011005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

定点采购(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JGLZFCG2021-015号

采购人:第二师某单位

采购代理: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的编写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 标

第六章 评 标

第七章 授予合同

第八章 其他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编制顺序

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LZFCG2021-015号

项目名称: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采购

标项名称: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
数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蔬菜水果等副食品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③、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15 日至2021年10月 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ccgp-bingtuan.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ccgp-bingtuan.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9日 11:00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第二师某单位

地址:第二师某单位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962920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门关市江南郡7号楼2单元1001室

项目联系人:苏子涵

项目联系方式:1859926658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项目名称

第二师某单位食堂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定点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

采购内容

某单位物资采购内容:蔬菜水果等副食品。

以需求单位按照周采购计划表提前一天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以需求方要求为准件。

拟采购1家供应商。

供货方式

每3-5天供货一次,按照我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由供货单位将货物送至食堂门口,疫情期间送至单位门口,其中产生的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不予以计取,均包含在货物结算总价之中。在运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防冻、防高温等防护措施,不得对造成货物出现腐败变质找理由。

结算方式

每月供货结束时,以甲乙双方共同询取的各种类市场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按照基准价×(1-折扣率)=货物的结算价。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退换货

在采购方接收货物时,对所有货物进行质量检查,严格对照投标报价清单中的货物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若出现不符合标准的货物,要在当天内给予退换货,若供货单位退换不及时,影响到采购方正常生活的,将对供货单位按照退换货物的价值,视情形处以3—10倍的处罚。

交货期

交货期: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服务期:2021年10月9日-2022年10月8日。

采购人

采购人:第二师某单位

采购人地址:第二师某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62920073

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门关市江南郡7号楼2单元1001室

联系人:苏子涵

电 话:18599266589

监管部门

名 称:铁门关市财政局

地 址:铁门关市

电 话:0996-2922959

联系人:李文辉

项目预算

金额(小写):2000000元整

金额(大写):贰佰万元整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进口货物

不接受

招标文件领取

供应商登陆新疆兵团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获取方式:(1)线上免费获取(登录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保密协议

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都应在开标前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书。(并将双方签字盖章保密协议书原件扫描放进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专家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4人。

小组确定方式:平台自动抽取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

价格行情最高价格的参考依据

本次招标各供应商投标时参照本地区市场价为基准价报综合折扣率,市场价由双方每月询价不低于三家,以报价最低的一家为基准价,即中标后每月双方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的各类货物市场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单位报折扣率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公司的基本帐户汇到招标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据扫描上传至招标文件制作指定位置。

账户名称: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支行

银行账号:65050110242900000385

交付方式:公对公 (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办理退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加盖财务章)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签字和(或)电子签章要求

企业公章、法人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份数

中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文件一式贰份(胶装)+电子文件(光盘三份)。(公示期满寄至第二师某单位)

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备注: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邮箱号:25583624@qq.com)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推荐中标供应商的数量

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人。

履约担保

□不交纳。

?交纳。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否则不予认可。

交纳时间: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

交纳金额:中标价的5%

收款单位:与采购人联系获得

开户银行:与采购人联系获得

银行账号:与采购人联系获得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付款方式:

采购费用按照每月结算总价按月结算,上月费用在下月20日前结清,如因业主资金未到位或其它原因致使不能按时支付费用的,由我单位向供货单位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款项到位后及时支付。在上月费用未支付前,供货单位必须按时供货,不得拖欠,不得以未支付费用为由停止供货,如供货不及时,造成我单位食堂物资不能正常供应的,我单位有权临时采购或终止合同,确保食堂物资正常供应,临时采购货物价格和结算方式参照本供货协议(合同)执行。

争议及纠纷解决

采购方与供货方发生分歧、争议或纠纷,协商解决不成的,在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代理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中标公示公示期结束,中标单位办理成交通知书时

账户名称:新疆国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支行

银行账号:65050110242900000385

交付方式:公对公

知识产权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设施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中小微型等企业有关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货物、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其他说明:

1.请投标单位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线上开标环节,投标文件解密时长20分钟,请各投标单位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网上进行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请投标人提前参考公告内第9条“其他”内容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各项配置。

2.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等如有偏差,如有疑义请澄清中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3.本次采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采购、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习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须知要求为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交货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货物等。

2.5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7“进口货物”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货物。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货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8偏离

2.8.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9特别说明

2.9.1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

2.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9.3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联合体形式

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5.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现场勘察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3 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货物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参加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

8.1 落实的政策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货物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8.3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9.2 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

9.3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9.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1.1 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11.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

12.要求

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

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开标一览表;

(4)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 项目服务方案;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

(8)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开标时与原件核对(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开标结束后,可根据投标人的需要退回原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特定授权原件不予退还)。

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4.4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

1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2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

15.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

15.4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5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

15.6 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

15.7 投标人应当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16.4 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需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9.2 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

19.5 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7 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负责任。

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章开标

23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第六章 评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4.6.3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24.6.5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24.6.6 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4.7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25.3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6. 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

26.1 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6.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3 评审程序:

成立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27. 初步评审

27.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7.2 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折扣率方案。

27.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6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7.7 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7.8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1。

28.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 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8.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29. 详细评审

29.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9.3 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投标报价、供应商综合实力、供应商固定营业场所、财务状况、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配送能力、仓储面积、配送人员、冷冻、保鲜设施、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投标文件总体响应等。

(1)商务技术部分70分;

(2)投标报价部分30分。

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9.5报价

29.5.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

报价得分计算说明: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投标供应商在填写分项报价一览表时,应进折扣率填写。(为不影响该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值计算,如不清楚可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符合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9.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6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投标报价部分得分。

综合评分细则表

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1、2、3标项)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评审意见

初步评审

资格

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特殊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发票承诺

每次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书面承诺。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符合性检查

供应商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授权

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签署

供应商的单位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按规定交纳保证金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承诺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唯一性

报价具有唯一性,是否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

招标需求

★1.商品及包装中不得含有可能造成危险的金属、硬塑料、玻璃等物质,满足相应商品国家标准。

★2.供应商必须明确提供货物规格、产地、价格及所供货物的实物照片,作为供应的清单和依据,并附到合同里。

★3.供应商所投货物价格不得超过采购单位所提供该项货物最高限价。

其他

1.供应商违反上述标★要求,视为供应商无效投标。2.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权重分配

1

报价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

注:投标供应商在填写报价一览表时,应进行折扣率填写。(为不影响该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值计算,如不清楚可电话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30

商务标评审(29分)

供应商综合实力(16分)

1、提供食品安全达标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的得8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2、提供质量管理达标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的得8分,未提供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分16分。

30.00

供应商固定

营业场所(3分)

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得2分。自有提供房产证明,租赁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组织机构健全得1分。

固定人员(3分)

用于本项目服务的固定人员5人,每增加1人加1分。( 提供配送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满分3分。

财务状况(3分)

提供供应商或生产商银行基本账户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需注明银行营业网点地址和电话 。满分3分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5分)

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配送党政军警教育部门等服务同类项目业绩且提供被服务方满意证明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 1分,最高得5分, 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技术标评审

(40分)

配送能力(10分

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车辆(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计分,每提供一辆货车得2分,最高得分6分。 

2.上述货车中有具备冷藏运输能力的,每辆加2分,最高加4分。

(评分认定标准:拟用于本项目的每一车辆均须提供本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10分。

40.00

冷冻、保鲜设施

(5分)

提供拥有1年以上冷冻或保鲜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用途须显示为冷冻库或保鲜库,且有库容容积量显示。冷冻保鲜室面积不少于50㎡得2分,每增加20㎡的加1分,最高得5分,50㎡以下不得分。(依据供应商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但应显示面积)。

配送人员(5分)

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有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5分。

货源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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