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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财政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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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LZZC2021-G3-230097-GXXH

二、项目名称: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客房平均议价:199(元),会议室平均协议价:199(元) 广西佳得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2号金鹿新城财园11栋
1 客房平均议价:200(元),会议室平均协议价:1733(元) 鹿寨县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3号国立大厦
1 客房平均议价:200(元),会议室平均协议价:3833.33(元) 柳州市华禹大酒店有限公司 鹿寨县城南开发区民生路21号
2 投标报价:88(%) 鹿寨县双仁麻辣鱼馆 鹿寨县鹿寨镇兴鹿路22号麓湖公园里10栋1号、2号、3号房
2 投标报价:88(%) 鹿寨县雅逸轩庄园 鹿寨县鹿寨镇角塘村欧村屯二祖屋背岭旱地
2 投标报价:88(%) 鹿寨县匆匆那年音乐餐厅 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71号
2 投标报价:88(%) 鹿寨县于记烧鸡美食坊 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41号
2 投标报价:88(%) 广西鹿寨县叁品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3号金地华府小区1栋1号商铺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寨美家常菜馆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74号鹿寨方兴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门面1-8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小青波寨鲜鱼馆 鹿寨县鹿寨镇城南民生路6号御桂园3栋02室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赵哥家常菜馆 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163号第一层靠近迎宾路面部分门面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伍记响水羊肉馆 鹿寨县鹿寨镇迎宾小区E24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鸿鹿大酒店有限公司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6、61-7、61-8、61-9号
2 投标报价:90(%) 广西高远颐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3号金地华府小区2栋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冯氏家常菜馆 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16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六六油茶土菜馆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60、61、62、63号
2 投标报价:90(%) 柳州鹿寨粤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40号鸿泰名邸商业二期第二层01至05号商铺
2 投标报价:90(%) 柳州市华禹大酒店有限公司 鹿寨县城南开发区民生路21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四海一家大酒店 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3号二、三层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聚福楼食府 鹿寨县鹿寨镇城南美食城4栋11-12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春天大酒楼 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61-66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粤湘府餐馆 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3号金地华府小区1栋1号商铺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宏峰餐饮店 鹿寨县鹿寨镇龙田北路安置小区D11号和D12号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元森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23号1座
2 投标报价:90(%) 鹿寨青青休闲美食园 鹿寨县鹿寨镇城南新区迎宾大道4-6号
2 投标报价:90(%) 柳州市满牛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29号景恒上城1栋102
2 投标报价:90(%) 鹿寨县元诺土菜馆 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10号如意居3栋1层5号商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会议服务定点采购1项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2 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采购1项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朝霞,杨开忠,覃吉宣,熊建文,刘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每个中标人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鹿寨县财政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财政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政通路12号

项目联系人:刘股长

项目联系方式:0772-6822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1号秀景园3-16栋

项目联系人:王瑜

项目联系方式:0772-2128755

附件信息:

  •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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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 采购编号:LZZC2021-G3-230097-GXXH 采 购 人:鹿寨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1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 (LZZC2021-G3-230097-GXXH)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鹿寨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 8 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1 年 9月 27 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1-G3-230097-GXXH 项目名称: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0.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途: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无。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通途: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采购 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公务接待及餐饮价格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90%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投标人须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标项二:投标人须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及须具 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 8号汇一联商 务楼一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 分支机构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法定 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25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鹿寨县城南桂园路 8 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 10:00 开标地点: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鹿寨县城南桂园路 8 号汇一 联商务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有关政策。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 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 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 4、重要提醒:进入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交易主体需持有广西健康 码“绿码”,并且出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对于持有广西健康 码“绿码”但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人员(有禁忌症除外),需要登记姓名、 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持红、黄码的人员禁止进入鹿寨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对于存在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应凭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含 中医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到疫苗接种点经医生现场健康评估,由接种点出 具《暂不符合接种证明》。相关人员持《暂不符合接种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体 温测量正常后方可通行。在公共区域请佩戴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 检测。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请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5、监督部门:鹿寨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682275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财政局 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 12号 项目联系人:刘股长 项目联系方式:0772-6822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河东路 1号秀景园 3-16 栋 项目联系人:王瑜 项目联系方式:0772-2128755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 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 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标项一: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关于印发广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行 [2015]24 号); 3、《关于开展 2021—2022 年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行 [2020]45 号); 4、《关于印发柳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柳财行 [2015]5 号); 5、《关于印发鹿寨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鹿财字〔2016〕42 号); 6、《关于调整鹿寨县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鹿 财字〔2019〕19 号)。 以上政策依据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签约时最新有 效版本为准。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1、鹿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二、三层及以下单位) 和其他单位的会议及公务接待住宿、会务及餐饮服务和单纯住宿服务。 2、本标项不接受网络线上(含手机 APP)服务平台参与投标。 三、定点会议场所政府采购开展的地区和协议价格的确定: 会议定点场所应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 施。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 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配套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 中、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四、依据《关于印发鹿寨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鹿财字〔2016〕42 号)第十条规定,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100 150 50 300 二类会议 100 150 20 270 注:除一类、二类会议外的出差住宿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鹿寨县本级 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鹿财字〔2019〕19 号)执行,不 得超过规定标准。 五、对定点会议场所的要求: 1、场所布局合理,方便住宿和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3、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4、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有效。 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特别对于安全保卫问题,要有专门的安全保卫 制度以及人员。 6、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设 置客人休息场所,配备沙发或舒适的座椅。 (2)设迎宾员,16(7:00—23:00)小时迎接客人;设大堂经理,16(7: 00—23:00)小时服务;设值班经理,24小时服务。 (3)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 李服务。 7、总服务台: (1)总服务台分区设置接待、问讯、结帐、留言等服务项目,提供 24 小 时服务。 (2)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本县旅游景点介绍、各种交 通工具时刻表。 8、客房: (1)客房不少于 30间,均设卫生间。标准间面积不少于 15平方米(不含 卫生间面积)。 (2)客房配备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衣橱、写字台(或梳妆台)、 床头柜、床头灯、台灯、窗帘等配套家具和装饰用品。有空调、平板彩电、闭 路电视系统。备有信封、信纸、笔、服务指南、住宿须知、价目表等。 (3)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带台面的面盆、梳妆镜、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 独立的淋浴间)、浴帘,配备浴巾、面巾、小方巾、卫生用品等。有良好的照明 和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7 (4)提供开夜床、叫醒、送餐、洗衣等服务,24小时供应开水(饮用水) 并免费供应茶叶。 (5)客房、卫生间至少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会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 被罩和枕套,随时补充客房用品、消耗品。 9、会议室: (1)有一个至少能容纳 100 人的大会议室,配有贵宾室、衣帽间(或存衣 处);有 2个以上不同风格的中小会议室(洽谈室,中会议室可容纳 50人左右、 小会议室可容纳 30 人左右)。室内配备冷暖空调、沙发、茶几、会议桌椅,茶 具用具齐备。大会议室配备满足需要的音响设备,有供租用的多媒体演示设备 (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 (2)有较宽敞的楼层厅堂和会见客人休息场所。 (3)会议室所在楼层的适当位置设有公共电话,并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分 设的卫生间。 (4)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 10、公共区域: (1)有与会议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自备(免费)停车位不少于房间 数的 15%。 (2)有与会议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和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 间。 (4)楼层适当位置设服务台和公共电话、县内电话薄。 (5)庭院绿化美化好。 11、综合服务: (1)有多功能厅。 (2)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商务服务。 (3)提供代订机票和车票等服务,根据会议要求能提供医疗服务。 (4)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12、餐厅(提供单纯住宿服务的投标人不须具备): (1)大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 50人就餐或有 5个以上中、小餐厅(包间), 能提供民族餐。 (2)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质量优良。 (3)能提供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 21 时结束,并能根据 客人需要提供桌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4)能提供 30种以上的菜肴。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8 (5)配备 5人以上专职餐饮服务员。 13、厨房(提供单纯住宿服务的投标人不须具备):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清洁卫生,有地 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瓷砖(或保洁材料)的工作台及优质的橱柜、橱 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闭的垃圾箱。 (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备。 (4)有防蚊蝇、防鼠、放蟑螂等有效措施。 六、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依照排列次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依照排列次序推荐综合得分前 6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 应商。 2、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若存在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等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该情况报鹿寨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此 造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风险及损失由相应投标人承担。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八、对定点会议场所的监督检查 鹿寨县财政局和其他监督部门负责对定点会议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 并督促定点会议场所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鹿寨县财政局将设立投诉电话, 接受对定点会议场所的投诉。 定点会议场所若在食品、治安、消防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被行业 整顿停业的,将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定点接待 会议场所投标。 对定点会议场所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口头 警告、书面警告、取消定点会议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期的投标活动。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会议; 2、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的; 4、不在前厅公布房间类型及价格等相关信息的; 5、不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人员住宿和会议开支情况等信息的; 6、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的; 7、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8、不许向除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其他依法行政的调查部门之外的个人、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9 单位、各种媒体泄露会议参会人员、个人住宿、费用、菜品等信息。 9、不经采购单位批准,私自对会议会场、餐厅进行录音录像的。 10、在住宿房间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或进行录音录像活动。 11、其他协议规定的事项。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0 标项二: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关于印发广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行 [2015]24 号); 3、《关于开展 2021—2022 年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行 [2020]45 号); 4、《关于印发柳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柳财行 [2015]5 号); 5、《柳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2014 年 10 月 16 日); 6、《关于印发柳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柳财行〔2015〕6号); 7、《鹿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鹿发〔2014〕7 号); 8、《关于印发鹿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鹿财字〔2015〕49 号)。 以上政策依据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签约时最新有 效版本为准。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1、鹿寨县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二、三层及以下单位) 和其他单位的会议及公务接待餐饮服务。 2、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 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3、提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原则,接待餐饮不得突破本县及上级 党政部门的有关开支标准,本次采购不接受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投标。 4、本标项不接受网络线上(含手机 APP)服务平台参与投标。 三、接待餐饮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省部级领导及随员人均标准不得高于 200 元/餐,司局级领导及随员人均 标准不得高于 150 元/餐,县处级以下领导及随员人均标准不得高于 130 元/ 餐。 四、报价要求 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90%结算。投标人报价高于 90%,投标无效。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场所布局合理,交通便利。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1 2、有空调设施。 3、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有效。 4、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特别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要有专门的食品安全 制度以及管理人员。 5、餐厅: (1)大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 50人就餐或有 5个以上中、小餐厅(包间), 能提供民族餐。 (2)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质量优良。 (3)能提供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 21 时结束,并能根据 客人需要提供桌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4)能提供 30种以上的菜肴。 (5)配备 5人以上专职餐饮服务员。 6、厨房: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清洁卫生,有地 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瓷砖(或保洁材料)的工作台及优质的橱柜、橱 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闭的垃圾箱。 (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备。 (4)有防蚊蝇、防鼠、放蟑螂等有效措施。 7、公共区域: (1)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2)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和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 间。 8、综合服务: 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七、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依照排列次序确定中 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依照排列次序推荐综合得分前 30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 应商。 2、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若存在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等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该情况报鹿寨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此 造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风险及损失由相应投标人承担。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2 八、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 鹿寨县财政局和其他监督部门负责对定点餐饮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 并督促定点供应商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鹿寨县财政局将设立投诉电话, 接受对定点餐饮场所的投诉。 定点餐饮场所若在食品、治安、消防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被行业 整顿停业的,将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定点接待 餐饮场所投标。 对定点餐饮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口 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定点餐饮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期的投标活动。 1、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2、提供虚假发票的; 3、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的; 4、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5、不许向除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其他依法行政的调查部门之外的个人、 单位、各种媒体透露用餐人员、费用、菜品等信息。 6、不允许在餐厅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或进行录音录像活动。 7、其他协议规定的事项。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 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 采购编号:LZZC2021-G3-230097-GXXH 2 投标报价及费用: 1. 按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格式要求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足额交纳。 标项二: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保 险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峰支行,账号: 704005000000000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4 现场勘察:无。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有不合理要求的或者其他违法 内容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 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 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 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贰份(一式贰份);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 份(其中资格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 9月 27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 路 8 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在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桂园路 8号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10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 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4 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无。 13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14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5 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6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17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5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 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鹿寨县财政局及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 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 件,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现场勘查及投标费用 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4项要求的时间地点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 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 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 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6 (八)特别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 其他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 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负责人必须为本投标人员工(或 必须为本投标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递交;联系部门: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2-2128755;联系人:王瑜;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河东 路 1 号秀景园 3-16 栋。 1.2 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 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 业秘密。 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3.4 事实依据; 1.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7 1.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3.7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诉 2.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 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 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 人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 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 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8 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 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格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份组成,其中资 格文件独立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其余尽量装订成一册;投标报价 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2 份)独立装订,并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注:以下“带▲号”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项 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经营场地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有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材料、租赁的可提供租用协议 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标项二: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 (5)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提交两个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两个网页各一份打印件); (6)投标人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 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 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 款凭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或税 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经过第三方审 计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19 证明或根据财库[2012]124 号中规定的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投标担保函;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报价文件: 注:以下“带▲号”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1)、(2)、 (4)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 3.资信及商务文件: 注:以下“带▲号”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并且第(2)、(4) 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第(4)、(5)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 托代理人签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 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根据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 商务文件; 4.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注: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 为无效。 (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3)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五章要求的格式 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6)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0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五 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技术文件 ▲注:以下各项内容如有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 (1)经营场所情况(格式见第六章); (2)会议接待情况(标项一)(格式见第六章); (3)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情况及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 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 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人可就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某一分标的服务内 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了。 ▲3.投标文件每一分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 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 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1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 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足额交纳。 标项二: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保 险或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鱼峰支行,账号: 70400500000000010434;(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合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 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 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 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活页装 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按《投标 人须知》中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 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其中资格文件正 本壹份、副本壹份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密封包装;其中《开标一览表》(一 式贰份,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信封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 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2 2.未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 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 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 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 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 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 评分结果。 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 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者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 目不齐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 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 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 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 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3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 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 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 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 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 结果。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 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4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或 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要 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 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 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 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或者投标报价明细有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5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 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 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标 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作相应处理。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 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 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 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 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鹿寨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 询,并按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6 6.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7.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 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标项一: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综合得分前 6名的投标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6 家的, 则全部入围)。 标项二: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综合得分前 30 名的投标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0 家 的,则全部入围)。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 处理。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 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中标服务费 1. 代理服务费按每中标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收取。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 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资料: 开户名称: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寨支行 账号:70508500000000006143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标项一:会议服务定点采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 人代表共五人或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价格、综合 实力、客房配置、其它设施及服务配置、经营场所面积、规章管理制度、服务方 案及承诺等方面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发起询标函,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家数不超过 6 家时,不再进 行详细打分,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 项 评审 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价格 分 价格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报价分为各部分价格分的 最高分;其余投标人的各部分报价得分按照以下 计算公式计算: (1)客房价格分(最高分 25分): 某投标人价格得分=(所有投标人中最低客 房平均协议报价/某投标人客房平均协议价)× 25分; (2)会议室价格分(最高分 5分): 某投标人价格得分=(所有投标人中最低会 议室平均协议报价/某投标人会议室平均协议 价)×5分; 2、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折扣率: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30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8 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条件且出具该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参与报价,对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 政策。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2 综合实力 (1)投标人按照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按等级 和是否提供餐饮服务(满分 6分): 星级划分为三星酒店及以上得 6分;星级划 分为二星酒店的得 4 分;星级划分为一星酒店的 得 2分;无星级划分的不得分。 (2)能提供餐饮服务,得 4分。 注:提供相关等级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0 3 客房配置 一档(6分):有 30 间至 50 间标准间; 二档(12 分):有 50 间(含)以上标准间。 12 4 其它设施及 服务配置 一档(6分):综合投标人投标方案(如包括 停车服务、房内宽带、体育健身设施、商务和娱 乐等)可以供的设施、服务不足 5 种的; 二档(12 分):综合投标人投标方案(如包 括停车服务、房内宽带、体育健身设施、商务、 娱乐等)可以供的设施、服务达 5 种及以上的。 12 5 经营场所面 积 一档(7 分):投标人经营场所面积在 2000 平米以下,交通便利; 二档(14 分):投标人经营场所面积在 2000 平米以上,交通便利。 14 6 规章管理制 度 一档(6分)有经营管理制度; 二档(12 分) 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实用性强。 12 7 服务方案及 承诺 (1)前台大堂、卫生、会务、安全保卫、 消防、医疗服务方案(10分) 一档(5 分):有前台大堂、卫生、会务、安 全保卫、消防、医疗服务方案; 二档(10 分):前台大堂、卫生、会务、安 全保卫、消防、医疗服务方案齐全、完善、可行。 10 (三)总得分=1+2+3+4+5+6+7 三、中标标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数量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29 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6 如合格投标人不足上表所要求的家数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 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6名为中标 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6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 名前 6 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 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应将该情况报鹿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 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 并按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当中标人属于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中应被拒绝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鹿寨县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0 标项二: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 人代表共五人或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价格、服务 能力、经营管理制度、服务方案及承诺等方面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发起询标函,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家数不超过 30家时,不再进 行详细打分,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 项 评审 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价格 分 价格 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报价分为各部分价格分的 最高分;其余投标人的各部分报价得分按照以下 计算公式计算: (1)价格分(最高分 30分): 某投标人价格得分=(投标人有效最低投标报 价/某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30分; 2、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折扣率: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条件且出具该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 报价,对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 策。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30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1 3 服务能力 一档(10 分):投标人经营场所交通便利,大 餐厅能同时接待 50人就餐或有 5个以上中、小餐 厅(包间),能提供民族餐; 二档(20 分):投标人经营场所交通便利,大 餐厅能同时接待 100 人以上就餐或有 10 个以上 中、小餐厅(包间)能提供民族餐。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门面正大门、 大厅照片、包厢等)不提供不得分。 20 4 经营管理制 度 一档(10 分)有经营管理制度; 二档(20 分) 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实用性强。 20 5 服务方案及 承诺 (1)餐饮服务方案分(15分) 一档(10分)有餐饮服务方案; 二档(15分)餐饮服务方案详细并可行。 (2)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承诺分 (15分) 一档(10 分):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障服 务承诺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二档(15 分):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保障服 务承诺优于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30 (三)总得分=1+2+3+4+5 三、中标标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数量 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30 如合格投标人不足上表所要求的家数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为中标供应 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综合得分前 30 名 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 30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排名前 30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 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鹿寨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 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2 并按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当中标人属于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中应被拒绝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鹿寨县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采购合同 (标项一:会议服务定点采购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柳州市鹿寨县财政局 签 订 时 间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鹿 寨 县 会 议 场 所 及 餐 饮 服 务 定 点 项 目 (LZZC2021-G3-230097-GXXH)采购结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可以 为鹿寨县 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住宿及餐饮提供定点服务。 二、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客房平均协议价不高于 (元/天·间),会 议室平均协议价不高于 (元/半天),餐饮费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90 % 结算;会议、住宿、用餐结束后,采购单位按定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现行国 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自行与定点供应商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 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 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鹿寨县财 政局关于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四)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四、甲方的义务: (一)公布会议定点饭店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二)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 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按规定办理会议及餐饮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 (一)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4 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二)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乙方有权拒绝。 六、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法人营业 执照、客房、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 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二)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 并执行协议价格。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 3 日内 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 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 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 (三)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 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四)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具体各分标情况提供。 乙方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 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出示本协议书。 (五)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 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七)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 使用。 (八)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九)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在食品、治安、消防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被行业整顿停业 的,将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定点饭店序列。 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 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党政机关会议及餐饮服务业务的;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5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拒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的; (四)没有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展示住宿房价表或不提供点菜单菜品价目 表的; (五)虚报会议(公务接待)服务项目经查实的; (六)通过回扣或变相回扣的方式招揽业务经查实的; (七)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八)向除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其他依法行政的调查部门之外的个人、 单位、各种媒体透露用餐人员、费用、菜品等信息的; (九)在客房和餐厅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或进行录音录像活动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行为。 八、协议的终止: (一)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 见后,方可终止。 (二)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 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指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不具备接待 能力的; 2、乙方发生第七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 2次以上的; 3、乙方出现食品安全责任问题和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 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 九、其他 (一)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修改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是本协议不可分离的 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6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甲方、乙方各(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7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采购合同 (标项二: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表编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及编号: 签 订 地 点 柳州市鹿寨县财政局 签 订 时 间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鹿 寨 县 会 议 场 所 及 餐 饮 服 务 定 点 项 目 (LZZC2021-G3-230097-GXXH)采购结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可以为鹿寨县 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餐饮提供定点服务。 二、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餐饮费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结算;用 餐结束后,采购单位按定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现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 定,自行与定点供应商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 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 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鹿寨县财 政局关于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四)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四、甲方的义务: (一)公布定点饭店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二)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 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按规定办理会议及餐饮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 (一)采购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 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二)采购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8 有权拒绝。 六、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法人营业 执照、客房、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 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二)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 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三)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 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 (四)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举办单位报销使 用。 (五)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在食品、治安、消防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被行业整顿停业 的,将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进入政府采购定点饭店序列。 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 餐饮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餐饮服务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党政机关会议及餐饮服务业务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拒绝接受甲方监督检查的; (四)不提供点菜单菜品价目表的; (五)虚报会议(公务接待)服务项目经查实的; (六)通过回扣或变相回扣的方式招揽业务经查实的; (七)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八)向除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其他依法行政的调查部门之外的个人、 单位、各种媒体透露用餐人员、费用、菜品等信息的; (九)在餐厅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或进行录音录像活动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行为。 八、协议的终止: (一)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39 见后,方可终止。 (二)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 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 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指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不具备接待 能力的; 2、乙方发生第七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 2次以上的; 3、乙方出现食品安全责任问题和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 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 九、其他 (一)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修改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是本协议不可分离的 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甲方、乙方各(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 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 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 配置等(或服务内容、 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 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 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 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 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 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 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 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允许手写,密封,单独封装)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2 1、开标一览表(格式) 标项一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饭店名称 客房(价格:元/天) 会议室(数量:间;价格:元/半天) 前台订 房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房型 总间 数 协议 间数 门 市 价 协 议 价 平均协 议价 类型 总 间 数 协 议 间 数 容 纳 人 数 门 市 价 协 议 价 平均 协议 价 套间 大会 议室 单间 中会 议室 标准间 小会 议室 若承诺提供餐饮服务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90%结算餐饮服务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 2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注:1、客房平均议价(元/天)高于 200 元,投标报价无效。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客房平均协议价为套间、单间、标准间协议价的平均值,会议室的平均协议价为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协议价的平均值; 4.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5.在实际召开会议时,若存在部分人只开会不住宿的情况,则会议室租金不能高于投标时所报的会议室协议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3 标项二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1 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 点采购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注: 1、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90%结算。投标人报价>90%,投标无效。 2、报价参考:如某投标人让利优惠 11%,则投标报价=1-11%=89%。则投标报价: 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89%结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4 二、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 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5 2. 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6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经营场地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有关证 明材料(如: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材料、租赁的可提供租用协议或其他 证明材料) (4)标项二: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 (5)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提交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 询结果两个网页各一份打印件) (6)投标人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 收款收据”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款凭 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或税务征 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经过第三方审计财 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根据财库[2012]124 号中规定的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投标担保函;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请提供)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7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鹿寨县财政局、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 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 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 的为此项目提供(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8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经营场地在广西柳州市鹿寨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有关证 明材料(如: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材料、租赁的可提供租用协议或其他 证明材料) (4)标项二: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 (5)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提交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 询结果两个网页各一份打印件) (6)投标人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 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 收款收据”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款凭 证”复印件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或税务征 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经过第三方审计财 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根据财库[2012]124 号中规定的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投标担保函;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请提供)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49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0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目录: 目 录 1.投标报价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资信/商务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商务响应表。 (5)投标人根据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 务文件; 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五章要求的格式 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7)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五 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技术文件目录 (1)经营场所情况(格式见第六章); (2)基本设施格式(格式见第六章); (3)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情况及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1 1.报价文件(格式)如下: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格式) 致:鹿寨县财政局、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项目编 号: ),我方 (姓名及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以及资信/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壹份。 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 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 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 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后 60天(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 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2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①客房报价明细表(格式) 序 号 客房类型 所在楼名 称 使用面 积(平方 米) 门市价(元/ 天) 协议价(元/天) 间数 备注 … … 平均协议价 注: 1、客房平均协议价(元/天)高于 200 元,投标报价无效。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平均协议价为协议价的平均值; 4、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5、客房报价不包括总统套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3 ②会议室报价明细表(格式) 序 号 会议室类 型 所在楼层 使用面积 (平方 米) 容纳人 数(人) 门市价 (元/半 天) 协议价 (元/半 天) 备注 … … 平均协议价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平均协议价为协议价的平均值; 3.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4 投标报价明细表(标项二)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1 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 点采购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鹿寨县财政局下文为准。 注: 1、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90%结算。投标人报价>90%,投标无效。 2、报价参考:如某投标人让利优惠 11%,则投标报价=1-11%=89%。则投标报价: 按不高于点菜单挂牌价的 89%结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5 2. 资信/商务文件(格式)如下: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负责人或自然人)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复印件 (背面)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复印件 (正面)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6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鹿寨县财政局、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 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转为其他方式采购、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 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分负责人)签字: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7 (3)商务响应表格式: 标项一:会议服务定点采购 商务响应表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 明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同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优于或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在是否响应栏填“响应”,不 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将被废标;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需另纸承诺或说明,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不需要另纸承诺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8 标项二:公务接待及餐饮服务定点采购 商务响应表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 明 招标项目采购 需求 同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优于或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在是否响应栏填“响应”,不 响应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将被废标;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需另纸承诺或说明,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不需要另纸承诺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59 (5)投标人根据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 件(如有:)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格式)如下: ①投标人的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采购单 位名称 设备或 项目名 称 采购数 量 单价 合同金 额 (万元) 附件页码 采购单 位联系 人及联 系电话 中标通知 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②投标人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0 ④投标人情况介绍: 一、2020 年销售(营业)收入 元; 二、企业在职员工 人;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致:鹿寨县财政局、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 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 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1 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采 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1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招标项目采购属于标项一、标项二均属于服务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2 ⑥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3 3.技术文件(格式)如下: (1)经营场所情况 此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场所位置及建筑情况: *1.地处位置:会议(餐厅)场所位于 (所属辖区), 包含《地理位置示意图》。 *2.会议场所由 栋楼组成。包含《建筑物平面示意图》。 3.会议场所的设计及装潢: *最近一次装修日期: (年\月) 内装饰条件简述(不超过 500 字) (二)客房情况(如有): 1.客房总数(按房号计算) ;床位总数 。 2.标准间的面积 (平方米); 3.标准间的卫生间面积 (平方米); *注:须提供客房设施明细表。 (三)会议室设施(如有): 大会议厅 个,可容纳人数 ,总面积 平方米; 中、小会议室(洽谈室) 个; 提供服务项目:(会议室国际互联网服务,多媒体设备出租,同声传译等。) 注:须详细写明会议室装置情况 (四)餐饮设施(如有): 餐厅总数 个,总座位数 ;其中: 1.大宴会厅 个;总座位数 ; 2.中餐厅 个;总座位数 ; 3.小餐厅 个;总座位数 ; 4.西餐厅 个;总座位数 ; 5.包间 个。 经营菜系(如有): (五)公共区域及康乐设施(如有): 1.停车场 个,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2.空调设备: 中央空调或者分体式空调。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4 3.电梯 部,其中: 客梯 部;自动扶梯 部;服务梯 部; 4.商务中心服务项目:(自述能提供的服务项目) 5.其他服务及康乐设施:(自述能提供的服务项目) (六)实景图片(包括建筑整体、大堂、客房、会议室、餐厅、其它配套 全部服务设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标项一:会议接待情况 序号 会议名称 办会单位 会议日期 人数 办会单位 联系人 办会单位 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鹿寨县会议场所及餐饮服务定点项目(LZZC2021-G3-230097-GXXH) 65 (3)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人情况及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情况及人员一览表 (由投标人按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内容自行填写) 姓名 职务 学历/专业 所持资格证件名 称 从业时间 (年)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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