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周市初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关于周市初中厨房设备的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KSZC2021-G-052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3: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曹峰枫、金肖健、王纪兴、郁煜、叶小英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八坼经济开发区五方路(友谊村)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零壹佰捌拾元整(¥1750180.00)
代理服务费:0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生产厂商 | 数量 | 单位 | 综合 单价 | 总价 |
| 收货、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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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幕机 | 常诚 | L=1200 | 苏州市相城区常诚风幕电器厂 | 1 | 台 | 690 | 690 |
2 | 灭蝇灯 | 名爵尔 | 550*150*400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田可电器厂 | 1 | 台 | 110 | 110 |
3 | 电子磅秤 | 铂展 | 300KG | 合肥伯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 | 台 | 430 | 430 |
4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1150 | 4600 |
| 垃圾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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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残渣分拣台 | 厂制品 | 22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700 | 1700 |
2 | 洗地龙头 | 厨镖 | T S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4000 | 8000 |
| 工具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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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热开水器连座 | 腾飞 | 80L | 江门市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 1 | 台 | 4000 | 4000 |
2 | 拖把池连拖把架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200*6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550 | 1550 |
3 | 不锈钢拖把架 | 厂制品 | 400*40*4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套 | 460 | 460 |
| 主、副食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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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板地架 | 厂制品 | 1100*500*3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2 | 台 | 570 | 6840 |
2 | 平板推车 | 厂制品 | 900*6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570 | 1140 |
3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2 | 台 | 1150 | 25300 |
| 留样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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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5 | 台 | 1150 | 5750 |
2 | 前移门后开口柜 | 厂制品 | 1800*10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2300 | 2300 |
3 | 留样双门冰箱 | 江南 | 1200*700*1800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2 | 台 | 3000 | 6000 |
| 荤菜加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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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灭蝇灯 | 名爵尔 | 550*150*430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田可电器厂 | 1 | 台 | 110 | 110 |
2 | 翻斗肉类解冻机 | 厂制品 | 1800*733*800双槽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36800 | 73600 |
3 | 双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2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300 | 1300 |
4 | 杀鱼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800*76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500 | 1500 |
5 | 双层开口柜 | 厂制品 | 1800*8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2300 | 6900 |
6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1150 | 2300 |
7 | 四门冷冻雪柜 | 江南 | 1200*760*1950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2 | 台 | 5500 | 11000 |
| 蔬菜加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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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灭蝇灯 | 名爵尔 | 550*150*430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田可电器厂 | 1 | 台 | 110 | 110 |
2 | 双层开口柜 | 厂制品 | 1800*75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2300 | 6900 |
3 | 双头切菜机 | 和谐康 | 1170*560*1260 | 苏州和康餐饮机械有限公司 | 1 | 台 | 20500 | 20500 |
4 | 根茎去皮机 | 厂制品 | 900*75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0900 | 10900 |
5 | 双槽洗菜机 | 厂制品 | 1800*733*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25300 | 50600 |
6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1150 | 3450 |
7 | 四门冷藏雪柜 | 江南 | 1220*760*1950 | 杭州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 1 | 台 | 5200 | 5200 |
8 | 单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1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1200 | 2400 |
9 | 洗地龙头 | 厨镖 | 35'(10.7M)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4000 | 4000 |
| 男、女更衣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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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膝拱式洗手星盆 | 厂制品 | 455*455*275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570 | 1140 |
2 | 六人更衣柜 | 厂制品 | 900*400*1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6 | 台 | 1000 | 6000 |
| 烹饪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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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灭蝇灯 | 名爵尔 | 550*150*430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田可电器厂 | 4 | 台 | 110 | 440 |
2 | 双层工作台 | 厂制品 | 1800*8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7 | 台 | 1300 | 9100 |
3 | 大单星盆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5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380 | 1380 |
4 | 双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500*750*800 /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1500 | 3000 |
5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1150 | 4600 |
6 | 中餐燃气炒灶 | 厂制品 | 1100*1200*800/4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4370 | 4370 |
7 | 可倾式燃气炒锅 | 厂制品 | 1430*1040*98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7500 | 7500 |
8 | 炊用燃气大锅灶 | 厂制品 | 2200*1200*800/4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6900 | 20700 |
9 | 可倾式电汤锅 | 厂制品 | 1466*1322*1407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10900 | 21800 |
10 | 油网烟罩连弥散式送风 | 厂制品 | 20000*1500*6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0 | M | 1600 | 32000 |
11 | 推车式燃气蒸箱 | 厂制品 | 1000*960*1740*30盘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5 | 台 | 11300 | 56500 |
12 | 单星盆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5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380 | 1380 |
13 | 水冲式洗米机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3000 | 3000 |
14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1150 | 4600 |
15 | 风幕机 | 常诚 | L=1200 | 苏州市相城区常诚风幕电器厂 | 1 | 台 | 750 | 750 |
16 | 刀具砧板掩门消毒柜 | 厂制品 | 1800*8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3450 | 3450 |
17 | 挂墙工具消毒柜 | 厂制品 | 900*11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4000 | 4000 |
| 厨具清洗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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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500*75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500 | 1500 |
2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150 | 1150 |
| 预进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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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膝拱式洗手星盆 | 厂制品 | 455*455*275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570 | 1140 |
| 一层备餐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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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外线杀菌灯 | 亮迪 | 40W | 连云港亮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3 | 台 | 110 | 330 |
2 | 双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200*6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1 | 台 | 1300 | 14300 |
3 | 双层工作台 | 厂制品 | 1800*7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9 | 台 | 1300 | 11700 |
4 | 电热四格保温菜柜 | 厂制品 | 1500*7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2600 | 10400 |
5 | 电热保温汤桶车 | 厂制品 | 700*7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 | 台 | 1300 | 10400 |
6 | 双通门快餐保温车 | 厂制品 | 969*930*1747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5 | 台 | 6900 | 34500 |
7 | 快餐盘回收车 | 厂制品 | 969*930*1747* 207个快餐盘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 | 台 | 6900 | 55200 |
| 保洁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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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外线杀菌灯 | 亮迪 | 40W | 连云港亮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1 | 台 | 110 | 110 |
2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1150 | 3450 |
3 | 推车式热风碗盘消毒柜 | 厂制品 | 1900*1000*1900双门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6900 | 13800 |
| 洗碗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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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灭蝇灯 | 名爵尔 | 550*150*430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田可电器厂 | 1 | 台 | 110 | 110 |
2 | 残菜台 | 厂制品 | 1800*75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1000 | 3000 |
3 | 残菜台 | 厂制品 | 15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台 | 980 | 2940 |
4 | 带传式洗碗机 | 超胜 | 3600*1000*1530 | 宁波超胜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 | 台 | 51750 | 51750 |
5 | 单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1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1200 | 2400 |
6 | 双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200*6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1300 | 1300 |
7 | 风幕机 | 常诚 | L=1200 | 苏州市相城区常诚风幕电器厂 | 1 | 台 | 750 | 750 |
8 | 洗地龙头 | 厨镖 | 35'(10.7M)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4000 | 4000 |
| 二、三层预进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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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膝拱式洗手星盆 | 厂制品 | 455*455*275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570 | 1140 |
| 二、三层备餐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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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外线杀菌灯 | 亮迪 | 40W | 连云港亮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6 | 台 | 110 | 660 |
2 | 双层工作台 | 厂制品 | 1800*7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6 | 台 | 1300 | 20800 |
3 | 电热四格保温菜柜 | 厂制品 | 1500*7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2 | 台 | 2600 | 31200 |
4 | 电热保温汤桶车 | 厂制品 | 700*7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4 | 台 | 1300 | 31200 |
5 | 双层保温玻璃架 | 厂制品 | 450*7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 | 米 | 920 | 7360 |
6 | 不锈钢打餐窗台 | 厂制品 | 6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2 | 米 | 1150 | 13800 |
7 | 电热煮面煮汤组合炉 | 厂制品 | 1600*9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4600 | 4600 |
8 | 电热保温浇头柜 | 厂制品 | 1200*9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台 | 2300 | 2300 |
9 | 窗口双层艺架 | 厂制品 | 3500*500*10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组 | 3450 | 3450 |
10 | 展示烟罩 | 厂制品 | 2800*1000*6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套 | 5200 | 5200 |
11 | 双通门快餐保温车 | 厂制品 | 969*930*1747*九排207个快餐盘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9 | 台 | 6900 | 131100 |
12 | 快餐盘回收车 | 厂制品 | 969*930*1747*九排207个快餐盘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8 | 台 | 6900 | 55200 |
| 二、三层保洁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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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外线杀菌灯 | 亮迪 | 40W | 连云港亮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2 | 台 | 110 | 220 |
2 | 推车式热风碗盘消毒柜 | 厂制品 | 1900*1000*1900双门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6900 | 27600 |
| 二、三层洗碗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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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收盘车 | 厂制品 | 970*930*1700*112盘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9 | 台 | 6900 | 131100 |
2 | 灭蝇灯 | 名爵尔 | 550*150*430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田可电器厂 | 2 | 台 | 110 | 220 |
3 | 四层可调式冲孔货架 | 厂制品 | 1100*500*15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1150 | 4600 |
4 | L型残菜台 | 厂制品 | (1500+12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2100 | 4200 |
5 | 带传式洗碗机 | 超胜 | 3000E 3600*1000*1530 | 宁波超胜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2 | 台 | 51750 | 103500 |
6 | 单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100*760*800/15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台 | 1200 | 4800 |
7 | 双星盆台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1200*6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1300 | 2600 |
8 | 洗地龙头 | 厨镖 | 35'(10.7M) | 浙江盛美洁具有限公司 | 2 | 台 | 4000 | 8000 |
9 | 风幕机 | 常诚 | L=1200 | 苏州市相城区常诚风幕电器厂 | 2 | 台 | 750 | 1500 |
| 厨房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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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锈钢快餐盘连盖 | 厂制品 | 深五格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700 | 个 | 20 | 54000 |
2 | 不锈钢汤碗 | 厂制品 | 直径12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2700 | 个 | 6 | 16200 |
5 | 密胺托盘 | 荔美 |
| 安徽荔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300 | 个 | 25 | 7500 |
6 | 密胺菜盘 | 荔美 |
| 安徽荔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1200 | 个 | 8 | 9600 |
7 | 密胺饭汤碗 | 荔美 |
| 安徽荔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600 | 个 | 5 | 3000 |
8 | 密胺筷子 | 荔美 |
| 安徽荔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300 | 个 | 1 | 300 |
9 | 密胺汤勺 | 荔美 |
| 安徽荔美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 300 | 个 | 2 | 600 |
| 安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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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烟送风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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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进风离心排烟风柜及减震座 | 德粤 | 18.5KW | 苏州德粤通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 | 台 | 16100 | 16100 |
2 | 全不锈钢油烟净化器 | 德粤 | 配排烟风柜 | 苏州德粤通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 | 台 | 7500 | 7500 |
3 | 双进风离心送新风柜及减震座 | 德粤 | 15KW | 苏州德粤通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 | 台 | 10500 | 10500 |
4 | 双进风离心排汽风柜及减震座 | 德粤 | 2.2KW | 苏州德粤通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 | 台 | 3500 | 3500 |
5 | 缺相保护装置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3 | 套 | 1380 | 4140 |
6 | 镀锌排烟风管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652 | 平方 | 230 | 149960 |
7 | 镀锌送风管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70 | 平方 | 230 | 108100 |
8 | 风管吊架 | 厂制品 | 配风管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70 | 付 | 34 | 2380 |
9 | 防火阀 | 厂制品 | 配风管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套 | 570 | 570 |
10 | 风柜软接 | 厂制品 | 配风机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4 | 套 | 350 | 1400 |
11 | 不锈钢洗手槽连快开龙头 | 厂制品/普伦斯 | 500*800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72 | 米 | 1000 | 72000 |
12 | 运输费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项 | 2300 | 2300 |
13 | 现场搬运费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项 | 2300 | 2300 |
14 | 安装接驳费 | 厂制品 |
| 苏州市欧巴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 1 | 项 | 2300 | 2300 |
最终报价 | 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万零壹佰捌拾 元( ¥:1750180.00 元 )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正威
联系电话:0512-36839612
联系地址: 昆山市娄苑路172号
(二)集中采购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联系人:盛雁斌
联系电话:0512-57337661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2栋613办公室
邮箱:kszcggzy@163.com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 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关于周市初中厨房设备的公开招标招标文件.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KSZC2021-G-052
项目名称:周市初中厨房设备
采购单位: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采购时间:2021年6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3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周市初中厨房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C2021-G-052号;
2.项目名称:周市初中厨房设备;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2697960.00);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使用;
6.免费维保期限:交付之日起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06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30至09: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2.地址:昆山市娄苑路172号;
3.联系人:徐正威;
4.联系方式:0512-3683961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楼;
3.联系人:司徒吉、俞建琨;
4.联系方式:0512-57335378。
七、投标人中标后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信息》与《报价分析表》(word档)以及小微企业声明函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
2.中标公告公示期满七个工作日后,中标人即可至交易中心613办公室领取纸质合同;
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纸质合同。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至市财政局九楼政府采购科备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投标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二、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签章),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项目预算。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6.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投标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
1.1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1.3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投标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人符合相关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
1.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必须提交“1.1-1.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二(报价部分)
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2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
2.3投标人必须提交“2.1-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三(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报价):
3.1偏离表(商务、技术)(格式见第三章);
3.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3.4详细的安装及服务管理方案;
3.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三章);
3.6与本次招标相关材料;
3.7投标人必须提交“3.1-3.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不完整或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
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未携带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二)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内容的保密
1.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结果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四)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投标:
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5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6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七、废标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八、中标结果
1.中标人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投标人如有质疑,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2.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的签订
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资格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 |
开标一览表 |
2.开标一览表 |
|
报价分析表 |
3.报价分析表 |
|
偏离表(技术、商务) |
4.偏离表(技术、商务)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人员配置表 |
6.人员配置表 |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
中标信息 |
8.中标信息 |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
3.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三个月;
8.我方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履约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进行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10.我方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认可本承诺函作为采购人要求我方履行违约赔偿的依据。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1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成立日期 |
|||||||
2 |
总部地址 |
||||||||
3 |
本地办事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单位从业人员数量 |
人 |
单位2020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
7 |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8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9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10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次招标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中标后,如有申明的,务必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标后,请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的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核心产品品牌 |
合同履行期限 |
总报价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报价分析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生产厂商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最终报价 |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 |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中标后,请将已中标的报价分析表word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4.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内容 |
偏离说明 |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澄清、签约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自行调整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内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
8.中标信息
中标信息
序号 |
信息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
2 |
中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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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标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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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标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5 |
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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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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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免费维保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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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约保证金数额(如有) |
(取整到百元,无需四舍五入) |
注:投标人中标后,请将此表完善信息,word电子件于1个工作日内发至kszcggz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512-57337661,以免影响中标公告发布。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C2021-G-052号;
2.项目名称:周市初中厨房设备。
二、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双槽涡漩式解冻机(翻斗)、双层开口柜和双槽涡漩式洗菜机;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工业。
1.采购清单(清单图片款式仅供参考,技术参数以技术要求为准)
2.实质性响应条款
2.1若本次采购货物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需在标书内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标书内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3伴随服务:免费质保期三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综合说明及其它
1.供应商必须使用环保产品、材料,投标文件应对本采购文件需求清单中的内容逐项报价。
2.供应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和采购人单位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文件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质保期、质量问题处理方法。
4.安装及维修有关要求:
4.1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供应商派员安装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4.2供应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
4.3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货物及附配件。
4.4供应商负责货物、安装设备(工具)等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
4.5供应商安装人员对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4.6无论安装或维修过程中,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5.验收:
5.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并提供材质检测报告(如有要求),在采购单位确认后作为采购单位验收的依据。
5.2货物到达采购单位现场,应提前通知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
5.3货物安装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报请昆山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
6.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单位在其本国所使用货物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7.投标单位的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清单,包括类似项目的规模、实施时间和本项目的可比性、项目完成情况及业主评价。
8.采购单位配合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安装货物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负责办妥安装前有关手续并配合供应商办理有关验收手续;负责提供供应商所需的图纸和相关资料;组织供应商与其他工作单位人员的协调。
9.伴随服务:
9.1列出随货物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工具等清单。
9.2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等。
9.3投标文件中明确质保期满后,主要配件、易损易耗件的报价。
9.4投标文件中明确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维修的时间。
9.5投标文件中明确技术培训的内容等。
10.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内交付使用。
12.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叁年,投标文件中质保期不满叁年的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废标处理;如投标文件质保期大于叁年,签定合同时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年数作为质保期。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组织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依据中标结果,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采购人(甲方)和中标人(乙方)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经甲方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周市初中厨房设备。
2.项目编号:KSZC2021-G-052。
3.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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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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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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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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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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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 元整,小写¥ 。
合同总价款:应包含所提供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采购组织方)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双方无质量异议的无息退还。因乙方未能履约而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需在结算前补足扣除金额。
2、乙方将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货物免费送至甲方(使用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至验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20%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保问题一年后付清。
3、付款前乙方需出具发票至甲方(使用方)。
注:以下情形付款义务方有权拒绝付款
1、经验收(检测)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2、乙方所供货物与采购最终确定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不能甚至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对影响到使用方正常教学(工作)的,甲方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第四条 合同履行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使用。
2.合同履行地点:由甲方指定。
3.免费质保期限:竣工交付之日起 年。
4.售后服务:
4.售后服务要求:
4.1为保障能够及时响应,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本地化服务
4.2乙方提供7*24H的服务响应措施,在遇到任何故障或应用问题时,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5.其他要求
无
第五条 履约验收
1.甲方负责具体履约验收事宜。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便利帮助,按时验收,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等。
(二)乙方责任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安装、免费维保、售后服务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加收违约损失赔偿。
3.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付款逾期第5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60日后,乙方有权终止其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6.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8.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日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八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第九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争端的解决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机构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 乙方: 备案机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帐户:
附件补充合同
甲方(使用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供货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为明确使用方(甲方)与供货方(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 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由使用方分别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采购组织方)”系指组织、协调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单位。
“甲方(使用方)”系指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甲方”系指采购组织方和使用方;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三、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详见投标文件
四、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 万整 小写 元整。
五、合同总价范围:
1、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系统及设备免费质保期 年。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六、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
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货物清单;出厂合格证;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使用中文说明书;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七、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
九、货物产地: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20%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保问题一年后付清。
2.如遇采购单位当年度预算调整,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当年度付款金额。
十一、颜色与式样、储放和保护:
1、颜色以甲方(使用方)提供或确定的色样为准。
2、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使用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元器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十三、质量保证:
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四、货物检测:
1、甲方(使用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中标人的生产过程及原材、工艺进行检查检测,检测内容为标书中技术参数要求,包括物品的质地、环保等性能是否达标,对于不按国家有关质量要求、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及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进行生产的,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中标人必须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产品到学校后的质量抽查。对于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送达后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从中随机抽取进行全项检测(抽检比例1%),中标人不得指定不得拒绝,检测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3、对于以上的随机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在内)。
十五、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
十六、履约保证金:由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支付
十七、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 年,免费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服务实行免费维修。
2、其他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十八、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九、甲方(采购组织方)权力及义务
1、协调本项目招标全过程。
2、有权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有权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及调查。
二十、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情况及扣除方法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前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二十一、索赔:
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或货物中设备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二十二、资料提供: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提供施工图 / 套。
二十三、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二十四、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其它
1、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使用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价格、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总分值为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技术部分及其他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70%。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打分,然后通过评标系统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评标报价和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中标人。
二、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货物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可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加盖公章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三)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证明文件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一中提交,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四)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三中提交。
(五)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三、评标标准
(一)价格(30分)
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2.分析投标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人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人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
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各标段评审指标
初审评审指标
指标 |
描述 |
分值 |
资格性检查 |
||
符合性检查 |
复审评审指标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部分(30分) |
评审指标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30分 |
技术部分(70分) |
▲技术参数 |
所投推车式电热蒸箱、燃气可倾式汤锅、九排双通玻璃门快餐盘保温车、九排快餐盘回收车的主要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其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技术偏离表对照表)。 |
2分 |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
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通过国家认监委“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认证,五星级得3分,四星级得2分,三星级得1分,三星级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3分 |
|
▲免费质保期 |
投标单位承诺免费质保期为三年,每增加一年得1,满分3分 |
3分 |
|
▲认证证书 |
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认证证书,每提供一证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3分 |
|
▲检测报告 |
投标人或货物制造商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九排双通玻璃门快餐盘保温车、根茎去皮清洗机、涡漩式洗菜机的检测报告,每个得3分,最高9分(标书内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 |
9分 |
|
施工组织方案 |
1、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计划进度方案,步骤完善、可行的,得4分。 2、投标人提供施工安装措施,完善、可行的,得4分; 3、投标人提供教师的保温菜柜、保温玻璃架、打菜窗台组合的剖面图,构造、尺寸正确、满足采购使用要求的,得4分。 |
12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得4分。 2、服务响应时间,最快的,得2分,其他得1分。 3、质保期后维修配件报价及费用,最优惠的,得2分,其他得1分。 |
8分 |
|
人员培训 |
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可行的人员培训方案的,得4分;提供合理可行的人员培训计划的,得4分 |
8分 |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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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圣诞用品/礼品/装饰品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苏州市吴江区社会福利中心关于厨房用品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厨具采购项目
2025-04-11
新明村18组蔬果地南片续租
2025-04-11
昆山市后勤管理中心关于锅组套装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厨房家电配件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其它插座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关于微波炉的网上商城合同公告
2025-04-11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街道办事处关于厨房用品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渭塘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渭塘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2025-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