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
项目概况 信阳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监所管理支队新址窗帘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竞谈-2021-11 | ||||||||||||||||
2、项目名称:信阳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监所管理支队新址窗帘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476,167.00元 | ||||||||||||||||
最高限价:476167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实施地点:信阳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监所管理支队新址; 5.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窗帘及类似品,二标段:厨房设备); 5.3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476167元;其中1标段186492元(最高限价),2标段289675元(最高限价) 5.4交货期:一标段:15 天,二标段:9天;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6质保期:一标段:8年 ,二标段:2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15 天,二标段9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要求。 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取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章的书面授权,同时提供总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分公司的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加盖供应商印章的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开户行出具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有履约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印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本企业税收(不含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凭证复印件、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并附缴费明细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上月期间的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 注:提供的相关证明没有政府主管部门印章、或者由企业以自己名义出具的证明材料不作为有效凭证,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印章。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以后。 注:查询结果不能满足本条要求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未组成联合体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印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 ||||||||||||||||
3.方式: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书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电话)及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报名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并用A4纸装订成册)。 | ||||||||||||||||
4.售价:5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 ||||||||||||||||
联系人:蔡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652161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幢4单元404号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0376-61813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0376-618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