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包河区卫健委所属四家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项目概况
包河区卫健委所属四家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 10月 26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BBFN00274
项目名称:包河区卫健委所属四家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包河区卫健委所属四家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外包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 月 13 日至 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17:00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6、66220387。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26日9点3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0 月26日9点30分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 1号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府南楼5楼
联系方式:63426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方法:0551-66220396、6622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96、66220387
0274采购需求.doc 包河区卫健委所属四家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外包服务招标文件正文.pdf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采购人按照就餐补助标准及四家单位核定的就餐补助人员名单与供应商据实结算; (2)按月支付,每月初7日内与供应商结算上个月的餐费。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包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餐饮业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餐饮服务范围涵盖合肥市包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肥市包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卫生服务中心,分2个食堂烧菜,总就餐人数约180人,另外合肥市包河区淝河卫生服务中心全年会有住院病人约为200人,每人住7天,需要提供三餐。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就餐服务,负责保障单位职工及病人就餐,以及因采购单位特殊工作需要,24小时随时提供加班工作餐等。测算约149万元/年,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据实结算。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派遣至少 10 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 1 名、厨师长 1 名、普通厨师 2 名、打菜、刷卡服务员 3 人、勤杂人员 3 名,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成交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自行备查,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报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按规定处理。
(2)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3)就餐标准要求:采购人须10点前报人数给供应商,供应商须合理准备就餐分量,不得过于浪费;供应商于每周日前将下周菜谱(含菜价)报采购人审核确认;毛利率、直接成本的比率依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扣除人员工资等成本外,纯利润控制在10%以下)。
(4)就餐内容:向采购人指定的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中餐;职工中餐为常规中餐,二荤二素一汤,一菜一价。
(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连续两次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达不到60%,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
(二)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体检合格后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
2、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其他服务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成交供应商日常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采取厨师岗位轮替制度,有效地满足干部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日提供下周菜谱,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气) 的后勤饮食。
5、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7、人员用工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食堂所有人员应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1) 成交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配备的所有员工要将身份证、健康证报采购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 成交供应商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8、不得制作保障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9、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成交供应商负责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成交供应商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2) 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3)采购人不提供员工宿舍。
(4)食堂内现有餐具、灶具、桌椅等由采购人无偿提供使用,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
10、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保证。
(1) 成交供应商要按响应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后厨管理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风险等责任。
(2) 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1、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每月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每违反以上管理要求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如有违法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2、合同续签条件:
(1)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劳动纠纷、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2)满足职工就餐要求。
(3)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全部合格的并报采购人同意方可续签。
(4)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采购人不再续签。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餐费收取为固定标准,固定标准详见下表:
服务单位 |
收费标准 |
内容 |
合肥市包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0元/人/天 |
每月按24.5天 注:包河区疾控中心需24小时疫情值班,每天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均需疫情值班,值班人员晚餐和周六、周日的午餐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故每个月增加1.5天的充值,即735元/人/月。 |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30元/人/天 |
每月按23天 |
合肥市包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30元/人/天 |
每月按23天 |
合肥市包河区淝河卫生服务中心 |
30元/人/天 |
每月按23天 |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须响应上述固定标准即可,无须做出其他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