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BXM20210907164048/ 0873-2101FW2L0417(招标文件编号:0873-2101FW2L0417)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欣康宏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29号平房
包组或产品名称:和平街校区学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
费率(%):8.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欣康宏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和平街校区学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欣、陈玉华、武胜林、施进、牛慧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请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未成交通知书,并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73446001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中医药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10-64286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03室(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联系方式:张涵睿、孙亚欣、卢琛曦、陈思佳,010-59893117、59893128、59893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涵睿、孙亚欣、卢琛曦、韩寿国、陈思佳
电 话: 010-59893117、59893128、59893126
417-采购文件.pdf
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 2食堂
三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遴选文件
项目编号:ZBXM20210907164048/ 0873-2101FW2L0417
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采购需求 .......................................................................................................... 24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33
第五章合同草案 .......................................................................................................... 35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8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中
医药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 2食堂
三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
投标。
一、项目编号:ZBXM20210907164048/ 0873-2101FW2L0417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学 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采购项
目
三、采购预算:无
控制价:采购人每月从成交供应商营业收入中扣除比例不低于 8%,
用于基础设施改造等大额支出费用。
四、遴选内容
1.本次遴选共 1包:
包号 名称 入围家数 服务期
1 和平街校区学 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 1家 3年
本次遴选、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
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用途:用于和平街校区学 2食堂三层餐饮服务。
具体遴选内容和要求,以本遴选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
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
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
4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遴选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要求
1.购买时间:自 2021年 9月 22日 9:00 至 2021年 9月 28日 17:00(北京
时间)。
2.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603室(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3.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4.遴选文件的获取方式: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性活动,本项目遴选文件发
售期内,建议供应商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标书。汇款方式购买标书的,请按本遴
选文件所述账户信息汇款,需在汇款附言栏内写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和所投包
号,在遴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底单、公司信息发送邮件至
sunyaxin@china-didac.com(或 z59893117@163.com),公司信息包括投标单位
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投项目招标编号、所投包
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汇款及报名邮
件后会及时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8日 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1 年 10月 8日 9:0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4层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号。
联系人:胡老师
5
联系电话:010-642865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 10号,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603 室(中国教育报刊社院内)。
邮政编码:1000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涵睿、孙亚欣、卢琛曦、陈思佳
联系电话:010-59893117、59893128、59893126
本项目公告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十、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遴选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采购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无
控制价:采购人每月从成交供应商营业收入中扣除比例不低于8%,
用于基础设施改造等大额支出费用。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
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
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内在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资信证
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或只适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特定某项目字样的
视为无效)。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
证明原件。
7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
声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投标人自行编
写的无效);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首次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在
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在首次递交投标文件前
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
商须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
商名单。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8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
须提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及资格条件
否
4.4
是否允许投标人分
包
否
4.5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否
5.1 小微企业选取标准 本项目不适用。
14.4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
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否
15.1 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递交
汇款凭证等材料)。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整(?5,000.00)。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1)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汇款形式缴纳保证
金),或有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附投
标保证金说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2)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格式详见第
六章附件)。
(5)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账号:6232593799003999755
(接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标书款专用账户)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否
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
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9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7.2 投标文件数量
(1)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份;
(2)开标一览表正本 1 份(单独密封提交);
(3)电子文档 2 份(每份存储介质(U盘或光盘)中均需提供①正
本签字盖章版 pdf格式扫描件②投标文件电子版(可编辑的 word等
格式);存储介质需提供 2份)。
34.1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人民币壹拾万
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35.1 预付款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36.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收取固定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 1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后的 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转账
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成交服
务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如下(与收取比选保证金的账
户不同):
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7344600102
其他
本文件中的“签字”指签字人亲笔签字或加盖签字人的人名章或
手签章。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
表人授权在指定范围内可以行使法定代表人相关权利的负责人(需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遴选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或遴选文件其余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以
本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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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基本要求
1.1 本遴选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三章中所述采购需求的招标投标。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遴选文件。
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
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遴选文件所规
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定义
2.1 “采购人”指将本项目委托给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执行本项目采购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遴选文件各项规定且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 “服务”指本遴选文件中第三章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
3.1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3.2 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具体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4.2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
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
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
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
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
11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
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
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3 投标人根据遴选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
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分
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5.1促进中小企业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
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的,将对该投
标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投标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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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扶持政策。
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
(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
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
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
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
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10%
的扣除。具体选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将对该投标产品的
投标价给予 6%-10%的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
选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小微企业选取标准:本项目的具体选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投标人适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出具
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享受扶持
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2信息安全产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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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号)要求。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通知
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
传真、公告等方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
标人发出,地址、传真、邮箱等以潜在投标人登记的为准。如信息登记有误、传
真线路故障、潜在投标人手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
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
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2 本项目遴选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
工作日。
二、遴选文件
8.遴选文件的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前遴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任何已获得遴选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
改,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
传真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遴选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遴选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
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遴选文件的主要商务、采购需求的提出方负责
解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
定。
9.3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遴选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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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遴选文件的澄清、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作为遴选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
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潜在投标人已收
到遴选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9.5 为使潜在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遴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
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
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
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可以是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
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
文件为准。
10.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遴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合规
文件或直接认定投标所提交的该部分文件无效。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
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
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投标人应按遴选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顺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遴选文件中的内
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遴
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12.2 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该投标将被拒绝。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遴选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2.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现场上唱标所需的材料,按内容要求统一填写,不
得自行增减内容。
15
12.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
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原件的要求。
1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3.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应与遴选文件正文一致,建议行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
13.2 投标文件按照遴选文件中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并
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
担。
13.3 投标文件装订须采用胶装方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4. 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百分比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价应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
14.2 投标报价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
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
并不限于完成遴选文件技术部分中所要求的项目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和
人员培训、质保期期间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以及其他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
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4.3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4.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如果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
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4.5 投标人要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
用可填报“0”。
14.6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
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4.7 投标的报价优惠须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
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遴选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免费培训等其
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14.8 投标报价中不得缺漏遴选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
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并进行价格评审。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的一部分。
15.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31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履约保证金;
(4)中标供应商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5.3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5.1 条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
交纳)后 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办理退
还手续。
1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
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
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
被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
止时间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
不予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7.2 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
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副本、电
子版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
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按照遴选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
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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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因投标文件
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8.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
金说明函)的正本单独密封提交(密封在一个包装中或分开包装均可),并在包
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
18.3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迟到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应注明本项目指
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号/品目号等,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
址。
18.4 为方便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的正、副本单独密封提交(密
封在一个包装中或分开包装均可),并在包装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9.2 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遴选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代理
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9.3 投标文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实物等须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地
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遴选
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
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遴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有
关工作人员参加。
21.2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
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 开标时,应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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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开标时,应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
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
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1.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
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1.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
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进行处理。
21.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
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3.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遴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遴选项目
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遴选文件的商
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24.1符合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有
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遴选
文件的要求。
24.2 符合性检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
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
览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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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本文件第 25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没有响应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
(3)报价方式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
(5)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未按遴选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7)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不满足遴选文件标注“★”号条款的(如有);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存在 24.3 条款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6.投标的澄清
26.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如果投标人出现同类问题,评标
委员会应当给予投标人均等的澄清机会。
26.2 评标委员会应当给投标人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
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3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
20
其放弃该项权利。
27.现场答疑和二次报价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遴选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中标的标准等事项,要求
实质性响应遴选文件要求就服务内容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答疑。未实质性响应遴选
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27.2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将要求投标人分别进行答疑,并给予所有参加遴选
的投标人平等的机会。
27.3在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遴选文件和现场情况合理地实质性变
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遴选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评标委员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遴选的投标人。
27.4 投标人应当按照遴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最后的
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7.5若评标委员会对原遴选文件进了实质性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遴选情况退出遴选。
27.6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一轮演示及答疑。所有参加
遴选的供应商仅有一次二次报价机会,且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并须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二次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8.1 经磋商,投标人提交最后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后,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投标人提交的最后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只
对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应严格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改动、细化遴选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
标条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8.2 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主体
资质、投标服务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
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28.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服务或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9.评标过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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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
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3如实质性响应遴选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可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或由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委托评标委员会继续进行评审。
30.采购项目废标
30.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
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供应商
3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标明
排列顺序。
31.2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 1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
同。排名第 1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
可与下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项目遴选。
31.3 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2.中标通知
32.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
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
作日。
3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
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遴选文件、投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33.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遴选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
22
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
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34.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天内,按遴选文件
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
总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质
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35.预付款保证金
35.1 为避免和减少中标供应商的行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在签
订合同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天内,按遴选文件中提供的预付款保证金格
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在双方约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
全有效。
36.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质疑的提出
37.1 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2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37.3 供应商的质疑如存在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供应商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37.4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遴选文件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7.5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
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
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37.6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37.7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37.8 质疑函范本如下:
质疑函范本
23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38.质疑函的接收和处理
38.1本项目质疑函的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方式。
38.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4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区校区师生约 6000 人。学校将通过公开遴选餐饮合
作企业,成交供应商进场经营学 2食堂三层零点餐厅,以保证校区学生及教师员
工就餐,同时零点餐厅还需满足和平街校区零点菜肴、师生聚餐、会议培训、公
务接待等的就餐需求。
二、项目基本情况
使用面积及经营类别:餐厅厨房面积约 500平方米,大厅面积约:300平方
米,主要满足该校区师生餐饮零点服务需求。
1.基础配套设施
校方提供餐厅现有房屋(含供暖)、设备(包括:后厨灶具及相关设备、空
调系统、消防器材)成交供应商无偿使用(若出现人为损坏或供应商管理不当发
生的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房屋建筑、水、电、气、暖以外的其
他厨、灶具设备的维修养护,其费用由经营供应商承担(维修记录每月报送校方
主管部门备查)。小型厨具、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经营理念(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遵守学校统一管理,做到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双赢,保障食堂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理念要求。
3. 菜品定价(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菜价定价程序及成本核算办法应严格遵守《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
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的通知》(京教勤〔2011〕6号)中关于成本核算和价格
水平的相关规定,单菜成本核算及标准投料单上报校方,经审查同意后方能出售。
饭菜品种和价格的确定及调整须经北京中医药大学餐饮合作经营项目质量监控
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涨价。引进的特色品种必须向校方提交成本核算,经审查同
意后方能出售。提供菜品的菜牌须经校方审核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审核,自
行制作、张贴或使用任何形式的菜牌。成交供应商要实行饭菜价格成本公开,全
面接受学校的监督。
4. 原材料采购(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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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可自行采购主副食原材料,但所有商品价格不能高于校方提供供
应商报价,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报,并提交供应商资质至校方备案(包含但不限
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肉类、米、面、油还
须提供检疫票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清洗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具有安全标识,保证
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所有原材料必须经校方保管员
验收、出库。
5. 项目运营团队(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1.项目总负责人1名,三年以上酒店中高层管理经验长;熟悉酒店的各项管理工
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急能力;具有较强责
任心和服务意识(提供劳务合同),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
健康证;
2.大堂经理1名,大专以上学历,接受过服务管理、酒店管理的培训,并持有相
关证书。懂得管理学、公关礼仪和餐厅或酒店业务知识,并且具有5年以上类似
工作的经验;
3、厨师长1名,鲁菜品、淮阳菜和徽菜、川湘菜系等经典菜品,擅长精细化的菜
品制作,菜品精致,大型团餐、自助餐餐饮主厨经验。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具有厨
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厨师工作的经验,并具有2年(含2年)以上在酒店担任厨
师长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能保证厨房的正常运转,熟知
成本核算与控制;
备注:所有工作人员需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上述人员进行
调换,必须得到校方的认可。
6. 项目运营收费方式(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1)供应商必须使用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园一卡通及学校认可的移动支付方
式,不得私收现金,不得自行安装各种形式的收费系统,如发现自动解除合同。
除卡机收款外的支票、现金等其他结算方式取得的营业收入应及时上交校方。
(2)校方提供给供应商卡机终端系统,延时电源一台,如因供应商管理不
善或员工使用不当造成卡机系统故障发生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卡机系统
最终管理权归校方所有。
7. 服务管理费(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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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电费、燃气费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水、电、燃气费以每月水、电和燃
气表的计量数据为准,按实际使用量交纳。)成交供应商每月应承担日常运行及公
共区域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洁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病媒消杀费等,
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负担或进行分摊。负担或分摊服务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的工资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库房管理人员等费用),以及其他为支持本项目运营供应商
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开支。
校方每月从成交供应商营业收入中扣除比例不低于8%,用于基础设施改造
等大额支出费用。
8. 服务方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下要求提供服务方案)
1)对遴选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
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方案、
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
故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因水电气出问题造成不能按时供餐、学生罢餐等)
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
明材料。
3)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
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
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
必须得到校方及委托方的书面批准。如投标人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
员,一经发现,投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每人次5000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
时扣除。
4)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5)投标人目前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经营模式。
6)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校方做好申报卫生主管部门的餐厅B级量化达标。
7)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校方完成2021-2022年度高校食堂标准化验收要求。
8)其他服务承诺。
9.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
10. 相关费用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壹
拾万元整(?100,000.00)。
2)其他费用
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京教勤[2011]6号)
规定的间接成本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保洁费、
洗碗费、炊具设备购置维修费、低值易耗品、卫生劳保费等。
11. 不得转包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不得把合同规定的经营
场所的任何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或变相承包给第三方经营,否则按成交餐饮企业违
约处理,校方有权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并有权收取成交供应商人民币贰万元
整,小写:20000.00元的违约金。
12. 管理标准与方法(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1)安全生产与食品安全方面
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成交餐饮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主席令第21号)、《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4881-2013)、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行业标准;除
此之外还应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GBT 27306-2008)等行业管理规范。作为学校食
堂,除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以外,校方还可依据《北京高校标准化食堂
标准》(2016版),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饮食卫生、日常管理等方面
进行检查和监督,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按照校方的意见改进服务。
(1)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学校规章制度
类别 名称
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 21号)
28
食堂管理规范
(严格遵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 号)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GBT 27306-2008)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SBT 10426-2007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
14号)
《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
堂管理的意见》(京教勤〔2013〕9号)
食品行业标准
(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4881—2013)
学校食堂行业规范
(遵守)
《北京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2016版)
学校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
《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经营食堂奖惩制度》(需更新)
《北京中医药大学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需更新)
《北京中医药大学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其他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等级》年度二星(含)以上标准
(2)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全
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
(京教勤〔2013〕9号)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储
存、加工、出售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的监管,确保
规范操作,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安全。如果出现食源性疾患或食物
中毒,经政府权威部门鉴定后,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依照有关条款、
法律法规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标准对餐厅、厨房的卫生清洁
及用餐器具的洗刷消毒负责,成交供应商所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洗消药剂等应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卫生管理法规的要求。
2)生产管理方面
(1)成交供应商要严格依法提供服务,同时须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
度。
(2)人员配置与管理
①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及服务全员需使用劳动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用人体制
要求,为职工办理相关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保未保人员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
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合法聘用健康工作人员,并将所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技术等级、健康证明材料报校方备案。并依据校方要求,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体
检。
29
②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应执行并遵守校方制定的与餐饮相关各项规章制度。
③所有餐饮服务人员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统一着装。
④ 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一位现场管理人员来监督服务,长期驻守学校,参
与校方的日常检查工作,同时负责跟校方的联络工作;若负责人无法承担工作,
校方有要求经营方更换负责人的权利。
⑤由于校方定期会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因此成交供应商不能频繁随意更换
工作人员,公司每月更换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新员工须履行报备办公室、
留存健康证和入职前培训的环节,方可入职。
⑥成交供应商更换食堂管理人员时,必须预先一周与校方沟通。食堂管理人
员的行为视为经营方的行为,受双方签订的合同约束。
⑦员工宿舍
在校方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校方可为成交供应商从业人员提供住宿,并按照
每月200元/床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结算时从营业收入中相应扣除。校方不承诺完
全满足交供应商从业人员的住宿需求。
(3)设施、设备安全与维护
①校方提供运营场地、基础装修、基础设施、设备,满足开办要求,但餐桌
椅、厨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保障水、电、燃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②成交供应商如需新增小型设备、低值易耗品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置,
合同期结束后供应商自行处理,校方不负责接收处置、不支付任何赔偿补贴费用。
③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有义务对校方提供的设施和设备做好清洁、维护、
保养工作,如经营期间出现损坏,供应商须承担全部维修费。成交供应商要严格
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需要维修时首先要通知校方。
④油烟道定期防火清洗、隔油池清淘、电梯定期维护由用校方委托专业公司
承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餐厅公共区域(上下楼梯、公共卫生间、餐
厅外墙玻璃及墙面)、餐厅门外石材地面及餐厅石材台阶卫生均由校方负责。
(4)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管理时间要服从校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
周向用户方提出书面申请。
(5)所有涉及到餐厅运营资质的办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完成,校方给予配
合。
(6)餐厅售卖膳食过程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操作完成,成交供应商配合监督
30
检查。
(7)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校方的房屋、设施设备等进行外卖加工或相关餐
饮服务,对因校方有关部门工作需要送到校外就餐情况经批准后除外。
(8)《消防安全责任书》、《餐饮服务中心合作经营食堂奖惩制度》等要求另
行签订。
3)产权与资产方面
(1)项目场所的产权归校方所有,成交供应商只有使用权,在管理期限内,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的房屋、校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等对外抵押、转让、转租、
转借、转包给第三方。
(2)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食堂在合作期限内有使用权,如需重新对项目场
所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必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照校方的施工管理要求
进行施工,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供应商装修及购置相应设备后,不管何
种原因提前解除协议书或者协议书期满后,校方均不对供应商装修及设备费用进
行赔偿或者任何补贴。
(3)成交供应商应妥善管理和使用项目场所以及校方所有权的基本设施,
除因地震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供应商原因致使项目场所毁损或对第三方造成
损害以及对校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造成毁损的,供应商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供应商须自行解决项目场所所需的其他设备设施。
(4)在合作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时,成交供应商须
在三日内将项目场所及校方所有权的设备设施按照双方交接时的名称、数量、型
号以良好、适用的状态全部归还给校方,保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其中若有损坏
或缺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重新添置或赔偿。项目场所内由成交供应商投资配置
的可动产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移走;不动产应无偿完整移交校方所有,成交
供应商不得随便拆除和损坏,不得提出补偿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归还项目场所及其设备设施,否则合
成交供应商须按每日10000元向校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校方实际和预期损失。
成交供应商拖延归还场所超过五日的,校方有权自行处置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
施、物品,成交供应商无权要求补偿。
4)因成交供应商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用户方
概不负责,若因此对校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1
5)成交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应坚持勤俭节约和节能环保的原则,采购和使
用节能产品,确保所排放的废水、废气等达到国家所规定的环保要求,严格按规
定处理好餐厨垃圾,积极支持节约型校园建设。
13.责任(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1)成交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须接受用户方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如卫生、
物价、工商、税务、市教委等)监督检查,供应商须承担一切因经营食品质量、
卫生安全、服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工、辖区消防与治安等)等造成或引发的
经济损失、赔偿及相关责任, 并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若成交供应
商未能如期改正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如因供应商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餐饮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
此造成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处罚。
2)供应商做好所聘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教育工作,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火灾等,给学校造成损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供应商承包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并被有关部门确定负有主要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校方有
权终止双方合作,解除合约。
4)成交供应商需对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
用户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4.退出机制(投标人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以下要求进行逐条响应)
合作经营期间,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校方
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退出: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责任事故或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分包行为的,经学校
规劝并限期整改无效的。
(3)发生因伙食质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原因而引起学生不满并存在
引发群体事件隐患的,校方有权立即停止合作,成交供应商须于一周内退出合作
管理餐厅,校方不承担成交供应商的任何损失。
(4)成交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须接受校方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如卫生、
物价、工商、税务、市教委等)监督检查,若有违法行为,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
负,并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如期改正的,校方
32
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经营时,擅自装修,不遵守饮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拒不服从管理,
且屡教不改的。
(6)在签订合同后,运营初期安排三个月的双方磨合期(试运营),在磨合
期间若出现双方沟通困难,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校方有权责令成交餐饮企业退出。
(7)成交供应商的饭菜价格须严格遵守响应报价承诺的间接成本率,并须
接受学校餐饮管理部门的定期考核。如出现超出响应报价的情形,一经发现,学
校有权收缴超出部分收入,并责令成交供应商立即整改;如超出响应报价的情形
超过3次,校方有权立即停止合作,成交供应商须于一周内退出合作管理餐厅,
校方不承担成交供应商的任何损失。
合作经营期限届满,成交供应商未通过综合考评,则自动退出,双方不再续
约。退出方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起10日内撤离所有物品和人员,并交付承包
档口所有房间钥匙给校方;逾期则校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未撤离的所有物品进行
清理,校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未撤物品进行处置(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支配、收
益等),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无欠缴校方费
用时,校方应将成交供应商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如有剩余)及尚未返还的营业利
润全额返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有欠缴校方费用时,校方有权从成交供应商
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及营业收入里直接扣缴,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继续补交,多
余部分则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三、服务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区校区学2食堂三层零点餐厅
33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最终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
及服务内容优劣排列。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
最终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总得分高低顺序推荐
供应商作为该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
总分 100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分值分配表如下:
序
号
评价
内容
评分标准 权重
1 报价
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投标报价得分=(最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0%×100
30
2 业绩
根据投标人近 2018 年 9 月至今实施的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进行
评价,需提供清单(表格自制)列明:项目单位、销售内容、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相关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业绩核实文件
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为准(关
键页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每提供 1套
算 1个有效案例,每有 1 个有效案例得 1分,最高得 10分。
10
3
服务
要求
响应性
投标人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项目基本情况”中“2.经营理
念”“3.菜品定价”“4.原材料采购”“6.项目运营团队”“7.服务管理
费”“12.管理标准与方法”“13.责任”“14.退出机制”的全部内容
得 5分,不满足得 0分。
注:漏报内容视为不满足。
5
4
进场方
案
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场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得 3分;基本合理可
行得 2分;整体欠佳得 1 分;不提供或较差得 0 分。
3
5
内部的
管理制
度
根据投标人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人
员管理、卫生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安全保证体系、应急预案
等完整可靠,有明确的组织程序和责任人,有切实可行的应急
措施)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
制度完善得 3分;基本完善得 2分;不完善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3
34
6
针对性
的经营
方案
综合考察响应文件是否针对高校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经营
方案,方案完善、科学合理、特点鲜明、理念先进、思路清晰、
熟悉高校特点和规律。
经营方案理解及分析到位,目标明确,分析思路清晰的得 4分;
经营方案理解及分析比较到位,目标较明确,分析思路较清晰
的得 3分;
经营方案理解及分析一般,目标较不明确,有分析思路的得 2
分;
经营方案理解及分析不到位,目标不明确,分析思路不清晰的
得 1分。
未提供的得 0分。
4
7
案例展
示
针对经营方案中菜品的色、香、味的设计,风味特点、价格定
位上的优势提供过往案例展示(包括但不限于菜品品种、价格、
流水、满意度)进行综合评分。
设计合理、特点突出、优势明显的得 5分;
设计有一定合理性、有特点的得 3分;
设计缺乏合理性,特定不明确的得 1分;
未提供案例展示的得 0分。
5
8
食品卫
生、质
量、安
全生产
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证、制作流程、责任划分是
否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先进完善等。
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先进完善的得 5分;
内容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先进性的得 3 分;
内容不详细、缺乏合理性和先进性的得 1分;
未提供的得 0分。
5
9
服务标
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标准、员工培训、体检、质检、评
比、应急措施等的合理性、规范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议。
合理、规范、有针对性的得 3分;
有一定合理性和针对性的得 2分;
缺乏合理性,针对性的得 1分;
未提供的得 0分。
3
10
服务方
案
包括服务管理方案,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方案,消防安全管理
办法等制度建设等:
服务管理方案详细可行,针对性强,制度健全、合理的得 7
分;
服务管理方案基本符合需求,有相关制度要求的得 5分;
服务管理方案有缺陷,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得 2分;
未提供的得 0分。
7
35
11
人员配
备情况
1.人员配备方案。(满分 7分)
提交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依据
有关协议或合作证明。
组织架构完整、人员配备合理的得 7分;
基本合理的得 4分;
较差或不合理的 1分;
未提供的,得 0分。
2.项目团队总负责人、大堂经理、厨师长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能
力。(满分 6分)
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得 6分;
有一定经验、具备相关能力的得 4分;
有经验的得 2分;
无相关经验或未提供的得 0分。
13
12 述标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到场进行述标,并自行准备述标方
案,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讲解清晰,重点突出。评审
委员会可能会随机或统一标准进行提问并且根据述标内容进
行比较。
述标方案清晰、内容完善、讲解清晰、针对性强的得 12
分;
述标方案清晰、内容完善、讲解清晰、针对性欠佳的得 8
分;
述标方案清晰、内容完善、讲解清晰、缺乏针对性的得 4
分;
述标方案内容略有缺陷、讲解清晰、针对性欠佳的得 2分;
述标方案内容有缺陷、缺乏针对性欠佳的得 1 分;
未提供述标的得 0分。
注:
(1)被授权的项目经理未作为代表出席述标会或在述标环节
迟到,或未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未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参加述标的,或参加述标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所示
的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得分。
(2)述标时长不超过 5分钟。
12
合 计 100
36
第五章合同草案
(注:合同草案与采购需求有冲突的地方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
北京中医药大学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北京中医药大学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
务 名 称 ) 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以
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 (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平台竞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评定 (乙
方)为成交人。经协商后,甲、乙双方同意依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
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
互解释,相互补充。在文件内容存在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优先次序
认定具有最终效力的合同内容:
a.本合同书
b.成交通知书
c.补充协议
d.响应文件 (含澄清文件)
e.采购文件 (含采购文件补充通知)
二、项目概况
2.1 服务范围:乙方向甲方提供 服务,其具体
37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见合同附件 1。
2.2 服务提供地点: 。
2.3 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费用
3.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整,其具体服务费用清单见附件 2。
3.2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包含合同附件 1 规定范围内服务内容所
需的全部费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
务过程和结果,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
的员工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1.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1.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设备。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严格按照合同、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实施服务
项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合同、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
4.2.2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
质量。
4.2.3 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
响应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
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
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38
4.2.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五、项目联系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确定由以下人员作为本服务项目的
联系人,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5.1 甲方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座机/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5.2 乙方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座机/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六、成果与验收
6.1 成果: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内容;提交服务成果的形
式: 。
6.2 甲方按下列第 款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
6.2.1 项目执行完毕,甲方组织按本合同附件 1 的服务内容和
标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的《验收报告》。
6.2.2甲方每 (月/季度)组织按本合同附件3的考核打分表,
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为: 分以上为良好; 分
之间为一般; 分以下为不合格(满分 100 分)。服务期满,甲方
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的《验收报告》。
七、付款方式
7.1 履约保证金
39
7.1.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交
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100,000.00
元/大写:拾万元整。
7.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
蒙受的损失。
7.1.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电汇
票。
7.1.4履约保证金在甲方签发《验收报告》前应完全有效。
7.1.5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直接从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以取得补偿。
7.1.6 服务期满,甲方使用部门签发《验收报告》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交齐为履约保证金退还所必备的相关票证(如
甲方在收取履约保证金时开据的收据或发票等)、甲方使用部门出具
的含有“本合同服务事项已正常履行”,或“不存在违约”等内容的书面
批示等结算付款凭证。甲方在收齐该付款凭证文件之日起的 10 个工
作日内应当审核完毕,对符合退还条件的,即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
证金。
7.1.7 如果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影响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则
该退还工作办理时间应相应顺延至争议解决之日后的第 15 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自交纳之日至实际退还之日,不计利息。
7.2 甲方向乙方按下列第 款方式支付服务费:
7.2.1甲方在收齐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验收报告》、合法有
效的与合同金额一致的发票以及支付合同服务费所必备的单证资料
等财务支付结算凭证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
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7.2.2合同分 次付款:
7.2.2.1 甲方在收齐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合法有效的合同
40
金额 30%的发票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0%
的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7.2.2.2 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在收齐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
合法有效的合同金额 70%的发票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
付合同金额 70%的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7.2.3按服务周期付款:
甲方按每 (月/季度)为服务周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期
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每个服务周期,甲方按照考核结果,实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正常付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酌情扣减 1-5%
的服务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得分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如
72分支付当期服务费的 72%)。有违约情况发生时,先执行违约处罚,
甲方有权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违约金。
甲方在收齐《考核打分表》、合法有效的当期应支付服务费金
额 100%的发票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
支付方式均为:以支票或者以划账方式汇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
号(信息详见合同尾部)中。
八、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和提交的服务成果拥有充分、合法
的知识产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
设计权等的诉讼或仲裁。
8.2 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如果服务成果或服务
成果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限制,甲方可采取
必要的措施且乙方亦应主动做出相应地安排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41
费用。
九、保密条款
9.1 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
(包括书面的和电子的),以及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
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
三方提供或透露。
9.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
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
上予以永久删除。
9.3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商业秘
密、数据信息。若违反上述约定,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4 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 年内有效。
十、违约责任
10.1 除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未提供服务合
同金额的 0.5% 按日计收。乙方如延迟提供服务 15 日,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另行采购,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
另行采购服务费用与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全部差价。如甲方未选择
解除合同,乙方可继续履约,乙方延迟履约期间,均应承担延迟提供
服务合同金额每日 0.5%的违约金直至实际履约完毕之日。
10.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履行合同项下义
务,则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
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方解除合同,
则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3 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
42
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服务费,并就因此而对甲方造
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将由甲方承
担相应的损失。
10.4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需要按月/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累
计三次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
支付当期服务费金额 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
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
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
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并且在该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之日起的 14 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职能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
书面说明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约定,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或赔偿责任。
11.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
在 10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
行的,合同终止。
11.4 如果因一方违约而致合同履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
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
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43
12.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2.2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2.3 在诉讼进行期间,除诉讼事项外,本合同仍应继续履行,但
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合同的生效和其它
13.1 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
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及
骑缝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经签署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13.4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内容做修改或补充,则须由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成立。
13.5 在未得到本合同对方的书面认可前,任何一方都不可将合同
的权利及义务转移到任何第三方。
13.6 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合同尾部
载明的地址发出,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
任何一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
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合同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标准
附件 2: 合同服务费用清单
44
附件 3: 合同考核打分表
甲方(盖章):北京中医药大学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号 地址:
邮政编码:100029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房山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联行号:104100004843 银行联行号:
账号:335069045265 账号:
附件 1:
合同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标准
1.服务具体内容:
2.服务标准:
45
3.服务承诺及其他事项:
乙方(盖章):
46
附件 2:
合同服务费用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价
(元)
1
2
3
…
合 计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47
附件 3:
合同考核打分表
序号
评分项
(100
分)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考核
方式
1
考勤
( 分
)
本项目到位总人数
缺≧25%得 分
缺 15-25%得 分
缺 10-15%得 分
缺 4-9%得 分。
定期
检查
和抽
查
上岗情况,出现缺(睡)
岗次数
缺岗一人次扣 分
睡岗一人次扣 分
抽查
考核
2
工作任务
执行力
( 分
)
完成执行情况
很好得
良好得
一般得
不好得
日常
考核
3
应急情况
处理能力
( 分
)
人员反应速度及处理能力
突发事件响应到场时
间不超过 分钟。未
达到标准发现一次扣
分。因处置不力造成
严重后果的一次性扣
分
通过
日常
突发
事件
处理
考核
5
工作技能
考核
( 分
)
设备设施的正确、熟练使
用能力
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得
分,熟练程度占
分;酌情打分
不定
期抽
查考
核
6
设备维护
情况
( 分
)
使用上述设备的维护、巡
查及使用时发现问题能力
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
设备损坏的一次扣
分,设备损坏丢失隐
瞒不报加扣 分
日常
检查
考核
7
在岗精神
风貌
( 分
)
在岗时精神面貌,个人素
质,与师生关系融洽情况
在岗期间散漫(玩手
机)一次扣 分;与
师生发生争吵、冲突
的每次扣 分;发生
骚扰学生事件一次扣
分,并开除涉事人员
日常
检查
考核
4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
须提交。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目录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
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
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 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单独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包装,
不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一同胶装、密封。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
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7.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49
目录
(标注★号的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以下三部分文件可胶装为一册)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8.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9.投标人业绩清单(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业绩核实文件原件、发票复印
件)
★10.投标承诺书
三、技术文件
11.技术规格偏离表
12.服务方案及承诺
13.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5.遴选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50
一、资格证明文件
(请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胶装成册,不与其
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装订在一起)
目录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须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名单(不存在的本项写“无”)
7 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声明
51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复印件)
说明: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52
2.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其开户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或只
适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特定某项目字样的视为无效)。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原
件。
53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力配备的
承诺函
致: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力配备,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54
4.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
无说明: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复印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无效);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在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在首次递交投标文件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5
5.参与本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与本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
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但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6
6.供应商须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负责人,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名单
(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在本附件中写“无”)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57
7.供应商须提供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致: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8
二、商务文件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填写投标人地址)的(填写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填写投
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填写项目
名称)(填写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注:后需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9
附件 2:投标函
投标函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项目名称)、(填写项目编号)、(填写包号)招
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承诺如下:
1.同意在本项目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
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已经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具备的条件。
3.提供遴选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
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 2份等。
4.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1份。
5.保证遵守遴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款/
汇票或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形式)。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完全理解遴选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
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
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遴选文件所列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
12.接受遴选文件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3.我们在本项目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遴选文件规定,向北京中教仪国
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可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
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60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年月日
61
附件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此表需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 8%,用于基础设施改造等大额支出费用。
包号 名称 投标报价
62
附件 4: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价格单位:%
序号 报价内容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 .
. .
合计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
注:分项报价表上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上的投标总价一致,包含遴选文件
规定的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全部服务暨合同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
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63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包号:
遴选文件条目号 遴选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第三章采购需求 9.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服务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区校区学 2食堂三层零点餐厅
第三章采购需求
10. 相关费用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向采购人一
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其他费用:根据北京市教委《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
准》(京教勤[2011]6号)规定的间接成本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
括但不限于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保洁费、洗碗费、炊具设备购置维修
费、低值易耗品、卫生劳保费等。
第五章合同草案
……
注:投标人如对包括合同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遴选文件
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4
附件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注册地
成立和注册日期 注册资金
企业类型(大型、
中型、小型、微
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员人数
北京常驻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名称
近三年
营业额
年度:
年度:
年度:
附公司简介、经验资质和竞争力等自身情况介绍。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5
附件 7: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致:(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__
1.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以 (支票/汇票/电汇方式/政府
采购投标担保函)支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不予退还
保证金。
(1)我方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2)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
同。
3.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文件有效期后 30 天内有效或贵方与
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 30天内有效。
4.请贵方于本保证金有效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
5.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
(1)开票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6
附件 8: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如已经以电汇、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则不需再提供此
函)
编号:
(填写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填写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编号为,根据本项目遴选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
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时,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即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
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67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
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遴选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68
附件 9:投标人业绩清单(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业绩核实文件原件、发票复
印件)
投标人业绩证明
2018年 9月以来国内同类业绩,提供清单(表格自制)列明:项目单位、
项目内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并后附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业绩核实文件原
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主要部分的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
务内容与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案例真实性的合同,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
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2.如投标人成立日期不足三年,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的同类
项目业绩;
3.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4.不提供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6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合同需附甲方出具的业绩核实文件(格式如下),未按要求
提供业绩核实文件原件、发票复印件的合同在评审时不予计算。
业绩核实文件
致: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证明(供应商名称)与我方签订的(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内容真实
有效,我方予以认可。
用户单位联系人:
座机(必填):
手机:
用户单位名称(公章或采购部门章):
日期:
70
附件 10: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北京中医药大学
我方郑重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不实的
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业绩证明材料中提供的甲方联系方式可供贵
方随时查证合同的真实性。如果我方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投标
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
三、技术文件
附件 11: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遴选文件
条目号
遴选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
与数值
投标人的采购需求响应
内容与数值
偏差说明
(是否偏离
/满足)
注:1.投标人应对遴选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
以投标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采购需求作为响应内容,有
具体需求的应填写具体要求。
2. 偏差说明处:技术、服务内容满足遴选文件相应要求填写:“满足遴
选文件要求”、或“无偏离”;技术、服务内容不满足遴选文件相应要求填写:
“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2
附件 12:服务方案及承诺
服务方案及承诺
73
附件 13:项目服务团队情况
团队成员列表
备注:后附团队成员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姓名 学历 专业 职务
本项目中
职责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74
附件 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75
附件 15:遴选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遴选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