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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城市精神病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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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正在公示]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12 19:13 】

一、项目编号:XZQSC21050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合肥金融港B2幢2203室

成交金额:住院病人餐饮费为14.5元/床.日;食堂经营管理费用为11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涛、李道明、朱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内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2761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城凯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长桥村境内(318国道往寒亭方向沿线)/宣城市亚夏汽车城北1栋401室;联系电话:13966185180/ 13731919991,0563-28323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金坝街道办事处长桥村境内(318国道往寒亭方向沿线)

联系方式:13966185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凯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亚夏汽车城北1栋401室

联系方式:13731919991,0563-2832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院长/陈工

电 话: 13966185180/13731919991,0563-2832390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doc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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