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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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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公司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附件:醉美公司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XYJTZMCG [2021] 063号

醉美公司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

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

202110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3714 目 录 2

HYPERLINK \l _Toc18173 第一章 询价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3258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2491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9622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7

HYPERLINK \l _Toc14045 第四章 询价回函 8

HYPERLINK \l _Toc5787 一、报价函 8

HYPERLINK \l _Toc21620 二、报价表 9

HYPERLINK \l _Toc671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

HYPERLINK \l _Toc1066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1

HYPERLINK \l _Toc20951 六、法律证明文件 12

HYPERLINK \l _Toc20115 七、承诺函 13

HYPERLINK \l _Toc20746 八、技术服务应答表 14

HYPERLINK \l _Toc8659 九、竞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15

HYPERLINK \l _Toc8282 第五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16

HYPERLINK \l _Toc9680 第六章 采购合同(草案) 17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拟对 醉美公司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采用 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JTZMCG [2021] 063

2.采购项目名称: 醉美公司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4.供货期:2021年10月24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暂定地点为:沙茜路、蓝安路、城区等10余个点位)。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金额:企业自筹资金,单价最高限价:40元/袋。

采购项目简介: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拟对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请详见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ytzj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满足有关规定。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xytzjt.cn/网站上公布,请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自行下载,不需现场领取资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10 月18日16: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

本次采购只接受电子邮箱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邮箱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询价文件要求签章的彩色扫描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lzxingyang@163.com,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询价现场地点: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张坝桂圆林景区西大门综合楼2F-F02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玉石北路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6661300

监督电话:0830-6661883

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无限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总价992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单价40元/袋。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询价回函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承诺函;报价函;报价表;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询价保证金交款凭证;竞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有利于自身竞价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

6

询价回函要求

按询价回函要求编写,并签字盖章

只能一次报价,报价结果唯一,报价可保留1位小数。(此次小数未按要求保留不作为废标条件)

7

结果确定

1.最低价(单价)中选,报价相同的,采购人随机抽选。

8

询价情况结果公告

询价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xytzjt.cn/网站上公告。

9

询价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泸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9000 0016 5766;

交款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银行转帐单备注栏注明:“醉美公司2021年环卫工人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询价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1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6661300

12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6661300

13

现场踏勘

本次项目不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申请人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0-6661300

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xytzjt.cn/网站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0-6661300。

15

报价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90天。

16

询价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6:30时(北京时间)

17

签订合同

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没收保证金,询价人另行确定中选人或重新询价。

18

供货期限

2021年10月24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暂定地点为:沙茜路、蓝安路、城区等10余个点位)。

19

询价地点

泸州兴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江阳区张坝桂圆林西大门综合楼2F-F02会议室)

20

询价文件数量

询价文件电子档一份

21

监督电话

0830-6661883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大米参数要求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 米

香米或贡米,5kg/袋

2480袋

货物品牌类似于以下知名品牌:

金龙鱼长粒香米;

花中花汉王贡米;

福临门宁夏香米、福临门桃优香米等。

二、其他要求:

1.供货商交货时提供的大米出厂日期为6个月内。

2.交货过程中如发现漏袋、损坏等质量不合格情况,供应商应免费无条件、快速的予以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3.供应商经营的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暂停供货,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供货及售后服务事宜,并在成交2021年10月24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暂定地点为:沙茜路、蓝安路、城区等10余个点位)。

三、商务条件

1.交货时需提供供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

2.所提供的商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供货商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采购人的责任,采购人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供货商承担。

3.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供货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供货商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四章 询价回函

一、报价函

XXX(采购单位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服务期限:2021年10月24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暂定地点为:沙茜路、蓝安路、城区等10余个点位)。

8.本次询价,我方报价为(可保留1位小数): 元,报价有效期为询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X

日期:XXX年XXX

二、报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备注

1

大米

香米或贡米,5kg/袋

2480袋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单价是包干价即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下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 %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单价不能超过最高单价,采购数量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编号: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务: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响应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法律证明文件

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询价保证金转账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承诺函

XXX(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的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技术服务应答表

序号

询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

备注

1

交货时需提供供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

商务响应

2

所提供的商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供货商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采购人的责任,采购人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供货商承担

商务响应

3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供货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向供货商一次性付清货款。

商务响应

4

供货商交货时提供的大米出厂日期为6个月内

其他要求响应

5

交货过程中如发现漏袋、损坏等质量不合格情况,供应商应免费无条件、快速的予以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其他要求响应

6

供应商经营的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暂停供货,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要求响应

7

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供货及售后服务事宜,并在2021年10月24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暂定地点为:沙茜路、蓝安路、城区等10余个点位)。

其他要求响应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九、竞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竞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本竞标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采购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按照贵单位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竞标,不隐瞒本单位资质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以其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或成交。

三、规范本公司的竞标工作,保证做到合法竞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本公司保证在竞标工作中不与其他竞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与采购人串通竞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四、自觉遵守开评标(审)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审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评标(审)秩序。

五、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审)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选或成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贵单位工作人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可能影响公平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暂住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六、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竞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我公司承诺:在竞标活动中如有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贵单位即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单位是否违反承诺,也可由贵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单位是否违反承诺,我单位不以任何理由否定贵单位的调查结果。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愿接受按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市场禁入,取消中选或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等,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 (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了贵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价,同时按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了人民币 (大写) (小写) 的询价保证金。现询价工作已经结束,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特向贵单位申请退还本项目的询价保证金。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如果提供的账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盖单位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如采购人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本申请书用于供应商申请退还询价保证金。

2、此附表由供应商填写,打印签字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同响应文件一起单独递交。

3、保证金退还时间:询价结果公示期后,采购人收到申请书后及询价保证金交款凭证才会办理退还询价保证金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4、联系电话:0830-6661300 李女士


第六章 采购合同(草案)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江阳区醉美城市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供货内容、价格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1

大米

香米或贡米,5kg/袋

2480袋

1.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 (含税)元(大写: )。

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单价是包干价即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下车费、管理费、利润、配送费、税金 %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合同形式是单价合同,采购数量按照实际交付的数量结算

二、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2021年10月24日前。

2.交货地点: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暂定地点为:沙茜路、蓝安路、城区等10余个点位)。

3.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完毕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

三、质量技术指标及质量验收标准

1.交货时需提供供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如供货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停止供货或拒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2.交货过程中如发现损坏等质量不合格情况,乙方应免费无条件、快速的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乙方经营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暂停乙方供货,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泸州市江阳区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货时提供的大米出厂日期为6个月内。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无定金和预付款,甲方在乙方供货完成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产品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申请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4.乙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供货及售后服务事宜。

六、履约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千 分之一 /天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合同金额的20%;逾期付款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付合同金额的20%;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千 分之一 /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则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乙方同意以上违约金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供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扣除后乙方必须在下月补充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方能继续有效,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汇入乙方。

、不可抗力

1.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提供公证文书,双方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

、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采取 (1) 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向泸州仲裁委提请仲裁解决。

3.因一方违约,相对方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廉洁协议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别是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恪守商业道德,共同营造合法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任意一方不得为了获取与相对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向相对方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员给予任何物质或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购物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商家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十二、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

3.追加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20%元,超过的甲方应重新按程序选取合作单位。

、通知和送达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往来文件(以下简称“往来文件”),应按照本条款记载的另一方的联系方式,用特快、挂号信、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在下述条件下送达生效:

(1)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方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确认回执时视为送达;

(3)如对方不在的,由对方公司职工签收,若对方拒绝签收的,由两名送达工作人员签字见证,留置送达。

同时采用上述几种方式的,以其中最快到达对方的为准。

本条款项下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有关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所发出的往来文件视为有效。

3.本合同所载地址也是司法机关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其它事项

1.乙方承诺三年内无犯罪记录、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重大合同违约等情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本合同自法定(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采购廉洁协议书

甲方(买受单位):

乙方(出卖单位):

为加强物资采购中的廉洁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出现违法,违纪等不廉洁的问题,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义务

(一)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二)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等活动。

(四)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不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八)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

二、乙方义务

(一)不给甲方或其他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二)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或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三)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

(四)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六)不向甲方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不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八)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人民币伍万元的按伍万元计;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廉政黑名单,永久排除在甲方业务范围之外。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并诚信遵守,否则双方均可向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采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其他约定:本协议由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负责监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主业务合同履行完毕止。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其委托人: 法人或其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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