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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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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499)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499)成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499)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WQCG2021-499
二、项目名称: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市广义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杨村源泉路30号 91120222679419851U 022-82106775 97.002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姬全胜,张洪梅,王思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455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
联系方式:022-2215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
联系方式:022-82177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82177670
十、附件
采购文件:王庆坨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x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WQCG2021-499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9






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WQCG2021-499










盖章: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 19

章 合同格式 2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21-499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期2年,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9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前一个月);

4.供应商需提供开标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以截图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9-27至2021-10-08,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电汇(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供应商将第二项第三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账号及联系人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tjylgczx@163.com)。检验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文件。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文件费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10-9 下14:00

2.开标时间:2021-10-9 下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022-82177670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先生 022-22153700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177670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事项

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帐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天津武清分行 开户行账号:8111401013000459055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用途)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前一个月);

4.供应商需提供开标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以截图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保证收据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投标,如有一项不合格按投标无效处理,资格审查合格家数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服务期2年,详见项目需求书。

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会议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09 14 00

5

开标时间

2021109 14 00

6

开标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会议室

7

服务期

2

8

投标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份,共份及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阶段1份,二阶段1份)。

备注:电子标书要求以 CD-R 光盘、WORD 文档格式进行编制。

9

招标文件费用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 09-27至2020-10 -08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电汇(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用途)供应商将第二项第三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账号及联系人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tjylgczx@163.com)。检验合格后,代理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发送电子文件。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文件费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400.00
5.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电汇

10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1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

支付方式:电汇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截止日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领取保证金收据(须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经电话沟通后现场领取),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单位一般账户(电汇)以对方到账时间为准,需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否则按无效处理

现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二楼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02060001040046547

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盖章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

1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15

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季度末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季度固定费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中所述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投标文件。

2.5评标小组系指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代理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代理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代理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组成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和没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无论是采购代理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代理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三章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内容及投标单位认为应提供的资料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三章);

(2)技术文件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三章);

(3)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投标人应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列顺序装订成一册。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1.2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商务部分报价文件及投标单位认为应提供的资料(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三章)

报价书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三章)。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提供的两阶段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需求书做出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评标小组评审。

14. 货币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所投服务采购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主要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

(2)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两阶段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和技术部分,第二阶段商务部分)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每页编制连续页码,胶装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右上角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骑缝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无效标处理。

17.2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应统一制作成WORD格式的CD-R光盘放在对应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CD-R光盘的内容及格式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各部分的电子文件光盘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部分名称,项目编号。

17.3投标文件的正本的封面、投标书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处均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正副本和手持件盖章要求一致,手持件无需胶装密封,不得散页递交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盖章。

17.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将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分别包封后做一个外包封。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单独进行包封,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单独进行包封,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第二部分”。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被授权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内层包封的封口须骑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外层包封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任何标记、标志。

17.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均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对投标人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7 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8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18. 递交投标文件

18.1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7.1-17.6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

18.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公告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招标文件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8.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无效的投标

通过资格审核后成功报名并且在报名表上登记无误的投标人,还必须有由投标单位的被授权人有效登记。否则为无效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9条至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2. 投标文件的开启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2.2 开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监督委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提供证件同“投标须知表中要求”。

22.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2.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 评标小组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 评标小组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开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3.3 评标小组负责完成全部开标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评标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小组意见。

24.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 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2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废标处理:

(1)招标文件若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5)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第一阶段投标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9)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或页码与目录不符的。

(10)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胶装装订的。

(11)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没有分开包封。

(12)没有按照招标要求提供一正副的投标文件。
(13)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4)经评标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1) 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6)投标人仍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处罚期内的。

25. 两阶段开标程序

25.1 投标文件初审

评标小组和监督委员按照本部分第24条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25.2 招标采用两阶段评审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技术的评审。第二阶段进行价格评审。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无重大偏离并且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评审。

25.3 第一阶段技术评审

(1)评审开始后,首先由评标小组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要求提供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对样品进行查验;

(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内容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或就投标内容与投标人进行进一步评审。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

(3)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的情况可以做出修改招标文件的决定,采购代理机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澄清或评审的答复,应全部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5.4 第二阶段价格评审

(1)评标小组将对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进入价格评审的投标人有均等的报价机会,投标人应在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3)每一轮报价的修改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投标报价以大写为准,大写金额中出现错误,视为无效投标。

26. 评标原则

26.1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定中标的依据,招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招标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价格作为确定获得中标成功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六)合同的授予

27.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27.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28.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除第32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小组认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9. 中标结果确认

29.1 评标小组将对最高得分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29.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29.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高得分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0.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书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1.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2. 结果通知

32.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或采购人提出,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签订合同

33.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

33.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 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4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5. 合同转让

35.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5.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6.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36.1 采购人直接支付。

36.2 国库集中支付,办理程序参见天津建筑府采购中心网《支付指南》栏目,网址为www.tjgpc.gov.cn。


八、其他说明

37.招标代理费、专家评标费由中标人缴纳;

38.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专家评标费标准参照《建交中心【2013】3号》文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


武清区王庆坨镇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本项目是针对武清区王庆坨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开展,就本项目要求进行如下工作。

一、项目具体要求

1、食堂概况与服务范围

1)武清区王庆坨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用餐人数约50人,每日提供3餐,全年365天用餐。

2)武清区王庆坨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提供小餐厅对外的招待用餐。

3)武清区王庆坨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厨具设备、餐具、餐桌椅等由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提供;水、电费、燃气费、烟道清洗费由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承担;消防设施、监控设备、卡机由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承担。

4)武清区王庆坨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食堂工作人员的住宿问题,由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提供。

5)武清区王庆坨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伙房的卫生以及伙房的日常管理,由承包单位负责;餐厅的环境及卫生清洁、餐具清洗保管由承包单位负责。

2、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原材料采购按照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要的标准进行采购,原材料费用由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承担(可承包方负责代理甲方进行采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监督后期可议

2)包含餐饮服务管理费

1)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自助模式。

2)各承包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每日菜谱及菜品安排。

3)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

4)要求餐厅人员配备基本人数不少于4人。

5)供餐时间,早餐7:30-8:15,午餐11:40-13:00,晚餐17:30-18:20

二、其他要求

1、餐饮相关服务标准

1)采购方消防、治安等有关规定做好工作,同时保障用水、用电及防火安全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同时将检查结果交 王庆坨派出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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