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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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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0-13 16:52

项目概况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1单元2楼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801202100176
项目名称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最高限价 1200000
采购需求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质购置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14日到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1单元2楼4号
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获取(请把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发送至1005316554@qq.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1单元2楼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1单元2楼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YA2021备024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2.本项目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2623238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1335056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瑞光广场15楼1号
联系方式: 舒老师:0835-2328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18095073344

采购编号:(511801202100176)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

中国·四川

雅安市人民医院

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10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6

第八章 评审方法…………………………………………………………51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0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雅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511801202100176)

2.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资购置

3.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2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7.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雅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网上获取(请把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发送至1005316554@qq.com,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网上报名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20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1单元2楼4号);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20日10: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99号9栋1单元2楼4号)

十二、应采购人要求,参加谈判的授权人代表,需在谈判时提供开标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谈判现场检查原件,复印件递交代理机构)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川财采[2018]123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 系 电 话:0835-286830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山水豪庭九栋一单元二楼四号

联 系 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18180001859

2021年10月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预算:12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节能环保、不发达地区政策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微企业等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服务,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

5、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在参与竞争性谈判时(以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得分相同的,以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排名在前。

7

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产品类别内的,将按照《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求进行加分。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类别内的,投标人必须选取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响应。

3.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星盆龙头、洗地龙头

8

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 

(1)根据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措施详见评分明细表。

9

国家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

根据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认定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参与谈判时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信息产业部网(http://www.mii.gov.cn)上自行查阅、下载

10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

13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18180001859

14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18180001859

15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18180001859。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山水豪庭九栋一单元二楼4号。

16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舒老师负责答复。

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18180001859。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山水豪庭九栋一单元二楼4号。

1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18180001859。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山水豪庭九栋一单元二楼4号。

邮编:625000。

18

供应商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雅安市财政局;电话:0835-2623238。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 

19

谈判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谈判文件中编制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2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 “合同公告与备案系统”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1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 款意向 申请。 申 请政采 贷具体 相关 流程请 查 看

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22

采购代理服务费

13760元。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现金、转账均可。

账号名称: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

银行账号:51050177860500001405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雅安市人民医院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启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 本次谈判的供应商是指按要求报名成功拟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无。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谈判截止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字样。

19.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其他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其他响应文件字样。

19.3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字样。

19.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双方合同约定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在本次递交谈判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10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投标人非法人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即企业负责人),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适用)复印件;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新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供应商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成立时间超过1年或1个财务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供应商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年内),或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

(3)提供审计报告确有困难的供应商,可提供自行编制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4)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或其他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

(2)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10项可以一起承诺也可以分开承诺。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上述第2-9项可不提供,但应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雅安市人民医院康馨公司2-14项目厨房物质购置。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附件(1)

编号

名称

规格(mm)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1

不锈钢吸气式环保烟罩

6000*1300*600

2

1.烟罩侧板为不锈钢SUS304#厚度≥1.5mm,参照国标;

2.烟罩罩体为不锈钢厚度≥1.0mm,参照国标;

3.折弯成型,6种不同组合件分块组合而成,专用快速连接器连接;

4.600型可移动不锈钢隔网,达到粗过滤油烟的作用; 5.密封式防潮烟罩照明灯,利于烹饪操作;

6.内置空气动力风口,可根据油烟量开孔。

2

不锈钢幕墙

6000*10*1800

2

1.采用不锈钢板厚度≥1.0mm,参照国标。

3

不锈钢拼台

400*1200*800/400

2

1.材质:台面采用不锈钢板材料。

4

不锈钢拼台

400*1300*800/400

2

1.材质:台面采用不锈钢板材料。

5

中餐燃气炒菜灶(双头双尾节能炒炉)(节能型)

2200*1200*800/400

2

1.炉面板为304材厚度≥1.2mm不锈钢板,整体冲压;

2.方台为304材厚度≥1.5mm不锈钢板,前板、背板304材为厚度≥1.0mm不锈钢板;

3.炉头为广式双层金属片节能炉头,每个炉头配独立中压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220V/250W*2),炉膛为聚能金属片,更加高效节能,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具有热效率两个炉头1≥38.3%的中餐燃气炒菜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4.电子自动点打火系统;

5.内衬为镀锌板加工圆弧成型,耐腐耐候;

6.炉架为镀锌角钢L40焊接,立柱为镀锌管厚度≥3.0mm,外配不锈钢装饰管和全钢脚。

6

炒锅

¢500mm

4

1.采用熟铁材料。

7

炊用燃气大锅灶(单头)

1100*1300*800/400

4

1.炉面板为SUS304材厚度≥1.2mm不锈钢板,参照国标,整体冲压;

2.方台为SUS304材厚度≥1.5mm不锈钢板,参照国标,前板、背板为304材厚度≥1.0mm不锈钢板;

3.炉头为铸铁炉头,220V/550W中压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

4.新型多路吹风管二次降温及助燃供氧系统,节能减排;

5.内衬为镀锌板加工圆弧成型,耐腐耐候;

6.炉架为镀锌角钢L40焊接,立柱为镀锌管厚度≥3.0mm,外配不锈钢装饰管和全钢脚。

8

大铁锅

¢940mm

4

1.反边,材质:采用生铁材料。

9

双头平头炉

1200*700*500/100

1

1.炉面板为304材厚度≥1.2mm不锈板,参照国标,一次性拉绅成型,无需拼焊,更加美观。

2.炉头为高身铸铁炉头,≥550W高效风机,配500*500mm铸铁平板,风力大小调节灵活。

3.配独立火种开关,设置长明火,摇摆龙头;

4.内衬为镀锌板加工圆弧成型,耐腐耐候。

10

不锈钢复底汤桶

¢450mm

2

1.不锈钢材料,复底汤桶。

11

燃气四头煲仔炉

800*850*800/150

1

1.炉面板为SUS304材厚度≥1.2mm不锈板,参照国标,一次性拉绅成型,无需拼焊,更加美观。

2.炉头为6寸文华炉头,配独立火种开关,设置长明火。

12

不锈钢复底汤锅

¢300mm

4

1.不锈钢材料,复底汤锅。

13

灭火系统/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双瓶

2

1.控制箱(双瓶组)尺寸:700*650*240mm

2.主要配件:驱动瓶、药剂罐、水流控制阀、感温装置、控制箱厨房专用灭火剂量及释放机构。

3.厨房专用灭火剂灭火效果好,无毒,无污染,无腐蚀性。

4.灭火装置控制箱内采用机械自动式启动无需任何电源即可工作,箱内不能使用电磁阀,避免因电路故障造成装置无法运转的可能性。

5.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用SUS304不锈钢管,全部使用螺纹连接。不得使用卡压的连接方式(避免因长时间高温高热的工作环境产生管路变形、泄漏等情况产生)。

6.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符合GA498-2012产品标准及符合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CPRZ-21:2019的要求。(须提供复印件资料盖鲜章)。

7.提供产品必须具有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依据GA498-2012《厨房设备灭火装置》;CNCA-C18-03: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设备产品》;CCCF-MHSB-0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灭火设备产品 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该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灭火剂有效期≥8年,灭火剂充装质量≥12升,驱动气体充装压力不低于13MPa(须提供复印件资料盖供应商鲜章)。

14

不锈钢吸气式环保烟罩

4300*1300*600

4.3

1.烟罩侧板为不锈钢SUS304#厚度≥1.5mm,参照国标;

2.烟罩罩体为不锈钢厚度≥1.0mm,参照国标;

3.折弯成型,6种不同组合件分块组合而成,专用快速连接器连接;

4.600型可移动不锈钢隔网,达到粗过滤油烟的作用; 5.密封式防潮烟罩照明灯,利于烹饪操作;

6.内置空气动力风口,可根据油烟量开孔。

15

不锈钢幕墙

4300*10*1800

4.3

1.采用不锈钢板厚度≥1.0mm,参照国标。

16

双门蒸柜(燃气蒸箱)

1200*1100*1800

3

1.柜身框架采用SUS304材厚度≥1.2mm不锈钢板,参照国标,方台为SUS304材厚度≥1.5mm不锈钢板,柜门为SUS304材厚度≥1.2mm不锈钢板,门为发泡型,配不锈钢把手;

2.蒸柜下箱为独立式猛火型蒸汽发生器;

3.配置220V/250W中压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

4.采用多路吹风管系统二次降温及助燃供氧系统不仅对燃烧器装备有效助燃,且有助于炉腔内壁降温,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延长电路系统寿命,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具有采用多路吹风管系统的燃气蒸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6.炉架为镀锌角钢L40焊接,立柱为镀锌管厚度≥3.0mm,外配不锈钢装饰管和全钢脚。

17

不锈钢蒸饭盘

600*400*48mm

72

1.不锈钢材料,符合于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18

不锈钢面点盘

600*400*48mm

72

1.不锈钢材料,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 2.提供投标产品(证书显示名称与投标产品完全一致)的不锈钢面点盘产品符合“CQC11-448001-2017”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规则要求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9

水垢磁化管

160*¢32

6

1.采用强磁处理后的自来水,改变了水分子结构,增加了水的活性及含氧量。同时调节水的PH值,使水呈弱碱性,饮用后能自动调节人体的酸碱平衡,高斯数据:3000-5000GS。

20

滤水器

单头

4

1.单道(半透明)过滤器,10寸PP棉滤芯。

21

双通工作柜

1600*1000*800

4

1.材质: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5mm,背板、底板、侧板、门为厚度≥1.0mm,配重力脚¢50mm。

2.可调节式中隔板及滑动式吊门,有利于卫生清洁。

22

双通打荷台热柜

1600*1000*800

2

1.材质: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5mm,背板、底板、侧板、门为厚度≥1.0mm,配重力脚¢50mm;

2.可调节式中隔板及滑动式吊门,有利于卫生清洁。

3.≥1.6kW一体式PTC陶瓷发热装置,温度可调节,恒温效果好、热效率高。

23

双层工作台

1800*760*800

4

1.台面采用304#厚度≥1.5mm不锈钢板,下衬不锈钢矩型加强,下层板采用厚度≥0.9mm不锈钢板;

2.上下层板采用不锈钢加强边缘,耐冲击、防虫防划伤,安全卫生。

3.立柱采用不锈钢组合成型,三角紧密转四角特殊结构,稳固耐用。

4.组合式设计,组装方便,有效节约运输费用。 5.全不锈钢结构(无木质填充台面,更适用于厨房的炎热、潮湿环境,不易滋生霉菌,符合食品安全接触标准。)

24

星盆龙头

双温

20

1.双温水龙头。

25

挂墙层架

3600*350

10.8

1.采用不锈钢板厚度≥1.2mm。

26

大双星洗物盆

1800*760*800/150

6

1.台面采用304#厚度≥1.2mm不锈钢板整体拉伸折弯45°折弯成型,美观实用,易于清洁卫生。

2.加大加深不锈钢水盆星304#800*500*280*1.0mm不锈钢,适用于各种食材及厨房用品用具的洗涤;

3.不锈钢圆管φ42、φ38、φ25组合式结构,运输方便、节约运输成本、降低产品的破损率;

4.台面预留水龙头孔位(开双温孔,不含龙头),便于冷暖水龙头的安装,更加人性化。

27

四门高身雪柜-双温

1220*760*1950

4

1.微电子中央处理器精确控温,液晶数字清晰显示温度; 2.自动回归门设计,有效防止冷量流失,存取物品方便自如; 3.全不锈钢面板,箱体采用聚胺脂整体发泡;

4.配置优质压缩机及高效风机,制冷快速,静音节能. 5.温度范围需包含: -6℃~-18℃/-5℃~+10℃; 6.冷凝管采用全铜管。

7.提供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的CRAA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