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1435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51532
最高限价(元):28515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5153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苍南县行政中心2f
传 真:0577-68881771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81771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81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7幢1单元202室
传 真:0577-6880306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仕盈(13587830757)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03069
质疑联系人:陈奇
质疑联系方式:157278666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附件信息:
-
定稿10.9【CNDL2021435】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
49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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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融资政策材料.rar
53.4K
苍 南 县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03069 联系传真:0577-68803069 备案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 |
关于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1435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51532
最高限价(元):28515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5153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2)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苍南县行政中心2f
传 真:(0577) 68881771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81771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81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7幢1单元202室
传 真:0577-6880306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仕盈(13587830757)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03069
质疑联系人:陈奇
质疑联系方式:157278666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投标通知(邀请)书
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们现通知贵公司(企业)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 |
CNDL2021435 |
招标内容 |
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预算金额 |
2851532元人民币 注: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投标文件递交至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
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14:30:00 |
投标开评标地点 |
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
质疑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
(1)质疑时间:按公告规定时间执行。 (2)质疑受理地点: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7幢1单元202室),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3)质疑受理人:陈奇,联系电话:0577-68803069。 注: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
重要提醒 |
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 |
▲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小型、微型企业扶政策(本项目为服务类,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的餐饮业) |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
中小企业分包 |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节能、环保 |
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 |
其他政策说明 |
本项相关金融政策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以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要求执行。 |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线上电子招标相关要求 |
1、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签章:政采云平台认可的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收件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7幢1单元202室(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陈先生收 联系电话:13587830757)。 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签收时间为准;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因“备份投标文件”自身问题无法上传,同样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备注 |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和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注:本次文件中有些文字条款已用加粗、加下划线、加“★”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有些将在评审过程中量化,如有违反将导致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
第一部份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经批准,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的资金已经落实,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投标。
第二部份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说明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合同生效起一年。如中标人的服务及评分达到采购人要求(四个季度绩效考核平均分高于75分),经采购人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视情按年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2、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所属人员若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则全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3、投标前,各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以获取制定各种方案所需的现场勘查资料。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5、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现中标单位履约情况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关要求不符的,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单位如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6、合同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性最低工资调整或养老保险或人身意外险调整,投标人必须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追加。
7、中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含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
8、中标人及其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
9、遇突发事件时,中标人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0、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如因服务范围内容变动需调整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1、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遇到突发事件或检查(如上级部门检查等),中标人需全力配合。
12、中标人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或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一小部份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部份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3、在台风或大雨季节,如要加强抗台抗灾时,中标人要无条件安排值班,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14、本次厨房外包以中标人劳务输出为主,中标人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15、采购人负责水、电、食品加工的燃料费用,负责维修供热、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
16、食品采购(包含调料)以中标人为主,中标人需定期提供采购清单及财务支出明细账供采购人查阅。若中标人不能很好满足采购人的菜品需求,采购人有权变更食品采购方式。中标人配合确定、加工、出售,维修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故障的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具(如不能维修,应及时报采购方处理);餐厅及包厢所需的餐桌椅、餐具用品、厨房设备、非一次性餐具由采购人提供并一次性购置,供中标人免费使用,易耗餐具每年允许总量的10%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用具清单在中标人进场时进行现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后中标人须对该部分设备用具建立档案,负责常规保养,如非正常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17、采购交通工具、计量器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8、采购人提供主管人员的办公场地。
19、所有人员的服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配备,分类统一着装,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需印制且只能印制“苍南行政中心食堂”字样。服装要求包含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2套,若合同续签后采购人不再购置制服则该笔费用在续签时扣除。若合同终止,制服要留存给采购人。
二、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管理目标:通过努力达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菜肴搭配丰富多样,服务热情;争创省内县级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领先水平。
(二)服务要求、内容和范围:
▲1、日常管理
1.1、以厨房、餐厅及包厢管理、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
1.2、加强对用电和用水以及油气管理,中标人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1.3、中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采购人对中标人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1.5、除中标人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1.6、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1.7、中标人需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1.8、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2、具体要求
2.1、本次招标主要以中标人劳务输出为主,不得以餐厅经营盈利为目的。
2.2、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保证油污隔离设备设施卫生,做到每日清理废油废渣;餐具消毒卫生。中标人每餐每样菜肴、面点、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记录。
2.3、能够保证提供早、中、晚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餐,同时能确保就餐时间。
2.4、能够保证加班人员随时就餐。
2.5、根据就餐人数平均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2.6、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卫生、安全、环境方面情况。
2.7、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对外营业或为私人、其它单位举行招待活动。
2.8、中标人须接受食品卫生、消防、环保、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9、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卫生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中标人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2.10、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11、中标人必须每周报一次早、中、晚三餐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征得采购人认可后执行;中标人必须建立每日采购明细清单台账,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2.12、餐厅在经营中不得赢利。
▲3、行政中心餐厅情况说明及就餐标准
3.1、行政中心餐厅情况说明:
(1)行政中心一楼餐厅:为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900人,提供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2)行政中心二楼接待餐厅(包厢10个、自助餐厅1个、快餐厅1个):为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约300人,提供早、中、晚餐工作餐服务。
3.2、就餐标准
3.2.1行政中心一楼餐厅:
(1)早餐菜单由中标人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粥与豆浆或牛奶不限量;
(2)中餐菜单由中标人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不少于1样,副食不少于12样,清汤不少于2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3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3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中餐提供水果,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3)晚餐菜单由中标人提出采购人确认执行,合理搭配。其中:主食不少于1样,副食不少于10样,清汤不少于1样。副食中肉类、禽类不少于2样,海鲜水产品不少于2样,其余为蛋类及蔬菜类。每人每餐包含主食1样,副食2荤2素,清汤1份;主食与清汤不限量。不提供酒水饮料。
3.2.2行政中心二楼接待餐厅(负责会议餐、接待餐等重要人员的接待就餐):具体情况招标后另议。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各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各投标人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订立。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
4、中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行政中心餐饮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行政中心正常运转及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采购人有权在需要时对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投标人必须认可。
6、中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中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
8、中标人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9、中标人需积极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
10、签订合同后人员必须在15天内进场。
11、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意外损失,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四、人员配置要求
以下规定了中标人人员配备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规定的实际人数:54人(中标人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调整)。
类别 |
数量 |
项目经理 |
1人 |
厨师长 |
1人 |
财务 |
1人 |
文员 |
1人 |
仓管 |
1人 |
炉台主管 |
1人 |
厨师 |
7人 |
冷盘 |
1人 |
改刀 |
2人 |
面点师 |
1人 |
煮饭工 |
1人 |
帮厨 |
15人 |
接待主管 |
1人 |
Vip接待员 |
6人 |
自助餐厅服务员 |
1人 |
餐厅领班 |
1人 |
餐厅服务员 |
6人 |
洗碗工 |
3人 |
保洁员 |
1人 |
采购员 |
2人 |
1、项目经理:总管本次招标的所有事务,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
2、厨师必须具有厨师证;
3、Vip接待员,要求为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的女性;
4、除保障正常就餐时间外,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机关加班人员的就餐。
5、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专职为苍南县行政中心服务,不得兼职。中标后服务人员若要更换,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更换。
6、所有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要做到穿着统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提供,但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给采购人书面承诺—保证所配置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7、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8、重要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厨师团队、接待团队)必须经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后录用。
五、合同执行约束
1、采购人根据考核要求表,进行综合评分。
2、采购人每季度向全部或部分机关人员发放《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情况进行统计评分。
3、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节约用水用电及用气用油,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各种工作报表、台帐,如果未按要求提供工作报表、台帐一次,则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万元。
(2)中标人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等情况,发现一次则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万元。
(3)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的,核实后,采购人以整改通知单形式告知,未按时处理或未处理无说明回复的,扣罚当月餐饮服务费1万元。
(4)食堂经营期间因自身因素影响机关工作人员正常就餐或因服务质量问题被举报投诉的,视情况严重性扣罚服务费0.5-2万元。
4、服务经费支付时间为次月1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按一年服务期进行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利润及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基本工资、高温补贴、社保、公积金、税金、培训费、制服费、绩效奖、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中标人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1660元每月(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本项目要求全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浙江省与温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基本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按每人不得低于10921.44元,投标分项报价低于此标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节假日补贴按年度11天计取,且按最低发放三倍工资的节假日补贴标准执行。▲
6、高温补贴按4个月计取,每个月不得低于200元。(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7、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投标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未给服务人员交纳法定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且可以终止服务合同。
8、企业税金报价符合当地税率标准,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自身须上缴的税率进行报价,报价列入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
9、人员工资福利表(中标人投标分项报价取费不得低于此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投标报价做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支出项目 |
金额 |
备注 |
||
1 |
人员工资 |
1660 |
12 |
19920 |
▲2019年苍南县最低工资标准 |
2 |
高温补贴 |
200 |
4 |
800 |
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节假日加班费 |
76×300%×11 |
2508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如日常每天工资76元,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共计2508元。 |
|
4 |
社会保障(单位缴纳部分) |
10921.44 |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
5 |
公积金 |
1992 |
依法缴纳公积金,具体缴纳标准按公司所在地的标准缴纳。 |
||
6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00.00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参考报价) |
||
合计 |
36541.44元/人/年 |
10、投标人的报价表应包含20万元绩效预留款作为考核奖金,每季度5万,绩效预留款根据采购方每季度考核结果支付,具体为:绩效考核奖金按照评分75分以上的奖1万,之后每增加1分奖励0.4万,分数在85分及以上的奖励全额绩效预留款。
说明:(1)绩效考核评分由采购人评分(占比70%,根据《苍南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要求表》评分)和苍南行政中心各单位评分(占比30%,由采购人向全部或部分机关人员发放《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情况进行统计评分)组成。
(2)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季度考核完毕按得分支付考核奖金。
七、商务要求
(▲本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任何负偏离都将作无效标处理)
1、付款方式:服务经费支付时间为次月1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2、进场期限:签订承包合同后15天内全部人员进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起一年。如果中标人的服务及评分达到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申请,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视情按年续签合同。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采购人交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扣除因中标人违反有关规定而罚没的违约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本项目采取统一包干制(总价包干)。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投标人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投标人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产品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16条之规定。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5.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4)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7、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招标公告要求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报名本项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招标通知(邀请)书及供应商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时间使代理机构收到,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2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技术资信部分和二部分组成。技术资信部分(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 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
1)开标一览表(附件1-1)(统一格式、不得更改);
2)报价分析明细表(附件1-2);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件1-3);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附件1-4);
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相关部门出具)(附件1-5);
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
1)投标函(附件2-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2);
3) 供应商情况声明(附件2-3);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4);
5)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依法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2-5);
6)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商务、技术响应表(附件2-6、附件2-7)(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8)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业绩表(附件2-8);
9)团队人员配置情况(附件2-9);
10)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1)难点特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格式自拟);
12)机构设置及相关运作流程制度、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节能减排方案、菜品采购及研发更新、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质量控制、食品保障的承诺(格式自拟);
13)供应商相关资质、认证证书、获得荣誉、资信或信用证书等(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14)其它应提供的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需要签字的部分可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关键文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或未签章的视同未提供;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第2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3.2、开标一览表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价格。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到货并送到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买方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4.4、投标报价应按包含以下费用。
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需要的所有费用,不限于人员基本工资、高温补贴、社保、公积金、税金、培训费、制服费、绩效奖、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如免费则填“免”,不允许空白。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12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7.1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2)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7.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7幢1单元202室;收件人: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陈先生收 联系电话:13587830757)。
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六、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1.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30分钟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供应商发起在线询标确认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况;如各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情况无异议,须在20分钟内填写(签章)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在询标确认中作为附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或发送至采购组织机构邮箱:185884956@qq.com,否则按投标供应商默认处理;
注:格式详见“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
(3)开启技术资信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将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技术资信评审;
(6)技术资信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供应技术资信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各供应商得分情况。随后开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供应商务报价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及各供应商得分情况。
(7)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其中一份为有效的或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有选择性的报价,未声明以其中一个报价为准的;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中没有加盖有效公章;
5)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商务报价;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实质性偏离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9)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其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2)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
13)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3.4、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实际价格增加,则合同价格必须为计算正确的实际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做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第一名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附后)。
七、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供应商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采购机构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综合得分第一名投标者,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保证。
2、中标通知
2.1、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给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外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2、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3、询问、质疑和投诉
3.1询问: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
3.2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答复。
3.2.1上述所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投标供应商认可采购组织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重新评审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
3.2.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供应商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
3.3 投诉: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签订合同
4.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签订合同的,视为拒签合同,在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向排名在其后的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章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5、招标代理服务费
5.1、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户 名:温州超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9330 0901 0011 1188 9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支行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编号: CNDL2021435
一、协议书
采购人对2021-2022年度苍南县行政中心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编号: ),经公开招标程序定标 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书 (投标书)
3.报价表 (投标书)
4.中标通知书
5.履约保证金
6.询标记录及承诺
7.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服务内容与期限: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期限见招标文件。
4、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按投标文件及承诺。
5、付款方式:经费支付时间为次月度10日内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名称: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二、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区域餐饮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范围及重要事项告知:
1、承包区域:苍南县行政中心
2、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餐饮服务,且只能在该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甲方调配除外)。
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4、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现乙方履约情况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关要求不符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如对甲方发出的整改要求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承包价格及支付:
1、今年承包合同价格: (计人民币¥ 元整,组成见附件)。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需要的所有费用,不限于人员基本工资、高温补贴、社保、公积金、税金、培训费、制服费、绩效奖、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2、承包合同价格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和甲方认可的各项记录复印件于次月度的10日前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三、餐饮服务有关要求:
(一)具体要求
1、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保证油污隔离设备设施卫生,做到每日清理废油废渣;餐具消毒卫生。乙方每餐每样菜肴、面点、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记录。
2、能够保证提供早、中、晚行政中心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餐,同时能确保就餐时间。
3、能够保证加班人员随时就餐。
4、根据就餐人数平均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