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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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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901-1069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1898000.00元上海谷井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沪发路728弄188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主要品牌:谷井 免费质保期:60个月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11898000.00规格尺寸满足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裕民,陆晖,徐志庆,张晓丹,周天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货物类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87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谷井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报价最低,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客观响应度最高,项目施工管理团队搭配最合理,售后服务及应急反应最好。经评审专家综合打分,上海谷井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故推荐其作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单位。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中标结果通知书告知,请供应商注意自行查收(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本部事业)

地 址:徐汇区漕溪北路336号

联系方式:021-64272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317室

联系方式:13816137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13816137180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09月10日


附件信息:

  • 谷井中标企业1.jpg

    53.6K

  • 谷井中标企业2.jpg

    38.5K

附件信息:

  • 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pdf

    1.8M

项目编号:SHXM-00-20210901-1069 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 厨房设备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本部事业) 地 址:徐汇区漕溪北路 336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总 则 .................................................................................................................................... 9 二、招标文件 .............................................................................................................................. 10 三、投标文件 .............................................................................................................................. 11 四、开标和评标 .......................................................................................................................... 16 五、定标 ...................................................................................................................................... 20 六、签约、履约及验收 .............................................................................................................. 21 七、投标纪律要求 ...................................................................................................................... 22 八、质疑和投诉 ..........................................................................................................................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一、投 标 函 .............................................................................................................................. 24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6 三、资格声明函 .......................................................................................................................... 27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8 五、制造厂商授权书 .................................................................................................................. 29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0 七、开标一览表 .......................................................................................................................... 31 八、投标报价明细表 .................................................................................................................. 32 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 36 十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7 十三、技术响应偏离表 .............................................................................................................. 38 十四、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情况 .............................................................. 39 第四章 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39 第五章 招标需求文件 41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3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57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210901-106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421-W021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主要为徐汇区教育局下属新建 南部职校等学校配置厨房设备,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包装、运输、项目验收合格、培训、保修 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5、采购预算金额:1960000 元 6、最高限价:1960000 元 7、合同履行期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8、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9、电话:13816137180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 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 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 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3.3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文件 2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9-10至 2021-09-18,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17:0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网上获取(网上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完整填写联系信息,不得遗漏) 售价(元):0 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0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长宁科技大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15 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 10 月 09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长宁科技大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15 会议室(请携带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 U盘)、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及纸质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不组织。 (2)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1年 9月 16日 下午 16:00前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 构将视情况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本部) 地 址:漕溪北路 336号 联系方式:64686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 317室 招标文件 3 联系方式:13816137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13816137180 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SHXM-00-20210901-1069 项目属性:货物类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招标需 求文件” 2 信用记录 根 据 财 库 [2016]125 号 文 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 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 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 处理。 4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 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投标人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 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 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 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服务采 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 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 招标文件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中小微企业。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 (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6% 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报价扣除), 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投标人,均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5 答疑与澄清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将 通 过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zfcg.sh.gov.cn/)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 并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 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 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文件”。 7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本项目若需分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 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相关 规定,且经由采购人同意。 3、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过价格扣除政策的,获取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中型或大型企业。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 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9 是否现场踏勘 不组织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文件”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0 是否提供演示 不要求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文件” 、“第六章 评 标办法”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1 是否提供样品 不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2 投标文件组成及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电子加密上传。 投标文件(纸质):3份。(需装订成册并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采购 代理机构) 13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 作日。 中标供应商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查收中标 通知书。 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请登入“上海政府采购网”查收“中标 结果通知书”(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 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号 317室 14 投标保证金 免 15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内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招标文件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6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 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 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17 付款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文件” 、“第七章:拟签订的合 同主要条款”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8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内 19 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上传所 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10-09(周六)上午 10:00 整(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 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 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开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 201 号(长 宁科技大楼)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15 会议室 20 中标服务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内相关条款。 21 不允许偏离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以★表示的要求必须符合,不得偏离。 22 其他 (1)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 规定和惯例。 (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 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本招标文件 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系 统为准。 (3)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电脑操作 招标文件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等技术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23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 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 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招标文件 9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项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 87号令”)、 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 本次招标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委托依法办理招标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3 “招标方”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系指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申请参加投标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将“投标人”和“投标申请人”统称为“投标人”。 2.5 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方”“招标 人”、“采购方”、“建设单位”、“建设方”、“业主”、“业主方”、“用户方”等均系指第 2.3条所称的“采购人”或“招标方”。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法律法规和《投标邀请》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 定条件。 3.2 如《投标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 3.1 条规定外,还应 当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 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招标文件 10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无论本次招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招标文 件另有说明的除外。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解释及其他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投标人资格、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阐明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 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生成。招标 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资料要求 (5)招标需求文件 (6)评标办法 (7)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5.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投标人因对招标 文件不明或误解或认为招标文件存有需澄清修改之处但未及时向招标方提出的,其产 生的投标责任、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就此提出的任 何异议均不被接受。 5.4 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 6. 领取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标前提问及标前答疑 6.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电子招标系统设置要求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等 有效联系方式,此为投标截止前招标方与其联系的依据,凭此依据招标方无法及时联 系投标人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 11 6.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 定的方式通知招标方,并可要求招标方答疑、澄清或修改: 6.2.1 认为招标文件内容存有错漏、不清晰、不完整、前后不一致或其他不合理 之处的; 6.2.2 认为招标文件存有倾向性、排斥性内容或有歧视性要求的; 6.2.3 认为招标组织程序有不规范或不合理之处的; 6.2.4 对招标项目有重要合理化建议的。 6.3 招标方视情况需要决定是否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提问。 6.4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招标方可以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或组织 召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现场考察和答疑会的具体安排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方 如另有书面通知的,以该通知为准。 6.5 答复内容如涉及修改原招标文件的,招标方将通过电子招标系统或以书面方 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6 投标人自行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7.2 招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招标系统或以书面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电子招标系统或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15日 的招标方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复投标人的提问,可以合并制作答疑 澄清文件。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视具体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5 除非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不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社会背景、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以及有关常识性内容,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应当了解上 述与中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 12 均须使用简体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非简体中文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相应投标内容视为无 效。 9.投标计量单位和货币 9.1 除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否则相应 投标内容视为无效。 9.2 除另有规定外,本招标项目下的投标货币均采用人民币,否则相应投标内容 视为无效。 10.投标文件内容基本要求 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内容应全面、 清晰、前后一致。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未能响应的内容,均需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否则可能导致招标方认定其已经响应或属投标缺陷或投标无效。 10.2 招标项目不划分标包的,投标文件需完整响应招标文件;划分标包的,投标 文件需以标包为单位完整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或相应标包的投标无效。 10.3 投标文件内容应当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繁复,遵循精简节约、便于招投标 活动开展、便于评审的原则。 10.4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载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人、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地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此为投标截止后招标方与投标人联系的依据,凭此依 据招标方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 联合投标 11.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招标文件 13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基本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或五证合一); (6)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近半年任意一个月); (7)提供主要产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各类资质、荣誉证书扫描件; (11)投标报价一览表; (12)设备说明一览表; (13)商务响应偏离表、技术响应偏离表; (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品牌、型号、详细的技术指 标、功能介绍、设备图片、主要部件介绍等; (15)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就位方案,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及进度、人员 安排、质量保障及安全文明措施等); ★(17)投标产品如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 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 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18)投标产品中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应提供相应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19)产品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技术资料等); (2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21)售后服务方案; (22)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必须采购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3)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24)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招标文件 14 (25)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1)上传的资料应该都是清晰的可辨认的。 2)如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与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行划 表填写。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 内容,否则其相应投标内容视作无效。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可自拟格式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 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方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制作和签署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的数据构成一般分两部分:一为按照电子招标系统要求直接填写上传的数据(如系统 内设的开标一览表),或通过电子招标系统直接上传的符合招标要求的 PDF格式的投标 文件;二为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完整编制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含响应招标要求的原始 盖章及签字),将该投标文件进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招标系统形成的数据。 17.2 投标文件字迹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均需投标人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因文字图表不清晰、字迹潦草等文件制作原因导致投标内容难 以辨认或非唯一理解的,均属无效投标内容。 17.3 投标文件应当列目录并逐页编码。 17.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要件应完整,如有 招标文件 15 遗漏,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7.5 投标文件篇幅应精简。招标文件设有多个标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响应 多个标包的,可合并编制投标文件、合并其共性投标内容(但需注明)。 18. 投标文件的加密 18.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投标内容和数据进行加密。 19.投标文件的提交(数据上传)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数据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招标方可在未事先通知 投标人的情况下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19.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9.4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招标方将按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进行签收并出 具回执,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 因电子招标系统故障、数据传输网络故障、签收时间过于紧迫等非招标方原因导致招 标方无法及时签收、出具回执的,招标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已提交的投标文 件,但必须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或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方。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20.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放弃 投标,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0.4 无论本次招标的过程及结果如何,除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撤回,投标人 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交的任何资料招标方均不退还,投标人有特别声明并经招标方同 意的除外。 21.其他投标须知 21.1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包。 21.2 本项目项目属性为货物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核心产品有:详见第五章招 招标文件 16 标项目及需求。 21.3 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默认招标文件明示的所有内容、程序及相关活动, 不对投标人任何权利构成侵犯、任何保密义务构成违反。 21.4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方人员(包括招标方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特殊情况下另行邀请的协助人员等)与任一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之时起立即向招标方提出回避申请。未及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视为投标人默认无需回避。 21.5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规定。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或福利企业或 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扶持促进类型的企业,或响应产品属于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可的 节能、环境认证等类型的产品,可将相关证明资料载于投标文件中。 21.6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1.7 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 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 21.8 除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明示的内容外,投标人对电子招标系统的任 何疑问招标方均不作解答。 21.9 因以下原因导致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能顺利进行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招标 方不承担过错责任: (1)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故障、数据传输网络发生故障以及遭受网络攻击等; (2)招标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有不当操作; (3)电子招标系统的相关程序、内容设置不当; (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21.10 代理机构按电子招标系统设置要求组织实施本次招标,因电子招标系统中 其他单位的网上审批或其他相应操作导致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受到的影响,代理机构 概不负责。 21.11 因电子采购的特殊性(不可预计性、不可控制性、管理措施不完善性等),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发生明显不公平、不规范或不合理现象的,招标方有权立即中止 或取消采购活动。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邀请采购人、投标 招标文件 17 人及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招标 方可在未事先通知投标人的情况下酌情延迟开标起始时间。 22.2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开标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投标人可 以委派多人参加开标,所有参加开标的人都应签到(包括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 标会议。 22.3 招标方、投标人均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 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 证书 U 盘)、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相关操作。投标人可以借用 招标方计算机设备进行开标相关操作,但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招标方均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难以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参加开标的,可以缺席开标现场,但应及时 告知招标方,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在电子招标系统上进行投标数据解密、电子开标等相 应操作,否则视作放弃投标。 22.4 工作人员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进行唱标、组织投标人查看开标记录 并签字确认。 22.5 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开标时,因投标人未能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数 据解密等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被开标唱标的,视作其未投标。 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3.2 评委会在招标方的统一组织下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根据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条件和规定,以电子方式对各份投标进行评审。 23.3 评委会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评审不受干涉,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 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追 究相关责任。 23.4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评标工作程序按照财政部 87 号 令相关规定、电子招标系统相关设置规定进行。 23.5 开标后、评委会评标前,招标方将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投标人进 行资格性检查。招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依据国 家规定、行业规定及常识惯例、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资料及相关响应内容等,对投标人 资格符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载明相关证明资料、相关响 应内容,或载明的相关证明资料、相关响应内容不具有足够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 合理性,均属于投标缺陷,投标人应按招标方要求就该缺陷作相应澄清、说明或补正。 该投标缺陷较多且情形严重的,可认定投标人资格不符合。 23.6 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内容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招标文件 18 件的投标响应情况。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条 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严重不符合招标要求,或严重 限制招标方权利和规避投标人义务的内容,并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会影响其他投标 的公平竞争地位。 23.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违法违规的报有关部门 处理: (1)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合格投标规定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且情形严重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件要求、格式要求编制且情形严重的; (6)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或明显不合理的; (7)有弄虚作假、故意制造投标缺陷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情形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3.8 经检查或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被拒绝、被认定为无效投 标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中标资格,评委会不再继续评审该份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内容的,评委会不再继续评审该无效内容。 23.9 在不构成对招标文件重大偏离、且非投标人故意的情况下,投标文件中情节 轻微的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细微错误或遗漏、资料或数据不够清晰完 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其他轻微投标缺陷,评委会可视情形要求投标 人就此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按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 评标时可按“最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原则处理,中标签约时招标方可按“最有利于 招标方”的原则处理。 23.10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方式,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 被接受。 23.11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以组织评委会及有关人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内对投标人做必要的考察,包括考察投标产品实样、演示、实例操作以及上门考察、 类似业绩考察等。投标人应当按要求予以配合,否则可能导致评委会对所涉投标内容 按“最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原则处理。 23.12 在不构成对招标文件重大偏离但又无法忽略、且非投标人故意的情况下, 因投标文件内容间不一致或表述模糊导致明显非唯一理解的,均视为投标缺陷,评委 会视情形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 19 (2)中文表述的内容与非中文表述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表述为准; (3)多次提交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以提交时间晚的为准;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各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 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或数字位数 错误导致与其他报价推算出的结果不一致或与常识不符的,按后者修正为准; (6)针对性的投标应答内容与投标文件所附宣传印刷资料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 (7)报价部分与商务或技术部分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商务或技术部分 中,直接与报价相关的内容与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 (8)援引的论点、数据或证明资料之间,证明力较强的与证明力较弱的有不一致 的,以前者为准; (9)表述模糊或其他内容不一致情形导致明显非唯一理解的,评标时按“最不利 于投标人中标”的原则处理,中标签约时招标方按“最有利于招标方”的原则处理。 投标人不同意按上述原则处理的,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23.13 详细评审适用于经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详 细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3.14 招标项目废标或部分标包废标的,按政府采购有关废标规定处理。未废标 的,评委会经详细评审按每标包分别推荐 2家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定其中标候选顺序, 并提出授标建议。 23.15 在审查投标文件中资料或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时,评委会成员 (以下简称评委)之间有不一致意见并可能导致判定无效投标的,若有评委提出需以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方式,要求其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相应数据的原始来 源、涉及到的政府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或发布的相关信息等,以便进一步核实 原投标文件中资料或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评委会应当接受。 除上述情形外,评标过程中因评委之间对重要评标事项意见不一致导致评标无法 继续进行或无法产生结论的,招标方可以组织全体评委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确定处理办法,表决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规定。上述情况需记录于评 标报告中。 23.16 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应听取招标方对招标文件、招标相关过程和程序的介绍 说明。 23.17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可 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其意见及理由。 23.18 评委会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的,其评标工作和评标结论 招标文件 20 无效,招标方不予接受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定标 24. 定标 24.1 招标方根据评委会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4.2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24.3 招标项目废标或部分标包废标的,招标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废标理由 和结果。项目划分标包的,废标信息可与中标信息合并发布。 24.4 招标方不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不另行向投标人发出未中标或 废标的书面通知。 24.5 定标、发布中标公告等的相关程序及内容均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相关规定及 电子招标系统相关设置要求执行。 25.5中标服务费 (1)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 (2)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含)-500 1.1% 0.8% 0.7% 500(含)-1000 0.8% 0.45% 0.55% 1000(含)-5000 0.5% 0.25% 0.35% 注:采用累进制。 (3)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4)中标服务费以转账形式支付。 25.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方将视情形对中标人与招标项目有关的资格、资质等 招标文件 21 证明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中标人应当配合,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方经审查发现 中标人有虚假投标、无履行合同条件或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方将视情形 选择排位在原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重新评标或废标。 25.2 经审查后招标方按照电子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特殊情况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尚未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不再 具备中标资格的,需承担相应责任。招标方可以宣布中标通知书失效、并要求原中标 人退还中标通知书或宣布放弃中标。招标方可视情形选择排位在原中标人之后第一位 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重新评标或废标。 六、签约、履约及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方有权审查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包括与招标项目有关 的财务、技术、人员、装备、生产服务能力、类似业绩及信誉等情况,中标人应当配 合,否则视为放弃签约履约资格。 26.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签订采 购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中标人应按照电子 招标系统的设置要求上传合同内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投标文件等均为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5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均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6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当中止或终止 签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7. 合同分包 27.1本项目不接受中标人以任何分包方式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招标文件 22 28. 采购人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或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 追加或减少的采购金额累计一般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约保证金 29.1 本项目中标人无需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0.3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 承担相应的责任。 31. 合同验收 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履约至验收条件具备时,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 31.2 采购人可以视情形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 验收合格是付清合同价款的前提条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的行为: (1)故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方、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方、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招标文件 23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方进行协商谈判,以谋取不公平竞争地位;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中标、签约或履约资格 将被取消,涉及违法违规情节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八、质疑和投诉 33. 质疑 33.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33.2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 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 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 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 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 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34. 投诉 34.1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4.2 未经过质疑而直接提出的投诉不被受理。 招标文件 2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致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 文件。并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3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 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 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 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 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 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 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 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 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 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 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招标文件 25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日 期: 招标文件 26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徐汇 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 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以下为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影印件: 招标文件 27 三、资格声明函 致招标方: 我方现参加贵方招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徐汇区教育 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现我方郑重声明,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符合拟投标合同项下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时间前 3 年内我方在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招标文件 28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上述“从业人员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 (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若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 29 五、制造厂商授权书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 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 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 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 加你单位组织的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招标采购编 号: )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 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 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 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 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标包号(如划分标包的话)、 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的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的签字。 — 30 —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 31 — 七、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包 1 交付期(天) 质量保证期(月) 备注 投标报价(总价、元)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填写开标一览表注意事项: 1、开标一览表应当置于投标文件正文的前 3页位置,未响应的标包可删减; 2、所有投标总价都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整数,不设小数; 3、开标一览表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 32 — 八、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 型号 品 牌 单 位 数量 单 价 设备 合价 技术 文件 费 安装 费 其他 服务 费 分项 合价 投标总价 注: 1. 表中同一行中的第 8栏数据=第 6栏数据×第 7栏数据。 2. 表中第 9栏、第 10栏费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第 8条要求列明 细表。 3. 表中同一行中的第 12数据=第 8~第 11栏数据之和。 4. 表中的“投标总价”=∑(第 12栏的数据)。 5. 表中第 11栏的费用如果有时,应注明具体内容。 6、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按本项目中的各部分填报本明细表,否则会影响对投标文 件的评判。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33 — 九、设备说明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性能说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34 — 十、分项材料情况说明表 序号 分项材质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品牌 产地 材料进货 证明 相关检测 证明 备注 1 … … … … … … … 2 3 4 5 . . N 注: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表格式,详细填报投标产品所有分项材质明细,如投标单位填报 不清或不填写的,将会对该投标单位的评标产生不利影响。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35 — 十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36 — 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 (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及“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总篇幅限制在 A4 幅面 3 页内。) (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 (2)投标人在本行业中的自身优势、特色等 (3)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管理人员 营业执照号 技术人员 注册资金 服务人员 开户银行 其他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37 — 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概况 合同金额 证明联系方式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1)如招标方提出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与以上业绩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分别列出近 3年主要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必须提供采购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38 — 十四、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规格条目号采购规格 投报规格相 关证明 偏离情况 投标文件 所在页 注:针对招采购需求中“★”、“▲”号指标必须逐条响 应。 。。。。。 。。。。。 — 39 — 十五、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情况 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1、项目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执业资质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业绩情况 项目 项目预算 内容 实施起始与完工日 期 担任职务 2、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拟在本项目中 承担的主要职 责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技 术 及 服 务 人 员 附:参与人员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 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 40 — ★资格性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3)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完整的 PDF 查询文件); (4)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近半年任意一个月); (6)投标人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为资格性检查内容,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要求: (1)招标文件、招标需求文件中以★表示(除资格性审查内容以外)的要求必须符 合,不得偏离的内容。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形: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串标、围标、违反 劳动法等情形。 — 41 — 第五章 招标需求文件 特别说明: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存有倾向性、排斥性内容,或有歧视性要求的,请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方提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本次项目主要为徐汇区教育局下属新建南部职校等学校配置厨房设备,包括设备的安装、调 试、包装、运输、项目验收合格、培训、保修等。 预算金额:1960000.00元。 2、项目属性:货物类。 3、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基本要求 1、本次要求采购的货物必须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 关设备安全及环保性能要求。 2、投标报价应包括要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和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 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采购设备性能要求: 1)产品的节能减排性能要求 燃气具热效率应不低于上海市现行行业标准(一星级及以上); 2)燃气器具产品的安全要求:所提供产品应参照《上海市燃气行业商用燃气器具节能环保星 级产品评定规则》中的要求,提供炉灶设备在有效期内的星级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且所提供的 产品须与送检产品的材质、工艺及质量相一致。 所有燃烧器必须配置熄火保护装置。 密闭式炉 膛必须要有泄爆装置。 使用 220V 及以上电源的燃烧器具必须有防水、接地、过载及漏电保护措 施。 ★投标单位具有本项目投标燃气设备的网上销售备案证明; 4、安装要求 1、切割、焊接、装配等工作应在工厂内完成,如存在必须到现场进行的,应与使用方在时 间、场地、安装方式等方面取得一致。 2、所拆除的设备应放置到使用方指定位置。 3、进场安装和调试设备之前,须与使用方核准用电量、用气量等信息。 — 42 — 4、进场安装和调试设备之前,须与使用方核准与用电设备有关的电位、线路走向、配电箱位 置等信息。 5、进场安装和调试设备之前,须与使用方核准上水、下水点位信息。 6、由供应商进行项目施工产生的垃圾,须自行承担清理工作。 7、所有配电箱驳点位与设备之间的接驳由供应商负责,所使用的材料与土建施工单位所采用 的材料相一致,接驳点处必须包含无安全隐患的开关,接线工艺符合国家以及上海地 方规范。 8、所有下排水管接驳点位与设备之间的接驳由供应商负责,所使用的材料与土建施工单位所 采用的材料相一致。 9、所有上排水管接驳点位与设备之间的接驳由供应商负责,所使用的材料与土建施工单位所 采用的材料接近或者一致,接驳点处必须包含阀门。 三、项目需求清单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响应“★”号为必须实质响应的内容,若无法满 足,作无效标处理; 2、“▲”为重要指标,不满足评分时做扣分处理,具体扣分办法详见第六章“评分办法”。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南部职校 库房 1 四层货架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δ=1.2mm,φ38*1.2mm圆管,配 有不锈钢可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3 只 2 置米架 1600*600*200 30*30*1.2mm不锈钢方管。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3 只 3 平板车 5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5mm,加强筋δ=1.2mm,4" 静音轮。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2 辆 粗加工 1 双星盆台 1800*76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2 只 — 43 — 2 工作台(二 层) 1800*76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3 绞肉机 410*240*450 220V,0.75KW;生产能力:220KG/H 1 台 4 双星盆台 20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3 只 5 工作台(二 层) 1800*8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7 只 6 垫仓板 1600*600*200 30*30*1.2mm不锈钢方管。 2 只 7 切菜机 900*460*740 380V,0.75KW;产量:200-660KG/ 小时; 材质:不锈钢;电机:铜芯;切片调 整范围(1-10mm); 切丝粗细范围(1-25mm);切段 (1-30mm);切丁(5mm-10mm。 1 台 8 土豆去皮机 850*530*800 220V,1.5KW;料桶容积:30KG 1 台 9 多功能绞切 肉机 510*410*800 220V,0.75KW;绞切肉量: 200-300KG/H 1 台 10 四层货架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δ=1.2mm,φ38*1.2mm圆管,配 有不锈钢可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4 只 11 拖把池 600*60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35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1 只 12 四门冰箱(双 机双温) 1230*740*1920 优质品牌产品,自动恒温,冷藏温度 +2至+10℃,冷冻温度-6至-12℃ 6 台 13 六门冰箱(双 机双温) 1880*740*1920 优质品牌产品,自动恒温,冷藏温度 0至+8℃,冷冻温度-6至-12℃ 2 台 14 沥水车 700*1100*9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5mm,加强筋δ=1.2mm,4" 静音轮。 2 辆 15 磅秤 150KG 高清液晶显示,不锈钢称重台面,防 1 台 — 44 — 锈、防滑、耐磨损,交直流两用 烧炒区 1 电子 34"燃气 鼓风双眼大 锅灶 2200*1200*800 采用优质 SUS 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面板、侧板、后板δ =1.0mm, 台面下层 Q235-A(冷板)δ =2mm,内胆外壳:Q235-A(热板)δ =2mm,内层耐火材料,优质品牌燃气 阀(须注明品牌),电子打火,节能 炉头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承力脚 φ50*150mm不锈钢(内衬φ48厚壁 铸铁管)可调节重力脚 。 ▲节能效果 2星级以上(需提供节能 星级证书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产品检验报告)。 ★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台 2 油网烟罩带 新风 9000*145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罩体:SUS 304 δ=1.0mm,侧板:SUS 304 δ=1.2mm ,积油杯:SUS 304 δ =1.0mm,带防水照明灯、隔油网板及 万向送新风口 9 米 3 油网烟罩带 新风 6000*145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罩体:SUS 304 δ=1.0mm,侧板:SUS 304 δ=1.2mm ,积油杯:SUS 304 δ =1.0mm,带防水照明灯、隔油网板及 万向送新风口 6 米 4 电子 96KG燃 气蒸饭箱 745*950*1650 柜体内胆/立柱 SUS 304 δ=1.2mm贴 塑拉丝板,封板:SUS 304 δ=1.0mm 贴塑拉丝板,门:SUS 304 δ=1.0mm 贴塑拉丝板,防回弹;饭盘:SUS 304 δ=0.8mm 贴塑拉丝板;优质品牌水 阀、主火控制优质品牌球阀(须注明 品牌),带水处理和防干烧装置。 ▲节能效果 2星级以上(需提供节能 星级证书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产品检验报告)。 ★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台 5 电子燃气双 眼矮仔炉 1190*65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δ=1.5mm,侧板挡板δ=1.0mm, 优质品牌燃气阀(须注明品牌),电 子打火,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炉花: Q235-A,扁钢 30*8,炉架:Q235-A角 钢 30*3、40*4,承力脚φ50*150mm 不锈钢(衬 φ48厚壁铸铁管)可调 节重力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6 集气罩 6500*140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罩体:SUS 304 δ=1.0mm,侧板:SUS 304 δ=1.2mm 6.5 米 — 45 — 7 单向移门调 理台柜 1800*8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δ=1.5mm, 层板、底板δ =1.2mm,侧板移门 1.0mm,Φ50*150mm 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2 只 8 工作台(二 层) 1800*8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4 只 9 双星盆台 1800*76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10 淘米机 50KG 洗净率:98% 1 台 11 燃气夹层锅 200L 可倾式,全不锈钢机架、节能燃烧器、 加厚 304不锈钢板模压锅体、锅体倾 倒系统、耐热保温装置 2 台 12 集气罩 3050*140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罩体:SUS 304 δ=1.0mm,侧板:SUS 304 δ=1.2mm 3.05 米 13 四层货架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δ=1.2mm,φ38*1.2mm圆管,配 有不锈钢可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2 只 14 三层六盘烤 箱 1225*770*1540 380V,19.2KW;底火、面火控制温度 可在室温~300℃范围内,根据需要任 意设定,并能自动恒温。 2 台 15 电饼铛 840*660*760 380V,4.8KW 1 台 16 集气罩 3600*120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罩体:SUS 304 δ=1.0mm,侧板:SUS 304 δ=1.2mm 3.6 米 17 垫仓板 1600*600*200 30*30*1.2mm不锈钢方管。 2 只 18 工作台(二 层) 1500*7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2 只 19 双层送餐车 5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0mm,φ22*1.2mm不锈钢圆 管推手柄,脚 25*25不锈钢方管,4# 万向脚轮。 2 辆 点心间 — 46 — 1 双星盆台 1200*6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2 和面机 740*540*840 380V,2.2KW;最大和面量:25KG 1 台 3 搅拌机 435*450*820 220V,1KW;料桶容积:25L 1 台 4 压面机 450*360*1040 220V,1.5KW;生产能力 25-30kg/h 1 台 5 醒发箱 550*710*1740 13盘,220V,2.7KW 1 台 6 保洁柜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底板δ=1.5mm,侧板δ=1.0mm, 移门δ=1.0mm,φ50*150mm不锈钢可 调节重力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7 木面工作台 1800*800*800 实木柳桉,厚度 50mm,φ38mm*1.2mm 不锈钢可调脚 1 只 8 面粉车 600*400*6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0mm,φ22*1.2mm不锈钢圆 管推手柄,脚 25*25不锈钢方管,4# 万向脚轮。 2 辆 9 糕饼车 465*600*16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顶板采用 304 δ1.2mm不锈钢板,立 柱为 30*30不锈钢方管,4#万向脚 轮,不含饼盘 1 辆 10 四门冰箱(双 机双温) 1230*740*1920 优质品牌产品,自动恒温,冷藏温度 +2至+10℃,冷冻温度-6至-12℃ 1 台 调料库 1 四层货架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δ=1.2mm,φ38*1.2mm圆管,配 有不锈钢可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5 只 二次更衣、教师备餐间/学生备餐间 1 双星洗手盆 850*45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28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置 1 只 2 电热保温台 1500*7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围身、面板δ =1.0mm,220V/2.5kw,不锈钢电热管, 38*38*1.2mm不锈钢可调脚,带防漏 电保护装置,配 30-110℃温控指示 灯,配 4个 1/1份数盆。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0 只 — 47 — 3 工作台(二 层) 1000*7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6 只 4 保温饭汤车 600*76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身车δ=1.2mm;隔热保温,4〞万向 静音胶轮,带刹车装置。 5 辆 5 工作台(二 层) 1500*7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5 只 6 四层货架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δ=1.2mm,φ38*1.2mm圆管,配 有不锈钢可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7 保洁柜 12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底板δ=1.5mm,侧板δ=1.0mm, 移门δ=1.0mm,φ50*150mm不锈钢可 调节重力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7 只 8 多层菜架 1300*600*16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δ=1.2mm,φ38*1.2mm圆管,配 有不锈钢可调脚。 2 只 9 留样冰箱 176L 220V,0.37KW;直冷;冷藏室温度可 调范围为 2℃~8℃;冷冻室温度为 -18℃ 2 台 10 双星盆台 1200*6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11 单星盆台 600*6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35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2 只 洗碗间、餐盘回收 间 — 48 — 1 双星盆台 20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3 只 2 电热水器 80L 220V,3KW ★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 台 3 花洒 距台高度 990mm 高压,双温,附加摇摆龙头 1 只 4 长龙式洗碗 机带烘干机 及前后置工 作台 L=3845 总功率:57KW(三相五线制);3000 件/小时;洗涤高度:420mm;进水压 力:0.3-5kg/cm;配红外线高温消毒、 烘干设备 1 台 5 集气罩 3050*1200*5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罩体:SUS 304 δ=1.0mm,侧板:SUS 304 δ=1.2mm 3.05 米 6 工作台(二 层) 1200*6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7 垫仓板 1600*600*200 30*30*1.2mm不锈钢方管。 4 只 8 工作台(二 层) 1800*8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层板δ=1.2mm,加强 筋δ=1.2mm,φ38mm*1.2mm不锈钢可 调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9 平板车 5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5mm,加强筋δ=1.2mm,4" 静音轮。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2 辆 10 双层收碗车 5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0mm,φ22*1.2mm不锈钢圆 管推手柄,脚 25*25不锈钢方管,4# 万向脚轮。 3 辆 11 冲地龙头 20米 前把手喷枪,水枪 360度活动旋转 1 只 12 双孔残菜台 1800*7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加强筋δ=1.2mm,φ 38mm*1.2mm不锈钢可调脚。 1 只 13 双星盆台 1200*6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40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1 只 — 49 — 品检验报告。 14 双孔残菜台 1600*76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δ=1.5mm,加强筋δ=1.2mm,φ 38mm*1.2mm不锈钢可调脚。 3 只 教师餐厅 1 自助餐炉 长方形 13L;翻盖;不锈钢;220V,0.5KW 7 只 2 自助餐保温 汤锅 圆形 10L;不锈钢;220V,0.4KW 3 只 3 双门热风循 环电子消毒 柜 1192*553*1660 380V,2.4KW;不锈网箱体,中温紫外 线+臭氧立体消毒无死角,带热风循 环系统,带温度调节功能,时间调节 功能,调用有符合人体工程学修长把 手,开关门方便。 1 台 其他 1 风幕机 L=1500mm 220V,180W;出口风速 9-11米/秒。 8 台 2 风幕机 L=1000mm 220V,120W;出口风速 9-11米/秒。 1 台 3 灭蝇灯 220V,30W 6 只 4 紫外线消毒 灯 220V,40W 8 只 5 油水分离器 2000*1000*10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δ=1.2mm,油水分离快速、高效;适 合各种含油浓度进水,抗冲击能力 强。 ▲油水分离器为《上海市油水分离器 产品质量委托检测结果 公示》的产 品目录中的产品(型号需对应),提 供网页截图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台 排风系统 烹饪区排风 1 厨房专用静 音风机 处理风 量:35000m 3 /h 380V,11KW;全压 663Pa,转速 500rpm,噪声 69Db(A)。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台 2 风机支架 8#槽钢,防锈油漆 1 付 3 油烟净化器 处理风 量:35000m 3 /h 220V,1KW;静电式,效率≥90%,具 备:CEP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台 4 油烟净化器 支架 8#槽钢,防锈油漆 1 付 5 不锈钢风管 1000*7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98 平方 — 50 — 6 镀锌法兰 1000*700 镀锌角铁 85 付 7 不锈钢风管 700*5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05 平方 8 镀锌法兰 700*500 镀锌角铁 45 付 9 不锈钢风管 600*6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25 平方 10 镀锌法兰 600*600 镀锌角铁 60 付 11 前后消音管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内衬隔音棉。 2 段 12 耐高温软布 接头 耐高温防水帆布 1 只 13 网式出风口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 只 14 防火阀 280度熔断式 1 只 15 风机控制箱 选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制作,δ =1.2mm。含相匹配的空开、继电器、 过载保护、热保护、缺相保护、按钮 启动及指示灯。 1 台 蒸煮区、洗碗间区 排风 1 厨房专用静 音风机 处理风 量:40000m 3 /h 380V,15KW;全压 517Pa,转速 500rpm,噪声 72Db(A)。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台 2 风机支架 8#槽钢,防锈油漆 1 付 3 不锈钢风管 1200*7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85 平方 4 镀锌法兰 1200*700 镀锌角铁 80 付 5 不锈钢风管 800*5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38 平方 6 镀锌法兰 800*500 镀锌角铁 62 付 7 不锈钢风管 600*6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95 平方 8 镀锌法兰 600*600 镀锌角铁 42 付 9 前后消音管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内衬隔音棉。 2 段 10 耐高温软布 接头 耐高温防水帆布 1 只 11 网式出风口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 只 12 风机控制箱 选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制作,δ =1.2mm。含相匹配的空开、继电器、 过载保护、热保护、缺相保护、按钮 启动及指示灯。 1 台 东安一村幼儿园 1 紫外线消毒 柜 720*610*1638 220V,2.7KW;不锈网箱体,中温紫外 线+臭氧立体消毒无死角,带温度调 节功能,时间调节功能,调用有符合 人体工程学修长把手,开关门方便。 4 台 — 51 — 2 双层送餐车 500*9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0mm,φ22*1.2mm不锈钢圆 管推手柄,脚 25*25不锈钢方管,4# 万向脚轮。 3 辆 3 热风循环消 毒柜 590*505*1790 380V,1.2KW;不锈网箱体,中温紫外 线+臭氧立体消毒无死角,带热风循 环系统,带温度调节功能,时间调节 功能,调用有符合人体工程学修长把 手,开关门方便。 3 台 4 厨房专用风 机 处理风 量:10000m 3 /h 380V,0.75KW;全压 218Pa,转速 1450rpm 1 台 5 风机支架 8#槽钢,防锈油漆 1 付 6 不锈钢风管 400*400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25 平方 7 镀锌法兰 400*400 镀锌角铁 10 付 8 方接圆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 只 9 防雨帽 采用优质 SUS 304不锈钢板制造, δ =0.8mm 1 只 科技逸夫幼儿园 操作间 2间(其中一间隔离消毒间) 1 单星盆台柜 800*6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350,横通φ 25*1.2mm,配铜制落水器,溢水装 置,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有 不锈钢可调脚,优质品牌水龙头(须 注明品牌) 1 只 2 电加热毛巾 消毒车 500*550*75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柜身δ=1.5mm,380V/3kw,不锈钢电 热管,φ38*1.2mm不锈钢重力可调 脚,配 30-110℃温控指示灯带防漏 电保护装置。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3 保洁柜 800*480*1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底板δ=1.5mm,侧板δ=1.0mm, 移门δ=1.0mm,φ50*150mm不锈钢可 调节重力脚。 ▲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报告。 1 只 厨房间 1 电热水器 80L 220V,3KW ★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台 2 调料车 650*4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0mm,φ22*1.2mm不锈钢圆 管推手柄,脚 25*25不锈钢方管,4# 万向脚轮。 1 辆 3 双层推车 900*5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 车身δ=1.0mm,φ22*1.2mm不锈钢圆 管推手柄,脚 25*25不锈钢方管,4# 万向脚轮。 6 辆 — 52 — 4 冷热水龙头 可旋转 不锈钢 8 套 六、项目其他要求 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2、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三年; 3、如中标供应商实际供货产品与投标产品不一致,送货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 被使用方有效投诉,一经查实,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 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七、付款条件及验收标准 1、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2)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3)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 5%的质量保证金,并提供采购项目的 验收单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 验收合格后 24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 15天内,甲方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 当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2、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 53 —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原则、规定、程序和要求均为评标的依据,其中有关 评标的基本原则、规定和程序见第二章第 23条。 (3)本项目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拟选择一家投标人中标。综合评分法, 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分细则见本章第(13)条。 (4)详细评审仅适用于经检查或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有关内容的修正以及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均列入评审范围。 (6)评委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经详细评审,投标人多项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要求累计至达到无效投标程 度的,评委会可判定其投标无效,并不再对其进行评分。 (8)评分细则表中所指投标均系指经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本项目进入评分范 围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9)评委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按照评分细则表,独立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和 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 (10)按评分细则表,投标人总得分为其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各因素得分按各 评委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取。 (11)评委按总得分高低排定各投标人中标候选次序,如有相同得分,按财政部 87 号令的规定确定次序,仍不能确定次序的,由评委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 评委按照上述中标候选次序取前 3 名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并推荐 1 名中标人。 (12)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值统计时的中间值除外)、 总价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整数,不足部分按四舍五入法计。 (13)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1 投标报价 (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 30分 — 54 —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 价)×30%×100,分值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点。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 实际,若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 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则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声明不得 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2 响应度 评分范围:0-5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情况;投标格式的符合性、各资 料要件的齐全性情况;内容表述是否简明扼要、有针对性等情况 进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上传 清晰、编排有序的,得 4-5 分;内容缺漏、重复 繁琐、文字或图片不清晰或者编排混乱的,得 2-3 分。未按要求提供“技术响应偏离表”的, 本项得 0 分。 5 3 产品总体性 能 (1)产品总体性能(7-15 分,主观分): 根据所提供设备的性能及质量优劣和技术规格 响应度进行评分,主要对各类设备的性能质量、 材质、安全性、成熟度、可靠性、主要部件性能 及加工工艺等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产品性能质量良好技术指标满足或高 35分 — 55 —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于招标要求、市场占有率较高、安全性可靠性高 的得 12-15分;产品技术指标基本满足招标要 求、但性能或功能存在部分欠缺的得 8-11 分; 产品性能质量差、低于招标要求的得 7 分。 (2)“▲”号要求响应性(0-20 分,客观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针对“▲”号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进行评审,每缺少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满分 20 分。(不重复扣分) 4 售后服务 评分范围:3-8分,主观分 根据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进行评分(包括本市设有 维修人员和单位、维护力量,产品免费维修年限 的长短、售后服务细则、用户培训计划、设备故 障响应时间等)。 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内容表述完 整合理的,得 7-8分,基本满足招标要求但有所 欠缺,得 4-6 分,服务内容表述简单,响应性差 或条款缺漏严重的得 3 分。 8分 5 安装调试的 实施 评分范围:3-7分,主观分 根据对安装就位方案及交货、安装调试周期情 况、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文明措施等进行综合评 分。 实施方案完全符合项目情况,进度计划及人员安 排合理科学、安全及质量措施内容合理、措施完 善的得 6-7 分;实施方案基本符合项目情况、进 度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描述相对简单的得 7分 — 56 —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3-5 分。 6 类似项目业 绩 评分范围:0-10 分,客观分 根据提供的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 项目采购设备类似的案例情况(须提供合同关键 页扫描,扫描件要求字体和印章清晰,如提供扫 描件不能达到清晰要求,则评标时将不予采纳) 等进行评审。 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 应商提供的项目承接情况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 等方面与本项目类似程度进行认定。一个有效业 绩得 2 分,最高得分为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 10分 7 企业综合实 力 评分范围:2-5分,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具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综合能力及 认证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 力、诚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均符合本 项目需要的得 4-5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诚 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等能基本满足本 项目需要的得 2-3分。 5分 满分 100分 — 57 —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包 1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 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中心-项目名称]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设备清单详见投标文件 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 2.1 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 2.2交货时间:根据乙方投标文件内容; 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4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 58 —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 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 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 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验收 6.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 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1)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 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 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 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 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 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 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2) 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 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 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9 —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7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2)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3)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 5%的质量保证金,并提供采购项目的 验收单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 收合格后 24 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 15 天内,甲方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 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 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 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 作人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 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条规定以书 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 60 —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4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 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 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 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 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 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 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 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 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 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 61 —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 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 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退还卖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 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 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 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 62 — 1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 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 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 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 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 效。 19.2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贰份。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 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合同中心-补充条款] — 63 —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熊秋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mark PO_12771_PM001 PO_12771_PM002 PO_15528_PM026 PO_15528_PM030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01SHPF011 PO_12771_PM001SHPF011_1 PO_12771_PM001SHPF011_2 PO_12771_PM001SHPF011_3 PO_12771_PM001SHPF009 OLE_LINK4 OLE_LINK9 OLE_LINK7 OLE_LINK8 OLE_LINK2 PO_12771_PM001SHPF020 PO_5ee7e1d4e89f64de1OPEN_TABLE_TITLE PO_5ee7e1d4e89f64de1OPEN_TABLE_TABLE PO_12771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9473 PO_12771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ee7e1d4e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3000012408_CC001proNam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1599_CC001dateValid PO_3000013329_CC001addClause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_1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ee7e1d4e8 2021-09-08T11:19:3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9-08T12:06:0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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