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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博物馆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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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相应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0202101001395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730000.00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1730000.00 元。

采购需求: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的。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须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0-11 16:30至2021-10-18 17:00

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

方式:网站“招标公告”栏目中,在对应招标公告中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0-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10-22 09:30

地点:济南市站前路9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济南市博物馆

地址:济南市

联系方式:1856010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站前街9号

联系方式:0531-68967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建

电话:0531-68967556

附件

PDF版招标文件(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请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个人空间,通过“政府采购入口”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链接地址:http://jnggzy.jinan.gov.cn/jnggzyztb/new_flogin/login.do

发 布 人: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1 16:13



请点击此处下载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说明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13306426582、15335322953、053255572211、0532-85871505

客服QQ: 103755480,1374539720

济南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无分包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SDGP370100202101001395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0 月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2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6 1.相关要求 ...................................................................................................................................................16 2.评分标准 ...................................................................................................................................................17 第六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20 1.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 .......................................................................................................................20 2.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20 3.保密...........................................................................................................................................................21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21 5.踏勘现场 ...................................................................................................................................................22 6.询问及答复 ...............................................................................................................................................22 7.偏离...........................................................................................................................................................22 8.履约担保 ...................................................................................................................................................22 9. 律师见证费 .............................................................................................................................................22 10.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23 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4 11.5.2、服务方案; ...................................................................................................................................24 11.5.3、应急服务措施; ...........................................................................................................................24 11.5.4、技术偏离表(若有)(见附件 18) ............................................................................................24 11.5.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 19); .................................24 11.5.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报价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24 11.5.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24 11.5.8、报价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24 12.投标报价 .................................................................................................................................................25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5 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26 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26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26 17.质疑.........................................................................................................................................................26 18.投诉.........................................................................................................................................................28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29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审、成交 ..................................................................................30 1.开标程序 ...................................................................................................................................................30 2.开标...........................................................................................................................................................31 3.磋商小组 ...................................................................................................................................................31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 4.评审程序 ...................................................................................................................................................33 5.资格审查 ...................................................................................................................................................34 6.评审...........................................................................................................................................................34 7.澄清有关问题 ...........................................................................................................................................35 8.成交...........................................................................................................................................................36 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37 10.不合格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无效 .............................................................................................................37 11.废标.........................................................................................................................................................38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38 13违法违规情形 ..........................................................................................................................................38 14.违规处理 .................................................................................................................................................39 第八章 纪律要求 ....................................................................................................................40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40 2.对报价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40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40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41 1、定义.........................................................................................................................................................41 2、技术规范 .................................................................................................................................................41 3、知识产权 .................................................................................................................................................41 4、付款.........................................................................................................................................................41 5、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42 6、质量.........................................................................................................................................................42 7、包装和标记 .............................................................................................................................................43 8、技术资料 .................................................................................................................................................43 9、风险负担 .................................................................................................................................................43 10、验收.......................................................................................................................................................44 11、索赔.......................................................................................................................................................44 12、违约赔偿 ...............................................................................................................................................45 13、合同修改 ...............................................................................................................................................45 14、违约终止合同 .......................................................................................................................................45 15、破产终止合同 .......................................................................................................................................46 16、不可抗力 ...............................................................................................................................................46 17、税费.......................................................................................................................................................46 18、转让和分包 ...........................................................................................................................................46 19、通知.......................................................................................................................................................47 20、争议的解决 ...........................................................................................................................................47 21、合同生效 ...............................................................................................................................................47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49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49 三、合同金额 ...............................................................................................................................................49 四、付款.......................................................................................................................................................49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50 六、质保金 ...................................................................................................................................................50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 七、合同生效 ...............................................................................................................................................50 八、合同保存 ...............................................................................................................................................50 九、违约条款 ...............................................................................................................................................50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51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53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54 符合性审查目录 ........................................................................................................................57 商务文件目录............................................................................................................................58 技术文件目录............................................................................................................................74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济南市博物馆 地址:济南市 联系方式:18560107789 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 9号 联系方式:0531-68967556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020210100139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元) 无分 包 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7300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 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的。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须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nggzy.jinan.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资格要求 无 三、采购需求: 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 南市财政局网站( http://jncz.jinan.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jnggzy.jinan.gov.cn)上发布。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价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济 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页面 免费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递交: 报价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 文件。 八、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10-22 09:30 开标地点: 济南市站前路 9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6楼开标会议室 九、竞争性磋商项目联系方式: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 联系人(采购人): 刘会先 联系方式: 18560107789 联系人(代理机构): 沙建 联系方式: 0531-68967556 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公开电话: 1、CA 服务咨询电话:0532-85871505-815、18953276316、13306426531 2、供应商注册、信息修改电话:68967523、68967557、68967548 3、电子投标咨询电话:0531-67880116、13306426582、15335322953 (工作日:8:30-18:00) 4、客服 qq: 103755480,1374539720 5、标后质疑、合同签订电话:68967569、68967568 6、中标通知书打印领取电话:68967531 7、政府采购中心举报电话:68966420 8、政府采购投拆电话:66603770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7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济南市博物馆 2 集中采购机构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3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4 分包及成交规定 本项目不分包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个日历天。 7 演示 不需要 8 样品 不需要 9 踏勘现场 1.踏勘现场形式: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如 果踏勘现场需按如下规定进行。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踏勘现场时间: 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全 天工作时间 4. 踏勘现场地点:济南市博物馆 。 5.踏勘现场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电话: 13165109891 。 10 律师见证费 成交人在签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0.8‰向律师事务 所缴纳律师见证费。 1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和变更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济南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页面,报价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 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和变更公告。澄清和变更一经 指定网站发布,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收到。 13 报价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 内提出。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8 15 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 16 最后报价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 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 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17 报价的方式 总价(元) 18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 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 定,采购人应加强需求 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等措施。请根据本项 目预留情况选择并在采 购需求中写明要求。) 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 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货物类 项目价格按 8%比例扣除,服务类项目价格按 6%例的 扣除,工程类价格按 4%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 18.1 优先采购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如果最终报价一致且同为最低 报价的,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总分相同,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相同,技术得分 高的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 19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产品优惠标准 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 5 %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0 响应文件编制 报价供应商使用【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签章 在招标文件标明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 单位公章、个人印章。 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 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 查部分、符合性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个 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上述四个 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 22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 系统通过报价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数字证书自动加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9 密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报价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23 报价供应商签到及电子 响应文件解密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可不到现场参与开 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 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注意事项:1.投 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 24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5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共 3人 26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7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是 28 是否电子评标 是 29 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市财政局网站、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1个 工作日。 30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 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1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 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截图、复印件、查询途径等 有效证明材料,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的, 投标人须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做无效 报价处理。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0 32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交由他人完成。 不允许 33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3.1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竞争性磋商投标活动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 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及济南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 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33.2 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 潜在报价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 附件须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并公示(上传后 将无法删除),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 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33.3 电子签名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 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 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33.4 监督和管理 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 33.5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潜在报价供应商须开标前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jnggzy.jinan.gov.cn)上注册,否则无法上传电子 响应文件。 33.6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 未通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咨询电 话:0531-67880116、13306426582、15335322953(工 作日:8:30-18:00) 33.7 定标方式 确定中标人 33.8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参照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4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1 第三章 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凭证(格式自拟);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格式自拟);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5、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若有);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备注: 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及要求(包含采购标的及目标、采购标的的执行标准、服务要求、服务标 准、验收标准、其他要求等) 济南市博物馆建于 1958年 12月,是国家重点博物馆、山东省大型地方综合性博物馆, 规模居副省级城市市立博物馆前列。 博物馆主要担负全市可移动文物的收藏保管、陈列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设有保管部、 陈列宣教部、保卫科和行政办公室。馆占地面积 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 6300平方米, 其中陈列面积 2400平方米。1998年被济南市正式公布并授牌为济南市首批爱国主义教 育基地。 济南市博物馆主要承担着全市可移动文物的收藏保管陈列宣传和科学研究工 作。 蔡公时纪念馆位于济南经四路 370号,纪念馆以“五三惨案”和蔡公时烈士事迹为主, 通过实物展示、图片文字资料、雕塑、复原陈列等方式,再现了蔡公时追求革命、誓死 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光辉一生。该建筑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济南曲山艺海博物馆位于市中区万达广场内。该处原为山东红字会诊所旧址,是一处融 中西方建筑艺术、结构布局于一体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上济南曾有"曲山艺海"的美 誉,曾经和北京、天津并称为中国曲艺的三大码头。展览以图片、实物资料等形式展示 中国戏曲、文艺发展盛况和济南在当时曲艺文化发展中社会地位,让观众能够深刻地感 受济南曲艺艺魅力。该场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济南老舍纪念馆”又称“老舍旧居”,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 58号,占地 260平米。 是老舍先生 1931年至 1934年在齐鲁大学任教时的居所。2006年,老舍旧居被山东省人 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 6月 14日对外正式开放。这对于了解文坛巨 匠老舍先生的创作历程、重温上世纪 30年代济南的历史风情具有重大意义。 为加强济南市博物馆及所辖场馆及食堂日常运行管理,对济南市博物馆物业管理项目进 行采购。 一、服务范围 为济南市博物馆建、曲山艺海博物馆、蔡公时纪念馆、老舍纪念馆、文物店、蔡公时纪 念馆提供物业服务。 二、物业服务相关要求 (一)岗位及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大于或等于 36人,食堂服务一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与公司有合 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主管 1人,负责馆内的物业人员和工作的管理,要求:男性,50岁以下,大专以 上学历,中级职称,熟悉景区票务、讲解等具体服务。 2、保洁领班 1名,保洁员 8名。50岁以下,其中领班 1人。负责院内所有区域(包括 展厅内部)的卫生保洁和院内草坪、树木的养护工作。要求了解古建筑结构形式及熟练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3 掌握各种古建筑构件的保洁程序。 3、客服部共 15人,包括市博物馆讲解员 8人,蔡公时讲解员 2名,曲山艺海讲解员 3 名,老舍纪念馆讲解员 2名。以上人员须对济南市博物馆、蔡公时、曲山艺海、老舍建 筑风格、礼器使用、陈列展览等有深入了解,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 的礼仪知识、文物保护、服务意识。讲解员必须至少有 2人具备英语讲解水平。讲解员 在无接待任务和讲解任务时,能帮助我方工作人员完成公益活动的组织工作、文创产品 的售卖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4、文员 1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年龄 35岁以下,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5、司机 1名,退伍军人,年龄 50岁以下,并出具相应的驾驶证件。 6、网站、微信文字编辑维护、活动策划辅助人员 1名,年龄 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要求电视节目编导专业毕业,并具有高级摄影师资格证书。 7、工程维修人员 3名,50岁以下;具有电工证。 8、秩序维护员 4名,男性,年龄 45周岁以下。服务范围:老舍纪念馆区域内安全,维 护参观人员的秩序 3人、文物店 1人。要求:(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2)按季节 按规定穿制服,佩带上岗证,系好武装带,携带值勤器材,并规范使用、认真维护所佩 器械,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执勤记录,认真履行职责,不无故离岗,热情为参观者服 务,工作认真,敢于负责,举止文明,熟悉环境,维护秩序,防范到位。(3)服从博物 馆统一管理,责任心强。 9、厨师 1人,要求人员及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 10、其他要求:基层行送展保障费用不低于 60000元/年、蔡公时服务费用 90000/年、 电梯维保费用 5000/年、绿化服务费不低于 60000/年。 (二)服务标准 1、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环境卫生清洁实行区域负责制,定点、定时、定人并实行标准化清洁服务。 (2)清洁工作不得影响正常的游览秩序,有噪音、异味的工作应遵循上班前和下 班后的服务原则,不得使用对古建筑及装修构成损伤的物料及清洁剂。 (3)区域内道路、广场、绿地、明沟等每日清扫;公共走道、展厅每日清洁;室外标 识、宣传栏等每半月清洁;路灯、室内灯具每月清洁。 (4)垃圾日产日清,共用雨、污水管道平时经常检查,发现堵塞及时清掏;经常检查 化粪池,每年专业清掏,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5)指示牌、路灯、消防设施等公共设备无灰尘,无污渍;水沟、雨水管道等公 共设施无垃圾,无杂物。 (6)进行保洁巡查,景区内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等现象,干净整洁。 (7)洗手间无异味,地面、台面干净无水迹,设施完好,易耗物品及时更换,蹲位洗 刷干净,无污垢,定期进行消毒。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4 (8)负责每年环境卫生服务费、袋装垃圾清运费的费用缴纳。 2、绿化绿植养护服务 (1)院内绿化有专业专职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懂得各类植物习性,工作积极。草 坪生长整齐,无病虫、无枯草,无坑洼积水,无纸屑、垃圾等杂物。 (2)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花草树木适时修剪,生长良好。 (3)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基本的消杀频率与标准,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 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济南市博物馆、曲山艺海博物馆、济南老舍纪念馆、蔡公时纪念馆四个开放点内绿植长 期摆放养护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绿植节日氛围营造短期摆放养护 的服务项目。节日前后氛围营造效果应不少于一个月。 具体要求: 1、布置地点: (1)济南市经十一路 30号济南市博物馆院内、展厅门口台阶、展厅内部、休闲区、楼梯 之间、办公区走廊。 (2)济南市民康里街 26号,曲山艺海博物馆院内、展厅门口台阶。 (3)济南市南新街 58号,济南老舍纪念馆院内、展厅门口。 2、绿植效果的种类和要求: (1)推荐植物品类:串儿红、秋海棠、非洲凤仙、鸡冠花、孔雀草 、 鹅掌柴、大叶绿 萝、散尾葵、发财树、铁树、菊花、金橘、、石榴、米兰、雏菊、腊梅、万寿菊、玫瑰、 桂花、紫罗兰、茉莉、铃兰、兰花、花叶芋、红背桂(品种可协商) (2)适宜北方种植养护、绿植造型美、具有很好的装饰效果,特殊节庆景观花卉要色 彩艳丽,氛围营造效果达到甲方要求。 3、摆放养护: 绿化的养护管理、景观提升及维护工作,包括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 治、除草等管理内容;景观整体规划提升;绿墙及立体绿化柱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换;植 物范围内卫生保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3、客服部服务 讲解人员应具备中英文双语讲解能力,熟悉济南市博物馆、蔡公时纪念馆、曲山艺海博 物馆、老舍纪念馆的详细业务情况,能生动准确的为游客提供讲解。 4、工程维修服务 (1)承担建筑本体及水、电等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保证各种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对于各种维修问题,做到随叫随到,小修不过 1天,一般维修不过 3天,大中修或特殊 情况应说明处理时限。 (2)应熟悉文物建筑保护相关知识,维修过程中以保护文物建筑安全为原则,具有独 立作业能力。持证上岗(《古建木工》、《彩绘工》等专业技能岗位证书)。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5 5、综合服务与管理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按约定 标准合理落实人员配置;确定各部门人员保持稳定。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主动热情、行为文明。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区域物业管 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主要 制度需上墙公示,有完善的水电节能方案和措施。 (4)保证物业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要求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6、食堂服务。要求人员及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服务人员有健康证。 统计每日就餐人数、餐厅餐具每日消毒、食堂卫生清洁符合国家要求。 (三)重要注意事项 1、本次采购物业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2、投标报价中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所列表格(附件)认真填写,不得空格;人员工资 不得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 2021年社保基数为每位人员计算缴纳社会保险 费用(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并填写物业费用测算表,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相关税费,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中标单位须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4、中标单位须承诺为该项目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 5、供应商应具备文物保护建筑相关油漆、瓦垄、彩绘等维护、养护经验,确保文物建 筑本体安全。 6、服务过程中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如造成采购方损 失的,中标单位须承担相应损失。 7、为了保障文保单位物业管理的连续性,合同生效后 5日内接管。 二、 服务时间 一年 三、服务地点 济南市博物馆、济南市曲山艺海博物馆、济南老舍故居纪念馆、济南市文物店、蔡公 时纪念馆等济南市博物馆管辖区域 四、付款方式:付款比例(%) [第 1批次,100%,按进度付款]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6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合计总分。 1.2“同类项目”是指报价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 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报价供应商。 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竞争性 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 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7 1.4.5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5.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见附件)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5.3提供本企业货物、服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货物、 服务。 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投 标 报 价 15 评标基准价 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 的最低投标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 满分 类 似 业 绩 15 2018 年 1 月以来,有同类服务的项目,每个 5 分,最 高 15 分 商 务 部 分 服 务 及 证书 25 1、投标企业为大型活动提供过服务保障工作,每次加 6分最高得12分。(提供该活动筹(组)委会证明材料。) 2、讲解人员有二人具有大学四级英语等级证书或者 1 年以上留学经历,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8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 安全检查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全部提供得 6 分,不全 0 分 4、具有古建木工证书得 2 分;具有彩绘工证书得 2 分 供 应 商 技 术 部 分 40 1、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合理,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最高 得 3 分,每缺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2、根据供应商对日常维护保养服务方案进行评估,最 高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3、根据供应商对保洁服务方案进行评估,最高得 5 分, 每缺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4、根据供应商对客服服务方案进行评估,最高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5、对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总额 和评估,最高得 6 分,每缺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6、对提供各部门和服务项目得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最 高得 6 分,每缺少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技 术 部 分 优 惠 条 款 5 1、保证服务项目顺利接管得措施,得 2 分,没有不得 分。 2、针对本项目得优惠条款,在实施过程中的优惠服务 内同实际可行,可采纳的每条得 1 分,最高 3 分。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说明: 3.1.1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 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19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 3.2.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 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 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 先政策: 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5%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 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一)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 分; (二)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5%的加 分。 3.3.3投标人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电子文档。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0 第六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1.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 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竞争性磋 商项目同时投标; 2.4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报价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报价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报价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供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1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2.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 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2.7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即为合格报价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 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 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 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 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时间单位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 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投标有效期 4.4.1在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 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报价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 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 其修改响应文件。 4.5投标费用 报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2 5.踏勘现场 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报价供应商须知。 5.2采购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 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采购人原因外,报价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 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报价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询问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 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 的 10%。 9.律师见证费 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竞争性磋商文件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 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3 (4)采购需求; (5)评审办法; (6)报价供应商须知; (7)开标、资格审查、评审、成交; (8)纪律和监督;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 10.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报价供应商确认,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 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 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1.3资格文件 11.3.1 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凭证; 11.3.2 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11.3.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11.3.4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3.5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若有); 11.3.6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11.4商务文件 11.4.1、报价函;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4 11.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3、报价一览表; 11.4.4、报价明细表; 11.4.5、报价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11.4.6、商务偏离表; 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1.4.10、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 11.4.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若有); 11.4.12、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若有); 11.4.1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若有); 11.4.14、免纳税声明函(若有); 11.4.15、质疑函(若有); 11.4.16、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1.4.17、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1.4.18、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报价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 文件和说明(若有); 11.4.19、质保期承诺或服务期限承诺(格式自拟); 11.4.20、供货期(格式自拟)。 11.5技术文件 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5.2、服务方案; 11.5.3、应急服务措施; 11.5.4、技术偏离表(若有)(见附件 18) 11.5.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 19); 11.5.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报价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 件。 11.5.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8、报价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5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报价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报价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 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8唱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只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 12.9报价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章: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报价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 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报价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报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6 填写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4.1报价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 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 1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报 价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报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6.2报价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报价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 【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报价供应商发出上传回 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 子竞争性磋商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3除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报价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7.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流程、相关政策法规有疑问的,可以向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投标人对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有疑问的,直接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 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 供应商认为有以下情形之一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质疑: (一)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内容的; (二)采购文件未落实政府采购活动的; (三)采购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依法应当 回避而未回避的; (四)采购程序违反规定的; (五)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行为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7 (七)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 项。 17.2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托书,并按照采购人、济南 市政府采购中心、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函副本。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质疑函范本见附件): (一)质疑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 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 (四)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 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附翻 译人员签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其中,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本 人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照原件 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质疑供应商本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加盖公章)。代理人应当提交质 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联系方式:0531-68967548.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联系方式:0531-68967569 地址:济南市站前街 9 号 (六)质疑应当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办理签收手 续。 (七)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拒接接受不符合《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的质疑文件,拒不按要求更正的视为无效质疑。 17.4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 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7.5 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对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 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 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对采购流程、相关政策法规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8 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 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6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局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局投诉。 18.投诉 1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报价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 政部门处理。 18.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报价 供应商共同提出。 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报价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29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8.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 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0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审、成交 1.开标程序 1.1报价供应商通过网络终端设备远程参加活动。 网上远程开标的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登录—政府采购入口”系统, 进入对应的开标项目,所有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通过 CA数字证书 进行在线签到。 1.2 截至开标时间,济南市集中采购机构主持开标会,宣布开标。 1.3 济南市集中采购机构通过系统查看报价供应商参与家数。 1.4 开标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起解密,报价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 时内解密。 1.5 按照报价供应商签到顺序在线唱标,唱标的内容包括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 2.报价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济南市集中采 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 人、济南市集中采购机构对报价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报 价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报价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4.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 要求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报价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 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 5.各报价供应商的评审排序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市财政局网站、济南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告知。 6、评审期间,请报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重要提示: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 开标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CA签到和 CA解密。避免 因开标当天忘记 CA密码,拿错 CA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 模拟开标使用步骤:①使用 CA登录---->点击“模拟开标”菜单---->模拟签到与 解密。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如有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 0531-67880116 1.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1 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 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 ie模式的浏览 器,但要保证 ie浏览器是 ie9及以上; 系统软件:CA数字证书驱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签章软件; 所有系统软件均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具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电脑推荐硬件要求: 显卡 集成显卡或者更高配置 cpu 主频建议 2.4GHZ或更高 内存 建议 4G或者更高配置 储存空间 240GB或者更高配置 2.开标 2.1开标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 子竞争性磋商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所有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 1小时内通过 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若到现场参加开标,应携带上传响 应文件的 CA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确保完成网上开标。 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报价供应商线上确认。 2.3报价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报价供应商未 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报价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5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 要求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报价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 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 2.6各报价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竞争性磋商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2 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以上 (含 3人)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 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 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3.2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 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 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 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6.2要求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6.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6.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7 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3 3.7.4发现报价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3.7.6编写评审报告; 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报价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报价供应商或者报价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3.8.4曾因在竞争性磋商、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磋商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 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9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 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 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 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 的评审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 4.评审程序 4.1资格审查 4.2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3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4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9编写评审报告; 4.10宣布评审结果。 5.资格审查 5.1采购人依法对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资格要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报价供 应商。 5.2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 ( www.ccgp.gov.cn)、 信 用 山 东 (www.creditsd.gov.cn)及 信 用 济 南 (jncredit.jinan.gov.cn)查询报价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 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 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应当对报价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报价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按照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审查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违法情况。 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报价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 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 6.评审 6.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宣布评审纪律; 6.1.3公布报价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5 6.1.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6.1.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1.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 6.1.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 行为; 6.1.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6.1.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材料并加 盖单位公章,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报价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 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 6.3技术和商务评审 6.3.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报价供应商的得分。 6.3.3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 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澄清有关问题 7.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报价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6 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7.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 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 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3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成交 8.1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 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成交候选人数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2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为排名第 一的成交候选人。 8.4对于分包竞争性磋商的项目,报价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成交包数的, 成交供应商的选择按照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8.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6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7 (三)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 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 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8.7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9.1评审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 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济南市 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 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 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不合格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无效: 10.1 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 10.4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竞 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0.6 磋商小组判定报价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7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 10.8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9 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10.10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8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报价供应商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 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不足 3家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 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12.2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3.1.1报价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1.2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结果; 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13.1.5报价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结果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 合行动。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 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 13.2.1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39 13.2.2不同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2.3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2.4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2.6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报价供应商串通投标: 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报价供应商; 12.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报价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13.3.4采购人授意报价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供应商为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13.3.6采购人与报价供应商为谋求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4.违规处理 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济南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成交的; 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供应商的; 14.3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9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0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 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 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2.对报价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供应商的 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报价供应商; (二)接受报价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 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 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1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 “合同” 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包括 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 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材料。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 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甲方”系指与中标报价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单位。 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报价供应商。 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 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付款 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需求参数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2 5、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交货、安装时间按招标确定的合同条款。 6、质量 6.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 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 规范等要求。 6.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6.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若货 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 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 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 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6.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 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 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5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 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 物或部件。 6.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7 除“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验收之日 起 12个月。 6.8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 及维修服务,且乙方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提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3 供上述服务。 7、包装和标记 7.1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 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 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 7.2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 (a)收货单位;(b)货物名称;(c)箱号/件号;(d)毛重(千克);(e)尺码(长 *宽*高);(f) 发货单位;(g)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 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 通用图案。 7.3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 套的技术资料。 7.4 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 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8、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8.1 合同生效后 3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进口 货物中英文各一套)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 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交付甲方。 8.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8.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 到甲方通知后 3日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付甲方。 9、风险负担 9.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4 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验收 10.1 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或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验收。甲方指定验收 人员,全权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要将验收情况在验收单中如实说明,并签字 确认。甲方要对自己的验收意见负责,如果验收意见与事实不符,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一方如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可向当地质检(商检)部门申 请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主张方支付。 11、索赔 11.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 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 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1.2 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 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 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 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 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 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 按照本合同的相应规定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5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违约赔偿 12.1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0.3‰支付违约金。乙方履 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 换货物金额每日 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其它费用,质保金不足部 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12.3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 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等相关费用。 12.4 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三日内,按 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合同修改 13.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并报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 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 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6 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乙方单位 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 14.2 在甲方根据 15.1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之后,甲方可以全部或部分购买 类似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 分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 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 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不可抗力 16.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 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 所不能遇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时间,诸如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 后 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对方审阅确认。 16.3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并以书面 形式报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7、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转让和分包 未经允许,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转让。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7 19、通知 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0、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21、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8 资金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49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 )经 (代理机构名称)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 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合同一般条款 2、合同特殊条款 3、采购服务内容 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后附详细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四、付款 1、付款途径:货款中其他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预算内直接支付资金由济南市财 政局直接支付。支付时需先支付其他资金,后支付预算内直接支付资金。 2、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货到付款 %, 验收合格后付款 %,剩 余 %作为质保金。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0 3、维护(维保)费每年 (大写: ) ,由单位自行支付。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履行服务,维护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 六、质保金 质保金在验收合格 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济南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书》, 15 日内无息退还。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 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 代理机构二份。 九、违约条款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 中标人违约,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给用户 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1 (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 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时间: 此处加盖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并签署日期(同时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2 详 细 服 务 内 容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3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4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凭证(格式自拟); 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格式自拟);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见附件1);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5、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若有)(见附件2); 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5 附件1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 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2.采购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6 附件 2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声明函 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 (公司名称)在本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 称 )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原因: ;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7 符合性审查目录 1、 投标文件雷同检查(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 及以上相同的) 2、 采购参数中的实质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若有) 上述内容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8 商务文件目录 1、报价函(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3、报价一览表(见附件5); 4、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5、报价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6、商务偏离表(见附件8); 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9); 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见附件10);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见附件11); 10、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2); 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若有)(见附件13) 12、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若有)(见附件14) 1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若有)(见附件15) 14、免纳税声明函(若有)(见附件16) 15、质疑函(若有)(见附件17) 16、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7、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18、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报价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 19、质保期承诺或服务期限承诺(格式自拟); 20、供货期(格式自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59 附件 3 报 价 函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 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 1份。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律师见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5、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7、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日。 10、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0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联系方式: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1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 的项目(项目编 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2 附件 5 报价一览表 (须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包号 总报价 备注 大写: 小写: 1、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以包为单位填写。 2、此表可根据需要格式扩展。 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3 附件 6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服务项目内容 单 价 数量 总 价 备注 合计: 注: 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 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4 附件 8 商务偏离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 件 条款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 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货物、工程、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存在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需逐项填 写《商务(技术)偏离表》,不得照抄采购要求;如无偏离,可以不提供偏离表或者注明无偏离,但偏离表不 得空白;偏离表只注明无偏离的,不视为对招标要求的实质性响应。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5 附件 9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名称)组织实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 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 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以及投标 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成 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 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 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 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6 附件 10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如果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 增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 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印章) 职合投标代理人:(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7 附件 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 __ _单位的__ 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 期 注: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8 11 附件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投标人希望获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 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69 附件 13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价格单位: 元 价格 序 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说明: 1、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70 附件 14 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价格单位:元 价格序 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节能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说明:1、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 分。 供应商全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71 附件 15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价格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节能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1 2 3 … 合计 说明:1、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72 附件 16 免纳税声明函 致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 (公司名称)郑重声明,在本项目(项目编号 (包 号) ,项目名称 )公告发布之日前无纳税记录; 原因: ;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73 附件:17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74 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应急服务措施; 4、技术偏离表(若有)(见附件18)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9); 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报价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报价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附件 18 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及包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序号 货物名称 竞争性磋商 文件 条款号 竞争性磋商 文件 规格 响应文件 规格 偏差内容 说明 年 月 日 注:如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货物、工程、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存在偏离(包括正偏离、负偏离),需逐 项填写《商务(技术)偏离表》,不得照抄采购要求;如无偏离,可以不提供偏离表或者注明无偏离,但 偏离表不得空白;偏离表只注明无偏离的,不视为对招标要求的实质性响应。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附件19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包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报价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后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时间:年 月 日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附件20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8B 3F C7 33 -3 F2 E- 47 54 -B EF A- E0 E1 61 1A 60 F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2.评分标准 第六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 1.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 2.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3.保密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 5.踏勘现场 6.询问及答复 7.偏离 8.履约担保 9. 律师见证费 10.竞争性磋商文件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5.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5.2、服务方案; 11.5.3、应急服务措施; 11.5.4、技术偏离表(若有)(见附件18) 11.5.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9); 11.5.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报价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5.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5.8、报价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2.投标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7.质疑 18.投诉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七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审、成交 1.开标程序 2.开标 3.磋商小组 4.评审程序 5.资格审查 6.评审 7.澄清有关问题 8.成交 9.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10.不合格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无效 11.废标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3违法违规情形 14.违规处理 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对报价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2、技术规范 3、知识产权 4、付款 5、交货方式、安装时间、地点 6、质量 7、包装和标记 8、技术资料 9、风险负担 10、验收 11、索赔 12、违约赔偿 13、合同修改 14、违约终止合同 15、破产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转让和分包 19、通知 20、争议的解决 21、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二、服务的名称、内容 三、合同金额 四、付款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六、质保金 七、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 九、违约条款 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符合性审查目录 商务文件目录 技术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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