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498)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WQCG2021-498 二、项目名称: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广义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杨村源泉路30号 | 91120222679419851U | 022-82106775 | 117.6027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勇,张可欣 黄宝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6408.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022-22159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大桥道馨旺园11号楼5门2楼 联系方式:022-5967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2-596735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广义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杨村源泉路30号 | 91120222679419851U | 022-82106775 | 117.60276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QCG2021-498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8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3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8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21-498
二、项目内容:
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
件。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1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料;
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
存档;
8.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9.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 9月 27日至 2021年 10月 8日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每日 9:00-11:00,14:00-16:00(法定
节假日除外)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由
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单位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等事宜。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9日 14:30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10月 9日 14: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大桥道馨旺园 11 号楼 5 门 2 楼
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工
2.联系电话:022-5967359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先生 022-2215918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大桥道馨旺园 11 号楼 5门 2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67359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
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
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
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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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bszixun@126.com
(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
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
邮件。
2、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武清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50172610000001760
注:(1)汇款备注栏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
间 (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缴纳文件工本
费则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缴纳方式:推荐电汇。供应商
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单位名称
与供应商名称须一致,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
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项
目名称,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
汇款信息:开户名: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武清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50172610000001760
4、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复印件,于开标前规定的
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照要求及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食材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服装费、福利费、保
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的最终优惠
价格。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
由表述清楚的,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完全了解采购人的需求上完成本项目并提供详细的项目
服务方案。
(三)时间要求
1.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
(五)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中的其他事项。
2.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到开标现场,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在
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注:保证金的退还:从网上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成交单位持往来收据原
件(须加盖未成交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
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 3份)、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成交单位的财务
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
15302169935)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
制性规定。
(三)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项目提交详
细的方案,对本项目内容描述准确,无遗漏。
(四)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相关负责人员简历及参与项目经历。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信息公告发布后按照公告要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
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第二
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中“资格审查表”要求的证件。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
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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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须经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如下:
附表: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
会法人登记证书
2 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 年度或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4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依法纳税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纳税的
相关证明材料
6 无违法记录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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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查询磋商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
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总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
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总公司如
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8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
标会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9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参与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收据 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1)上述列表内资格审查内容除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盖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在
响应文件外独立提供完整的原件一套及盖章的复印件一套(须胶装成册,无须密
封)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者做无效标
处理。
(2)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
予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
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
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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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文件的供应商。
3.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
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
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
5. 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
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
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
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
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
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
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报价(10 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做无效标处理,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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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资格、资信、技术因素(90 分) 分值
1
供应商实
施能力
供应商提供签订合同日期自2018年 1月1日至今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成
功业绩。业绩评审:每个业绩 2 分,最多 6 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6分
2
供应商认
证评价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AAA 级信用等级
认证。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认证范围须与本
项目相关,提供 1 项得 1 分,共 6 分,未提供不得分。
6分
3
人员持证
情况
餐厅厨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四级或
以上)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 1人得
1 分,共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分
4
餐厅面点师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式面点师)》(四级或以上)资
格,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 1 人得 1分,共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分
5
服务点对
点应答
所提供的服务点对点应答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非“★”指标有 1 项负偏离,减 1分,满分为 10 分,最低 0 分。
10分
6
食堂管理
方案评价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8 分;
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5分;
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3 分;
其他:0分。
8分
7
食堂环境
卫生保洁
服务方案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7 分;
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5分;
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2 分;
其他:0分。
7分
8
食品安全
保证措施
及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
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7 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为全面具体、较为科学合理:5 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2 分;
7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食品安全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科学合理性:0分。
9
食材存储
方案及检
验标准
食材存储方案及检验标准详细、全面,切实可行:6 分;
食材存储方案及检验标准较详细、全面,较可行:4 分;
食材存储方案及检验标准简单,可行性一般:2 分;
无食材存储方案及检验标准或其他:0 分。
6分
10
组织机构
设置及人
员配备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6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服务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4分;
组织机构设置一般,服务人员配备不齐全、分工不够明确:2 分;
无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0分。
6分
11
人员培训
方案评价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
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5 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
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3 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
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1 分;
其他:0分。
5分
12
人员保密
管理制度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切实可行:5 分;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3分;
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性差、可行性差:1 分;
无人员保密管理制度:0 分。
5分
13
规章制度
的建立与
管理评价
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管理健全、合理、可行:5分;
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管理较为健全、合理、可行:3分;
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管理不够健全:1分;
无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管理:0 分。
5分
14
应急预案
评价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 分;
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 分;
其他:0分。
5分
15
投诉流
程、满意
度调查制
度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3 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1 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 分。
5分
16 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切实可行:5 分; 5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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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3分;
服务承诺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 分;
无服务承诺:0 分。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 2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无页码检索的;
3.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6.技术要求点对点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响应文件非关键内容无法辨认的;
8.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9.响应文件中出现非本项目相关内容的;
10.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11.评标办法的打分项应逐项在目录中反应,目录中缺项的。
五、其他
1.开标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
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
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未及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
涉及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
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
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本项目就餐人数约
150 人。
工作范围: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
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2)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3)保证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2、供餐情况设定:
周一至周五:早餐约 120 人、中餐约 150 人,晚餐约 20 人。
周末及节假日:早餐、中餐、晚餐约 20 人。
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3、就餐天数:每月按照 22 个工作日计算。
4、餐费标准:每人每天 22 元(员工每天承担 4元)。
二、项目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本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 1名,厨师 2名,面点师 2名。
三、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
1、早餐:供餐时间从 7点 30 分至 8点 30 分;
早餐包含:蛋类、肉类、两素菜,健康时蔬 1种,小菜 6种,主食不少于 3
种,汤粥各 1种(牛奶、豆浆等)。
2、午餐:供餐时间从 11 点 30 分至 12 点 30 分;
午餐包含:1主荤、1次荤、两素菜、两小菜,粗粮 1种,主食不少于 3种,
汤粥各 1种,水果或酸奶各 1种。
3、晚餐:供餐时间从 17 点 30 分至 18 点 30 分;
晚餐包含:1主荤、1次荤、1素菜,主食 2种,汤粥 1种。
注: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并须准时开餐。甲方需要在特殊时间加餐,需提前通知乙方,确定用餐标准,乙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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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积极配合。
四、食品卫生
1、供应商保证食物的原材料在保质期内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采购人有权在不影响正常供餐情况下,随时对原材料等内容进行考察,若原材料
过期或者严重不符合食用标准,以及生产场所未清理干净达不到卫生标准,采购
人有权责令供应商进行改善直至达到合格要求。
2、供应商在供餐服务中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遵守天津市市场和
质量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如若采购人职工在食用供应商提供的饭菜后发生任何程度不适,供应商
应当配合采购人调查,如果经第三方权威机构确认系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供应商
须按照合同条款内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终止。
五、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负责食
品的采购及现场制作加工,其标准应符合天津市防疫部门所规定的卫生达标规定
及食堂卫生达标考核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食品。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餐厅管理以满足就餐人
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
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项目整体要求相适应。
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餐饮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
责、作业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4、把好食堂原料及辅料卫生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食材进厨房、
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
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
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的要求,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创新出品和
推出特色菜品。
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
(炊)具破损率和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厨房、冷藏室、面点
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渍、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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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和每日检查制度;做到食堂每日做清洁,按时
清倒垃圾。
7、为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餐饮部门应配合工程维修人员做好对
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
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
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
全隐患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及时维修,确保燃气灶具的安全使用。
8、建立消杀制度,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设置防尘、防蝇、
防鼠设施,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消杀药剂,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溶
液擦洗,每日二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洗,每日一至二次。
9、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
的水、电、气、油等开关,注意安全生产。
10、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禁止在食
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12、供应商应对食堂内外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
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3、供应商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
承包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承包方应负
责赔偿。
14、供应商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15、接受采购方对原材料及成品的价格和质量检查。
16、供应商的食品应 48 小时留样备查。
六、其他要求
1、合同期间,甲方提供服务场所(包含:餐桌椅、餐具、厨房设备)、资
源(包含:水、电、气)、员工宿舍;食堂改造、设备新增及更换、维修由甲方
负责。供应商在使用厨房设备时,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
善保管,厨房设备由供应商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维修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
人只承担正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的费用。供应商自购设备,采购人不负责收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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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保证房屋、设备、设施正常完好,发生损坏或遗失,供应商须照价赔
偿。
2、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每日食谱报甲方审核后,在食堂公布。
3、必须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各类食品供应齐全,一旦遇到有多人临时
用餐等特殊情况,应有应急供餐预案和相应的备用食品。
4、设置意见箱和意见反馈电话。一个月中有 3次职工反映食品供应不足或
菜品品质太差等问题,经采购人伙食管理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对供应商提出口头
批评,超过 3次时,扣除当月承包费的 10%。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每月
意见反馈均超过 3次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的任何损失,
同时,扣罚供应商一个月的承包费。
七、费用分割
1、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服装费由供应商承担;
2、食材费用、烟道清洗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食堂清洁用具及消耗品由供应商提供。
4、厨房设备、库房、餐厅、水、电、燃气、虫害消杀、暖气、空调及照明
等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说明:
1、本磋商文件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做
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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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
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
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
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
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
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
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
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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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
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
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
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
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
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
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
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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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
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
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
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
应由供应商承担。
5.1.2 除《磋商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
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
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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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
等合法权利。
5.2.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服务费。
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 万以下 1.5%
100-500 万 1.1%
500 万-1000 万 0.8%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成交金额
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费率
100 万以下 1.5%
100-500 万 0.8%
500 万-1000 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
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
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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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
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
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询问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94号)的要求提出,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
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
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
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
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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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采购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
续进行的,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
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
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
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
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
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
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
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
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
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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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将通知供应商领取纸质更正公告或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
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
告,并将“更正公告回执”盖上公章,发至本代理公司邮箱。至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并接受更正公告所表
述内容,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
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
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
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
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
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
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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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
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
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
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
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
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
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
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
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15.2 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
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
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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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填报。
16.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
优惠价格。
16.3 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
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
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
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货物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
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
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
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4)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
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
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
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
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3 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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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
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磋商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
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
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
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
份副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
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 第一阶段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不含报价)纸质版和电子版文
件。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存储在CD-R光盘/U盘中,内容与纸质版
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21.4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1.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6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
和加盖公章。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每阶段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每阶段响应
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分别先用内层包封密封,并且每阶段的正副本文件再
用一个外层包封密封,要求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第一阶段、正本/副本和资
格、资信、技术文件”或“第二阶段、正本/副本和报价文件”字样,在外层包
封上标明“第一阶段和资格、资信、技术文件”、“第二阶段和报价文件”字样。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三副。最终提交的响应文件
为2包。
(2)电子文件应封在对应的正本包封中,并在光盘/U盘贴(或包装)上写
明供应商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第一阶段“资格、资信、技术文件”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字样。每阶段的电子光盘/U盘2张。
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密封(第一阶段)
密封(第二阶段)
(3)供应商应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
名称,并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函中规
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4)供应商还应在密封包(信)封上标明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资格、资信、技术文件
一正三副&
(电子文件光盘/U 盘 2张)
报价文件
一正三副&
(电子文件光盘/U 盘 2张)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供应商代表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
23. 供应商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并视为无效
标。
E 磋商程序
24. 磋商步骤
24.1 具体步骤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2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3家的。
24.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
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5.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
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
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磋商小组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
扣除。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
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货物类项目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总报价×(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
6%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
额占联合体协议书总金
额 30%及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报价×(1-2%)
注:
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企业所投产品
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
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服务类项目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 评标价=总报价×(1-6%)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价格扣除 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价格扣除 6%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协议合同金
额占联合体协议书总金
额 30%及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总报价×(1-2%)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4)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6. 评审方法及标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
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
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6.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
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26.5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
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
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
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
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
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
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供应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
(2)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证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证件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与本项目不一致
的;
(4)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未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关键内容不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盖章不清晰不完
整无法辨认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
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10)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中须强制采购的
产品,未提供清单中产品的;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的;
(1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13)围标或陪标的;
(14)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6)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
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7)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
(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
(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8)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7. 其他注意事项
27.1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
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7.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
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
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7.3 本磋商文件未明确指出内外包封之处,内外包封须同时满足磋商文件
要求。
27.4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7.5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中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
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F 授予合同
28.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28.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9.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
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履约保证金
31.1 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
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
格之日。
31.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33. 合同分包
33.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3.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项
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本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
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
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
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
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
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款项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叁 份,
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
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资信、技术等
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胶装装订。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
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附件 1
响应书
致: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
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
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电子版两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
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
和排他性。
3.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60天。
4.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
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
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 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
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
定给予处罚。
7.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9.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
号: ),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
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名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
为磋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
号:__________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递交
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磋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磋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名章:
年 月 日
后附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附件 5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时间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磋商有效期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附件 6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磋商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
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
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附件 7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单
位名称
项目内容
用户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起止时间
备注: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
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附件 8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4. 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罚。以下
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服务期;
(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日期:
注:
1.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3.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
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
填写属于/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注:
1.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 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附件 11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添加
附件 12
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在目录中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
武清区石各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二)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的报价文件。
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胶装装订。
3、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附件 1
报价书
致:天津市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
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
本三份和电子版两份。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磋商总价为
报价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
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
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元) 备注
注:“投标总价”应为“报价分项一览表”中“总价”之和。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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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注:“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