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南骐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濮阳某部的委托,就“濮阳某部副食品配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濮阳某部副食品配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HEPY-F1002
三、项目需求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入围三家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
2、合同履行期限: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1年 10月11日
2、评标地点:濮阳市京开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恒润商务宾馆二楼203会议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李会群、刘忠明、刘利梅、李普红、王慎阳
五、入围供应商信息:
第一入围供应商:河南众汕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优惠比率):85% 合同履行期限: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
第二入围供应商:濮阳富隆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优惠比率):88% 合同履行期限: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
第三入围供应商:濮阳市百姓量贩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优惠比率):90% 合同履行期限: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
六、废标原因:
新乡市汝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新乡鲜易达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标文件要求,不再进入到资格审查,郑州天讯商贸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签字、盖章的规定,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入围供应商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濮阳支队强军网》、《物资采购监督平台》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某部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铁丘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方式:13721751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骐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中宏名瑞城
联系方式:15517778922
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须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向监督部门提出。
河南骐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 濮阳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9-2.docx
濮阳某部副食品配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1-JWHEPY-F1002
采 购 人:濮阳某部
采购代理:河南骐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评审办法…………………………………………………………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28
第五章 采购需求…………………………………………………………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濮阳某部副食品配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濮阳某部副食品配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物资采购监督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JWHEPY-F1002
2、项目名称:濮阳某部副食品配送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20万元
4、采购需求: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采购,入围三家集中配送服务供应商。(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肉蛋类食品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出具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物资采购监督平台(http://36.99.161.66:8088/TPBidder);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物资采购监督平台(http://36.99.161.66: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售价:300元/套(开标现场现金或扫码支付,售后不退)。
注:1、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需前往物资采购监督平台(http://36.99.161.66:8088/TPBidder)免费注册并完成CA绑定,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2、 CA办理及咨询电话为:0371-96596,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 9 月 2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1、 地点:濮阳市京开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恒润商务宾馆二楼2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需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WJZ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需开标现场提交密封完好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辅助评标。
投标单位需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密钥到开标会议现场解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濮阳支队强军网》、《物资采购监督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某部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铁丘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方式:13721751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骐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中宏明瑞城六号楼1单元801
联系方式:1551777892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517778922
发布人:河南骐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和项目属性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竞争性磋商 |
1.1.3 |
信息发布媒体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武警濮阳支队强军网》、《物资采购监督平台》 |
1.7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 |
2.2.2 |
现场考察或 标前答疑会 |
■ 不组织。 □组织。 |
3.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供应商资格部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肉蛋类食品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出具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商务和技术部分(包括不仅限于以下格式) (1) *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 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2018 年 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和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6)技术及服务方案; (%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3.5.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 |
3.7.1 |
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次招标采购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以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
3.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 |
3.9.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人需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WJZ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需开标现场提交密封完好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辅助评标。 2、投标单位需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密钥到开标会议现场解密,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现场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
4.1.1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辅助评标。 |
5.1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濮阳市京开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北角恒润商务宾馆二楼203会议室 |
|
6.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5人组成,其中技术4人,经济1人。 |
7.1 |
确定入围供应商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入围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无 |
10.2 |
收费对象 |
■ 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
10.3 |
收费类型 |
?按照货物类 □按照服务类 □按照工程类 |
12.2 |
采购货物产地 |
采购人不接收和采购境外或海外产品,包括港,澳,台 |
12.3 |
供应商供货配送交替时长 |
入围供应商每家配送时长为一周,轮流交替供货配送。 |
12.4 |
监督单位 |
濮阳某部:郭先生 17839350688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3 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公告、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
1.2 供应商资格
1.2.1 供应商应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所列的各项资格条件。
1.2.2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或同一包(如果一个项目分为多个包时)中投标;
(3) 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1.2.3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保密
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分包
1.7.1 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
(4) 合同条款
(5) 采购需求
(6)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者修改。
2.2.2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现场接受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
2.2.4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的澄清函或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内容。响应文件中缺少其中带*号的 文件将导致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2 供应商资格的符合性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资格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和本章1.2 条规定的各项要求。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3 投标货物的符合性(本项目不适用)
3.3.1 除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货物应产自中国 关境内,包括中国境内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3.3.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投标货物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一 览表及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及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各项要求。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3.3 证明货物符合性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模型和产品样品等,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3.4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3.5 投标产品中如有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投标报价
3.4.1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应为达到服务要求下的总报价,包括人工费、相关税费、交通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场地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服务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材料、工具、设施)。
3.4.2 投标报价为综合优惠率报价,结算价以人民币计算。例如:报价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综合优惠90%,结算时某商品结算价就为该商品濮阳市农贸市场平均价格的90%。
3.4.3 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任何项目没有标明报价,将被视为供应商不再收取采购人任何额外费用或是该项费用已计算在另外的项目之中。
3.4.4 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及可变动的报价。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5 投标有效期
3.5.1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算 60 日历天。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5.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除外)。
3.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3.7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中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7.1 节约能源政策(不适用)
3.7.1.1 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7.1.2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