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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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102000564 | ||||||||||
项目名称: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56.0万元 | ||||||||||
最高限价:156.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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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linyi)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linyi)办理诚信入库及CA认证后,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注册备案。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潜在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未按上述方式办理注册、下载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网上投标上传文件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注:凡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完成投标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磋商文件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 ||||||||||
地 址:兰山区洗砚池街9号(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 ||||||||||
联系方式:2023861(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环球香樟园12号楼205号 | ||||||||||
联系方式:155629045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宝晶 | ||||||||||
联系方式:15562904518 |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ZXLY202110077
交易登记号:21CGXMLS0399
采 购 人: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人: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file:///D:\\360安全浏览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初稿.doc" \l "_Toc429635206" 第三章 项目说明 32
第四章 合同 27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6
磋商公告
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兰山区半程镇东程路38号(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539-202570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与武汉路交汇环球香樟园北门沿街二楼
联系方式:王工 15562904518
采购项目名称: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包 |
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类似项目经验,配备专业技术队伍;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和质量保证;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56万元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linyi)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linyi.gov.cn/linyi)办理诚信入库及CA认证后,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注册备案。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潜在供应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未按上述方式办理注册、下载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网上投标上传文件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注:凡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完成投标备案、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0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工 155629045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提示
一、本采购文件如发生修改、澄清时,均推送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请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及时获取修改、澄清内容,责任自负。
二、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 施意见》(临政字〔2020〕70 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 --政府采购项目,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 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 (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U盘备用。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名称章,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章。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运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投标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SDZXLY202110077 |
3 |
采 购 人 |
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地址:兰山区半程镇东程路38号(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539-2025707 |
4 |
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与武汉路交汇环球香樟园北门沿街二楼 联系方式:王工 15562904518 |
5 |
供货地点 |
兰山区半程镇(甲方指定地点) |
6 |
招标范围 |
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厨房内所需的货架、刀具菜墩消毒柜、全封闭单通工作台、和面机、馒头机、油烟机、餐盘、碗盆、洗碗机、厨房用具、桌椅、净水系统、管道管网等采购安装;具体详见采购参数要求及项目清单。 |
7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6万元;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或等于预算控制价者作无效标处理。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9 |
供货安装期 |
30日历天 |
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1 |
质量要求 |
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12 |
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供货服务保证;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13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
14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下午14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参加投标时各投标人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
1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21年10月25日下午14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
18 |
响应文件递交 |
需要递交的材料: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及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word)U盘介质存储备用(供应商留存)。 (3)参与评标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件提交到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中,过时不予接收,后果自行承担。 (4)各投标企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参与本项目二轮报价或最终报价。 |
19 |
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质保期二年。 |
20 |
评标方法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21 |
成交服务费、公证费 |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
23 |
成交人的确定 |
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
24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15562904518 |
25 |
电子化投标注 意事项 |
供应商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响应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注:1、电子化投标运行期间,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须一致 2、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3、供应商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4、供应商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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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报价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临沂市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至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临时组织。
2.5成交投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投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投标人必须下载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磋商有效期
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6.5因延长磋商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除外。
7.磋商保证金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四)将合同转包的;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投标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规定的磋商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0.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所有下载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5为使投标人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下载同一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10.6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磋商前,投标人除就磋商文件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公示及系统内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变更、澄清、答疑)文件,责任自负。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下载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11.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解释权
12.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3若投标人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采购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报价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报价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中标后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制作工具编制。包括以下各部分:
14.3商务标书
商务标书目录;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公开报价一览表、明细报价表(供应商须就包中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若有)投报小、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电子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清晰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14.4) 技术标书
技术标书目录;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实施方案,包括:供货安装、设计方案、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方案及质量保证承诺内容及相关措施等;
投标货物说明: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中的要求。投标单位应对拟提供的货物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技术合格证书、有关鉴定材料、检测报告、产品样册等;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14.5) 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做出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5.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4条的内容相悖)。
投标报价说明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
报价应包括招标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中标价确定后,不因市场及其他因素而调整。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货物安装、货物安装所需构配件、调试、设计、检验检测、包装、运输、装卸车费、验收、技术支持、税金、合理利润、风险因素等直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投标人所报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
17.投标报价文件编制
17.1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须知第14款的要求,准备一式四份投标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7.3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审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
17.4招标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做技术性的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7.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2/3的评委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7.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17.7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均有不超过三次报价机会(含首次唱标价),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各投标企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参与本项目二轮报价或最终报价。在开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报价时间总时长约30分钟(具体时间根据系统要求),各类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在线报价 [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提交]。
18.报价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须知第14、15款的要求,准备一式四份报价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中标后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在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报价文件签署人签字及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并有意投标的单位,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下载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制作工具中凭账号密码进行同步诚信库。
电子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企业网上办事系统”的相应本项目中。
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文件正文应该与导入的电子文件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之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并上传到系统中。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NLYTF 文件,U盘介质),供应商留存备用。
3、开标时责任风险明确如下:
备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②开标时各投标人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改用U盘、纸质进行评审。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响应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登陆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的提交的方式
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
2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下载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响应文件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2.2.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有需要的投标人请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2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3.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
24.磋商会议一般规定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24.2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解密。
24.3磋商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中的报价、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4.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会议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4.3款规定在磋商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5.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5.1磋商会议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25.1.1逾期登录开评标系统或者因供应商原因未解密成功的。
25.1.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解密的。
25.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6.磋商小组
26.1磋商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6.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或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2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7.1磋商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8.磋商步骤:
28.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解密的;
(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合格条件的;
(5)技术文件(技术参数)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11)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12)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28.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本步骤视情况进行,在不存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执行磋商程序第三步。
28.3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28.4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6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投标人,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投标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28.7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29.本次评标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在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综合条件进行评审。
29.1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审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取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价格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
1、初步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综合评价量化打分,确定中标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中标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地对每个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合格投标人的总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投标方进行评审,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确定中标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156万元;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或等于预算控制价者作无效标处理。
29.2确定中标人后,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29.3政策性功能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
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6%;
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
(5)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节能产品属于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所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品目清单之外采购。
(6)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
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4%×技术分+(节能和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4%×报价分。
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
得分=评委综合打分+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
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附截图且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附截图,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需提供产品属于清单中相应品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且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查验,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品目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环保品目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品目清单;4、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品目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品目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品目清单。
29.4评标标准和细则(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评审项目 |
分值(100分)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报价得分30分 |
报价30分 |
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技术、商务部分70分 |
产品技术响应情况20分 |
(一)根据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工艺、配套性和兼容性、先进性和成熟性进行打分(20分)。 1、产品质量性能优越,生产工艺先进、科学,具有优越的配套性和兼容性,产品具有先进性和成熟性,产品技术指标优、完全响应或超出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0分; 2、产品质量性能比较科学,生产工艺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可行,具有良好的配套性和兼容性,产品比较有成熟性、科学性,产品技术经济指标较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5分; 3、产品质量性能合理,生产工艺基本合理,具有基本的配套性和兼容性,有一定的科学性,产品技术指标一般、有细微偏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4、产品质量性能较差,生产工艺一般,配套性和兼容性较差,产品技术指标较差、负偏离较多、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 |
设计方案10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摆放设计方案、水电设计方案等,根据方案是否合理、规范、是否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进行综合对比评审(10分): 1、设计方案合理、规范、满足或优于需求,摆放位置美观、科学, 水电设计科学、合理,得10分; 2、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规范、能满足需求,摆放位置相对美观、科学,水电设计相对科学、合理,得7分; 3、具有相应的设计方案,摆放位置相对基本科学、合理,水电设计基本合理、规范,得4分; 4、具有相应的设计方案,摆放位置、水电设计有瑕疵,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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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具体的供货、安装方案、人员配备情况、关键安装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工期安排、质量保障措施情况进行打分(10分)。 1、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优秀、人员配备数量充足、人员综合素质高、关键安装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优秀、工期安排合理、质量保障措施强,得10分。 2、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良好、人员配备数量较充足、人员综合素质较高、关键安装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良好、工期安排较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较强,得8分。 3、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一般、人员配备数量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综合素质一般、关键安装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一般、工期安排基本合理、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得6分; 4、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较差、人员配备数量较少、人员综合素质一般、关键安装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较差、工期安排基本合理、质量保障措施较差,得3分。未提供供货安装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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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2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修保养方案、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备品备件情况、培训计划及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及服务能力(综合描述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打分(20分)。 1、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维修保养方案完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合理、有效,零配件供应充足,培训方案优秀、售后响应及时,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承诺好,得20分; 2、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维修保养方案较完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较合理、有效,零配件供应较充足,培训方案良好、售后响应较及时,服务能力较强,售后服务承诺较好,得15分; 3、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维修保养方案基本合理,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基本合理、有效,零配件供应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培训方案一般、售后响应一般,服务能力一般,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得10分; 4、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较差,维修保养方案较差,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较差,零配件供应较差,培训方案较差、售后响应较差,服务能力较差,售后服务承诺较差,得5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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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型业绩10分 |
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型业绩合同原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及网站公示截图扫描件,每个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项目中标多个标包的按照一个业绩计算,需同时提供同类型业绩合同原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及网站公示截图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上综合得分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点)。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总得分扣除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在上述结果基础上,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确定的成交投标人。
31.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
31.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
32.成交通知书
32.1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投标人,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投标人可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结果。
3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其他
34.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4.2本项目公证费由公证处收取。(具体解释权归公证处)。
34.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投标人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4.4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4.5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兰山区教师发展中心及附属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厨房内所需的货架、刀具菜墩消毒柜、全封闭单通工作台、和面机、馒头机、油烟机、餐盘、碗盆、洗碗机、厨房用具、桌椅、净水系统、管道管网等采购安装;具体详见采购参数要求及项目清单。
4、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供货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
(1)供货期:3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人可提供更为优质的质量服务。
(3)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供货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二年。
6、售后服务要求:
1)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后应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供应,中标人应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维修服务中所用的材料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
2)在质保期内除采购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破坏、损坏外,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立即响应,对于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突发及应急情况,1 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因设备损坏造成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维修期间由中标人提供备用件;因中标人技术原因无法修复的,设备损坏期间,采购人有向中标人追究损坏期间造成任何事件承担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上述内容,中标人须提供其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方案中至少包含售后机构地址、售后响应时间、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应急预案及专业资格等。
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若产品参数中有具体质保期要求的,则执行参数中的相关要求。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中标人免费上门提供相应服务。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货物应无偿更换、免费修复。因货物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相关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由中标人作出相应赔偿。质保期后,货物的维修、部件更换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二、具体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
编号 |
设备名称 |
尺寸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更衣柜 |
900*400*180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1.0mm |
4 |
台 |
2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5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横格支撑及层板不锈钢板材 1.0mm,立柱Φ48×1.0mm圆管,不锈钢调节腿。 |
10 |
台 |
3 |
四层平板货架 |
1500*500*1550 |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板材厚度:横格支撑及层板不锈钢板材 1.0mm,立柱Φ48×1.0mm圆管,不锈钢调节腿。 |
3 |
台 |
4 |
刀具菜墩消毒柜 |
1200*550*1800 |
优质304不锈钢,紫外线消毒柜,能有效去除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可对菜墩、刀具有效消毒 |
2 |
台 |
5 |
食品留样柜 |
600*500*1430 |
采用全铜蒸发器;雪柜内冷凝铜管Ф8mm,注塑一次成型,国产优质压缩机,温度范围+2℃~+8℃。电量:220V/280W |
3 |
台 |
6 |
四门高身雪柜 |
1220*760*1950 |
不锈钢板材内外胆制成,优质压缩机,制冷效果强,冷藏温度5℃~-5℃,冷冻温度-6℃~-18℃,环保无氟制冷,无凝霜。蒸发器为铜管,凝聚器为铜管铝箔翘片式加风机散热;自动回归磁吸门,雪柜内冷凝铜管Ф8mm。 |
3 |
台 |
7 |
单头燃气大锅灶 |
1米 |
1、锅径为Φ1000,采用优质1.0mm不锈钢板材;炉体骨架40×40×4mm的角铁; 黑铁炉膛结构3mm的铁板;炉通脚Ф50mm无缝不锈钢管; 炉通脚含支承炉身的钢柱及可调炉身的高度的不锈钢子弹脚;炉膛内采用优质高级耐火棉隔热及耐火砖砌结火位;配。电量:550W/220V |
5 |
台 |
8 |
单头电热大锅灶 |
1.2米 |
优质不锈钢外壳,一体化全钢密封设计,锅口直径120cm,可以调控输入功率,多档操作,方便简洁,热效率高,受热均匀、经久耐用。高效节能静音环保。任何一个档工作都是所有加热管同时加热,不会因为其中一组两组不加热而造成干烧。电压功率:380V/3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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