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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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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招标详情

(不见面开标)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信息时间:2021-10-13 00:00 】

招标编号:GC20210420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5.交易项目性质:工程监理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中学东城校区

2.建设规模:铜陵中学装饰工程及相关设备监理,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食堂设备安装、空调设备安装、实验室装备、智能化、供电工程等及业主所要求的相关监理服务。总投资额约8500万元。

3.施工监理服务周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备案、后期结算审计结束及保修期满;应按建设单位建设时序要求及时启动监理服务。

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缺陷期相关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事项。

5.招标控制价:85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无。

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

3.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位中标候选人: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4.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交易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根据电子招投标的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企业库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网址:ggzyjyzx.tl.gov.cn。

3.此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从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重要提示

本项目是否启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审: 否

七、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

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顺凤路95号

地 址:

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1016室

邮 编:

244100

邮 编:

244000

联 系 人:

施工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

05628828006

电 话:

0562-2885626/19956205613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附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2021/11/04 09:15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安徽省耀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原顺安镇临津苑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室

附件:
招标文件.pdf
0 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GC20210420 招 标 单 位: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0 月 1 (不见面开标)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210420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5.交易项目性质:工程监理服务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中学东城校区 2.建设规模:铜陵中学装饰工程及相关设备监理,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食堂设备安装、空调设备安装、实验室装备、智能化、供电工程等及业主所 要求的相关监理服务。总投资额约 8500万元。 3.施工监理服务周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备案、后期结算审计结束及保修期满;应按 建设单位建设时序要求及时启动监理服务。 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缺陷期相关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及业主安 排的其他事项。 5.招标控制价:85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开标 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无。 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 3.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位中标候选人: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分(含)-15分(不含), 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15分(含)-20分(不含), 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 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12个月。 4.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 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 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 该网站中建设工程“交易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 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根据电子招投标的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企业库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具 2 体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网址:ggzyjyzx.tl.gov.cn。 3.此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从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 件,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发布。 六、重要提示 1.本项目不启用企业信用分。 2.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开 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 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 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6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 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可咨询技术支持 0562-5885805。 5.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和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 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询标及否决通知均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关 注系统通知,并在 30分钟内在系统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认可该结果。 6.如项目需抽取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及评标参考值,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抽取,结果在预中标 公示环节公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义安区顺安镇耀安集团三楼 邮 编:244100 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0562-8828006 招标代理人: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冠商务大厦 1016室 邮 编:244000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562-2885626/19956205613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附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系统生成,详见“招标公告”) 3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工程综合说明 三、投标须知 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五、技术说明 六、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八、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 4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2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3 投标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 监理业绩要求 无 5 监理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 6 投标文件 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的项目,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网上开评标系统 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 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2)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纸质投标文 件(必须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7 投标保证金 无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2%。保证金形式可以为转账、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三种形式的任意一种,保函的要求同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于中标通知 书发放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缴纳,逾期未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 有权拒签合同、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由监 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 90 天内有效 1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1 开标地点及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方式 13 资格审查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4 付款方式 监理费支付:进度款计费基数暂按施工单位合同价作为计费基数。每季度按施 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备案,向招 标人或向招标人指定的单位书面移交完毕,工程竣工资料和监理资料整理和验 收合格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等相关部门后(含监理资料编制、扫描、整理)付 至 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监理范围内合同价款的 95%,余款待 质保期满质量回访合格后一次性返还,均无息。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此费用 5 包含在投标报价的总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 单位。 16 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投标人代表至开标现 场),实行电子开标的,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详见投标须知 中开标部分及评标办法。 17 领取中标通知书及 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的 5 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 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 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 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 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3.中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异地在监项目,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取消中 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18 重要提示(一) 1.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食宿,并配备必要的 交通工具和检测设备,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 30% 监理服务费。 2.本项目监理范围内的监理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商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 20 重要提示(二) 1.网上电子开评标技术支持电话:(请咨询江苏国泰软件公司 400-998-0000) 2.中标候选人业绩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情况 将在预中标公示中一并公开。 3.电子签章需在空白处,不要遮挡重要数据,否则可能导致被评委判定为废标。 4.如有多个评审环节需要提供相同的资料,投标人应在最靠前的评审环节提 供,并在后续的评审环节中注明见投标文件的某个部分,以方便评委评审。 5、疫情防控期间,专家质询、业绩奖项等客观得分通知、否决投标通知及投 标人的答复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并在 30 分钟内 在系统内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放弃澄清的权利或认可该通知。 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顺序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招标文件约定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构成合 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同一组成文件 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按评标办法、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的优先顺序解释; 4.按上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 释。 6 电子开评标相关要求 1.注册登记 1.1本项目只接受铜陵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或企业库)已审核通 过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的《关于启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及办理 CA锁的公告》及《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 操作手册》)。 1.2上传企业证件扫描件与基本信息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在企业诚信库中登记企业的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资质 信息原件扫描件,基本信息必须与扫描件完全一致,如因未正确上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及证 件扫描件,被认定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所有上传的资料窗口验证后将在系统中更新, 评标系统无法读取未被验证的信息。) 2.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 2.1投标人应当取得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 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员窗口咨询办理。投标人需通 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并妥善保管数字证书。 2.2数字证书到期后投标人必须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并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且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续期会使电子证书编号不一致导致之前加密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请务必在 投标前提前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加密上传文件。) 2.3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投标人应提前更换新证书。投标人在开标前 务必确认数字证书是否正常使用,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 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 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 制作投标文件。 4.制作投标文件 4.1投标人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 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4.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 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5.上传投标文件 5.1投标人应提前做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并在系统进行确认,因操作错误可在系统中进行撤 回。 5.2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 证书,主锁和副锁因证书号不一致不可混用,如因电子锁携带错误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 任。 6.提交保证金 6.1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 6.2非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7.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7.2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与企业库登记账户及扫描件信息必须三者信息完全一致,开标前未到达 指定账户或账户填写信息、扫描件信息不匹配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投标人无法使用数字证书锁解密标书,且排除交易系统或解密设备故障的,则拒绝企业继续 7 投标。 8.4如因交易系统问题,导致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标书时,则启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作为补救措施,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标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补救 措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必须一致。 8.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情形。 第二部分 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1.1.2工程地点及周围环境: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了解。 1.1.3工程规模内容及工程概算: 建设规模: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食堂设备安装、空调设备安装、实验室装备、智能化、供电工程 等及业主所要求的相关监理服务。总投资额约 8500万元。 1.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2有关单位和机构 1.2.1 建设单位: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2质量监督机构:铜陵市义安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3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缺陷期相关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及业主 安排的其他事项。 8 1.4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1.5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备案、后期结算审计结束及保修期满;按建设单 位建设时序要求及时启动监理服务。 1.6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1.6.1协助招标人办理外围工作;协助招标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 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1.6.2参与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 单位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 1.6.3协助招标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测量数据,经招标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1.6.4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 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6.5 审查施工单位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施工 单位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招标人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1.6.6主持施工图技术交底,参与施工现场验收及设计变更的签证,及时审核施工变更工程量。 1.6.7 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 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6.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1.6.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6.10协助招标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6.11参与审核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6.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6.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6.14协助招标人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1.6.15每周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工程例会,对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各方面情况进行通报, 形成文字材料。 1.6.1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9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2.1 工程综合说明 详见第二部分 2.2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 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工程建设单位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 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 详见第二部分 2.4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2.5投标范围及报价 2.5.1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缺陷期相关服务、招标文件 中所载明的内容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事项。 2.6招标文件 2.6.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②本工程所有发出的答疑文件及书面通知。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及自己理解产生的误 差,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文件的 澄清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投标人均 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内容。 2.7招标文件的修改 2.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2.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发布,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7.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修改文件为准。 2.7.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 究,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的,招标人将依法酌 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7.5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时间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 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或 投诉。 2.8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 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 标处理。 10 2.9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约定。 2.10投标报价 2.10.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 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2.10.2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 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2.10.3 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 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 合价中。 2.10.4 监理费最终报价不得进行调整。 2.11投标保证金 无 2.1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2.1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2.12.1.2用纸质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 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 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 2.12.2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若有)均应加盖 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 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以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并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应在电子投标文件 中相应的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2.12.3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 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1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纸质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 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 辨识错误。 2.12.5纸质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2.13投标文件的效力 2.13.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3.2实行网上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2)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 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电子光盘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 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提交,未密封的光盘不予接收。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3.3迟交的投标文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 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2) 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须知本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 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3)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项目,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通过系统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 子投标文件。 (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开标 2.14.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未出席开标会议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效 力。 2.1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投标须知第 2.14.5 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4.3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若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2.14.4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同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及到场的相关人员; (2)宣读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到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的份数及投标单位名称; (3)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对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标书 开启后不再接受任何对标书密封情况的异议和投诉; (4)主持人告知所有投标人,任何对开标期间的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结束后,不再接 受任何对开标的异议和投诉; (5)主持人按投标书送达时间逆顺序进行开标、唱标; (6)开标结束。 2.14.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及加写标记的。 2.14.6开标记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在系统中填写所有投标 单位的报价、工期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如有纸质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存档备查。 2.15评标、定标 2.15.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在保密的环境中进行。 (3)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项目: ①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确认; ②项目评审过程中,若遇到需要澄清事项,评标专家将与代理机构或投标人在中心工作人员的见 证下,通过中心电子通话设备进行沟通,整个过程将被实时记录; ③投标人需补充会员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会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 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企业库中文字信息、扫描件必须与真实证照完全一 致; ④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15.2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 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 12 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 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15.3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标现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当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材料: ①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合理幅度的; ②不设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2.15.4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 2.15.4.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 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15.4.2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1)重大偏差的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 处理: ①未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②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响应函)、投标函附录(报价响应函附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若有)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 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 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方案评审标准或其 它实质性要求。 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⑦投标文件的投标书未按要求加盖印章的,实行网上开评标的投标文件中电子清单文件无法读取 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 ⑧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包括缺项,漏项):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 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细微偏差的认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 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 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 细微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在线签章认可。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 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评委对界定为细微偏差的应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现场书面接受调整内容或在线签章认可。 2.15.5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 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2.15.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3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15.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估和比较。 (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提 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 确定中标人。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 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①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②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③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④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无法保证开评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7)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报告。经批准同意 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①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②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开评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2.16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 报价者中标。 2.17合同的授予 2.17.1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中标人。 2.17.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 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17.3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公开招标的项目将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上以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通知;邀请招标的项目将以传真或电子 邮件等方式通知,投标人收到后,应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确认签收。 2.17.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17.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7.4.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担保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2.17.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 包)给他人。 2.17.5履约担保 2.17.5.1 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中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4 2.17.5.2 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须知中相关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 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17.5.3履约担保返还时限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但最迟返还时限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 后 28天。 2.17.6.支付担保 本工程不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有关规定见前附表规定。 1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本监理合同按 GF—2012—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铜陵东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铜陵中学东城校区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① 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③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④ 监理投标文件; ⑤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手续完成、保修阶段,双方 各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后自动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 (签证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签证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16 通用条件(略) 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依法订立的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包括标准条件、专用条件及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 补充与修正文件); 7、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8、监理人就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9、《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10、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计划、施工图预算及地质资料等; 11、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12、现行有关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13、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14、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及规定。 第二条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的语言。 第三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号: )、总监代表: 。 2、监理工作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缺陷期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及业主 安排的其他事项。 3、监理工作内容:配合业主完善前期资料及报建手续,做好项目前期统筹和施工标段划分工作, 控制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信息管理, 及协调发包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外围工作,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准备阶段 (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部、省鉴定批复和设计规范,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提出优 化设计意见。核实设计概算。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 (2)在施工设计图纸发给施工单位之前,进行审查签证。 (3)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行监理。 (4)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劳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及布置情况,以及保 证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理,并向委托人和委托人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提 出监理意见。 (5)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开工报告,经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7)审查汇总施工图纸数量,并按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以 便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变更设计等的依据。 (8)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3.2 施工阶段 3.2.1 控制工程质量 3.2.1.1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的监理 (1)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以及各个环节实行旁站监理,旁站记录全面、详细与施工现场 相符,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17 (2)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 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检查签证。 3.2.1.2质量检查: (1)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 单位及时纠正。 (2)检查工程材料和设备: a.监理人对于施工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严格按照施工合格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查、封样,对 进场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比对样品,对照施工合同、图纸、清单、及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对于发现的问 题,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b.监理人应对建筑材料、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对于不符 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品牌及规格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有权禁止其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监理,对工程主 要部位、主要环节的施工,按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验签证,并对施工质量做出评 价。 (4)对施工工艺、劳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与工艺要求不符,对监 理人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委托人。 (5)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试验结果做出评价。 (6)监督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质量评定工作 做出综合评价。 (7)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对照各项规定、施工承包合同要求进行。对于未达标的或者 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措施。 (8)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的检验资料,保证度量资 料的准确。 (9)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日志本,对发生大、 重大质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和返工处理 的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并报委托人。 (10)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过程和技术复杂的过程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11)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创优工作。 (12)以现场监理为主成立工程质量监控小组,确保工程质量。 3.2.2 工程进度监理: 3.2.2.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委托人下达的季、年度施工计 划组织施工,每月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2.2.2审批施工方案、年度计划、月度计划的合理性及操作性。 3.2.2.3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并报告委托人。 3.2.2.4 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联系单,对工程联系单提出的问题,监理应给予明确的回 复意见,并报委托人批准。 3.2.3 控制工程造价 3.2.3.1按委托人制订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 数量准确(做到不超验、不漏验)。 3.2.3.2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按月、季向委托 人报告。 3.2.3.3建立验工计价台账,每季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 算后资料报委托人。 3.2.3.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 3.2.3.5组织召开现场例会,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请示报告。 3.2.4 变更设计和现场经济签证 3.2.4.1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初审,核实变更设计增、减数量,提出初审意见,报委托人审定, 18 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编制的预算书。 3.2.4.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办理现场经济签证,计量核价,报委托人审定。 3.3 竣工验收阶段: 3.3.1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 3.3.2 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3.3.3 参加并协助委托人组织的初验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3.3.4 工程结算的初步审核。 3.4 缺陷责任期阶段 3.4.1 缺陷责任期 3.5 备案阶段: 3.5.1 整理完整的一套监理资料报委托人存档,其余份数按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3.5.2 协助委托人办完工程决算。 3.6 其他监理工程内容及要求 3.6.1 做到随叫随到,为委托人提供监理工作范围内的服务。 3.6.2 监理工程师应把热情服务作为其应尽的职责,在实施工监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 特长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帮助施工单位提高技术业务和管理水平,攻克技术难点献计献策。 第四条 预付款:委托人不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第五条 外部条件包括: 1、项目已获批准。 2、三通一平已落实。 3、建设资金已落实。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地质勘探报告文件资料壹套,基础施工前提供。 2、各种施工图纸、合同、施工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投标报价清单的扫描件 1 套,在工程开工前。 第七条 委托人应在 7 天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八条 委托人常驻代表。 第九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的现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1、办公用房及设施:提供间办公用房及办公桌椅。 2、生活用房: 无 。 3、通信设备: 无 。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无 。 第十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零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 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零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 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十一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严重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 (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总监理费(扣除税金)×(5%~90%) 第十二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金: 1、招标时,暂定建安工程投资: 万元 中标监理费 万元 2、监理费支付: 4、委托人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 无 。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 / 汇率计付。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 工程所在地 向人民法院起诉。 19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委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相关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十六条 附加协议条款 1、监理人监理组织机构专业人员必须齐全,且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因特殊情况经委托人 同意,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 1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主导专业、配套道路、 电气、给排水、造价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 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的监 理人员资质应不低于被更换的监理人员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应保证每月在岗时间应不少于 22 个日历天,否则监理人将向发包人承担 1000 元/天的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26个日历天,否则监理人将向发包人承 担 500元/天的违约金;所有监理人员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小时(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不 允许同时不在岗)。 3、监理人按月向委托人书面通报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变更、工程资料 的监控情况,及时处理现场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或建议。 4、监理人现场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的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承 包人所报各类预(结)算进行审核; 5、监理人每月应组织月度工程进度验收,23 日前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进度做好月度工程量 和每季度进度款申报的审核工作并交发包人审核,当月工程相关资料一并归档,不得后补;如审核月 度工程量和进度款弄虚作假、麻痹大意,造成明显工程量和造价误差,监理人需向发包人承担 5000 元/次的违约金。 6、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在不合格的工程验收单、建筑材料、建筑构 件、配件和设备单按合格签验的,委托人可随时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监理 人需承担更换监理人员的违约金,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追究监理人责任,同时委托 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同时,因监理人与承包人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签证资 料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全部监理费,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监理人承担,并报建设主 管部门处罚。 7、监理人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按月度、节点、总工期分别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并出据考核报表, 因承包人原因完不成工程进度,监理人应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承包人整改。当承包人连续三个月完不 成工程进度,监理人未及时提出适当措施,扣减 1 万元~3 万元的监理费。监理人对承包人工期考核 不实,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按监理费总额(扣除税金)的 2%~30% 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情节严重者, 委托人将有权解除监理合同,造成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8、施工期间若发包人检查时,发现文明创建、文明施工、安全措施、工程质量等未达标的,视为 监理人未尽履职义务,发包人将扣除监理人 5000元/次违约金。监理人监督整改完成后向委托人汇报, 如仍旧监督整改不到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将没收监理人 10%履约保证金。 9、在国家、省、市等主管部门明察暗访被通报处理的,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 10000元/次的违 约金。 10、发包人对监理人监理日志、巡检及旁站记录内容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记录不及时或虚假、后 补记录,监理人要向委托人承担 5000元/次的违约金。每周总监主持召开监理会议,每周组织安全检 查、领导带班记录,监理月报等资料要及时完善。 11、施工现场的变更签证(包括工期、造价变更、经济签证)和清单工程量等确认应得到委托人 书面同意后方可生效。监理人应对签证单、工程量清单、隐蔽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同 时应督促承包人每月 23日前完善当月签证手续,并及时对隐蔽工程及已完成清单工程量予以确认。如 发现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随意签字(甲方签字前),延期确认签字的,监理人向发包人 承担工程监理费的 5%的违约金。 12、监理人在进行竣工预验收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进行重点检验,形成预验文 件,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要督促承包人限期整改到位。通过竣工预验收的工程在委托人组织的验收 时发现的质量问题较多,监理人向发包人承担工程监理费的 5%的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在保 修期内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监理人的未付 20 监理费用。 13、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结算送审资料,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结算 送审价和工程量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数字负责。如审查结果中,工程造价误差超过正负 5%,发包人除 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外,监理人根据误差额的大小按总监理费的 5%~20%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 14、工程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 5套完整、规范的监理竣工资料,并满足审计 及档案馆验收要求,如监理人不提供监理资料或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监理人将向委托人承担 20000 元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从监理费中直接扣除。如仍拒不整改提交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剩余监理费用。 15、委托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及规定是本合 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6、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要求执行铜陵市档案局和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转发安徽省档案 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 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铜档【2017】52 号)】规定。工程资料的档案编制、整理、 扫描、加工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17、公司对监理单位年度考核与监理效果评价。对监理考核的内容包括管理水平、总监素质、监 理工程师的素质、上岗情况、监理组织机构的完善和监理手段。监理单位项目部年度考核不合格罚款 10万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现场总监考勤、监理人员到岗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人数、工作年限、 专业能力)。 ②对设计图纸的审查及熟悉掌握情况。 ③对施工现场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现场监理人员深入现场及时 发现并解决问题的情况。 ④对工程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相关问题。 ⑤例会是否按时召开。监理月报、例会纪要是否及时、准确。 ⑥工程量签证与工程进度款、工程决算款是否属实合理。 ⑦根据监理单位总部对本项目是否足够重视、是否安排企业技术质量部门人员对本项目定期检查 或专项检查情况。 18、监理单位须根据委托人的需求,无偿为委托人提供交通工具(含配备驾驶人员)及生活用品, 发生的费用均由监理单位承担。 19、监理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文明创建等综合性检查,邀请 相关专家(本市范围内,甲方参与)参加并形成专家意见,且专家不少于 3人(专家人选需报建设单 位确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监理人支付),专家检查意见每月 25号之前书面反馈至建设单位。若监 理人未按要求组织实施,需向委托人承担 10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五部分 技术说明 (略) 21 第六部分 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另附) 2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 23 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合 同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 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投 标 人: (盖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保证金缴纳情况表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参 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对于我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等其它法律法规中规定 的其它行为,我单位承担保证责任。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用下述形式中 方式来缴纳,金额为 (大写)。 24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招标人名称) :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 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 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 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 付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一种方式: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第二种方式: 本保函自 (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失效,如投标人中标,则 至合同签订之日失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说明:生效之日不 得迟于投标截止日)。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的任一种。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2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 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 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阅读和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项目经理为 ,其 项目经理资质为 。 3.我方承认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 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我方将承担一切后果 和经济责任。如填写错误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自愿做废标处理。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 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 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 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 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 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3.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合同价款(不含暂定价和甲供材) %作为履约保证金。 1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我方承诺:我方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管理部 门依法进行的处罚。 16.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26 投 标 人:名称 (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 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1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价款的 2 % 2 施工准备时间 / 签订合同后 / 天内 27 3 误期违约金额 / 详见上篇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第 / 条”内容 4 误期赔偿款 / 详见上篇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第 / 条”内容 5 提前工期奖 / 详见上篇第六章合同专用条款“第 / 条”内容 6 施工总工期 / / 日历天 7 质量标准 / 合格 8 投标总价 / 按商务标中报价 9 工程质量违约金 / 按结算价款的 / % 10 预付款金额 / 无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 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 天内 12 竣工结算款付款 时间 / 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 天内 13 总包服务费 / / 。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响应函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 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此次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监理费分别为: 1、铜陵中学东城校区装饰及其他工程监理的投标价款为____________,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 程师是_________、全部监理人数(含总监理工程师)共为 ______人,监理服务期为 ,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 。 28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 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 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认该投标书格式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5、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 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如中标将成为监理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公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电 话: 邮 编: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 29 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到位率的承诺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如中标,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 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100 %,即每月不少于 22 日历天,合 同期间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监理业务。现场固定监理人员数每天不少于本工程投标时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的人数,每月到位率 100%。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招 标 人 名 称) 30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确保提供的一切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和有效。 二、不受让、租借他人资格、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以伪造、变造等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四、不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方式牟取中标。 五、在行使异议、质疑、投诉权利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材料,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 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中标后,及时办理中标相关手续,并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 七、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交易文件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法律法规允许外,在价格、质量、 工期(供货期)、人员组成等方面不做任何有悖于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行为。 八、至投标截止之日,我公司及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及政府行业监 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期内。 九、至投标截止日,我公司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我公司近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限制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 记录、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处罚或处理;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自愿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等级 工程造价 开竣工日期 监理服务费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总数 31 结构形式 受奖罚情况 监理主要内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业 主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32 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等级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预计完工时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总数 结构形式 监理主要内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业 主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33 派驻此次招标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人员清单表》 工程名称: 姓名 本工程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专业年限 职称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招标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34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现任职务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监理培训证书号 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工作简历: 注:每表一人。 35 总监理工程师已完成监理的工程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等级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预计完工时间 结构形式 监理人员总数 监理主要内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业 主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注:每个工程一表 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一览表 36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等级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预计完工时间 结构形式 监理人员总数 监理主要内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业 主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注:每个工程一表 37 拟投入此次招标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 使用情况 投入时间 备 注 注:中标后,需按此表提供仪器、设备。 38 第八部分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总则 为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评标工作透明度,保证评标、定标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 作性,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 1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招标文件其它部分与本评标办法不一致 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二、评标程序 2.1 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顺序依次进行。前一顺序评审通过的方可进行下 一顺序评审,已进入下一顺序评审的,评审委员会不应再对前面顺序评审的结果进行重新复核。 2.2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一次性解密,解密顺序如下: ①电子数据文件,一般情况下均应使用此方式解密。 ②数据光盘,仅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解密设备出现故障,导致投标人电子数据文件无法解 密时方可使用。 投标人可自由选择在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解密时 限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和交易系统中明确告知。 2.3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撤销投标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 ③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编制不规范,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 ④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的。 2.4 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法中存在模糊不清、不易理解的内容,可要求招标人或代理 机构解释澄清。解释澄清的内容合理的,评委会应当接受;解释澄清的内容超出了招标文件字面含义、 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评委会应当拒绝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素质做出判断。 2.5 未采用全程电子化的项目,现场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答复专家 质询或对开评标程序提出异议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授 权委托人同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不能证明身份的澄清无效,并视为 放弃澄清的权力,不能证明身份的异议不被接收。采用全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澄清需通过交易系统 签章提交。 2.6 如本招标文件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与电子交易系统不相一致(例如诚信承诺书的格式不 一致等),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或按电子交易系统格式要求填写均为有效投标。 2.7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预中标候选人。对否定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 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标记录上;对认定出现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委采取投票方 式表决确定。评委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应用书面方式阐述,评委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 当通过投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本次招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 评审。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 标委员会个别或全部成员认为不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本次招标做流标处 理。 2.9 流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除应在评标报告上说明认定项目流标的理由外,还应分析流标产生 的可能原因、招标文件有无不合理条款,并提出预防再次流标的措施和建议。 三、投标资格评审 序 号 合格条件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39 1 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 的,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须提供。 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投标 文件内。 2 企业资质证书 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投标 人应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 记确认投标。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须相应提供。 3 拟派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资格 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 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证书 4 拟派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社保 证明 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社保缴纳要 求 提供在社保平台下载的社保缴纳 证明或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证 明。 5 监理团队 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须满足本 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最低人数要 求,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 招标文件的资质、专业、岗位及 最低人数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拟组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 师注册证书和监理员(见证员, 可兼任)的《人员清单表》,以 及上述人员的开标前半年内在投 标人企业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提供在社保平台下载的社 保缴纳证明或由社保部门盖章出 具的证明,如是退休员工提供退 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未满足本 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详见后附表)的或未按上述要 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①《人员清单表》中的所有人员即为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组建的项目监理 机构的全部人员,包含了投标人为满 足本招标文件中“工程监理机构人员 最低人数要求”的全部拟派监理人 员,和投标人为获得下文“评分细则” 中相关评分分值而提供的全部监理 人员; ②《人员清单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的扫描件或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的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否 则作废标处理;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 《人员清单表》中所有人员的社保缴 纳证明(如是退休员工提供退休证明 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 标文件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6 招投标诚信记 录 无诚信承诺书中禁止的不良信用 记录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 章的诚信承诺书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加盖 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上传至 电子投标文件内,否则作废标处理。 7 总监理工程师 现场到位率承 诺 对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 章的到位率承诺书 8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 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 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授权委托 书。 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按给定格式要求填写、 签署 ①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 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件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否则作废标处 理;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扫描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或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的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否则作废标处 理。 注: (1)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第 9项中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 40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不作为废标条件,仅用作判定其澄清或异议效力的依据。 (2)各类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企业及项目监理团队人员的资质等级证书等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 原件。 (3)电子签章件与原件的效力等同。 (4)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 (5)铜陵市行政区域内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参考如下:铜陵市金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 中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铜陵市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铜陵市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 义安区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铜陵国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枞阳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宇神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铜陵银湖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绿油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如为不 在该名单中的本地融资担保机构,须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 (6)运用电子辅助评标工具对通过投标资格评审的全部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中发现 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电子辅助清标只是辅助专家评标的工具,评标委员会应 对被电子辅助清标工具提示存在问题的报价是否符合交易文件中重大偏差的定义进行复核后做出结 论): ①不同投标人电子标书中出现相同唯一标识符(同一文件制作机器码、同一文件创建标识码、同 一 MAC地址、同一 CPU序列号、同一硬盘号、同一数字证书)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 第三方验证工具认定被篡改的。 ③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经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存在内容异常一致或实质性相同的。 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条件。 存在上述①②③条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文件雷同,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作为异常情况予以 记录并及时报告。 四、投标文件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评标的基本分为 100分。其中:(1)“监理大纲”评分项目的满分 分值为 15分;(2)“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评分项目的满分分值为 29分;(3)“投标人企业资 历”评分项目的满分分值为 17分;(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分项目的满分分值为 4分;(5)“监 理服务收费”评分项目的满分分值为 35分。 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分方法 监理大纲 (满分 21 分) (1)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满分 3 分)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每项内容,按优 ([0.91~1]×满分分值)、良([0.81~0.9] ×满分分值)、中([0.71~0.8]×满分分值)、 差([0.61~0]×满分分值)四个幅度单独评审 打分。 ②确保对本工程的技术力量和响应速度,工程 项目需要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60分钟内能够到达 施工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以及投标人为其企业负责人缴纳的开标前半年 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在社保平 台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 的证明),以及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60 分钟内能够到达施工现场的具体措施说明,所 有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企业的办公 地点和企业负责人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 照或资质证书中注明的为准。 ③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后得分计算方法:所有 (2)确保工程进度的措施。(满分 3 分) (3)确保工程投资的措施。(满分 3 分) (4)确保安全、文明、环保控制的措施。(满分 3 分) (5)确保合同、组织协调和信息管理的措施。(满分 3 分) (6)对本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满分 3 分) (7)确保对本工程的技术力量和响应速度。(满分 3 分) 41 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 终得分。 ④本评审项为评标委员会主观评审项,投标人 的本项得分分值不予公布。 拟组建的项目 监理机构 (满分 23 分) (1)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中具有“注册安全工 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有 效注册证书”的得 3 分,满分 6 分。 ①“有效注册证书”:指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与投标人一致的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计分。 ②投标人须将对应的“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 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③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项注册证书或同一类注 册证书提供多份的均不予累计计分。 (2)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①具有获得过国家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省级及以上优 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得 3 分; ②获省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地市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荣誉的,得 2 分; ③获地市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荣誉的,得 1 分。 本项满分 3 分。 ①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主 管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 红头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须将对应的获奖证书(或获奖红头文 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 计分。 ③本项满分 3 分,仅按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荣誉 中的单个最高荣誉计分,获得的荣誉均不重复 不累计计分。 (3)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最低人员配置要求的基础 上: ①每增加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 3 分,最多可得 6 分; ②每增加一名现场监理人员的得 2 分,最多可得 4 分; 本项满分 10 分。 ①增加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国家注册监 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安徽省建设工程 监理人员从业水平能力证书》,否则不予计分; ②增加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均须 在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清单表》中,否则不予 计分; ③上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 则不予计分;《人员清单表》以投标人资格审 查时提供的《人员清单表》为准。 (4)投标人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除 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社会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 份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投标人须将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 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注:本条“拟组建的项目机构”评分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均应 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提供的《人员清单表》,否则,该人员不予计分。 投标人 企业资历 (满分 15 分) (1)投标人企业具有近五年内监理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2000 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份有效的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的得 3 分,本项目满分 9 分。 ①“近五年”是指:自 2016 年 3月 1 日以来(时 间以监理合同中发包人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余同)。 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监理合同(须 能清楚看到合同双方单位印章、签订日期等评 审内容,否则为无效业绩),扫描件上传至电 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③业绩规模中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 额为准;若监理业绩合同或施工合同中无法体 现或指标不满足本评分条件的,则该项业绩不 予计分。 ④企业工程监理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 人(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所取得的业绩, 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人企业近五年内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①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荣誉的(优质工程奖指各省 最高工程荣誉奖,各省份的奖项名称以本招标文件附件 1 的 ①“近五年”是指:自 2016 年 3月 1 日以来(时 间以“获奖证明材料”中的落款时间为准,余 同),否则不予计分。 42 奖项名称为准,其他不予计分),得 3 分; ②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荣誉的(如“铜都杯”等)得 1 分; 本项满分 3 分。 ②“获奖证明材料”是指:监理合同和行政主 管部门(或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授权 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 提供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 计分。 ③本项满分 3 分,仅按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荣誉 中的单个最高奖项荣誉计分,同一工程获得的 奖项荣誉不重复不累计计分。不同工程获得的 奖项荣誉可以累计计分。 ④投标人企业获奖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所取得的奖项,否 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 ①省级及以上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 3 分; ②市级先进(或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得 1 分; 本项满分 3 分。 ①“近五年”是指:自 2016 年 3月 1 日以来(时 间以“获奖证明材料”中的落款时间为准,余 同),否则不予计分。 ②“获奖证明材料”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或 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授权的行业协 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红头文件),提供扫 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③企业荣誉称号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否则不予计分。 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 (满分 6 分)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具有近五年内监理过单项工程施 工合同金额≥2000 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份有效 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①“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是指:监理合同(须 能清楚看到合同双方单位印章、签订日期等评 审内容,否则为无效业绩),扫描件上传至电 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②业绩规模中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合同金 额为准;若监理业绩合同或施工合同中无法体 现或指标不满足本评分条件的,则该项业绩不 予计分。 ④监理合同中必须能体现业绩项目的总监理工 程师姓名,且均必须与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时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一致,以监理合同中注 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监理服务收费 (满分 35 分) 以下所有涉及报价计算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 数: (1)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文件约定的 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A 的将作为废标处理,同时该投标 人的投标报价不再参与下述评审; (2)以通过上述“初步评审”后的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为 B 值; (3)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A 的 85%且低于 B 值的 97%的投 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人“监理服务收费”评分项得分按 0 分处理,并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报价为有效投 标报价。 (4)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C值,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 C 值的得满分 35 分。每低于 C 值 1%扣 0.1 分;每高出 C 值 1%扣 0.2 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 留两位小数);扣完为止。 (5)投标人在报价时,投标报价百分比后保留两位小数,若 有第三位须四舍五入后按两位填报。 附表 各省市自治区优质工程奖名称 地区 名称 地区 名称 地区 名称 地区 名称 43 北京 长城杯 天津 海河杯 河北 安济杯 宁夏 西夏杯 山西 汾水杯 内蒙古 草原杯 辽宁 世纪杯 广东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吉林 长白山杯 黑龙江 龙江杯 上海 白玉兰杯 云南 云南省优质工程奖 江苏 扬子杯 浙江 钱江杯 安徽 黄山杯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 福建 闽江杯 江西 杜鹃花杯 山东 泰山杯 河南 中州杯 湖北 楚天杯 湖南 芙蓉杯 海南 绿岛杯 重庆 巴渝杯 四川 天府杯 新疆 天山杯 西藏 雪莲杯 贵州 黄果树杯 甘肃 飞天杯 青海 江河源杯 陕西 长安杯 五、企业信用评审 5.1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查询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用信息栏开标 当日“铜陵市(含县)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分值汇总表”,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标公告规定情 形之一的,信用评审不合格。 5.2失信被执行人 对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其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 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网站有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信用评审不合格。 5.3行贿犯罪记录 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中国裁判文书 网)。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 5.4住建部门“黑名单” 评委现场查询市住建局网站“应用平台”栏目下的“铜陵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 系统”,被列入“黑名单”的信用评审不合格。 5.5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此项以“信用铜陵” (http://xytl.tl.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具体查询该网站红黑榜下黑榜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发布的信息,被列入“黑名单”的信用评审不合格。 5.6联合体投标及其他情形的处理 5.6.1联合体成员单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行贿犯罪记录、住建部门黑名单、拖欠农民工黑 名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行贿犯罪记录、住建部门黑名单、拖欠农民工黑名单。 5.6.2开标当天如因网络或设备的原因无法查询上述信用信息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中 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 5.6.3因企业信用评审导致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影响本次招标的有效性。 5.6.4上述信用查询,也可通过点击铜陵市公管局网站的“信用管理 > 企业信用库 > 联合惩戒 信息”跳转至相关网站。 5.7查询档案的保存 以上信用情况,投标人需打印相应网站查询截图放入商务标投标文件中。评标现场的查询记录需经 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其作为评标资料存档。评标现场如因网络或设备原因无法查询 的,也应予以记录。 六、投标人总得分 44 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监理大纲”得分+“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得分+“投标人企业资历” 评分得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分+“监理服务收费”得分。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前三名为预中 标候选人,若无法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以实际合格的投标人家数为准。若投标人的 最终总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差异的绝对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按上述 方法仍无法确定排序的,由代理机构在相关监督下现场抽签决定排序。 如本项目有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经评审认可的中标候选人业 绩情况,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中载明的经评审认定的业绩按照《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项 目业绩信息公开办法》(铜公管〔2019〕150号)规定的表格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在后期异议、投诉调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串通 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不论其是否为中标候选人,均不对 已评审的结果重新计算,是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工程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见证员(可兼任) 总人次 项目 1 3 2 1 不少于 6人 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 3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2人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或 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 理工程师和 1名设备监理工程师。 3.见证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兼任,需在人员清单表中明确列出; 4.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拟派岗位不得交叉兼任,既一个人一个岗位。 招 标 文 件 一、工程概况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五、企业信用评审 5.1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5.2失信被执行人 5.3行贿犯罪记录 5.4住建部门“黑名单” 5.5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5.6联合体投标及其他情形的处理 5.7查询档案的保存 2021-10-13T11:35:41+0800 1页(304,101)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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