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CQGC-2021-02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81号院内88号楼
成交金额:613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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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卫、丁宁、郭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96号
联系方式:18913835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全过程项目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联系方式:13260965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326096517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型企业申明函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QGC-2021-0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
食堂劳务服务
采 购 人: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全过程项目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ZCQGC-2021-02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62万/年
5.采购需求: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信用承诺
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
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近 3 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
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法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
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踏勘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自行勘查。
三、获取纸质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
(1)方式:现场报名,请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纸质磋商文件。
(2)纸质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38 号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壹份。
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
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
)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
.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
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3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
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
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
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
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 196 号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方式:1815162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全过程项目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38 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13260965176
4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全过程项目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采购人)委托,对其南京市公安
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
关信息如下: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编号 ZCQGC-2021-02
2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
3 采购代理机构 全过程项目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4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38 号
5 项目最高限价
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圆整;
小写:6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6 履约保证金 签约合同价的 5%
7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8 磋商有效期 60 天
9
磋商
报名
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止,每天 9:00-11:30,14:00-
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38 号
要求
(1)现场报名,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
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纸质
磋商文件。(2)纸质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套,售后不退。
10
响应性
文件递
交信息
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38 号
要求
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性文件及 U 盘;身
份证原件备查
11 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壹份。
12
磋商
信息
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 238 号
13
联系
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人 陈警官
联系方式 18151629211
采购代理
机构
联系人 姜工
联系方式 13260965176
5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
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 “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
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
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
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
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
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
(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品牌或型
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
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
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的运用:凡三星级以上的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 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
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 分。
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4.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
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
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
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
5.1 集中现场答疑/勘察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勘查。
5.2 义务
7
5.2.1 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
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2.2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5.2.3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点。
5.2.4 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
益。
5.2.5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注意事项
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
可以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及采购单位所属地范围内相关工程需求,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
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验
收。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3.2 验收标准
5.3.2.1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
5.3.2.2 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
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
5.3.2.3 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
之一;
5.3.2.4 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3.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
作无效投标处理。
5.3.4 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
绝支付合同款项。
5.3.5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5.3.6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五
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予
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的
除外。
8
6.2 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
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
7.磋商有效期
7.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60 天。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
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
件。
8.磋商费用
8.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相关规定标准计算收取,所产生的专家评委费按实结算,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支付。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
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无论投标人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
含在投标价格中。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
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 供应商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
价单位为“元”。
9.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
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9.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成册并编
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
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10.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
11.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
缺失或无效。
(1)*第一章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2)*第一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3)*磋商申请及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报价汇总表》;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7)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
书的复印件。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2.报价部分
12.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
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
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运行的全部费用、利润、
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
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
12.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果有漏
项,视同让利。
12.4 本项目有二次磋商报价,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
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2.5 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
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
12.6 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
拒绝。
13.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
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2)*《技术条款偏离表》;
10
(3)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4)质量保证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14. 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15. 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
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壹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 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成交。
四、磋商
18.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9.磋商小组(3 人以上、含3 人)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及采购人代表组
成。
20、磋商程序
20.1 响应性文件初审
20.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
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
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
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
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
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
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 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11
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
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
20.4 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
20.5 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
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采购响应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
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1、评分方法和标准。
2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21.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五、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
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等;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成交及合同授予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
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
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
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
一方支付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12
2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
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玄武区政府采购活动。
23.6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中心均不退回。
2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
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与排
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七、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服务期满止。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
应商。
八、无成交供应商原因
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
(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九、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3
27.2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全部质
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投诉
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同级财政局投诉。
14
第三章 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得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
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成
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
准价/投标报价)×1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10
2
总体服务方
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整
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堂环境布置等。
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9~12分;
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5~8分;
方案较为一般,可行性合理性较为一般的得1~4分;
方案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12
3
管理制度方
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员工招聘考核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岗位规范及职责、食堂各项规章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10分;
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5~7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4分;
方案不合理或无表述不得分。
10
4
供餐菜品
搭配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供餐菜品搭配方案(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搭配)
进行综合评分。
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 6~8分;
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 3~5分;
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1~2分;
方案不合理或无表述不得分。
8
15
5 团队配置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团队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架
构、岗位配备数量及职责分工、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资历等)进行综合评
分。
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服务人员岗位齐
全、有参与过类似项目经验的得 8~10 分;
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岗位配置较为齐全
的得 5~7 分;
人员配置基本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得 2~4 分;
人员配置不合理或无描述的不得分。
10
6
团队人员资
质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评分:
(1)项目负责人: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得 2 分;食品安
全员证书得 2 分;具有餐饮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2分,此项满分 6 分;
(近一年社保证明)
(2)厨师长:具有二级/技师中式烹调师及以上得 3分;公共营养师证得 2
分;(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厨师:具有四级/中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的得 2 分;
(4)面点师:具有高级面点师证得 2 分;
(注:需提供以上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近半年社保证明、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
提供不得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15
7
卫生管控
方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的卫生管控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
生,垃圾处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9~12 分;
方案概述较好,满足项目需求得 5~8 分;
方案表述一般、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1~4 分;
方案不合理或无表述不得分。
12
8 应急预案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应急预案(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
发事件、灾害事件等)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得 6~8 分;
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3~5 分;
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得 1~2 分;
方案不合理或无表述不得分。
8
9 企业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为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
提供食堂托管服务的成功案例,每提供 1 个案例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0
10 信用等级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1)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 分,五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
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分。
5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 4%、4%的加分(特别说明:节
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
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16
2、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
明文件的原件,如涉及合同,需提供原件,以供评委会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若评委需查看原件,而投标单位未带原件备查的,涉及到打分项的评委有权扣
分。评分标准中所含的主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
标人的本项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必须如实提
供,相关数据、参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应标资格,同时列入诚信管理档案。同
时根据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凡三星级以上的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劳务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食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最高限价:62 万/年
二、采购内容
1、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玄武门派出所食堂主要提供工作人员就餐。
2、伙食标准:按包月31日计算,每日60人次就餐。就餐人数超出约定人数,费用另计。
早餐标准:鸡蛋、豆浆一杯、点心两样、小菜两样、稀饭任食或面条及浇头和鸡蛋一个
;
中餐标准:一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素菜、一个荤汤及一份水果,米饭任食;
晚餐标准:一个大荤、一个小荤、一个素菜、素汤、米饭任食。
按采购人需求配备菜品,菜品根据季节每月调整一次,原则上要求一周不得重复。
3、结算方式:甲方按包月支付承包费用,于每月的1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
三、服务要求
1、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定。
2、按合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3、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及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4、按时为所有人员参保。
5、中标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
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服务时间:三年,具体以《餐饮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7、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条件:参与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能中
标,在餐饮服务企业介入时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需采购人提供的条件。
8、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9、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和加
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务过程中
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10、中标供应商各类服务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采购人配备的厨具、设施设备等公物,
若因人为原因损坏,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
11、中标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
12、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18
积极响应采购人要求。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菜肴质量,确保菜肴
质量的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增收节支,把好菜肴质量关。
13、做好厨房与就餐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虫鼠害控制工作。
14、食堂管理要求:
14.1 食物卫生要求:
(1)食物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包装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14.2 安全卫生规定:
(1)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不允许上岗
,体检结果交由采购人备案。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不允许上岗,体检结果交由采购人备
案。
(3)上岗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严禁穿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出
现在岗位
(4)上岗人员严禁戴首饰及做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等。严禁留长指甲,要保证指
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做到无甲垢。
(5)严禁有手部染恙的人员(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上岗。
(6)蔬菜处理,切菜应尽量在工作台操作,洗菜要认证负责,要确保每天将菜清洗干净
。
(7)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受污染。
14.3 餐具卫生规定:
(1)开餐前1小时必须对餐具进行消毒,餐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后悬挂起来,不得随意放
置在灶台或工作台。
(2)所有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流程。
14.4 环境卫生规定:
(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洁餐具、灶具、水池,擦拭餐桌、餐
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绝对不准过夜,做到一餐一洗。
(2)冰箱、冰柜、货物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食堂要采取除蚊、蝇措施, 冰箱、
冰柜内的物品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
人物品。
(3)每周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橱柜、餐具、饮具等,
做一次彻底检查。每月投标人应对食堂卫生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纠正不足,保持清洁、卫
生的就餐环境。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除,保持环境卫生,防止蚊、蝇、臭虫等繁衍, 食堂要
设剩渣回收桶,并设有明显标志。
(5)下班前食堂谨记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及气源,落实轮岗检查、登记制度, 负责人
和公司要督促、检查,杜绝火灾及其它事故发生。
四、服务分包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现象,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
19
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管理要求
1、服务费从合同签订并实际进场服务后开始计算(具体日期根据采购人安排),并进行
每月度考核,考核合格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招标人有权对投标
人的月考核处罚从月结款中扣除(详见附件考核办法)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缴纳职工养老金保险、医疗统筹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若中标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人员“五险”的,则招标人有权从食堂
委托管理服务费中扣除未缴纳人员的费用,并追究相应的司法责任。
3、经营期内中标人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如果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到招
标人要求,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客户有效投诉当年累计十次以上,经招标人劝告仍无明显改
进的,招标人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
六、报价要求
1、报价为全包费用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
工资、社保缴费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
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
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2、投标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
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七、人员配置要求
岗位 岗位人数
项目负责人 1
厨师长 1
厨师 1
面点师 1
保洁 1
服务员 1
合计 6
注:1、上表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报人数不得低于上表的要求,如低于上表人数要求,将作无
效投标处理。
2、以上主要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没有相关证书可以不填写
,中标后,供应商将证书资料原件交由采购人复核,如有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20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会务用餐、公务商务接待等)服务,请供应商在投
标总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此费用请供应商在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明)。在接到采
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
应急任务。
2、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
消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
下,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
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
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3、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中标
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
书、健康证等证明供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 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
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格式自拟)
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有“如中标,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
若因中标供应商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
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的承诺。
九、考核办法及惩罚制度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伙 食 质
量 20 分
打饭 1、饭菜不热或口感较差现象;
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
3、供应隔夜饭菜;
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继续供应饭菜;
发现一次或者有人举报
(经核实后)扣2分
10
菜谱 实际饭菜是否于菜谱吻合; 发现一次扣 2 分 10
服 务 质
量 10分
仪容仪表 1、厨师工作期间需着整洁干净的工作
服;
2、厨工必须保持整洁,手、腕部不允许佩戴
首饰、双手干净;
3、食堂工作区、用餐区禁止吸烟;
4、供应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发现一次扣 1 分 5
服务 1、食堂服务人员要微笑、文明服务;
2、不得发生吵架、打骂不文明行为;
第一条发现一次扣 1
分,第二条发现一次扣
2 分
5
卫 生 标
准 46 分
制作 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
及使用容器 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
显的区分标志;
2、生熟食品分开;
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
存 在 交 叉 污 染 的 或
无 明显区分标志扣 2
分;生熟食品未分开,食
品存放无分类扣 3 分;
12
21
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
厨房 1、灯管、风扇、抽烟机、排风扇、墙
壁、抽烟机 干净;无油污、灰尘、蜘
蛛网;
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
净光亮、饭 盘无饭粒;
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
物;
4、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
具手套摆放 整齐;
5、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干净整洁;
6、洗菜池、餐具、热食容器定期消毒
并保持清洁, 做到“一洗二净三冲四
消毒。”
7、各种机器设备保持整洁,标识清
晰;
有一项不清洁扣 1 分;
无消毒扣 2 分;不按食
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
扣2 分;
22
餐厅 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清洁;
2、餐桌摆成一条线,干净整洁无污
渍;
3、餐余回收处干燥整洁无残渣;
发现一次扣 2 分; 6
库房 1、地面保持清洁;
2、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
放;
3、夏季须保持通风透气,库房无异
味,保持蔬菜 新鲜;
4、冰箱责任落实到人,标志、温控清
楚;外表整
洁、生熟分开、标识清晰。
发现一次扣 1 分; 6
食 堂 管
理 24 分
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
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
进入食堂一次减 2 分 4
餐食口味分满意,较为满意,一般,
差,四个等 每一个等级得 2 分 8
服务态度分好,较好,一般,差,四
个等级 每一个等级得 2 分 8
执行力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
等级 每一个等级得 1 分 4
检查部门: 检查人: 总得分: 日期:
(一)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在 5 分(含)以下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结算;
(二)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5-1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的
95%结算;
(三)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0-15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
的 90%结算;
22
(四)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之间则当月服务费按实际标准服务费
的 85%结算;并视为考核不合格,达到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无责终止合同,不承担任
何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排名情况对候选供应商依次进行考察,择优选取,如候选供应商无法
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备注:本章为实质性内容,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用户将成立调研
小组,就中标供应商的投标资质原件、现有案例现场、仓储流程卫生安全状况、物流配备等方面进
行全面抽查调研,并需要中标供应商提供拟为所内食堂运营所配备的人员名单,以及人员与中标公
司相关联的社保、劳务合同,原件查验,复印件保留,检查无误并收到中标单位的投标保函后再行
签订项目合同。
如调查结果与投标文件及响应时所述有所偏差,用户有权废除投标供应商的第一中标权,同时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调查费用,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负。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餐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服务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24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玄武门派出所外包服务 1 项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
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增加或减少人
员的费用由招标人与供应商协商结算。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
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25
1、履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履行合同地点 。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
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 ,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
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
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
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1)食堂餐饮刷卡消费额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中标
人先行出具发票后,依据餐饮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转帐至中标人指定账户。
(2)管理服务费从合同签订并实际进场服务后开始计算(装修期间不计入实际进场服务),
并进行每月度考核,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经整改达到招标人要求)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费,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月考核处罚从月结款中扣除(具体考核细则由中标
人提供,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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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视为不具备付款条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
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
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
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
赔偿;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
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2.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没有争议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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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追
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后果的;
(2)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3)弄虚作假,擅自转包餐厅,经甲方要求整改无效的;
(4)3 次及以上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情节严重的;
(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招标人):(盖章) 乙 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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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撰写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及对甲方服务的年度计划、总结,检查监
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场所、厨具、炊具等设备。
5、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指导、沟通、协调、帮助乙方开展服务工作,定期组织乙方召开
工作例会,沟通交流信息和商讨解决存在的问题。
6、如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可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乙方须于一周内向甲
方提供符合其岗位要求的人员。
7、甲方有权对员工食堂营运过程中的食品结构、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与环境卫生、运
行安全、人员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
8、甲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配合乙方食堂服务人员工作,发生纠纷好报甲方及相应企
业处理,涉及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层面,保安人员配合报警处理。
9、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提醒乙方做好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方
面工作。
10、乙方如无特殊情况,造成误餐或停餐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保证甲方员工的快餐供
应,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并给以100—500元/次经济处罚。
11、甲方有权对乙方招标的蔬菜、肉类和其他副食调料进行监督和送检,防止蔬菜、肉类出
现卫生问题。甲方发现乙方供应的蔬菜、肉类有卫生问题,有权通知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无条
件配合立即改正。如经过甲方三次书面通知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
约保证金,乙方不可异议。
12、厨房设施设备的添置: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厨房设施设备以厨房现有设备为限(移交
前由甲、乙双方清点列出厨房设施设备清单作为验收和交还依据),承包后乙方因工作需要增加
厨房设施设备和炊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处置;如系食堂需增加餐具必
须事先报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
13、厨房设施设备折旧费用、正常维修费用列入乙方运营成本统筹考虑,发生人为维修事项
由责任方自行负责修理,大项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提前向甲方报告,同意后实施,费用
由甲方承担。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
、年度管理计划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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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保存管理帐目,及时向甲方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服务事项。
3、周六、周日、节假日至少要安排一名管理人员总值班,及时响应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4、乙方在开展管理活动时不得侵害甲方、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管理服务
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乙方须规范用工制度,保证与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
、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
6、乙方配备的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各岗位配置人员要求相对固定,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
并提前十天告知。
7、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餐具用品等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须按价赔偿。
8、乙方须加强物资管理,严格履行物资保管、出入库等手续。
9、乙方必须积极、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
10、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以
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
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12、乙方有义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安全、环境卫生等检查,以及技能培
训、岗位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并及时完善相关检查、培训、演练台账。
13、乙方若接到甲方临时性、应急性、突发性加班任务时,须全力做好配合,迅速调度人员
, 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14、厨房的工人工资、水电燃料(用电作燃料的电费)、大米、油、盐、菜、肉、配料、调
料等均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厨房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书方可上岗,健康资质证明在乙方员工上岗前须
提交甲方人事行政部门备案,乙方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衣、戴工帽、口罩,遵守厨房
工作制度和定期体检要求。
16、乙方必须保证食物安全,食物留样 24 小时。如甲方员工吃到乙方做的饭菜引起食物中
毒, 经甲乙双方共同安排送医院检查,若缺属乙方饭菜引起中毒,一切后果、索偿及法律责任由
乙方全部负责。
17、按甲方消防、规章、治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经营场地必须定期进行防鼠灭蟑。
18、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饭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
19、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甲方应事先
提前通知乙方。节假日用餐以甲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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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及其他禁止进去区域
,如违反者,甲方可依规处罚。
21、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损坏和丢失,
否则按原价赔偿或购买新的。
22、乙方负责为甲方员工购买食物中毒意外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并将保单提交
甲方备案。
2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
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4、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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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
32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
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
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项目名称: 。
3、我们的总报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
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
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
项目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
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
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
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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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
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
竞争性磋商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
服务期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
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34
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供应商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供应商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5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七、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方 项目规模
签约及服务
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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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技术团队配置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附件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公章)
附件十、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格式
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
(采购人):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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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承诺书
承 诺 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如中标,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若因中标供应商的非规范
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
人无关。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管理系统”在线打印)
附件十四、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一、总则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查现场。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自行勘查。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四、磋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四、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