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3日
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于2021年10月12日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宜财采计【2021】0019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1-FW(CZ)-07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9月18日
五、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六、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管理费费率 | 综合得分 | 评审结果 |
1 | 长沙吉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5.19% | 89.09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湖南高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0.07% | 87.95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江西聚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8% | 80.3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长沙吉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68号上东辛顿公寓南栋1816房
3、成交管理费费率:15.19%。
八、采购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磊、侯贱茂、刘贵权、史谊辉、谭宇栋。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规定,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5800.00),中标人可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章县第四中学
地址:宜章县一六镇观音寺村
联系人:谭宇栋 联系电话:1817552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
联系人:李路、章露、凌敏 联系电话:0735-2189600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1年10月13日
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正稿)9.18.rar
中 技 建 设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宜章县第四中学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宜财采计【2021】0019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1-FW(CZ)-076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8
投标须知前附表 8
一、总则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 15
四、投标 18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0
六、中标信息公布 21
七、合同签订 22
八、其他规定 22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5
一、资格审查主体 25
二、资格审查 25
三、资格审查结果 25
四、其他 2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0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30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32
一、评标方法 32
二、评标程序 32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2
四、澄清有关问题 33
五、比较与评价 33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4
七、编写评标报告 35
八、评标报告复核 35
九、停止评标 35
十、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7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50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50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2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8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59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60
一、开标一览表 6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4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6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70
五、投标函 73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74
七、采购需求响应 75
八、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76
九、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偏离表 77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78
十一、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1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宜章县第四中学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宜财采计【2021】00196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1-FW(CZ)-07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管理费投标费率上限 |
服务 年限 |
年预估管理费用 |
三年合计预估管理费用 |
1 |
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8%(含) |
3年 |
?1618400.00 |
?4855200.00 |
注:管理费用包含水费、电费、人员工资、燃料费、洗涤费、小型维修费、各项保险费、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管理费投标费率)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管理费投标费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指2021年2月-2021年7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200MB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投标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各投标人可以进行远程解密,也可以携带CA锁使用开标室的电脑进行解密。
六、投标保证金
1、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2、交纳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82013350000004622800000594
4、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9月22日00时00分至2021年9月27日24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宜章县第四中学
(2)地址:宜章县一六镇观音寺村
(3)联系人:谭宇栋
(4)电话:1817552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
(3)联系人:李路、章露、凌敏
(4)电话:0735-2189600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45800.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中标人可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及使用有疑问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3、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4、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980000
7、如投标人代表是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入郴返郴人员的,需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作核酸检测或未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将实行体温检测登记、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等措施,各投标人在进入开标区域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一查。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宜章县第四中学 地址:宜章县一六镇观音寺村 联系人:谭宇栋 联系电话:18175528015 |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 联系人:李路、章露、凌敏 电话/传真:0735-2189600 |
|
第2.6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涉及到进口产品的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3.2款 |
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 |
|
第6.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或者自愿参加答疑会,其费用自理。如因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或者参加答疑会,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
|
二、招标文件 |
|||
第7.2款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
第8.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一般商务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一般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
|
第10.1款 |
信息公告指定发布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
|
三、投标文件 |
|||
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进行一次性报价(指管理费投标费率)。 |
|
第14.2款 |
管理费投标费率上限 |
管理费投标费率上限为:28%(含)。 注:管理费用包含水费、电费、人员工资、燃料费、洗涤费、小型维修费、各项保险费、税费及其他管理费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管理费投标费率)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管理费投标费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
|
第15.1款 |
投标人应提供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资格声明; 2、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指2021年2月-2021年7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不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 |
|
第15.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第16.4款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
|
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2、交纳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82013350000004622800000594 4、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
|
第19.1款 |
分包 |
■ 不接受 □ 接受, 允许依法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
第20.2款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使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生成。 |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5.2款 |
需要宣布的 其他内容 |
开标一览表、服务期、免费维护期等。 |
|
第25.2款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 |
30分钟。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9.2款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
第30.5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1采购人信息 联系部门:宜章县第四中学 联系电话:18175528015 通讯地址:宜章县一六镇观音寺村 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部门: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5-2189600 通讯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 电子邮箱:53509756@qq.com 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 |
|
七、合同签订 |
|||
第32.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要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逾期没有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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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规定 |
|||
第34.1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湖南省“两型”产品 |
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清单(最新发布)及相关证明资料。 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为 / %。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
||
第34.2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发布)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本项目节能产品为:/。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 |
|
第34.3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给予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给予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 %。 |
|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评审中价格扣除参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扣除比例标准,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
||
第34.7款 |
政府采购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息。 |
|
第36.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合计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5800.00)。 |
|
第37.1款 |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及注意事项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继续进行。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
注:1、“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是对“投标须知正文”中相应条款内容的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2.6 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详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 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详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湘财购【2019】14号)。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需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保密
5.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或者自愿参加答疑会,其费用自理。如因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或者参加答疑会,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2 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8.3 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或注明了“其投标无效”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9. 询问
9.1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用网上公告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如果公告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顺延或者延期的,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中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0.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 投标语言
11.1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 计量单位
12.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13.1.1 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2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采购需求响应
(4)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5)采购需求(服务要求)偏离表
(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7)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 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资格审查索引表应置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应置于“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第一、二页。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 投标报价
14.1 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报价(指管理费投标费率)。
14.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管理费投标费率)不得超过
宜章县第四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次)(正稿)9.1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