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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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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11

一、项目编号:豫央行PBC2021005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武汉家事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武汉工商学院弘德楼四楼(仅限办公)

中标结算比率:114%

供应商名称:河南硕果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39号华丰五期商务楼910-015

中标结算比率:116%

供应商名称:河南和畅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万三路东侧河南润滑油物流园南排2号

中标结算比率:115%

包2

供应商名称:武汉家事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武汉工商学院弘德楼四楼(仅限办公)

中标结算比率:106%

供应商名称:河南和畅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万三路东侧河南润滑油物流园南排2号

中标结算比率:107%

供应商名称:河南硕果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七里河南路39号华丰五期商务楼910-015

中标结算比率:1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1为青菜、水产肉冻品类配送,包2为调料类配送。包1选择青菜、水产肉冻品综合性供货商三家,包2选择调料类供货商三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孝峰、柯尊虎、周萌泥、张建芳、焦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每包每家壹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日期:2021年9月30日

2、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第27评标室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1日

4、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1号

联系方式:0371-69809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371-69809077

发布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河南硕果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jpg
招标文件.pdf
1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 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豫央行 PBC2021005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42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46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央行 PBC2021005 三、项目预算金额:6040000 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三年支出预估金额。投标人报价以 “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1 1 青菜、水产肉冻品类 2 2 调料类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分为二个包。包 1为青菜、水产肉冻品类配送,包 2 为调料 类配送。 2、招标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 1 选择 青菜、水产肉冻品综合性供货商三家,包 2 选择调料类供货商三家。 3、合同期限:三年。 4、配送地点:(1)机关食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2)库区食堂:郑 州经开区第三大街经北二路 48 号。 5、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专业的食品原材料经销商或生产厂商,投 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 时限的,须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投标人提 供自有证明材料,如:车辆行车证扫描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4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 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9 月 2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并按网上提 示下载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 拒绝。 4、售价:0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6(郑州市经二路 12 号,经二路 与纬四路向南 50 米路西) (1)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 场参加开标会议。 (2)远程开标大厅网址:www.hnggzyjy.cn。 (3)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 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55 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远程不见面”招标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 南》。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809077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 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1.3 招标编号:豫央行 PBC2021005 1.4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预算金额:6040000 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三年支出预估金额。投标人报价以“投 标主要内容汇总表”、“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分为二个包。包 1为青菜、水产肉冻品类配送,包 2 为调料 类配送。 3、招标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 1选择 青菜、水产肉冻品综合性供货商三家,包 2 选择调料类供货商三家。 4、合同期限:三年。 5、配送地点:(1)机关食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2)库区食堂:郑 州经开区第三大街经北二路 48 号。 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2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809077 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 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312379 2.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专业的食品原材料经销商或生产厂商,投 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 2020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投标人提 77 供自有证明材料,如:车辆行车证扫描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十个月内连续 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十个月内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 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 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踏勘现场: □√不组织,2021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 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出现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在“河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 11.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 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2.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 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8.2 (1)投标报价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供货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税金 等。 (2)投标报价方式: 包 1(青菜、水产肉冻品类)投标报价方式:在供货周期内以万邦市场当日批发价 为基准,按上浮的结算比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此上浮的结算比率(%)为包内所 有供货食材的综合结算比率。上浮 10%,报价即 110%;与批发价相等,报价即 100%. 包 2(调料类)投标报价方式:在供货周期内以信基调味食品城市场当日批发价为 基准,按上浮的结算比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此上浮的结算比率(%)为包内所有 88 供货食材的综合结算比率。上浮 10%,报价即 110%;与批发价相等,报价即 100%. (3)结算价=某食材当日批发价×结算比率(%)×某食材供货量 例如:某食材当日批发价为 100元/斤,供货量为 10 斤,供应商报出的结算比率为 110%,某食材结算价=100×110%×10=1100元。 18.3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19.1 投标货币:人民币。 20.1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扫描件; 2、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截止到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可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 件; 5、信用声明函;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投标承诺函。 23.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25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6.1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9.1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 29.2 远程开标大厅网址:www.hnggzyjy.cn。 29.3 投标文件解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 29.4 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6(郑州市经二路 12 号,经二 路与纬四路向南 50 米路西) 99 30.3 采购人依据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 格为不合格。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2)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 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投标人提 供自有证明材料,如:车辆行车证扫描件); (4)提供了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信用声明函及信用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未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投标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5.1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 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和中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价格比例扣除规定。监狱企业(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 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的认定 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应提 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招标文件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比例扣除规定。 36.3 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4 家。如评审得分 1010 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开标记录表中的先后顺序 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优先排名。 38.2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2 数量增加范围: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4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5.1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采购 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查询信 息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45.2 (1)投标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企业资质、业绩、人员、获 奖、证书、纳税、社保等信息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中选取。 (2)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将本项目评审涉及到的资质、业绩、人员、获奖、证书、 纳税、社保等信息补充到其市场主体信息库中。 (3)营业执照属于资格审查资料,请务必将其扫描件录入到市场主体信息库“其他投 标所需材料”中,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才能被获取到。 45.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废标: 1、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4 家; 2、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4 家;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4家。 46.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6.5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发改价格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90%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公司支付。 11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1.2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 法律法规: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2.2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2.3 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的代理机构。 2.4 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每家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1 万元。 4.踏勘现场 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4.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知识产权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 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 商承担。 6.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6.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 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 1212 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根据采购项 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6.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或者共同提交投标承诺函,以牵头人名义 提交投标承诺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 市场主体信息库 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信息进行补充、更新,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及时对入库信息 进行补充、更新,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采购信息的发布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及时发布。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项 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 10.3 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3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进 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或 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 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澄清内容发出后 24 小时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3 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1.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因投标 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发 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 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2 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 在修改内容发出后 24 小时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1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因投标 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 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4.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414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 16.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招标项目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各包 分别编制各包的投标文件,并按各包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 质性响应,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 17.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做出响应。 18.投标报价 18.1 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 其中的部分包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 无效。 18.2 投标报价应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供货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税金 等。 18.3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 备选方案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8.4 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除方案变更或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 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9.投标货币 19.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 价。 19.2 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 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20.投标人商务证明文件 20.1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资 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20.2 其他商务证明文件。 21. 技术响应文件 21.1 投标人应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承诺函 2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投标承诺函。 1515 22.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投标承诺函的约定向采 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2)在其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23.投标有效期 23.1 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原有效期到期后其投标文 件失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相应延长到 新的有效期。 24.投标文件形式和签署 24.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 2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4.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 网站提 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24.4 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要求签章或盖章或签字的格式内容,投标人须按 格式内容要求签章或盖章或签字。 24.5 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4.6 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24.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25.投标文件的上传 2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 1616 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 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联系电话:0371-65915501。 2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6.投标截止时间 2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2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 12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 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27.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28.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实质上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否 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投标承诺函的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 五、开标与评标 29.开标 29.1 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远程开标大厅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3 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4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5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 30.资格审查 30.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0.2 合格投标人不足 4家的,不得评标。 30.3 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评标委员会 31.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 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 31.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1717 32.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 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 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2.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2.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32.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33.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 地方。 33.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 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 需求、合同期限、配送地点、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等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 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 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3.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3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 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3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7 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1)不同的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签章或盖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与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4.投标的评价 1818 3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34.3 评标委员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4.4 计算投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 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 34.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 为计算评标价或综合评分的依据。 35.评标价的确定 35.1 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 价为准。 36.评标结果 3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6.2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6.3 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37.2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7.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 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919 37.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 意见。 37.5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 标人员之外。 37.6 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中标结果 38. 确定中标人 38.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8.2 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8.3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 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39.中标通知书 39.1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39.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 4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 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予合同 41.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章第 40 条、第 43 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42.合同授予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 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实质性的条款和条 2020 件做任何改变。 43.签订合同 4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4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 43.3 如中标人不按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决定。采购人 可在候选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规定,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4 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拒签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 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合同 甲 方: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乙 方: 22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甲、乙双 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餐厅(食堂)所需 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原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主要供应 等原材料。每次供货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由 甲方提前制定货物采购清单确定。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职工食堂(餐厅)提供的食材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的标准。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 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乙方对所供应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不得提供劣质或过保质期的商品或原料。如因 乙方提供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其服务对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 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在配送当天上午 点之前将采购的物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超过一个小 时处罚当日货款金额的 10%,不得拒绝送货。出现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配送的,甲方有权 暂停乙方供货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4、因商品种类较多,甲方须提前_____小时/天将所需商品清单报给乙方(或以周计划执 行),清单如有变动必须提前____小时/天告知乙方。如因清单变动甲方告知不及时造成的损 失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报单时指定的商品及数量给甲方配送(因季节性因 素导致的商品缺货需提前通知甲方或确定更换品种),不得因物价涨跌因素影响商品的质量 或出现少货、缺货,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食材质量、数量若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可退货或换货,乙方有义务调换 并及时送达,直到甲方满意为止,不得影响正常开餐。 6、乙方每次配送需随货携带“商品送货单”,并按照甲方所需,按时将商品送达甲方 指定位置,甲乙双方根据“商品送货单”共同验收,办理入库验收。如发现不合格商品,经 双方认定后,应立即办理退、换货手续。 7、甲方合同期内不承诺从乙方购买商品的数量与金额,如乙方供货中发生质量、服务 等问题,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供货资格。 8、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第三方。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资料,对甲方的资料、 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泄露甲方机密造成甲方或 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终止、解除的影 2323 响。 10、风险承担:货物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 承担。 三、定价方式及货款支付 1、定价方式: 根据市场行情,商品定价原则______定价一次。 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每月____日前核算上月货款,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电子转账、银行汇款、 转账支票等)。 3、账户名称、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乙方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 毁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毁约方应承担相当于上月货款总额的赔偿。 2、乙方应提供质量可靠稳定的货源,不能影响食堂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如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有权退 货,当月内出现三次以上退货的,乙方应承担当月货款的 5%的违约责任(从当月货款中扣 除)。 4、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一经发现,甲方 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应向甲方支 付 的违约金,情形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开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作为日常法定联系方式及发生纠纷时的司 法送达地址。 甲方 :收 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2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 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就本合同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包括但不限于专人快递、电 报、电子邮件、传真等函件,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向所列的联系人发出。其中,如果以信 件形式发出,在信件发出后第三(3)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通讯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 时视为送达;如果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出,在确定发出时视为送达。司法送达亦适用此 送达规则。 本合同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通讯信息的,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按原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等信息仍视为送达。 六、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 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3、协商或诉讼期间,对于本合同无争议的条款,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七、合同期限 双方确认盖章之日起即生效,有效期 年。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形式补充和修改,且因此形成的补充文 件与本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525 2、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约定 但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内容,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 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62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 )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豫央行 PBC2021005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2727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投 标 函 三、投标报价表格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类似项目业绩 六、配送服务承诺 七、技术响应文件 八、企业声明函 九、其他材料 2828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名称 )的( 单位名称 )的 (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豫央行 PBC2021005【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 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 )】的投标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 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盖章或签字): 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929 二、投 标 函 致: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我们收到了招标编号为豫央行 PBC2021005【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 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 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结算比率为:大写: ,小写: %。 (2)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 日止。 (4) 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 我们承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 任和义务。 (8)我们承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9)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030 三、投标报价表格 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包 ) 投标人名称 投标结算比率 大写: 小写: % 合同期限 三年 配送地点 (1)机关食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2)库区食堂:郑州经 开区第三大街经北二路 48 号。 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付款方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声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可以对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做出有利于 采购人的承诺。 3131 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 1:企业简介 附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基础信息扫描件 3232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扫描件。 (2)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开 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1)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为强制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有 证明材料,如:车辆行车证扫描件,本表后附自有证明材料扫描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用途 备注 1 自有厢式运输车辆 2 3 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人员[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人员为强制性要求,本表务必 填写,本表后附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 序号 姓名 职称或职业资格 (如有) 工作职责 备注 1 2 3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十个月内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近十个月内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333 (5)信用声明函 信用声明函 我公司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 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 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34 (7)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我单位自愿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并 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贵 方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的 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 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35 五、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需方名称 需方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价格 主要供货内容 备注 1、类似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指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类似项目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及该合同项下第一笔银行收款凭证扫描件。 36 六、配送服务承诺 37 七、技术响应文件 1、保障供应及服务方案 2、仓储和配送能力 3、食材质量保证 4、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38 八、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9 不享受价格比例扣除规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执行。 4、监狱企业(制造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招标文件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比例扣除规定。 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 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小微企业的认定不仅以企业声明为依据,评审专家还要根据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进 行核定。 4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 (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商(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 日期: 备注: 1、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1 九、其他材料 1、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42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 100 分。 二、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三、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由招标 采购单位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 严格保密。 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综合比较和评价,独立评审。 四、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7、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 监督; 8、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3 9、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评标的相关规定。 五、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1.1 不同的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不相同; 1.2 签章或盖章或签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 投标文件无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 1.5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澄清有关问题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3、综合比较与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44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3.4 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 予价格扣除。 3.5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 为准。 3.6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 4、评标结果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优先排名。 4.2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 人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评标报告。 45 5、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评分因素/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4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与批发价相等的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报价既 100%,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4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商务部分 (25 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15 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业绩,每个 案例合同得3分,最多得15分(每个合同附该业绩合同项 下第一笔银行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中付款方、收款方与投 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合同甲乙双方一致)。 配送服务承诺 (10 分) 配送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得 8-10 分,基本全面、 基本可行得 4-7 分,内容一般得 1-3 分,缺项按 0 分计。 技术部分 (35 分) 保障供应及服务方案 (1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障供应及伴随服务方案评审: 保障供应及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得 11-15 分,基本全面、合理、可行得 6-10 分,内容一般、欠合理、 可行得 1-5 分,缺项按 0分计。 仓储和配送能力(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仓库及配送能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 审: 仓储和配送能力强得 8-10 分,仓储和配送能力较强得 4-7 分,仓储和配送能力一般得 1-3 分,缺项按 0 分计。 食材质量保证(10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保证承诺及方案(如:绿色有 机食品保证、食品安全保证等)进行评审: 食材质量保证承诺及方案全面、合理、安全得 8-10 分,承 诺及方案基本全面、合理、安全得 4-7 分,承诺及方案一般、 欠合理、安全得 1-3 分,缺项按 0分计。 46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2、选取中标人数量:青菜、水产肉冻品综合性供货商三家,调料类供货商 三家,共六家。 3、合同期限:三年 4、配送地点:(1)机关食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1 号; (2)库区食堂:郑州经开区第三大街经北二路 48 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资质。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生 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等证件必须通过最新年检,所有证件 不得采用挂靠等其他方式取得。 2、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食品原材料经销商或生产厂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厢式运输车辆。 三、配送要求 1、质量要求 (1)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相关标准。 (2)有品牌要求的商品(如调料)必须保证为正品。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 2、配送订单报送 提前 12 小时将所需采购商品明细通过微信报送供货商。 3、配送及验收入库 供货方根据配送订单于次日上午十点之前将采购的物品送至指定地点。对照 供货方提供的清单,由仓管、厨师长、供货商三方验货,确保数量、质量符合标 准后签收入库。 4、退货及调货 如供货方配送的食材质量、数量未达到要求标准,经双方认定后,可协商退 货或调换。如调换货,供货商应积极响应,在约定时间及时送达。如因供货方自 身原因退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供货方承担相关赔偿。当月内出现三次以上退货的, 47 将按该供货商当月货款的 3%-5%予以扣罚。 四、责任界定 供货方的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因供货 方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 责任的,其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相应经济赔偿。 五、食品原材料明细 肉冻品、海鲜需求一览表 序列 品名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1 鸡排 20 斤/件 2 鸡柳 20 斤/件 3 鸭锁骨 20 斤/件 4 鸭脖 20 斤/件 5 核桃仁 20 袋/件 6 黑米糕 20 盒/件 7 榴莲酥 20 袋/件 8 活虾 斤 9 回鱼 斤 10 鱼头 斤 11 鲤鱼 斤 12 鲈鱼 斤 13 桂鱼 斤 14 大草鱼 斤 15 冻牛腩 斤 16 牛仔骨 斤 17 鲜羊排 斤 18 鲜羊后腿肉 斤 19 鲜牛腩 斤 20 三黄鸡 斤 蔬菜需求一览表 序列 品名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1 西红柿 斤 2 有机花菜 斤 3 土芹 斤 4 大葱 斤 5 韭菜 斤 6 长豆角 斤 7 尖椒 斤 8 紫茄子 斤 48 9 菠菜 斤 10 西兰花 斤 11 洋葱 斤 12 冬瓜 斤 13 菜山药 斤 14 细山药 斤 15 青茄 斤 16 圆椒 斤 17 蒜葱 斤 18 沙窝萝卜 斤 19 蒜籽 斤 20 大蒜 斤 21 包菜 斤 22 大白菜 斤 23 大黄瓜 斤 调料需求一览表 序列 品名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1 白醋 1.28 升/6瓶/件 鼎丰 2 海鲜酱 12 瓶/件 李锦记 3 草菇老抽 1.9L/6 瓶/件 李锦记 4 东古酱油 500ml/12 瓶/件 东古 5 料酒 500ml/12 瓶/件 古越龙山 6 花椒油 12 瓶/件 五丰黎红 7 鸡粉 2千克/6 桶/件 家乐 8 鸡精 900 克/10 袋/件 家乐 9 生抽 1.9L/6 瓶/件 海天金标 10 生抽 1.9L/6 瓶/件 李锦记锦珍 11 鸡汁 520 克/6 瓶/件 劲霸 12 辣鲜露 930 克/6 瓶/件 家乐 13 陈醋 1.75L/6 瓶/件 紫林 14 味极鲜酱油 1L/12 瓶/件 味达美 15 老干妈 24 瓶/件 16 白糖 100 斤 17 小茴香 斤 18 八角 斤 19 香叶 斤 20 白芷 斤 21 花椒 斤 22 蒸鱼豉油 1.9 升/6 桶/件 李锦记 49 六、食品原材料三年采购费用 三年采购费用合计约 604 万元。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6(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十二、联系方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 五、开标与评标 六、中标结果 七、授予合同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投 标 函 三、投标报价表格 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五、类似项目业绩 六、配送服务承诺 七、技术响应文件 八、企业声明函 九、其他材料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 四、评标纪律 五、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综合比较与评价 4、评标结果 5、评分标准 第七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