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10-09 17:06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KC[2021]034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日期:2021年10月08日15:00时
五、成交信息
第一包:供应商名称:林口县盛景医养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林口县林口镇民主小区1号楼0114号门市
成交金额:518000.00元
第二包:供应商名称:林口县林口镇百惠商务酒店
供应商地址:林口县林口镇火车站对面
成交金额:239500.00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至2022年2月14日。
六、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1 |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竞磋文件 | 自签订服务协议至2022年2月14日 | 服务企业需提供本地化服务 |
七、磋商小组成员:王翔 冯广明 杨秀玲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第一包:代理服务费金额:7770.00元(人民币)
第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3592.00元(人民币)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购单位:林口县民政局
地 址:林口县林口镇迎宾路332号
联 系 人:董 旭
联系电话:0453-35864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江南领秀城西侧101门市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江南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903002409201004975
联系电话:0453-6429009
联 系 人:张先生
十二、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1年10月09日
- 竞磋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KC[2021]0347
采购人: 林口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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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采购人为林口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LKC[2021]0347
2.3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地点:林口县民政局
2.5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765560.00元。本项目共分二包:第一包:525560.00元
第二包:240000.00元。
2.6 服务要求及内容:
服务内容:第一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第二包:助餐(送餐上门服务)(技术条款附后,其它详细内容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服务企业需提供本地化服务。
2.7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协议至2022年2月14日。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合格入库的供应商,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第二包必须同时具有餐饮经营服务许可证。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林口县)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1年09月26日—2021年09月30日,每日0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30时—11:0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请拟参加投标单位携带身份证、网上报名截图,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101门市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5.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7.磋商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8.提交磋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会开始时间:2021年10月08日15: 00时(北京时间)。注: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磋商文件,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收。
9.磋商地点: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101门市二楼)。
10.投标有效期为60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口县民政局
地 址:林口县林口镇迎宾路332号
联 系 人:董 旭
联系电话:0453-35864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江南领秀城西侧101门市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江南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903002409201004975
联系电话:0453-6429009
联 系 人:张先生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6日
附件:技术条款
第一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居家 养老 上门 服务 |
一、助洁 助洁包括居室保洁、物品清洁和洗涤服务; 居室保洁 2.1卧室、客厅整洁,地面洁净,无水渍、污渍,垃圾篓外观干净,篓内无垃圾; 2.2厨房洁净,抽油烟机外表无油污; 2.3卫生间马桶、浴缸、面盆洁净无异味,镜面无水雾; 2.4窗面无印痕,洁净光亮; 2.5注意操作安全,踩梯作业时防止磨损地面、碰损室内的物品; 2.6清洁时应按照由里到外,由上至下的程序完成,完工后重新检查一次服务质量,防止疏漏。 3.物品清洁 3.1整理被褥、枕头、床单等床上用品,按季节及时更换被褥且翻晒; 3.2家具表面无尘,居室物品洁净、摆放有序,沙发巾、靠枕、揽枕摆放整齐; 3.3清洁需移动物品时,须征得老年人或家属同意后方可移动,清洁完后第一时间将物品复原位; 3.4清洁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4洗涤服务 4.1集中送洗 4.1.1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4.1.2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 4.1.3疑似传染性衣物送取时要用专用污(洁)衣袋; 4.2上门清洗 4.2.1分类收集衣物、被褥、尿布,污、洁衣物分开放置; 4.2.2洗涤时根据衣物的质地和颜色分类洗涤,并做到洗净、晾晒; 4.2.3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4.2.4疑似传染性衣物先消毒后清洗,,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方式、浸泡时间应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4.3每次洗涤衣服、床品等总件数不超过20件; 5.按服务量及服务总时长计价,单次标准价格不超过200元。 |
二、助行 助行包括助行服务和代办服务; 助行服务是陪同散步、陪同外出; 2.1陪同散步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 2.2陪同外出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2.3服务要求 2.3.1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2.3.2服务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2.3.3告知外出时的注意事项,取得老年人的理解和配合; 2.3.4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3.5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安全; 3.代办服务 3.1服务内容为代购物品、代领物品和代缴费用; 3.2代购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 3.3代领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领取邮局包裹等; 3.4代缴费用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 3.5服务要求 3.5.1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 3.5.2代领时仔细核对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 3.5.3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 3.5.4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3.5.5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4.单次服务标准价格不超过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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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浴(洗浴、个人护理) 助浴包括助浴服务和个人护理; 助浴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洗浴、擦浴和外陪助浴; 2.1洗浴、擦浴服务要求: 2.1.1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痛风; 2.1.2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3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2.1.4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2.1.5沐浴过程中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 2.2外陪助浴服务要求: 2.2.1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 2.2.2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2.2.3备齐外出沐浴需携带的洗发露、沐浴露、毛巾、换洗衣物等用品; 2.2.4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痛风; 2.2.5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2.6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2.2.7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3.个人护理包括理发、梳头、洗脸、剃胡须、修剪指(趾)甲、口腔护理、穿衣等护理项目; 服务要求: 3.1理发 3.1.1理发后洗发 3.1.2控制水温至40—45℃,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 3.1.3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 3.1.4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 3.2梳头 3.2.1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 3.2.2宜选择圆钝的梳子; 3.2.3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3.3洗脸 3.3.1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 3.3.2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眼部无分泌物; 3.3.3洗脸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3.4剃胡须 3.4.1保持颜面部无长须; 3.4.2剃须用具保持洁净; 3.4.3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 3.4.4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 3.4.5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 3.4.6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3.5修剪指(趾)甲 3.5.1保持无长指(趾)甲; 3.5.2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 3.5.3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3.6口腔清洁 3.6.1老年人戴有活动性义齿的,先取下义齿后在进行口腔清洁; 3.6.2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粘膜及牙龈; 3.6.3擦拭时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防止引起呛咳; 3.7更换衣物 3.7.1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 3.7.2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 3.7.3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 3.7.4保护老年人隐私; 4.单次服务标准价格不超过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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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医 陪同就诊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到医院取预约号、诊疗、取药、缴费等; 服务要求 2.1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陪同老年人就诊; 2.2就诊时应携带病历、就诊卡,在医疗机构挂号窗口取号,协助检查,就诊后根据医生的医嘱划价、取药,给予用药指导等; 2.3钱物、票据、药品当面清点,做到票据、药物相符; 2.4注意老年人安全,保护老年人隐私,并通过交流缓解就医不良情绪; 2.5及时向老年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3.单词标准价格不超过100元,每月不超过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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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康复 1.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 2.由专业康复治疗(士)师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 3.每疗程(7-10天)价格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超过3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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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巡访关爱 巡访关爱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神慰藉、健康监测、情感关怀等服务; 巡访关爱方式包括上门、电话、视频等; 每月不少于4次,其中上门关爱服务不少于2次,每月总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 精神慰藉包括日常交流沟通、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健康监测包括为服务对象提供测量血压、血糖等; 情感关怀包括了解生活状况、心理调节、情感疏导等; 为农村服务对象服务的,巡访补贴标准每月不超过100元,为城市服务对象服务的,巡访补贴标准每月不超过120元。 |
第二包:助餐(送餐上门服务)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助餐 (送餐 上门 服务) |
1. 为服务对象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
2.每餐标准价格不超过20元,含配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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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送餐时间为中午10:30—11:30之间和下午15:45—16:30之间,每日午餐和晚餐两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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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按照林口县老年人饮食习惯,合理制定餐食食谱和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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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品的餐食需在做好后150分钟内送到老年人家中,当日提供食品需留样满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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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午餐需两荤两素一份主食(米饭或面食),晚餐需一荤两素(可配一份咸菜或汤)一份主食(米饭或面食),餐食要做到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份量合适,每周应制定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的食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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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因常见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嘌呤)等原因而有特殊饮食要求的老年人要有针对性配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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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品的餐食质量应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少油、少盐、少调料,菜品要酥软;素食及少数民族老年人的特殊餐,需要进行单独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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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材的采购进货要严格执行餐饮行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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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配有专用食材贮存仓库,各类食材有序分类摆放,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要确保仓库无霉变、鼠迹、苍蝇、蟑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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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注重食品加工流程中的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和储存应生熟分开,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2014的规定,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区域,保证餐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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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盛放餐食的器皿,要求干净整洁有密封性,一次性餐具要符合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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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定期检查送餐工具,无任何安全隐患,定期消毒,确保送餐工作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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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配备具有保温功能的送餐箱,保证食品送达时的温度适宜食用,确保餐品外观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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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送餐前确定餐食配送对象、地址、数量,并按时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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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送餐时核对老年人姓名、菜品及数量,确认无误后履行确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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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应配置满足服务需要得餐厨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遵守国家规定劳务合同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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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服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助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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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服务人员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须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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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助餐机构的服务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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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助餐机构应告知老年人服务电话,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提供相应餐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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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助餐机构需要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送餐工作,不宜随意更换送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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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送餐人员在送餐前应核对餐食种类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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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送餐人员在送餐过程中不得将餐食委托他人转送、代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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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遇老年人取消订单、退餐时,做好记录,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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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应与在家属陪伴下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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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协议中应明确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老年人权利和义务、投诉途径等信息; |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采购标的清单
第一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
项 |
1 |
525560.00元 |
525560.00元 |
合计金额 |
525560.00元 |
525560.00元 |
第二包:助餐(送餐上门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
项 |
1 |
240000.00元 |
240000.00元 |
合计金额 |
240000.00元 |
240000.00元 |
二、技术条款
第一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居家 养老 上门 服务 |
一、助洁 助洁包括居室保洁、物品清洁和洗涤服务; 居室保洁 2.1卧室、客厅整洁,地面洁净,无水渍、污渍,垃圾篓外观干净,篓内无垃圾; 2.2厨房洁净,抽油烟机外表无油污; 2.3卫生间马桶、浴缸、面盆洁净无异味,镜面无水雾; 2.4窗面无印痕,洁净光亮; 2.5注意操作安全,踩梯作业时防止磨损地面、碰损室内的物品; 2.6清洁时应按照由里到外,由上至下的程序完成,完工后重新检查一次服务质量,防止疏漏。 3.物品清洁 3.1整理被褥、枕头、床单等床上用品,按季节及时更换被褥且翻晒; 3.2家具表面无尘,居室物品洁净、摆放有序,沙发巾、靠枕、揽枕摆放整齐; 3.3清洁需移动物品时,须征得老年人或家属同意后方可移动,清洁完后第一时间将物品复原位; 3.4清洁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4洗涤服务 4.1集中送洗 4.1.1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4.1.2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 4.1.3疑似传染性衣物送取时要用专用污(洁)衣袋; 4.2上门清洗 4.2.1分类收集衣物、被褥、尿布,污、洁衣物分开放置; 4.2.2洗涤时根据衣物的质地和颜色分类洗涤,并做到洗净、晾晒; 4.2.3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4.2.4疑似传染性衣物先消毒后清洗,,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方式、浸泡时间应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4.3每次洗涤衣服、床品等总件数不超过20件; 5.按服务量及服务总时长计价,单次标准价格不超过200元。 |
二、助行 助行包括助行服务和代办服务; 助行服务是陪同散步、陪同外出; 2.1陪同散步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 2.2陪同外出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2.3服务要求 2.3.1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2.3.2服务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2.3.3告知外出时的注意事项,取得老年人的理解和配合; 2.3.4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3.5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安全; 3.代办服务 3.1服务内容为代购物品、代领物品和代缴费用; 3.2代购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 3.3代领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领取邮局包裹等; 3.4代缴费用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 3.5服务要求 3.5.1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 3.5.2代领时仔细核对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 3.5.3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 3.5.4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3.5.5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4.单次服务标准价格不超过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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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浴(洗浴、个人护理) 助浴包括助浴服务和个人护理; 助浴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洗浴、擦浴和外陪助浴; 2.1洗浴、擦浴服务要求: 2.1.1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痛风; 2.1.2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3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2.1.4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2.1.5沐浴过程中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 2.2外陪助浴服务要求: 2.2.1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 2.2.2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2.2.3备齐外出沐浴需携带的洗发露、沐浴露、毛巾、换洗衣物等用品; 2.2.4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痛风; 2.2.5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2.6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2.2.7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3.个人护理包括理发、梳头、洗脸、剃胡须、修剪指(趾)甲、口腔护理、穿衣等护理项目; 服务要求: 3.1理发 3.1.1理发后洗发 3.1.2控制水温至40—45℃,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 3.1.3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 3.1.4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 3.2梳头 3.2.1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 3.2.2宜选择圆钝的梳子; 3.2.3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3.3洗脸 3.3.1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 3.3.2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眼部无分泌物; 3.3.3洗脸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3.4剃胡须 3.4.1保持颜面部无长须; 3.4.2剃须用具保持洁净; 3.4.3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 3.4.4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 3.4.5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 3.4.6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3.5修剪指(趾)甲 3.5.1保持无长指(趾)甲; 3.5.2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 3.5.3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3.6口腔清洁 3.6.1老年人戴有活动性义齿的,先取下义齿后在进行口腔清洁; 3.6.2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粘膜及牙龈; 3.6.3擦拭时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防止引起呛咳; 3.7更换衣物 3.7.1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 3.7.2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 3.7.3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 3.7.4保护老年人隐私; 4.单次服务标准价格不超过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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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助医 陪同就诊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到医院取预约号、诊疗、取药、缴费等; 服务要求 2.1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陪同老年人就诊; 2.2就诊时应携带病历、就诊卡,在医疗机构挂号窗口取号,协助检查,就诊后根据医生的医嘱划价、取药,给予用药指导等; 2.3钱物、票据、药品当面清点,做到票据、药物相符; 2.4注意老年人安全,保护老年人隐私,并通过交流缓解就医不良情绪; 2.5及时向老年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3.单词标准价格不超过100元,每月不超过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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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康复 1.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 2.由专业康复治疗(士)师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 3.每疗程(7-10天)价格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超过3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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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巡访关爱 巡访关爱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神慰藉、健康监测、情感关怀等服务; 巡访关爱方式包括上门、电话、视频等; 每月不少于4次,其中上门关爱服务不少于2次,每月总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 精神慰藉包括日常交流沟通、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健康监测包括为服务对象提供测量血压、血糖等; 情感关怀包括了解生活状况、心理调节、情感疏导等; 为农村服务对象服务的,巡访补贴标准每月不超过100元,为城市服务对象服务的,巡访补贴标准每月不超过120元。 |
第二包:助餐(送餐上门服务)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助餐 (送餐 上门 服务) |
1. 为服务对象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
2.每餐标准价格不超过20元,含配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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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送餐时间为中午10:30—11:30之间和下午15:45—16:30之间,每日午餐和晚餐两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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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按照林口县老年人饮食习惯,合理制定餐食食谱和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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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品的餐食需在做好后150分钟内送到老年人家中,当日提供食品需留样满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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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午餐需两荤两素一份主食(米饭或面食),晚餐需一荤两素(可配一份咸菜或汤)一份主食(米饭或面食),餐食要做到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份量合适,每周应制定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的食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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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因常见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嘌呤)等原因而有特殊饮食要求的老年人要有针对性配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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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品的餐食质量应符合老年人的需求,少油、少盐、少调料,菜品要酥软;素食及少数民族老年人的特殊餐,需要进行单独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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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材的采购进货要严格执行餐饮行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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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配有专用食材贮存仓库,各类食材有序分类摆放,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要确保仓库无霉变、鼠迹、苍蝇、蟑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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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注重食品加工流程中的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和储存应生熟分开,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2014的规定,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区域,保证餐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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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盛放餐食的器皿,要求干净整洁有密封性,一次性餐具要符合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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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定期检查送餐工具,无任何安全隐患,定期消毒,确保送餐工作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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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配备具有保温功能的送餐箱,保证食品送达时的温度适宜食用,确保餐品外观干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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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送餐前确定餐食配送对象、地址、数量,并按时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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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送餐时核对老年人姓名、菜品及数量,确认无误后履行确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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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应配置满足服务需要得餐厨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遵守国家规定劳务合同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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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服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助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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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服务人员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须进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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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助餐机构的服务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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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助餐机构应告知老年人服务电话,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提供相应餐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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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助餐机构需要指定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送餐工作,不宜随意更换送餐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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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送餐人员在送餐前应核对餐食种类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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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送餐人员在送餐过程中不得将餐食委托他人转送、代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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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遇老年人取消订单、退餐时,做好记录,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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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应与在家属陪伴下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 |
||
27.协议中应明确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老年人权利和义务、投诉途径等信息; |
要求注意事项和要求:投标时技术条款、服务、安全要求等必须全部满足,不能有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一、委托
磋商代表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二、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加磋商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条款由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最后报价
确保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B 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最小单位为元。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响应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明;
(5)响应文件附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可提供)
(8)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
2、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信用查询记录;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其中响应文件附件包括:
(1)项目技术服务方案;(需针对项目采购人需求、技术条款制定)
(2)项目服务承诺;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4)应急预案方案;
(5)评分细则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请提供);
(6)其他。
七、响应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响应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成册。统一要求使用四号宋体字打印,纸张规格为A4复印纸,左侧胶装成册。
八、报价
1、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分两次,即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的初始报价和磋商结束后的最后报价。
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4、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将被拒绝。
5、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服务类: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或采购预算金额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人应按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6、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即投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对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即给予投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模板附后,必须按模板提供,否则声明函无效。
8、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扣除,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应查询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如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询价小组要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
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5)、各项查询结果需询价小组确认。
9、节能环保产品加分
1)、本次采购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产品除外)”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但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2)、对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评审时,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对价格、技术和服务标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在价格标评分时,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权重前)5%的加分。
在技术和服务标评分时,给予技术和服务标总分值(权重前)5%的加分。
3)、按前款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无论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多少项为节能、环保产品,只进行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后,总分值可以超过百分,按加分后的总分值进行权重,以权重后的价格标及技术和服务标得分计算总得分。
九、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遵守本条规定。
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
3、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壹份)
封包: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封在一个大包中。包装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地址、联系人、电话
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
封口处应有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响应人公章,未完好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同一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字、盖章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6、递交的磋商文件未装订成册的。
7、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
十一、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第一包:10000.00元人民币;第二包:48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电汇
(3)采用转帐方式,由投标人从其开户银行基本帐户拨付至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定的账户。
账户信息:
1) 户 名: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 号:0903002409201004975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江南支行
4)联系人:李会计
5)联系电话:0453-6287009
6)附言栏里填写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可简写为“ LKC[2021]0347,第 包”。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7日14:00时之前存入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需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投标保证金退还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招标活动且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采购活动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采用电汇的,需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往来收据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其它不予退还或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形。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十二、磋商会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磋商会开始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08日14:30时(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开始时间:2021年10月08日15:00时(北京时间)
提前或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会地点、提交谈响应文件地点: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101门市二楼会议室
十三、其他
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C 磋商及评审方法
十四、磋商
1、磋商工作由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
2、参加磋商的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3、质疑
磋商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质疑事项的不同,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涉及下列事项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
3.1.1磋商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3.1.2技术条款或规格。
3.1.3拒绝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报价文件的处理和决定。
3.1.4磋商小组磋商结果。
3.1.5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撤回。
3.1.6其它实体性事项。
3.2涉及下列事项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
3.2.1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发布和接收。
3.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
3.2.3磋商会议中的时间、程序。
3.2.4其它程序性事项。
3.3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3.3.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及法律、法规依据。
3.3.3提出质疑的日期。
3.4除质疑书外,质疑人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3.5质疑书应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6除书面形式以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和回复。
3.7质疑需要委托专家论证的,可依据质疑事项和需要由原磋商小组进行论证或另行委托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另行委托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的,应当参照磋商小组的专家产生办法抽取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
4、投诉
4.1质疑人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4.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4.2.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当事人。
4.2.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4.2.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4.2.4在投诉有效期内。
4.2.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
4.3投诉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3.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4.3.2具体的投诉事宜及事实依据。
4.3.3质疑书和质疑回复及相关证明材料。
4.3.4提起投诉的日期。
4.4投诉书应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资格性审查。
(1)磋商代表身份确认。评审专家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人,则磋商代表身份合格,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入围资格。
6、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文件。
7、对响应文件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8、投标人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拒绝。
9、在磋商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10、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负责确定最终入围投标人。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做为入围投标人,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成交投标人的价格。
11、入围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后附统一模板)编制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2、最后报价密封后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开标大厅时间为准)提交到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大厅“最后报价提交处”。如投标人认为最后报价时间不足,应当场向磋商小组提交延长申请,由磋商小组研究后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再提交的延长申请,磋商小组不予受理。
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投标人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按规定密封的、制作的;
(2)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3)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十五、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和技术及服务均按百分制评定。详见《综合评分表》。
2、最后报价价格分值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入围投标人的最后报价分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3、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价=报价-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
4、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投标人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资格。
5、综合评分表
各项评分因素权值及得分
具体项目 |
分值 |
得分 |
投标报价 |
10 |
10 |
技术服务及商务 |
90 |
90 |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类别 |
评分因素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价格 |
价格 |
投标 报价 |
1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审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小计 |
10分 |
||||
技术服务 |
技术 、服务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
3分 |
投标文件格式规范得1分,装订整齐得1分,页码清晰得1分。 |
|
投标单位综合能力 |
10分 |
优秀得7~10分,良好得3~6分,一般得0~2分。 |
|||
服务管理方案 |
48分 |
项目服务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8分 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2分。 管理指标及措施 8分 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2分。 管理方式及工作计划8分 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2分。 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 8分 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2分。 制度的建立与管理8分 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2分。 应急预案8分 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分,一般得0~2分。 |
|||
人员 培训 |
4分 |
有符合本项目特点的阶段性员工技能培训方案,有服务人员保密培训方案,每满足一项得2分,无不得分。 |
|||
服务 承诺 |
10分 |
根据服务承诺方案内容综合打分: 1、优秀得8~10分; 2、良好得4~7分; 3、一般得0~3分。 |
|||
小计 |
75分 |
||||
商务 |
业绩 |
5分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开标当日为截止日期计算)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单笔合同额不小于本项目采购金额,每一笔2.5分,最多得5分。 (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页打印中标公告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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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 |
10分 |
措施方案10分。 优秀得7~10分; 良好得3~6分; 一般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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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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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六、确定成交投标人的原则
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排序,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
合同的签订
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磋商文件、中标人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其他
1、根据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约定,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合同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规定,用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方式分段计算收取,即在各中标额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中标服务费。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正常经营企业管理费中,投标人在报价中要依据自身经营状况考虑这种约定,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供参考,磋商成交方根据磋商谈判达成的合同条款完善服务合同)
服务类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标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2、合同金额包括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服务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技术参数等必须与磋商文件及承诺内容相一致。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期限: 自
服务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技术服务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条款。
4、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乙方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服务,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自验合格后,将合格证明交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
5、验收及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履约存在问题,对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待项目整改结束并验收通过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服务责任等其他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须向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合同价款的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服务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联系各相关部门开展资料收集、负责对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督促与检查,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负责验收等的组织与成果审查等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磋商文件和有关技术要求,对本磋商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负责;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提交项目审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成果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完善修改,修改不及时的按逾期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5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二。
7、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服务成果验收部门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库收付中心等留存。经甲、乙双方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 同 附 件
一般服务类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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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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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具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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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KC[2021]0347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磋商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磋商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三、响应书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的磋商活动,并对该目进行报价。
1、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初始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服务期限:
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5、保证认真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与本活动有关的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日 期:
四、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其他资料。
五、法定代表人和磋商代表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附件
响应文件附件包括:
(1)项目技术服务方案;(需针对项目采购人需求、技术条款制定)
(2)项目服务承诺;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应急预案方案;
(5)评分细则要求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请提供);
(6)其他。
七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人 (投标人名称)现郑重承诺:本响应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失信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如本响应人被查证提供的资料不实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由此给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
(单独装订,单独递交)
林口县民政局_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