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RZG-XZZB-202109020
二、项目名称: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天拓祥恒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56-1-401号
中标金额:147377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1 | 食用油 | 金龙鱼 黄金比例1:1:1 | 299.72 | 63箱 |
2 | 微波炉 | 格兰仕 型号:P70-D4 | 300.00 | 797台 |
3 | 足浴盆 | 南极人 型号:NJR818 | 299.00 | 674个 |
4 | 电磁炉 | 美的 型号:C21-101 | 299.00 | 538台 |
5 | 气罐液化气两用卡式炉套装 | 脉鲜 型号:MS-2000 | 300.00 | 291套 |
6 | 厨房刀具套装 | 苏泊尔 型号:锋刃7件套 | 299.00 | 798套 |
7 | 电饭锅 | 美的 型号:MY-CD5026P | 300.00 | 663台 |
8 | 行李箱 | 地平线8号 型号:LA-1688-14T00 | 299.00 | 469个 |
9 | 吸尘器 | 苏泊尔 (SUPOR) 型号:VCT80A | 299.00 | 630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海艳、索朗多布杰、宁英林、强巴次旦、次旦普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的1.48%,由中标人支付(2181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萨嘎县总工会
地 址:萨嘎县
联系方式:136 5892 8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德吉路达热瓦花园2栋1号
联系方式:158 8209 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女士
电 话: 158 8209 6103
十、附件
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ZRZG-XZZB-202109020)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萨嘎县总工会
代理机构: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核人: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政府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章 评标办法 34
第五章 评标细则 42
第六章 用户需求书 44
第七章 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45
第八章 合同基本条款 50
第九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7
第一章 政府采购公告
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ZG-XZZB-202109020
项目名称: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147.69万元;
最高限价:147.69万元;
采购需求:为萨嘎县总工会采购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 日至2021年9月 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获取招标文件时如以公司组织身份购买,法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每页加盖公章,并登陆《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该项目公告页下方点击链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表格信息,并由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以个人身份购买,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6.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的采购活动,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萨嘎县总工会
地 址:萨嘎县
联系方式:136 5892 8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德吉路达热瓦花园2栋1号
联系方式:158 8209 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158 8209 610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名称 |
编号:ZRZG-XZZB-202109020 名称: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 |
2 |
采购内容 |
为萨嘎县总工会采购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3 |
采购人 |
萨嘎县总工会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资金来源 |
县本级资金 |
6 |
资格要求 |
详见本招标文件规定 |
7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
8 |
投标保证金交至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的形式从投标企业账户统一缴入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2、递交方式: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1个工作日到达下列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 账 号:54050107363600001346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17时30分 (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4)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单据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即“萨嘎县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采购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字数有限制时可简写)。 |
9 |
投标有效期 |
60 天,自开标之日起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 |
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标明“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文件”字样,所有投标文件要加盖启封章。(启封章为投标人公章) 2、密封层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⑴“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文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同投标截止时间) ; ⑶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3、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逾期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将原封退回。 4、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同时,不按规定密封标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中小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单独密封在纸袋内,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此纸袋单独封装,不得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声明函等必须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标。 |
12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评标因素 |
商务、技术、服务、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 日 午 : 分 |
15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 日 午 : 分 |
16 |
开标地点 |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日喀则市人民政府驻拉萨办事处(城关区娘热北路29号) |
17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850元/包段(售后不退) |
18 |
交货期 |
按合同约定 |
19 |
交货地点 |
按合同约定 |
20 |
样品 |
?不需提交样品。 □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品种及数量: / 。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 4、送样截止时间: / ; 5、送样地点: / 。 |
21 |
招标预算价 |
147.69万元 |
22 |
评标专家 |
专家人数: 5 名,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 1 名 专家类型:货物类、经济类、等 专家抽取:1、□由采购人代表在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代表、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代表的监督下从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由采购人代表前往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递交专家抽取申请表后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3 |
招标代理费 |
1.48%,由中标人支付。 |
24 |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下述材料: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如小微企业库名录截图、生产厂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注册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原件等);如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家,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在小微企业库名录截图、生产厂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注册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原件等)。以上材料须完全提供,否则对相关产品不予价格优惠扣除。 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其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 (3)福利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对其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 注:以上最高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型、小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5 |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 (如有)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 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
26 |
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均可)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说 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此次投标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采购。
二、定义及解释
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萨嘎县总工会。
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合同:指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5、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所有货物。
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9、日期:指公历日。
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形成文件。
三、资金来源
县本级资金。
四、合格的投标人
1、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等的制造商或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以及购货单位有任何联系。
3、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正品、原装、全新,并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等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投标的违法记录。
b、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参加本次投标价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包括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及相关能力)及资格;投标人应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供货、技术、财务、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及措施;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产品设备等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报价人或企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注: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8、投标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造成的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包括损失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五、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所投的货物及相关的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所供物品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
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使用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版权或工业产权等的起诉。同时,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权等的起诉。
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的货物在高海拔、高原市能够正常使用,若不能正常使用从而达不到使用效果,采购人将拒付全部货款,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包括损失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六、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招标方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几部分组成:
(1)政府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评标办法
(5)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6)合同基本格式
(7)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招标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包括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
2、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及推迟开标的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在本项目原发布媒介上公示。
4、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放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5、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五、投标语言、产品规格表示和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投标有关的所有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一律以中文书写。
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技术、服务、报价部分。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售后服务等;
(6)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要求、格式要求等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
(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需提交,但不限于,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等其它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声明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声明其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并按要求主动申明其在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含投标人的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按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经销/生产许可证(如有);
4、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并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按要求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财务状况的材料;如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最近3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以及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等;
7、投标人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投标人需提交,但不限于,以下合格性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提供类似业绩证明;
2、货物制造商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提供说明(如有);
3、投标人应具有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和承诺;
4、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管理水平、生产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制造商或投标人通过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认证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八、证明投标货物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即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可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实物),可以有但不限于如下各项:
(1)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货物的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承诺;货物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介绍、检测手段、检测设备介绍;
(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4)采购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5)技术规格偏离表,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参数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6)投标人的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条款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投标人都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投标人在阐述要求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
九、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纸张必须是A4格式)。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
十、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对投标标段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未明确规格、参数、数量的内容除外。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了解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十一、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投标时应以人民币填报,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单位为人民币“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规定使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收到并提供银行回单。
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此次招标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上银行或银行转帐等方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
b.必须在指定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上。投标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c. 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是从户名为投标人的账户汇出的,即投标单位名称与汇出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d.投标人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在备注、用途或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
e.不接受现金提交、存入或个人账户汇款。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通知书核发登记表报送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原额退还(具体时间以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理为准)。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
(2)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招标代理费;
(3)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了中标合同的pdf版。
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
(4)损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不接受对错误修正的;
(7)投标方有违反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等;
十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天数。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加盖鲜章并由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处签字(印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或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做不合格标处理。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5、所有复印件须清晰明了,如评审过程中因复印件不清晰且无法提供原件评审的,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如扣分、废标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标明“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文件”字样,所有投标文件要加盖启封章。(启封章为投标人公章)
2、密封层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⑴“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文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同投标截止时间);
⑶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3、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逾期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将原封退回。
4、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同时,不按规定密封标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中小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单独密封在纸袋内,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将此纸袋单独封装,不得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声明函等必须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等签名(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标。
十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2、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份,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十七、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十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
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注: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过期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人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未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不规范、项目不齐全、内容虚假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投标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
(10)其他实质性影响评标活动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样品,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样品不符或虚假投标的(如有样品);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如有样品);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或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的;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6)投标人将一个标段内所列内容进行分割投标报价;
(7)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十九、违法违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二十、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开标和评标
二十一、开标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组织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内容。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5、按照其十八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
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二十二、评标
1、组建评标委员会
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1.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1.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评标原则及方法
3.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兼顾择优、信用、反不正当竞争。对实质响应的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2、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注: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从而可能影响其货物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投标报价过低的情况是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的投标报价。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复和澄清。投标人无人到场进行答复和澄清的,视为投标人放弃答复和澄清,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5、确定中标人
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1.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 综合评价或性价比优秀;
1.3 中标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
1.4 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1.5 符合国家有关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二十三、保密
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或干扰评标活动,都将可能导致投标失败。
3、中标人确定后,有关方面将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和材料。
二十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组织采购或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二十五、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但需对所采取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授予合同
二十六、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二十七、中标通知书
1、根据评标审定结果,发布中标公示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2、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当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二十八、签订合同
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在采购人的参与下,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十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为领取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的10%交纳后签定采购合同。
保证金交至萨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账户。
2、如果中标人没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标授予第二预中标人,依此类推(投标有效期内)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在履约期间,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承诺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十、质疑投诉及其他事项
质疑
1、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的任意内容提出质疑。任何质疑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须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时间、格式、内容均符合要求的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或以投标答疑会等适当的方式予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位投标人。若澄清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2、迟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不做任何回复,也不承担由此给投标人投标结果带来的一切影响。
3、关于招标文件的所有质疑事项请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质疑,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不接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及反复质疑。
6、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7、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9、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
11、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12、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未尽事宜
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步骤:先进行技术商务初步评审,然后进行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再进行价格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只有通过技术商务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商务详细评审和价格初步审查。而通过价格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接受价格评分及参与综合得分排名。
4、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评分,最后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时价格低者列前;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技术指标优者列前)。
二、技术商务初步评审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技术商务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资格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投标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与投标产品有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格式、文字、签署、删改、货物(工程)交货(付)期、报价是否有选择性、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雷同的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保证金是否交付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如果投标人未通过以上审查,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评的权力。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5、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对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
6.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6.6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三、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详细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承诺、技术响应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产品质量、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可靠性、技术服务能力、安装维修的便利性、商务响应表中各项条款的响应程度、履约能力、销售业绩、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2、价格评审
2.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投标价格的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初步审查,如投标人的投标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或投标报价有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的价格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通过价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接受价格评分并进入综合得分的排名。
2、3价格评分:在通过技术商务初步审查和价格审查的投标人中,以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规定计算。
四、综合得分排名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商务评分 |
技术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 重 |
22% |
48% |
30% |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服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通过价格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特别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价格部分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价格部分得分相同的,以服务部分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以上分值均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由采购人进行摇号抽取,身份号码球由同品牌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核心设备由多个投标人参加竞争,可作为不同的投标人计算。
2、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某一部分得0分,不影响其他项目的得分。
资格评审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2 |
联合体投标人 |
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4 |
相关处罚 |
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5 |
关联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提供相应声明; |
6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
7 |
投标人签字 |
投标人签字确认 |
1-5项除投标文件中须具备以外,另要求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分别、单独接受审查,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缺失任何一项、招标现场不能提供等情况均作无效标处理;
1-5项合格打“√”,不合格打“×”,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
是否与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一致; |
2 |
清单参数 |
符合招标文件中货物清单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和数量; |
3 |
投标报价 |
低于(含等于)采购人制定的招标预算价且唯一报价; |
4 |
交货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按合同约定)要求; |
5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6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
7 |
投标人签字 |
投标人签字确认 |
1-5项合格打“√”,不合格打“×”,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报价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公司名称 |
评审标准 |
|
1 |
是否存在报价过低的情况 |
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
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所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过低的投标人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说明是否合理 |
填写:“是”或“不是”(如各投标人均不存在报价过低的情况,则无需填写此栏) |
1、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3 |
投标人签字 |
投标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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