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1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成交单位地址 | 成交价(元) |
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工业园区华池街88号晋合广场2座1206室 | 2332511.29 (贰佰叁拾叁万贰仟伍佰壹拾壹元贰角玖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金林(组长)、丁育红、刘歆(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联系方式: 刘歆 0512-6650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4、6982089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想、金静
电 话: 0512-69820884、69820894
苏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1
采购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9月
总目录
TOC \o "1-2" \h \z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第四章 采购内容 27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28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 33
第七章 物业考核评分标准 35
前 附 表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SZJC2021-WZ-C-061 |
2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及地址 |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人:李想、金静 联系电话:0512-69820884 |
4 |
采购单位 |
名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联系人:刘歆 联系电话:0512-66506002 |
5 |
响应文件组成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6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 |
8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 |
9 |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地点 |
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
10 |
响应文件 接收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11 |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 |
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
12 |
磋商响应 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
13 |
报价本位币 |
人民币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成交(未成交)通知书 |
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供应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未成交通知书,电子邮箱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函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为准,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函中写明电子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1
2、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4、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00-14:30 (北京时间)
5、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7、采购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第四章)
8、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9、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刘歆 联系电话:0512-66506002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明溪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李想、金静 联系电话:0512-69820884
贵单位获取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09月24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1磋商响应函;
1.2磋商报价表;
1.3磋商报价分析表;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2、响应文件(资格及技术部分):
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以上2.1-2.6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2.7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2.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
2.9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2.10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格式见第三章);
2.11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12相关业绩一览表;
2.13公司其他重大荣誉资质证明(可增加子目录,可更名);
2.14 项目服务人员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1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16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
2.1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17.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2.17.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17.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1-2.6”和“2.7-2.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响应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2)项资料除在响应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磋商供应商如未按照要求提供该项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4、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磋商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含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磋商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如为多标段项目,则磋商供应商应按照各个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注明标段号且分别进行密封)。
4.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14、质疑
14.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4.2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14.3 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4.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质疑联系人:徐芳芳 田一南
联系电话:0512-69820820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
三、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磋商供应商需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磋商供应商必须承诺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
4、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扣除: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u.suzhou.gov.cn/zfcg)“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
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七、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
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诺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8、与本磋商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总价(元)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附件3.磋商报价分析表
磋商报价分析表(一)
(综合单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综合单价(元/人*月) |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
服务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报价分析表(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条目 |
价格 |
||||||
1 |
人工成本 |
|||||||
2 |
安全生产 |
|||||||
3 |
劳动保险 |
|||||||
4 |
办公设备 |
|||||||
5 |
服装 |
|||||||
6 |
通讯巡检器材 |
|||||||
7 |
清洁易耗品 |
|||||||
8 |
保险费 |
|||||||
9 |
税金 |
|||||||
10 |
管理费 |
|||||||
12 |
......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磋商报价分析表(一)和磋商报价分析表(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与磋商报价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
6、如响应文件报价未按上述2-5项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
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实现利润 |
年 万元 |
员工总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营业收入 |
年 万元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序号 |
项目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10.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供应商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是否与响应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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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制度
提示: 1、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成交后拟采取的管理技术方案。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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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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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2.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如:合同复印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自有/租赁/新购) |
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内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就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SZJC2021-WZ-C-061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预算: 贰佰叁拾叁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元贰角伍分(¥2,335,128.25)
四、最高限价: 贰佰叁拾叁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元贰角伍分(¥2,335,128.25)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六、采购内容:
1.项目地点及范围:
苏州吴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明溪路,馆内总面积约为11821.99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一层(车库)及地上三层(含厨房区域)。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1管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公共区域维护;物业共用非公共部位日常运行和维护;物业公共及未出租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工程维护食堂运行管理;养护(石材、地板);外墙清洗;灭四害、卫生消杀。
2.2保洁管理
(1)室外道路、室内通道,卫生间、办公区、公用设施、会议室保洁:每日打扫室外道路、公共场所、会议室、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垃圾,抹布擦拭公共设施;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清洁,每周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定期更换厕纸。保持室外道路、室内通道,卫生间、公用设施等无垃圾,无污迹,洁净明亮。
(2)行政服务中心保洁:每日对地面、卫生间的打扫以及内部家具沙发设施及墙面的擦拭。
(3)地下一层车库保洁:每周清扫纸屑和垃圾2次。
(4)停车场保洁:每周清扫纸屑和垃圾次。
(5)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6)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
(7)消防设施,防火栓的保洁。
2.3保安管理
(1)有专职安全保安人员,当班时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监控岗: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早中晚班,8小时一班;
(3)车管员:按甲方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进出人员登记与管理等工作。
(3)巡逻:凌晨1点到6点巡逻时每一小时一次,其他时间段是2小时一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做好安全巡逻记录。
(4)对车辆进行有续管理、引导,确保厂区内的道路通畅、安全、有序,并制定详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和详细处理方案。
(5)消防安全,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及培训。
(6)制定详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详细处理方案,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馆正常办公、参观秩序。
(7)物业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及时变更登记,账物相符。
2.4工程维修服务
(1)负责开展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运作及管理;监盘与抄表、巡回检查、道闸操作、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
(2)网络系统、电视系统、监控系统等维护;
(3)每月对房屋的公共设施、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道路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并配合完成相关维修工作。每日对公司内部进行巡检,包括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公共场所的门窗等;
在遇到突发维修事件,能及时全身心投入抢修工作;
2.5食堂餐饮工作
本次招标仅包含人工费、管理费,不包含餐饮费,餐饮费甲供。
餐饮费包含食材主料费、辅料费、煤气费。主料每天上报消耗材料清单,辅料两周上报一次,煤气实报实销。早餐7:30分前准备就绪,中餐11:15分前准备就绪;
3.人员配置要求:
3.1人数要求
岗位 |
项目经理 |
秩序维护(保安)人员 (含主管1名,消控室最低6人) |
保洁人员 (含主管1名) |
工程人员(含主管1名、网络工程师1名) |
厨房人员 (主厨副厨各一名) |
客服人员 (含主管1名) |
工数 |
1名 |
13名 |
7名 |
4名 |
6名 |
3名 |
3.2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50周岁(含)以下,男女不限。负责全部用工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考核及协调。要求8小时上班制。要求需要精通各岗位的服务内容,有专业的知识及相关能力、有工程技术能力,使建筑物机电或建筑群内的设备有条不紊、综合协调、科学地运行,从而达到有效地保证建筑物内有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节能、节省维护管理工作量和运行费用的目的,需具备相应的救护应急处理能力。
(2)秩序维护人员:男性、秩序维护主管45周岁(含)以下,车管员55周岁(含)以下,监控岗、礼宾岗4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语言表达能力清晰,遵守劳动纪律。监控岗须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最低6人),因本项涉及政府办公并涉及办事大厅,流动人群属性复杂,对秩序维护人员有严格的要求,秩序维护主管需具备高标准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3)保洁员:保洁主管负责项目所有保洁工作的安排,人员考核及培训等,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勤恳,需具备相应的救护应急处理能力。
(4)厨房人员:男女不限,55周岁(含)以下。其中主厨一人、副厨一人、红案一人、白案三人,能做到菜肴口味多变。
(5)客服人员,女性,其中客服主管, 45周岁(含)以下,需具备相应的救护应急处理能力。客户引导员, 35周岁(含)以下,负责门厅向导、参会人员引导、普通话需达到标准,负责会务接待等工作,及临时性安排工作。客服人员须口齿清晰,有较强语言表达和沟通技巧。
(6)工程主管,限男性,50周岁(含)以下,负责项目所有工程类工作,人员工作分配,人员培训及考核等,需具备相应技术职称,特种设备证件,需具备相应的救护应急处理能力。
网络工程师:限男性,45周岁(含)以下,需计算机相关专业,负责大楼内闭路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交换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做好记录。并保障中心内网、外网通畅,大楼内所有设备正常有序运行。及时处理大楼内网络、电脑等设备故障,保证中心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办事窗口设备正常使用。要求8小时上班制。
工程维修负责用水设施及管道的检查维修(含开水炉、卫生间等用水),供配电系统运行检查;消防系统运行检查;并负责门锁及其他零星维修。遇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综合维修工要求8小时上班制。
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有秩序人员需具备初级(五级)保安员证或以上保安员上岗证,持证上岗;保证投入的消控室值班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工程维修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及低压电工)”做到持证上岗。
(8)进驻本单位的服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作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过分的饰物。不准在服务单位抽烟或吃零食等不良习惯,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日常工作。
3.3成交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
4.工作时间
保安员要求24小时工作制,节假日照常值守。其他人员原则上按法定工作日安排,每个工作日需在8:40前完成会议室、走廊、楼道等公共部位保洁工作,其他工作时间内做好巡回保洁工作,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加班。
5.工作内容:
5.1保安人员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并佩带胸卡员,保安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保安人员的车辆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
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吃零食。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饰物,女员工不准浓汝艳沫或佩带过分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上岗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换岗;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
相互之间应和睦相处,杜绝争吵、打骂等违纪现象;
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成交单位负责。
5.2保洁人员要求:
应具备所从事服务项目的基本素质,服务到位,具有健康证明;
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保洁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按甲方指定的要求执行;
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吃零食。不得酗酒、抽烟、打瞌睡,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饰物,女员工不准浓汝艳沫或佩带过分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须有良好服务态度,不与服务对象争执;
协助公司办公室做好会议以及其他日常的各项活动工作;
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成交单位负责。
5.3厨房人员要求:
餐饮人员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
餐饮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
餐饮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餐饮人员需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
发点心食品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上岗要着工作服,坚持用工具取货,要经常检查是否有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及时调换。
餐饮人员需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5.4客服人员要求
门厅接待岗位:办公楼大厅内前台。对前来办事、开会的来客给予热情提示、引导。辅助会务工作(包括茶水准备、指路牌安放、触摸显示屏使用管理、防滑地毯收放、雨具借用管理)。
要求仪容整洁、口齿清晰、热情主动、熟悉掌握大楼内部分布情况。
和门卫、保洁保持工作协调配合。
协助做好到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行政中心设备开关,保管控制电脑并做好登记工作。
对来访、投诉人员概况做好记录,主动联系大楼内相关单位、相关部门承办人,及时接待。
督促电瓶车停放入库,不得在大楼外随意停放。
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任务。
5.5工程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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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检记录完整、清晰,无漏签、补签、代签嫌疑 |
2.当班人员工作状态良好,无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举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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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接班制度及交接记录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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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班期间不得发生脱岗串岗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