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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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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包1二次)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包1二次)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1 16:05

一、项目编号:QXZC-GK2020A001(二次)

二、项目名称: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包1二次)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尚食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工业区朝阳大街中段

中标 金额 : 3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包1二次) 汪青春、张粉艳 张宝育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乾县教育局

联系人:乾县教育局经办

联系地址:乾县东新街

联系电话:029-355256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兴

电话:029-35521143

传真:029-35521143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乾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29-35521143

十、附件:

教育局2021年蛋奶工程文件(二次).doc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招标编号:HBTWX2009-031

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类别:货物类

项目名称: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标段包1)

项目编号:QXZC-GK2021A001(二次)

采购单位:乾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单位: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二一年九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标采购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投标无效情况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研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标人代表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制定地点,逾期本中心不接收任何谈判响应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转至我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

三、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自审证明材料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明材料或一项证明材料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它业绩证明资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资料。请正确填写《投标函》。

四、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有重大偏差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谈判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我中心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供应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按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六、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交付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对投标供应商的虚假投标、虚假应标、围标串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取消中标资格,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注:本提示内容非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请以谈判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二次)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政采-乾县-2021-00240,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2标段包1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2标段包1

采购项目编号:QXZC-GK2020A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乾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13992019204

地 址:乾县工业区职教中心院内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乾县东新街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杨女士 029-35521143

六、项目内容及配送区域:

1、项目内容:乾县2021-2022学年营养改善计划实际受益学生人数、学生实际食用天数、食品价格等因素影响,以下标段(包)的学校数、学生人数、资金等数据均为预测,准确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标段:面、油标段设置2个包标段预算资金272.9468万元。需要面319236千克、油79809千克。(各包配送区域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包1:配送区域:学校66所,受益学生13291人,配送区域:具体见营养午餐学校1、2名单。 受益学生人数为预测人数,2021-2022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准确受益学生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该包段预算资金136.3657万元。

(配送区域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总预算:136.3657万元;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项目用途:改善学生膳食营养,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二季度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招标文件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6日9:00-11:30,15:00-17:30 (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地点:乾县东新街财政局南一楼(乾县政府采购中心)(谢绝邮寄); 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注:(报名须提供第七条1-8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十、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下午15:00

3、开标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地址:乾县人民医院斜对面东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根据咸财采购【2021】9号文件精神规定,为存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十二、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咸阳乾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9 月09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项目

1

采购人

乾县教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包号名称

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1个包)实施

4

招标控制价

(或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预算金额)1363657.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1)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二季度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质量标准

合 格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供货期

约200天 2021-2022学年度(以学生在校天数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开标之日起)

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共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递交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下午15:00

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下午15:00

开标地点:乾县翰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乾县人民医院斜对面东)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确定中标人方式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每项目各包段前一名为中标候选人,乾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5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16

开标携带证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1)面、油: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二季度缴纳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第二季度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符合信用中国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9、本项目要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

投标单位须具有本次招标的所需的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中标后能够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2、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和乾县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笔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采购。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时不需提供);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商务偏离表;

(8)货物的配送方案;

(9)投标人概况;

(10)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1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小微企业声明函;

(12)小微企业声明函。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规定及签署

2.1 开标前,有效投标数达不到三家的,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其它方式组织招标。

2.2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全部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投标单位所投项目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文字性描述。

2.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填写,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具有法人代表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5除投标单位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2.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

2.7投标报价应为最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一种方案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2.8投标报价是指中标单位报价(含材料费、安装费、调试费、税金等),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的含税价格。

2.9投标单位不能将项目拆散进行投标。

2.10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3、密封和标记

3.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a、投标时,投标单位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标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印章(或签字);

b、投标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共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A4纸打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投标文件正本须为加盖红章的原件,副本可以是复印件。各标袋上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注: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装订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2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b、乾县政府采购中心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乾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c、逾期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按废标相关规定处理。

3.3投标文件的审查标准:

a、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b、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c、投标文件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d、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A、投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投标单位未经过正常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

b)投标文件、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c)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d)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e)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f)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要求的;

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截止日期和时限

4.1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须按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送至开标会场并签字,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时间为90天。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均视为无效投标:

6.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封装或密封不合格的;

6.2投标文件未分正、副本的;

6.3投标文件份数不全的;

6.4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公章的;

6.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6.6投标报价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案的;

6.7投标文件重要指标描述不清和文字、数据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

6.8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供应商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还须提供小微企业的备案截图或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供应商作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备案截图或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函。

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核实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

福利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级以上民政局、财政局、残联部门出具的福利性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福利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在投标时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乾县政府采购中心按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并通知采购人和所有供应商参加。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3、开标会议程序:

(1)开标会议由乾县政府采购中心主持;

(2)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查验供应商必备资质原件,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与代理机构当众共同查验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4)经确认无误后,由乾县政府采购中心按顺序当众拆封,宣读各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并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监督管理机关代表签字确认唱价内容;

(5)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必备资质原件进行审查,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

(6)乾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文字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2、评标委员会

2.1采购单位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客观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2.2投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中有应回避的人员,可当场提出,情况核实后该人员必须回避;

2.3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共同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相关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1名组成。

3、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当单价与合计价不相符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修正合计价;当个别细目合计价不等于总价时,以细目合计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总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后,为投标总价。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直接被拒绝。

4、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

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能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无法考证的证据。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6、询标(必要时)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需要澄清的问题,采用集体询标方式进行询标,要求投标单位对询标问题以书面形式澄清承诺。

7、推荐中标候选人

7.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得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为预中标单位。

7.2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评标报告并签字。

8、确定中标单位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后确定中标单位。

9、其它注意事项

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9.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即承认了本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应积极参与本次招标。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单位有权向投标单位提出质疑,请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有关内容,投标单位有责任按采购单位的要求,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9.3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9.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招标响应文件;

9.5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质疑与投诉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1、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2、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3、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范本

1、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3、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4、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5、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1.评标结束后,乾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本次招标预中标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一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一、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约200天 2021-2022学年度(以学生在校天数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格为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

四、项目验收

1、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供货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条款);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五、质量保证

1、中标单位承诺的质保期起始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

2、货物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

3、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六、合同实施

1.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安排人员(本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采购单位就服务进行安排、部署。

2. 若因中标单位的原因未能在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 服务的,由此对采购单位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和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服务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服务单位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部分 评分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

3、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保证供货质量,报价较低且合理。

二、评标办法

1、本次采购按综合评分法制定评标办法。

2、本次采购除对投标人商务标进行评审外,还对部分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审。

3、本次采购依据评审后的最终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中标人。

三、评审委员会的确定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一人,教育局、政府采购中心从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二名相关专家,共三人组成。

主要职责: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是否有效、依据《评分办法》,对经资格评审组评审认为投标有效的投标人所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审。

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四、评分标准

(一)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公告中第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取消投标资格按废标对待的有关规定,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有效,即是否为有效标。

(二)技术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逐个进行综合评审,然后打分。

一、商务标30分

1、打开投标书、公开各投标人的报价: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时取消投标资格。(1)面、油项目:综合报价最低者得满分30分,综合报价每高出最低综合报价1-5元者(含5元)减2分,5-10元减4分,10元以上者减6分(即最高减6分);

注:面、油项目:以包装单位(25公斤/袋、16.4L(15公斤)/桶)综合报价精确到元。

2、标段限价

(1)面、油包段的食材、食品限价,将按照企业提供的食品品种、规格经采购单位在市场调研后确定限价, 开标前一周通知投标企业。

二、技术分(70分)

1、安全采购体系及质量保证(20分)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良好的原辅料安全采购体系及质量保证,原辅料:小麦粉、油(如有)提供原材料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赋分。

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齐全,产品质量能够得到充分证明,得15-20分;

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基本齐全,产品质量基本能够得到保证,得10-15(含)分;

参数有负偏离,证明材料有缺漏,产品质量一般,得0-10(含)分。

2、配送方案(20分)

产品的配送、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配送计划、配送路线、配送人员、配送车辆及调配方案,能保证食品顺利、安全到达配送地点。

配送方案完整,能提出详细、合理的配送路线及计划,配送人员、车辆安排合理,调配方案完备,证明资料详细计15-20分;

配送方案基本完整,配送路线相对详细,配送人员、车辆安排较合理,证明资料较详细计10-15分;

配送方案不完整,未提出配送路线、计划或路线计划不详细,人员车辆安排不合理,证明资料欠缺计0-10分;

(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司机驾驶证、配送人员健康证、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等)

3、应急预案(15分)

针对本项目突发食品安全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方案。召回制度完善。根据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计0-15分。

4、售后服务方案(10分)

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根据响应内容的详细性、可行性计0-10分。

5、业绩(5分)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合同原件备查)

五、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价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

每标段依据商务分和技术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出前三名为每标段中标候选人。

(二)拟中标价

(1)面、油项目:拟中标价(即合同价),为各自包段排序第一人的报价。

六、考虑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本评标办法如与招标文件不符合不完全相符的,以本评标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与招标文件、《实施办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办法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5.1签订合同

5.1.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本次及再次招标所发生的费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5.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5.1.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1.5采购人不允许分包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1.6当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5.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合同,依照其规定。

5.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5.3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内容除外。

5.4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

5.5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丙方(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相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补正文件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交货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200 日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运输要求

运输方式及线路: 。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验收

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详见各包技术参数中具体要求(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无。

违约条款

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则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包括质量不合格、供应不及时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3%支付违约金。

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完成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2方式解决:

提交乾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丙三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监督部门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乾县政府采购中心壹份,采购管理部门执一份。

十八、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乾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乾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的投标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投标文件前,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按规定分别装订成册。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

1、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由本章目录所列第1部分至第14部分构成。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章内容,并参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凡未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货物类

项目名称: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包1)

项目编号:QXZC-GK2021A001二次

投标单位:(全称并盖章)

二0二一 七 月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时不需提供);

(4)报价一览表;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商务偏离表;

(8)货物的配送方案;

(9)响应人概况

(10)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1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小微企业声明函;

(12)小微企业声明函。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提示:投标文件每页加盖公章,需要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的请签字。

一、投标函

致:

根据乾县2021-2022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包1) (项目编号:QXZC-GK2021A001(二次))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名称) 就该采购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

2、我方所附投标报价表中应提交的投标单价/优惠率为人民币:小写(同时用汉字大写和数字表示的投标单价)供货期 ,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供货,货物质量达到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

4、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7、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日起90个日历日。

8、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详 细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投标单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此表不必填写。

四、报价一览表(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投标报价

(人民币)

报价:商品名: 单价:(小写): 元/( 桶 袋)

(大写): 元/( 桶 袋)

供货期

质保期(月/年)

质量

备注

注:1、报价包括项目产生所有费用;

2、报价精确到元;

3、此表中任何信息与投标文件其他处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日 期:

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产地

型号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资料附后

七、商务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质量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八、供货方案

编制依据、原则;

编制范围;

供货概况;

4、总体布置及供货期安排;

5、供货期保证措施;

6、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8、应急救援预案;

9、季节供货保证措施;

10、文明供货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