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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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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0]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HS202110001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
标段编号 WXHS202110001-X01; 标段名称 工程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10月18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项目名称)工程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利市路与惠学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工程规模: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7948.1平方米(约42亩),总建筑面积约285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5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工期: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40.0 万元
招标范围: 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环评编制及报批、交评编制及报批、能评编制及报批、建筑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符合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求)、建筑方案深化及报批、(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及预算、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含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领)、海绵城市设计咨询服务及施工配合、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协调配合等服务,并委派设计代表,协调相关设计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围墙、变电所、基坑围护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零星钢构、人防(含平转战应急预案)、强电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信息化建设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消防及消防联动设计、电动汽车(自行车)充电设施和车棚、景观(含绿化、小品、广场、停车场、运动设施、标识标牌等)、装修(含声学设计、厨具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请)、海绵城市、室外市政及综合管线、预装配三板设计、BIM服务(设计+施工级)、垃圾处置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和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 提供总控、协调、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以及绿建二星设计必须通过申报领取标识。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报审、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消防审查、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装配式专项设计(如有)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绿建预评审及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必须取得二星级绿色预评估标识。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8 至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 2)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7月~2021年09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 17:00 时至2021年10月18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3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大楼3楼)开标四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西漳西新路100号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颖
联系人:
辛洁、周雪峰、程鸿晴
电话:
0510-83507802
电话:
0510-8820398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分细则.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 1、 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 有效期一致。 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网银、转账、电汇,不接 受现金、本票等现场缴纳形式。 3、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 表》。 4、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 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 每个标段的保证金账号具有唯一性,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必 须汇入本标段对应的账号。 5、 投标人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投标保证 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应确保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 账户一致。不一致的请及时修改,并经审核通过后再行缴纳。 未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 投标人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4.1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 证金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提交。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逾期缴纳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 7、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滞 后风险(如异地、跨行到账延迟等银行系统问题、投标人自 身汇款有误等情况),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 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到账,否则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自负。 8、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到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 招投标系统“业务查询-保证金缴纳查询”模块,查询本单 位的保证金缴纳情况(已缴纳:单笔且等额且投标截止时间 前且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诚信库为准)汇出;未缴纳:除已 缴纳情况的其他情况),投标保证金的入账时间以中心保证 金开户银行推送的入账时间为准。如缴纳成功,投标人务必 及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并必须将《投 标保证金确认函》带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银行收款回执等 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 9、如果开标现场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有疑义, 投标人必须现场提出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交书面申请 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有效。 10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结束后,并且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 果没有异议,由招标人提交“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付说 明”,并由交易中心审核后,五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经相 关部门备案,并由交易中心审核后,五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汇款方式原路退还,退款单位名称、 账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账号保持一致。 11、本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有上述说明与招 标文件中其他相关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二、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 1、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电子投标保函有效期与 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之日起至招标人、采购人等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 止)。 2、电子投标保函保费(手续费)的缴纳形式:网银、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本票等现场缴纳形式。 3、投标保函担保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 附表》。 4、投标人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 查看本标段投标保函担保金额相关信息,选择相应的标段发 起申请。每个标段的电子投标保函具有唯一性,即一标段一 保函。 5、电子投标保函保费(手续费)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 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人应确保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 基本账户一致。不一致的请及时修改,并经审核通过后再行 缴纳。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4.1的规定办理完成电子投标保函。联合体投标的,其 电子投标保函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办理。投标人未按要求办 理电子投标保函的,逾期办理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 7、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导致电子投标保函 生效、到达滞后风险(如异地、跨行到账延迟等银行系统问 题、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等情况),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 实际情况尽早做好电子投标保函的办理,确保电子投标保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到达,否则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自 负。 8、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后,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 时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首页-用户中 心-我的订单-我的投标保函”,确认本标段电子投标保函是 否生效,电子投标保函到达时间以出具电子保函的金融机构 推送的到达时间为准。 9、如果开标现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保函有疑义,投标 人必须现场提出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交书面申请核实 投标保函办理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有效。 10、本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有上述说明与招 标文件中其他相关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2021-10-12T23:24:01+0800 NJ dzqz 2021-10-12T23:24:01+0800 NJ dzqz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