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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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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0月09日 18:0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莱城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8: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31-76213260
采购单位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先生0531-76213260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星强0531-75666188
附件:
附件1公告需求上传.doc

项目概况 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GK-2021104

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45号

联系方式:孟先生0531-7621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联系方式:张星强0531-7566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0531-76213260

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采购人: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245号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0531-7621326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联系人:张星强

联系方式:0531-75666188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RGK-202110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10月 11 日至2021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2日08时30分至2021年 11月2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 月 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和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3号沿街楼3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星强 联系方式:0531-7566618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济南市莱芜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服务期一年。质量标准:合格。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为用户提供免费、及时、迅速、优质的配送服务,供应商接到供货电话或出现食材质量问题后,配送方须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2、中标单位应对所供应货物认真负责,及时采买食材,保证食材新鲜,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退换;配送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提供健康证明,所有配送人员一季度一体检,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供应商应具备配送采购清单范围内全系列食材,调味品的能力,应确保供货数量准确,重量足,质量合格。

4、供应商在配送时应在每日早上配送当天中午,下午以及第二天早上的食材或相关物品。供应商每天下午应向采购人领取第二天的配送清单(供应商应提前7-10天向采购方提供所有类别的食品清单,由采购方提前规划具体的配送清单)。

5、本项目包括六个消防站食材的配送,包括雪野1个,张家洼2个(电厂1个,鲁中矿业1个),莱芜高新区1个,凤城大街1个,口镇1个。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6个站点的食材配送服务(配送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疫情期间配送人员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每月两次核检)。

6、所有食品必须满足最低质量标准要求,所有食品都应符合或高于GB2615粮食卫生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7、所有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8、质量保证:保证所有产品应是全新、新鲜、未使用过的,预包装产品(肉类、鸡蛋、鲜鱼类除外),完全符合或超过采购规定的最低质量要求。

9、所有的食品的价格应不高于莱芜地区市场价。

四、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服务期及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五、日常采购标的明细表(参考)

序号

标的名称

1

生猪肉(全部位)

2

生牛肉(全部位)

3

生羊肉(全部位)

4

牛奶

5

鸡蛋

6

鸡肉

7

鸭肉

8

蔬菜

9

10

11

其他海鲜

12

白糖

13

八角

14

花椒

15

桂皮

16

味极鲜

17

麻汁

18

辣椒酱

19

鸡粉

20

红九九

21

其他调料

22

多种水果

23

各种饮料

24

大豆油

25

水饺

26

面条

27

各种熟食(疫情期间不允许使用)

28

绿豆

29

木耳

30

海米

31

海蜇

32

其他干货

备注

1、以上所列标的名称为日常采购物品,如有变动以实际采购标的为准。

2、小麦粉,大米,小米,花生油,生抽,老抽,香油,醋,料酒,食盐,五香粉,甜面酱,蚝油不包含在本次采购清单中。

3、牛奶类食品:生产日期至配送当天不得超过30天。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提供产品需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一旦发现中标人以次充好,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发现一次罚款一万元,如发生食品中毒事件等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监督部门举报,列入黑名单并将在相关网站公示该企业的不良行为。

2.1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副食品的采购、运输、检验验收、税费、服务等,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

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未按规定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3.1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2验收

3.2.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2.2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或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