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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融媒体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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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融媒体中心职工餐厅招标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龙口市融媒体中心职工餐厅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龙口市融媒体中心职工餐厅招标项目采购,共分为一个包。项目总预算:人民币42.76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12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0-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口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龙口市府东2路299号
联系人:王棵岷 联系方式:0535-2729002
2.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烟台龙口东莱港城大道285
联系人:丁进 联系方式:0535-8545268
附件:
融媒体中心食堂项目需求方案.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龙口市融媒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龙口市融媒体中心职工餐厅招标项目采购 编制时间:2021年 10月 12日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龙口市融媒体中心职工餐厅招标项目采购,共分为 一个包,政府采购预算:42.768万元。供应商须对所投内容全部 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 供。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龙口市融媒体中心食堂设备就餐可容纳 200人。分早中晚三 餐,周末节假日不营业。 用于就餐的水、电、暖、燃气已通,已配备厨房所需要的设 备(厨房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就餐人数约 170人。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二)经营模式: 1、合作管理模式: 招标人提供餐厅场地及部分厨房设备。中 标人承包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经营场所仅限于招标人指定区域的室内就餐场所的经营, 不允许擅自开设其他摊点。 3、经营范围及内容仅限于餐饮成品加工生产及销售,种类以 中餐和名优小吃(不得转包)为主。 4、不允许在经营场所进行与餐饮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未经 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对外经营。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三)招标人监管措施 为确保职工享受到优良的餐饮服务,招标人派驻代表对就餐 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品种花样、成品质量、成本核算等环节进 行全部监督检查,中标人要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1、财务监督 1.1 中标人设立本承包项目专账,真实反映进货渠道、进货 价格、利润率等情况。 1.2 每次结算款项,中标人须出具正规发票,税费由中标人 承担,每月结账一次,就餐人数最终以财务联网统计为准。 1.3 承包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燃气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 承担。采购人所提供费用包括就餐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工人工资), 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仅支付维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2、食品卫生管理 2.1食品原料卫生控制 ⑴跟踪考察进货渠道,大宗原料如米、面、油等实行定点采 购,并抽样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签 订购货合同。 ⑵原料直接从品牌生产企业厂家进货,杜绝其他渠道来源。 ⑶食品油及各种调料直接从名优品牌生产厂家进货且该厂家 必须有资质证明。 ⑷禁止采购销售非正规食品企业生产的熟制品。 ⑸购进的原材料必须经招标人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购买使 用。 ⑹招标人有权对已购入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出具的发票 进行审核,并对原材料有否决权。 2.2餐具卫生管理 为确保餐具卫生达标,餐具消毒实行集中管理,利用消毒器 具集中消毒。每次餐后均要消毒。 3、环境卫生管理 负责承包范围内周边的卫生保洁,经营产生的各类垃圾由中 标人自行处理,保持环境整洁。食堂卫生由中标人负责。 4、就餐品种要求 餐标:早餐 5元/人/餐,午餐 15元/人/餐、晚餐 5元/人/餐。 早餐:面条、鸡蛋、小米粥、咸菜等为常态化商品,可变换花 样制作,鸡蛋饼、油饼、面鱼、爆锅面可每周变换。 午餐菜品:4菜(一荤半荤半素、两素),包子、面条可调换。 主食:1种面食、1米饭。粥类:1种,红枣、黑米、八宝粥、小米 粥、玉米粥、燕麦粥。咸菜:2种,大油咸菜、雪里蕻、拌咸菜丝、 豆腐乳,拌豆腐皮、拌黄瓜条等(每日轮换)。 5、质量控制措施 5.1制定详细的单位成品用料标准,保证成品足称。 5.2制定批次生产(原料投放单),足量投放。 5.3对成品定期抽查。 6、满意度调查 招标人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和就餐人员对中标人的服务态度、 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饭菜花色、价格质量等进行全面考评,要 求满意率均达到良好 75%以上。每季度进行一次总评,若低于 75%,每降 1%,予以 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从下月款项中扣除。 如满意率达不到 75%以上,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如仍达不到 要求,可单方中止合同。 (四)安全管理 1、中标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 书、中标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责任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述责任书样本) 2、中标人配备消防员,纳入单位消防安全统一管理。 (五)人员要求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餐 饮管理经验。 2、配备专职配餐营养师不少于一名,配备面点师不少于一名。 3、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拥有一级以上(含一级)厨师证不少于 2 名,其他工作人员配备合理,须满足工作需要,所有拟派本项 目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身份证。 4、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 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设备等交接 1、中标人必须按照操作规定使用现有设备,爱惜设备,延长 使用周期,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必须爱惜室内装饰、装修,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动 原有格局。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 有关规定。 3、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 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 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 10%;每季度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根据成交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据 实结算。 三、须满足的采购政策: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和烟财采〔 2021 〕17号,本项 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 认定为无效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优惠 政策,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日:自 2021年 10月 12日起, 至 2021年 10月 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单位 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 建议,并请于 2021年 10月 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 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 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 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口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龙口市府东 2路 299号 联系人:王棵岷 联系方式:0535-2729002 2、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 285号 联系人:丁进 联系方式:0535-854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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