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关于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1/10/15
项目概况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5个村(社区)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严海燕 电话:0572-5021169,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43664083@qq.com。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5)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FxzZ-CGhtaDj0aORl7XnqQ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人民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利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98571
质疑联系人:方利红
质疑联系方式:15268739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传 真:0572-5028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1169
质疑联系人:严海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111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胜利东路30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 JCCS2021-096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定稿).pdf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1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
(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
服务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采 购 人: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 0二一年十月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前 附 表........................................................................................................................6
一、适用范围..............................................................................................................10
二、定义......................................................................................................................1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0
四、磋商费用..............................................................................................................10
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0
六、履约保证金..........................................................................................................11
七、质疑和投诉..........................................................................................................11
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
十、响应文件有效期..................................................................................................12
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2
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13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4
十四、无效响应文件..................................................................................................14
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14
十六、授予合同..........................................................................................................15
十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15
十八、终止采购活动..................................................................................................15
第三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16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24
一、开启响应文件......................................................................................................24
二、磋商小组..............................................................................................................24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24
四、磋商程序..............................................................................................................25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26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26
七、综合评分法..........................................................................................................27
八、资格审查..............................................................................................................30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3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1
磋 商 声 明 书..........................................................................................................46
初 次 报 价 表..........................................................................................................57
三、其他文书、文件格式..........................................................................................62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
务中心和 25 个村(社区)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
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申领; 潜在供应商
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
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
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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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
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以
及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 68-70 号(云
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严海燕 电话:0572-5021169,同时将质疑函
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543664083@qq.com。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
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5)采购代理
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
引》。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FxzZ-CGhtaDj0aORl7XnqQ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州市安吉县华兴路与泗洲山南路交叉路口
传 真:/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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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利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98571
质疑联系人:方利红
质疑联系方式:15268739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 68-70 号(云鸿铭楼)
传 真:0572-5028961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1169
质疑联系人:严海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2-50111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胜利东路 308 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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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要求
1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
化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3
磋商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00 万元(含)以内按 1.5%计取,100-500
万元(含)按 0.8%计取,差额累进法计算。结算方式时间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银行汇票或现金缴入代理公司账户为准。
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0元。
因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文中所有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条款请忽略。
5
答疑与澄清: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
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
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质疑受理: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
68-70 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严海燕,0572-5011112,
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543664083@qq.com。
6
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
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如供应商未进行现场探勘而引起的投标失误、合同签订失误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7
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组成:
(1)响应文件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2)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
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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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
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
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
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
件无效。
(4)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备份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密封包装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邮寄至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 68-70 号(云鸿铭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
司,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0572-5021169,数量为 U盘一份。
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三天内提供与在线响应
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在线询标答复函、最终报价表等,共一式三套。具
有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各单位资料存档使用。成交供
应商应确保纸质版资料与在线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否则导致后期纠纷的责任由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
至“政采云平台”,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
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
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
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其响
应文件无效。
9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递交响应。
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00 时前。
10
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
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14:00 时整。
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
1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磋商时间到,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
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
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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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
(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
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
撤回。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
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
12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
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13 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14
信息刊登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15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同时在上述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16
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与采购人(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17
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执行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8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执行以下第 2 条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
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
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9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
投标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
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
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中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9
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
“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
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
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
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
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
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
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
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0
磋商注意事项: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
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
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
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1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
22
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
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一旦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在发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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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10
交通知书前按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23
特别说明:
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工程、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竞争性磋商报价
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
即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承担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日常所需的小型适老设备费、维
修费、人工费、活动经费、水电费、培训费、督导费、办公费、采购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
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凡未列入的均将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4、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
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
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指定邮箱:379797688@qq.com)。
因本项目资金为县级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补助固定费用。本项目预算按照绩效评
价均为优秀的制定,最终采购人根据补助费用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因考核结果要等到
本项目服务结束才产生。建议供应商均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补助额度进行报价,否则,一
旦中标,将影响服务费用结算有矛盾的情形。
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其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不一致的,
各项成交单价按最终报价总价与初次报价总价同比例变动计算。
5、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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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11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
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
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六、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七、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质疑起算日期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范本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
处理。
4、供应商一旦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对采购文件
无任何异议。
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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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响应文件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
书面形式进行。
3、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
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务的要求,
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
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
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
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资格证明文件
1) 磋商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2)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
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3.2、商务技术文件
1) 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4) 同类项目实施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 后续服务承诺;
6) 风险管理(服务或活动开展过程中建立的应急方案、为养老护理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 供应商优势(是否有养老管理APP软件或智慧养老信息管理平台、长期合作的医疗机构);
8) 养老服务、公益服务方面的表彰或荣誉证明;
9)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 现状分析(梅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调查分析等);
11) 项目实施方案(总体构想内容、服务流程实施方案等);
12) 管理模式(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等);
13) 服务人员培训(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
14) 创新服务(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15) 服务项目及服务水平体现;
16) 平稳过渡(运营期满后及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时具有对入住老人妥善安置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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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及具体的安置保障措施);
17)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8) 项目其他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9)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规定而无格式的资料和文件。
3.3、报价文件
21) 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证明材料。
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交易)。供应商
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
加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
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
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
则视为未提供。
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 “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
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的签章
7.1 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7.2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3 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8、响应文件的形式
8.1 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8.2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8.3 “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
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
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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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响应文件的份数
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
表》。
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
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
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 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与“电子加
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备选方案。
5、响应截止期
5.1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
5.3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
十四、无效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
3、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4、磋商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在线参加磋商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在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
候选供应商, 详细的磋商程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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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的依据
招标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2、合同签订
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
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成交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2 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人可以与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
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签订合同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十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
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
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十八、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相关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
应商不足 3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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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
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服务)规
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
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CCS2021-096
2、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
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规划范围及内容 控制价
1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
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
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通过本次采购确定一家专业的养
老服务机构,提供梅溪镇示范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 25 个村(社
区)的养老照料中心运营服务。
170.00 万元
备注
1、本项目运营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或
通过第三方验收评估),且在年度预算确保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次采购结果,在
成交价不变的情况下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运营期小于 1 年的,以实际运
营时间为准。续签合同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关于特色服务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
提升要求或者调整。
2、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费控制价(补助标准)为 20 万/年,村(社
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费控制价(补助标准)为 6 万元/村(社区)/年,
不足一年的部分,以实际发生的月份结算。
3、报价不得超相应控制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报价应包括承担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日常所需的小型适老设备费、维修费、人工
费、活动经费、水电费、培训费、督导费、办公费、采购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
等所有含税费用。
5、运营服务费以实际运营数量、运营时间、转移支付情况、补助标准及运营绩效
考核结果为依据按实结算。
三、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本次采购服务范围具体划分为: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龙翔
社区)和上舍村、马村村、龙口村、红庙村、甲子村、梅溪村、荆湾村、章湾村、小溪口村、
板桥村、华光村、石龙村、独山头村、干溪桥村、管城村、长林垓村、三山村、武康桥村、
路西村、钱坑桥村、梓坊村、铜山村、白云社区、紫梅社区、晓墅社区合计共 25 个村(社
区)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2、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居住在以上服务范围内的 60 周岁以上的所有居家老人。
四、服务内容
(一)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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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
2、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
3、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托老、用餐(配、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
服务。
4、健康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5、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包括知识讲座、上网
阅览、组织琴棋书画活动等服务。
6、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友等服务。
7、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
合法权益等服务。
8、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和邻里守望、老年人互助服务。
9、省、市、县民政部门要求新增的其他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安吉县民政局关于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绩效评价最新标
准执行。
(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
2、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
3、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托老、用餐(配、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
服务。
4、生活服务: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设施及服务。
5、托养服务:为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务,向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庭提供
喘息服务。
6、健康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7、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康复护理训练和指导、健康监测和指导、用药提醒和指导等服
务。
8、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
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9、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包括知识讲座、上网
阅览、组织琴棋书画活动等服务。
10、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友等服务。
11、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
合法权益等服务。
12、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和邻里守望、老年人互助服务。
13、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
14、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15、省、市、县民政部门要求新增的其他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安吉县民政局关于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绩效评价最新标准
执行。
五、服务形式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为运营管理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健康护理
和精神慰藉等日托服务。还应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或依托村或其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呼叫
信息处理平台等,为照料中心服务延伸进家庭提供信息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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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运营服务要求
(一)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
1、照料中心按省级地方标准《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837—2011)实行星
级管理。
2、照料中心应配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成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定
期开展助老活动。
3、每个村养老服务中心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服务管理人员,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 5 天。
4、照料中心应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各项制度应予以公示,包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人员职责分工等。
5、照料中心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
识讲座、聊天谈心、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以及健身、康复器材设备使用等建
议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日托、就餐、送餐、家政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
的收费标准。
6、成交供应商每年需将不同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上报采购人备案方可实施,并接受相
关部门的监管。
7、照料中心必须单独建账建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8、照料中心应丰富服务功能,增强自身运行能力,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9、照料中心应保持环境整洁,履行安全运行义务,加强各方面的管理,确保老年人的
安全。
10、照料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11、照料中心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经常听取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发
挥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必须考核达标且达到民政局的星级评定。
2、示范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除具有村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外,同时还应当提供助浴、
为托养人员提供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定期维护和对外租赁等服务。
3、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 5 名驻点服务人员,其中专职服务管理人员 1 名,专
职康复护理人员 1 名,老年食堂厨师 1名,每周服务不少于 6天。
(三)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独立承担
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接受采购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2、成交供应商在运营管理期间应维护照料中心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以集体资
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并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3、成交供应商受托经营后,服务内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
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老年人推销各类保健品和相关药品。
4、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监管方、委托方报告重大情况。年底服务结束期内,向合同
委托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经营收支等
有关情况)。
5、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在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内组建专门的运营机构,负责人事、
财务、老人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工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运营。
6、具有平稳过渡的措施,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时必须具有对照料老人妥善安
置的承诺及具体的安置保障措施,并与继任者做好服务衔接。
7、运营期间,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运营,受到上级部门及镇级通报,未在规定时间内
落实整改的 2 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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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8、运营期间,若服务过程中,有老年人出现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9、接受定期考核。运营期间,采购人及上级有关部门可对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管理、
经费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开展考核,成交供应
商需无条件接受考核并积极配合。
梅溪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绩效评价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考
核项目
验 收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自评
分
评价
分
环境
设施
20 分
①环境整洁、美观。 4
②公共卫生区实行包干制,无卫生死角。 4
③房屋干净、卫生,墙面干净无蜘蛛网,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地
面无烟蒂、纸屑。
4
④功能室由委托方配置到位;机构内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日
托休息室等设施、物品摆放整齐。
4
⑤助餐点由委托方配备桌椅,运营方管理到位。(委托方未设此项
不得分,设置未运营得 2 分)
4
内部
管理
20 分
①有管理规章制度并公布。开放时间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开门,每
周开放日期不少于 5 天。
4
②台帐资料齐全,服务活动有计划和实施影像资料,日常照料有记
录。
7
③对服务人员实行考评制度,每年考评至少一次。 2
④财务制度健全。 3
⑤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覆盖至少 100 份,
少于 100 名老年人的覆盖 90%以上。
4
安全
卫生
15 分
1 _x0001_ 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有注意事项,温馨提醒,责任清
单,有应急预案。
5
②消防安全基本达标。 3
③食(药)品安全基本达标。 3
④每年为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并备案。 4
队伍
建设
15 分
①有专(兼)职负责人 1 名,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5
②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设有巡查组,业务指导督查每
月巡视不少于 2 次,有记录。
5
③有照料中心日常工作日志,含考勤记录,人流量统计等。 5
服务
规范
30 分
①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健康咨询、午间休息等照料服务。 4
②设有老年食堂或利用助餐点提供就餐服务,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
200 天。(未设不得分,设置未开展服务的得 1 分)
3
③签约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或组建村(社区)助老服务队伍,开展养
老服务,有记录可查实。
4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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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考
核项目
验 收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自评
分
评价
分
④结合老年人需求,开展“银龄互助”或公益服务助老活动项目,
不少于 8 次。
8
⑤服务流程合理,服务操作规范,有老人守则,工作人员纪律管理
制度等。
5
⑥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服务质量良好,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率在
85%以上。(不少于 20 份)
6
合 计 100
附加分
年度内列入省市考察点(不累计)加 3分;推出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产
品,服务对象 10 人以上并 100%满意的加 7 分。
否决项
年内被省市县检查、督查发现问题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发生过各种事故
(火灾、人员伤亡及等其他责任事故)。
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 分为良好;60-74 分为合格;59 分及以
下为不合格,通报整改。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绩效评价表
乡镇(街道)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
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评价
制度建
设 63
服务指南 公示 2 检查 没有得 0分
收费标准 公示 2 没有得 0分
卫生防疫制度 公示 2 没有得 0分
应急预案 疾病、事故、灾害 3 每一项得 1 分
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为准(自费) 3
全员都有得 3分,缺少
按 1 分/人递减。无自
费不扣分
服务对象信息
档案
纸质和电子不少于 50
位老人(自费全员登记)
3
全员都有得 3分,缺少
按 1分/人递减
服务人员激励
制度
志愿者、服务人员 3 每一项得 1 分
服务项目的
制度规范
公示(含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项目
7
每一项得 0.5 分,最高
7 分
服务记录 纸质台帐和电子记录 2 每一项得 1 分
老人反馈记录
设有意见簿(箱),有
座谈会记录
5 每一项得 2.5 分
工作人员聘用
固定工作人员聘用合
同,合作单位人员以合
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5
全员都有得 5分,缺少
按 1 分/人递减,合作
单位人员无合作协议
合同的不得分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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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
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评价
工作人员奖惩
考核制度
纸质文件 2 有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开放时间 每天 8 小时,每周六天 14
每天少一小时扣 2分,
每周少一天扣 5 分
监督投诉 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10
投诉处理不满意每例
扣 0.5 分;投诉不受理
每例扣 1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
置 23
管理人员
明确 1 名负责人,常驻
工作人员中有 1 人持有
社工证。
5 验证
每项得 2.5 分(提供劳
动协议)
医护人员
护士(可兼职)1 人,
护理员(可兼职)1 人
5 验证
有护士并持证 3分,有
护理员并持证 2 分
保洁员 1 人(可兼职) 2 没有得 0分
餐饮人员 助厨 1 人(可兼职) 6 验证 没有得 0分
健康证
涉及膳食和其他直接从
事老年人服务(或护理
员)的人员
5 验证
健康证齐全有效得 6
分,缺一本减 1 分(过
有效期视为缺)
服 务
活动 80
庆祝活动
元旦、春节、元宵节、
重阳、国庆节举办节庆
联欢活动各 1次
10 记录
有计划、有活动、有记
录,少一次扣 2 分
助餐服务
老年食堂(或助餐点)
正常运营,设备设施配
置规范,并就餐记录规
范。
10 记录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记
录规范
助浴服务
保暖、通风,墙面有扶
手洗浴椅等助浴设备。
4 查看台账记录
洗涤服务
配有洗衣机,并提供洗
涤服务。
4 查看台账记录
托养服务
提供日托或短期托管服
务
5 查看台账记录
康复训练
有 2 种以上康复训练器
材。提供智力性和保健
性康复服务
4 少一种扣一分
家庭支持
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
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
供护理、康复、照顾服
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7
全年不少于 4期,培训
人数不少于 100 人次,
每少 10 人扣 1 分
培训讲座、法
律咨询
健康知识、电脑及手机
智能操作、法律咨询等
活动 12 次。
12 少一次扣 1 分
志愿服务
便民理发 12 次,便民义
诊 12 天
24 少一天扣 1 分
活动项目应提供计划和音像资料
安全保
障 31
卫 生 室内外 3 检查
满分 3 分,发现 1处垃
圾减 0.5 分,发现 1 次
“四害”减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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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
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评价
安全责任 签订安全责任书 3 不签订不得分
管理组织 成员分工明确 1 分工不明确不得分
统一着装 所有工作人员 3
统一着装得 3分,部分
人员未统一着装的得 1
分
安全通道管理 安全畅通 3 无障碍物得 3分
安全巡查
明确 1 名消防安全员,
每天 2 次巡查。
6
有消防安全员得 3分,
有巡查记录得 3 分。
服务评价机制
每年开展服务评价,被
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率
在 80%以上,评价对象
不少于 30 人,有签名。
6
无机制、达不到人数不
得分。100%满意得 6分,
90%以上满意得 4 分,
80%以上满意得 2 分,
以下不得分。
老人安全
无老人伤害、食物中毒
等事故发生
6
发生伤害和事故不得
分
其它 3 图书刊物
适合老年人的报刊不少
于 4份、杂志不少于 10
份、书籍不少于 300 册
3
每项少于三分之一各
扣 0.5 分
合计分值 200
附加分
县级领导或市
级部门领导调
研
1
通 知
或函
每次 2 分
市级领导调研
或省级部门领
导
3
通 知
或函
每次 3 分
省级领导或部
级领导考察调
研
20
通 知
或函
每次 20 分
市级荣誉 先进表彰等荣誉 10
证 书
或 者
文件
每项 10 分
省级荣誉 先进表彰等荣誉 20
证 书
或 者
文件
每项 20 分
科技产品应用
智慧养老和高新技术养
老服务产品引进和应用
10 每个加 10 分
品牌服务
推出上门居家养老服务
品牌产品,服务对象 50
人以上并 80%满意。
加 20 分
民 政
局 委
托 第
三 方
认定
每个 20 分
发生老年人投诉并查实的没起扣 5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没起扣 20 分,扣完为止;发生
责任重大事故全年不得分。
评分标准:总分 200 分,180 分以上为优秀;140-179 分为良好;100-139 分为合格;
100 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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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期限
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或通过第三方验收评估)后,且在年度预算确保
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次采购结果,在成交价不变的情况下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运营期小于 1 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续签合同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关于特色服务内容双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提升要求或者调整。
八、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九、服务费结算方式
1、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费按照考核等级及转移支付情况给付:绩效评价
等级优秀为 6 万元/年.家、良好为 4万元/年.家、合格为 2万元/年.家、不合格不补;示范
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费采取县镇 1:1 配套给付:优秀为 20 万元/年.家、良好为 16
万/年.家、合格为 1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给付费用。考核和补助标准如有变动以县民政
局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2、合同签订且年度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实际运营数量、运营时间、转移支付情况、
补助标准并结合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本项目运营服务费。
十、供应商能力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并按约
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出具检测报告。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
备。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十一、注意
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
法权益。
2、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
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主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全部作出
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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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以及《浙
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开启响应文件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
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线出席磋商会议。供应商因未在
线出席磋商会议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
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
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
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
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二、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 3 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
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
磋商信息。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价格、服务水平、
服务期、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供应商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
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
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并不再返还磋商保证金。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
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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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招标单位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响应文件解密后,磋商小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
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规定的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
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初次报价不公开。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7、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4〕214 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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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6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响应文件
的技术资信部分进行评分。
9、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无效。
10、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代理机构协助计算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11、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汇总计算各供应商综合得分。
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
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
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
13、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
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14、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公布成交候选
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15、磋商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
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
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
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
责任。
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
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
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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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综合评分法
1、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10 分、技术商务分 90 分。合格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审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第二的
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
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2、评分细则和内容
2.1 价格分 10 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
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因本项目资金为县级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补助固定费用。本项目预算按照绩
效评价均为优秀的制定,最终采购人根据补助费用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因考核结果要
等到本项目服务结束才产生。建议供应商均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补助额度进行报价,否则,
一旦中标,将影响服务费用结算有矛盾的情形。
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费结算方式:
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费按照考核等级及转移支付情况给付:绩效评价等
级优秀为 6 万元/年.家、良好为 4 万元/年.家、合格为 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补;示范
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费采取县镇 1:1 配套给付:优秀为 20 万元/年.家、良好为 16
万/年.家、合格为 1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给付费用。考核和补助标准如有变动以县民政
局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合同签订且年度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实际运营数量、运营时间、转移支付情况、
补助标准并结合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本项目运营服务费。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执行以下第 2 条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按照《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规定的条
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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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
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
公告中公开中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技术、商务分 90 分
序
号
项
目
内容 评分标准
1
技
术
分
68
分
现状分析 5 分
简要阐述梅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重点、难点进
行调查分析,以及解决方案描述。根据其科学合理性、针对性、是否满
足需要,综合评定,0-5 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15 分
(1)总体构想内容、实施计划方案(年、月、周工作计划,适季适时活
动内容安排、日托、送餐、洗理、精神慰藉、待办、家政、咨询等,0-5
分。
(2)结合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性质特点,提出服务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及服务流程实施方案(包含服务清单、服务过程跟踪、服务质量反馈、
服务流程后续跟踪有无具体措施等),根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
是否满足需要,综合评定,0-5 分。
(3)重大活动、节假日及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所提出的应急
预案。根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是否满足需要,综合评定,0-5
分。
3 管理模式 9 分
(1)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文明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办法等的制定及落
实措施,0-3 分;
(2)工作人员劳动保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服务质量
标准、待遇落实及后勤保障措施,0-3 分;
(3)设备设施管理、业主方反馈资料、行政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
理,0-3 分。
4
服务人员培训
4 分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是否有针对各个岗位提供完整的
培训内容及培训管理体系,并为培训员工建立管理档案,跟踪每个员工
的培训和考核过程等,根据其科学合理性、针对性、是否满足需要,综
合评定,0-4 分。
5 创新服务 4 分
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老年人所在社区的特点及服务团队的特色,为
老年人提供定制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根据其科学合理性、针对性、是
否满足需要,综合评定,0-4 分。
6 服务项目及服 承诺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健康档案,需求统计、社会工作服务准确、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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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水平 5 分 规范;生活照料、膳食、医护、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类别、服务标准;
生活照护与康复护理方面规范、服务内容品质高等进行评分。承诺数据
建档,服务品质高、服务类别全面规范得 4-5 分,承诺数据建档、服务
品质较好、服务类别较全面得良好 2-4 分,无承诺、服务品质及类别不
得力得 0-2 分。
7 平稳过渡 5 分
运营期满后及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时具有对入住老人妥善安置
的承诺及具体的安置保障措施,综合评定。
有承诺且安置措施得力的 4-5 分,有承诺但安置措施一般的得 2-4 分,
无承诺、安置措施不得力得 0-2 分。
8
服务团队 21
分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情形的得 3 分:
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运营工作经验的(需在供应商单
位任职超过三年)。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
(2)供应商具有专职财务的,得 3 分;具有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的,
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提供会计、咨询师从业资格证证书及近 3 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
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3)服务团队具备社会工作者(助理或以上)或者养老护理员证书的,
每人得 1 分,最高 3 分;
提供资格证证书及近六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服务团队稳定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9分):
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财务、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养老
护理员外)稳定,考虑服务便捷性,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录
用常住当地员工且是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的,每人得 0.5 分,最高得 9
分。
1)提供身份证(外地人员应另提供当地居住证)复印件;2)近 3 个月
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9
商
务
分
22
分
后续服务承诺
4 分
根据供应商后续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人员配置情况、供应商承诺
的响应时间与保证措施等内容综合评定,0-4 分。
10 风险管理 4 分
(1)供应商在服务或活动开展过程中,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并作具体
分析,综合评定,0-2 分。
(2)为上门服务的养老护理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购买 1 人次保险得
0.5 分,最高 2分。
11
同类项目实施
经验 10 分
1)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养老机
构运营经验或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委托运营管理经验的,每个得 1 分,最
高得 8 分。
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2)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2 年
及以上智慧养老终端(呼叫应答服务)服务经验的,得 2 分。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0
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12
供应商荣誉 4
分
供应商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获得的与本项目
相关的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或荣誉,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
注:以上单位、人员各类证明文件等)均需加盖公章(CA 签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
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3、技术、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4、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及各供应商服务水平、服务的价格、服务期、服务实施方案、人
员配置、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评审。
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5、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成交
候选供应商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评审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磋
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
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第一
名为成交供应商。
八、资格审查
1、磋商小组将对所选择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资格或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进一
步确认。
2、如果供应商被确定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推荐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在该情况下,磋商小组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1
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
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在30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取消成交资格。
8、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合同,按违约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本次招标合同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签订。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安吉县政府采购合同书
(仅供参考,成交后完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采购的结果,甲乙
双方本着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又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序号 服务范围
1 龙翔社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 上舍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3 马村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4 龙口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5 红庙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
... ...
6 合 价
二、服务内容:
(一)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内容
1、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
2、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
3、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托老、用餐(配、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
服务。
4、健康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5、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包括知识讲座、上网
阅览、组织琴棋书画活动等服务。
6、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友等服务。
7、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
合法权益等服务。
8、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和邻里守望、老年人互助服务。
9、省、市、县民政部门要求新增的其他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安吉县民政局关于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绩效评价最新标准执
行。
(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老年人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和档案管理。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3
2、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协助评估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收入状况及服务需求。
3、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托老、用餐(配、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
服务。
4、生活服务: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设施及服务。
5、托养服务:为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务,向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庭
提供喘息服务。
6、健康保健服务: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7、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康复护理训练和指导、健康监测和指导、用药提醒和指导等服
务。
8、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
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9、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包括知识讲座、上网
阅览、组织琴棋书画活动等服务。
10、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友等服务。
11、法律维权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方面的
合法权益等服务。
12、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和邻里守望、老年人互助服务。
13、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
14、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15、省、市、县民政部门要求新增的其他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按照安吉县民政局关于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绩效评价最新标准
执行。
三、运营服务要求:
(一)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
1、照料中心按省级地方标准《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837—2011)实行星
级管理。
2、照料中心应配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成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定
期开展助老活动。
3、每个村养老服务中心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服务管理人员,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 5 天。
4、照料中心应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各项制度应予以公示,包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人员职责分工等。
5、照料中心提供的服务,应以无偿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
识讲座、聊天谈心、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以及健身、康复器材设备使用等建
议实行零收费。为老年人提供的日托、就餐、送餐、家政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
的收费标准。
6、成交供应商每年需将不同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上报采购人备案方可实施,并接受相
关部门的监管。
7、照料中心必须单独建账建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8、照料中心应丰富服务功能,增强自身运行能力,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9、照料中心应保持环境整洁,履行安全运行义务,加强各方面的管理,确保老年人的
安全。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4
10、照料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年定期开展演练。
11、照料中心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制度,经常听取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发
挥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必须考核达标且达到民政局的星级评定。
2、示范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除具有村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外,同时还应当提供助浴、
为托养人员提供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定期维护和对外租赁等服务。
3、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 5 名驻点服务人员,其中专职服务管理人员 1 名,专
职康复护理人员 1 名,老年食堂厨师 1名,每周服务不少于 6天。
(三)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独立承担
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接受采购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2、成交供应商在运营管理期间应维护照料中心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以集体资
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并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3、成交供应商受托经营后,服务内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
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老年人推销各类保健品和相关药品。
4、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监管方、委托方报告重大情况。年底服务结束期内,向合同
委托方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经营收支等
有关情况)。
5、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在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内组建专门的运营机构,负责人事、
财务、老人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工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运营。
6、具有平稳过渡的措施,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时必须具有对照料老人妥善安
置的承诺及具体的安置保障措施,并与继任者做好服务衔接。
7、运营期间,若服务过程中,有老年人出现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8、运营期间,乙方在县组织的半年度运营绩效评价中获不合格等次的,甲方有权立即
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前期运营发生的费用;乙方未按规定运营,受到上级部门及镇级通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出现 2次及以上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支付要求
整改期间的运营费用;乙方未按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运营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9、
接受定期考核。运营期间,采购人及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对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管理、经费
投入、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待遇、养老服务质量、公众评议等内容开展考核,成交供应商需
无条件接受考核并积极配合。
梅溪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绩效评价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考
核项目
验 收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自评
分
评价
分
环境
设施
20 分
①环境整洁、美观。 4
②公共卫生区实行包干制,无卫生死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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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考
核项目
验 收 考 核 标 准 分值
自评
分
评价
分
③房屋干净、卫生,墙面干净无蜘蛛网,卫生间清洁、无异味,地
面无烟蒂、纸屑。
4
④功能室由委托方配置到位;机构内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日
托休息室等设施、物品摆放整齐。
4
⑤助餐点由委托方配备桌椅,运营方管理到位。(委托方未设此项
不得分,设置未运营得 2 分)
4
内部
管理
20 分
①有管理规章制度并公布。开放时间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开门,每
周开放日期不少于 5 天。
4
②台帐资料齐全,服务活动有计划和实施影像资料,日常照料有记
录。
7
③对服务人员实行考评制度,每年考评至少一次。 2
④财务制度健全。 3
⑤建立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覆盖至少 100 份,
少于 100 名老年人的覆盖 90%以上。
4
安全
卫生
15 分
2 _x0001_ 重视安全保障工作,有注意事项,温馨提醒,责任清
单,有应急预案。
5
②消防安全基本达标。 3
③食(药)品安全基本达标。 3
④每年为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并备案。 4
队伍
建设
15 分
①有专(兼)职负责人 1 名,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5
②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设有巡查组,业务指导督查每
月巡视不少于 2 次,有记录。
5
③有照料中心日常工作日志,含考勤记录,人流量统计等。 5
服务
规范
30 分
①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健康咨询、午间休息等照料服务。 4
②设有老年食堂或利用助餐点提供就餐服务,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
200 天。(未设不得分,设置未开展服务的得 1 分)
3
③签约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或组建村(社区)助老服务队伍,开展养
老服务,有记录可查实。
4
④结合老年人需求,开展“银龄互助”或公益服务助老活动项目,
不少于 8 次。
8
⑤服务流程合理,服务操作规范,有老人守则,工作人员纪律管理
制度等。
5
⑥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服务质量良好,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率在
85%以上。(不少于 20 份)
6
合 计 100
附加分
年度内列入省市考察点(不累计)加 3分;推出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产
品,服务对象 10 人以上并 100%满意的加 7 分。
否决项
年内被省市县检查、督查发现问题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发生过各种事故
(火灾、人员伤亡及等其他责任事故)。
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 分为良好;60-74 分为合格;59 分及以
下为不合格,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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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绩效评价表
乡镇(街道)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
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评价
制度建
设 63
服务指南 公示 2 检查 没有得 0分
收费标准 公示 2 没有得 0分
卫生防疫制度 公示 2 没有得 0分
应急预案 疾病、事故、灾害 3 每一项得 1 分
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为准(自费) 3
全员都有得 3分,缺少
按 1 分/人递减。无自
费不扣分
服务对象信息
档案
纸质和电子不少于 50
位老人(自费全员登记)
3
全员都有得 3分,缺少
按 1分/人递减
服务人员激励
制度
志愿者、服务人员 3 每一项得 1 分
服务项目的
制度规范
公示(含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项目
7
每一项得 0.5 分,最高
7 分
服务记录 纸质台帐和电子记录 2 每一项得 1 分
老人反馈记录
设有意见簿(箱),有
座谈会记录
5 每一项得 2.5 分
工作人员聘用
固定工作人员聘用合
同,合作单位人员以合
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5
全员都有得 5分,缺少
按 1 分/人递减,合作
单位人员无合作协议
合同的不得分
工作人员奖惩
考核制度
纸质文件 2 有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开放时间 每天 8 小时,每周六天 14
每天少一小时扣 2分,
每周少一天扣 5 分
监督投诉 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10
投诉处理不满意每例
扣 0.5 分;投诉不受理
每例扣 1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
置 23
管理人员
明确 1 名负责人,常驻
工作人员中有 1 人持有
社工证。
5 验证
每项得 2.5 分(提供劳
动协议)
医护人员
护士(可兼职)1 人,
护理员(可兼职)1 人
5 验证
有护士并持证 3分,有
护理员并持证 2 分
保洁员 1 人(可兼职) 2 没有得 0分
餐饮人员 助厨 1 人(可兼职) 6 验证 没有得 0分
健康证
涉及膳食和其他直接从
事老年人服务(或护理
员)的人员
5 验证
健康证齐全有效得 6
分,缺一本减 1 分(过
有效期视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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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
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评价
服 务
活动 80
庆祝活动
元旦、春节、元宵节、
重阳、国庆节举办节庆
联欢活动各 1次
10 记录
有计划、有活动、有记
录,少一次扣 2 分
助餐服务
老年食堂(或助餐点)
正常运营,设备设施配
置规范,并就餐记录规
范。
10 记录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记
录规范
助浴服务
保暖、通风,墙面有扶
手洗浴椅等助浴设备。
4 查看台账记录
洗涤服务
配有洗衣机,并提供洗
涤服务。
4 查看台账记录
托养服务
提供日托或短期托管服
务
5 查看台账记录
康复训练
有 2 种以上康复训练器
材。提供智力性和保健
性康复服务
4 少一种扣一分
家庭支持
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
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
供护理、康复、照顾服
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7
全年不少于 4期,培训
人数不少于 100 人次,
每少 10 人扣 1 分
培训讲座、法
律咨询
健康知识、电脑及手机
智能操作、法律咨询等
活动 12 次。
12 少一次扣 1 分
志愿服务
便民理发 12 次,便民义
诊 12 天
24 少一天扣 1 分
活动项目应提供计划和音像资料
安全保
障 31
卫 生 室内外 3 检查
满分 3 分,发现 1处垃
圾减 0.5 分,发现 1 次
“四害”减 1分
安全责任 签订安全责任书 3 不签订不得分
管理组织 成员分工明确 1 分工不明确不得分
统一着装 所有工作人员 3
统一着装得 3分,部分
人员未统一着装的得 1
分
安全通道管理 安全畅通 3 无障碍物得 3分
安全巡查
明确 1 名消防安全员,
每天 2 次巡查。
6
有消防安全员得 3分,
有巡查记录得 3 分。
服务评价机制
每年开展服务评价,被
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率
在 80%以上,评价对象
不少于 30 人,有签名。
6
无机制、达不到人数不
得分。100%满意得 6分,
90%以上满意得 4 分,
80%以上满意得 2 分,
以下不得分。
老人安全
无老人伤害、食物中毒
等事故发生
6
发生伤害和事故不得
分
其它 3 图书刊物
适合老年人的报刊不少
于 4份、杂志不少于 10
份、书籍不少于 300 册
3
每项少于三分之一各
扣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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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
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评价
合计分值 200
附加分
县级领导或市
级部门领导调
研
1
通 知
或函
每次 2 分
市级领导调研
或省级部门领
导
3
通 知
或函
每次 3 分
省级领导或部
级领导考察调
研
20
通 知
或函
每次 20 分
市级荣誉 先进表彰等荣誉 10
证 书
或 者
文件
每项 10 分
省级荣誉 先进表彰等荣誉 20
证 书
或 者
文件
每项 20 分
科技产品应用
智慧养老和高新技术养
老服务产品引进和应用
10 每个加 10 分
品牌服务
推出上门居家养老服务
品牌产品,服务对象 50
人以上并 80%满意。
加 20 分
民 政
局 委
托 第
三 方
认定
每个 20 分
发生老年人投诉并查实的没起扣 5分;发一般责任事故没起扣 20 分,扣完为止;发生责
任重大事故全年不得分。
评分标准:总分 200 分,180 分以上为优秀;140-179 分为良好;100-139 分为合格;
10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服务费结算方式:
1、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费按照考核等级及转移支付情况给付:绩效评价
等级优秀为 6万元/年.家、良好为 4 万元/年.家、合格为 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补;示范
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费采取县镇 1:1 配套给付:优秀为 20 万元/年.家、良好为 16
万/年.家、合格为 1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给付费用。考核和补助标准如有变动以县民政
局最新政策文件为准。(如报价结果不同,应调整)
2、合同签订且年度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实际运营数量、运营时间、转移支付情况、
补助标准并结合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本项目运营服务费。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提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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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次合同服务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或通过第三方验收评估),且在年度预算确保
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次采购结果,在成交价不变的情况下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运营期小于 1 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续签合同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关于特色服务内容双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提升要求或者调整。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
3、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十作为违约金。乙方
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
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20%的违约
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
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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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
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磋商文
件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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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
由供应商自行制作。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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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文件时按此格式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
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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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磋商申请函格式:
磋商申请函
致 :
(供应商全称) 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 为本公司授权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承诺如
下:
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规定的电子档加密线响应文件 1份、备份响应文件 1
份(如有)。
2、本项目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电
话 : 。
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我们已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要求。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价成交的决定。
8、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成交,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
院调查。
10、本文件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1、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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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响应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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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提供纸质文件时按此格式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及内容
1) 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4) 同类项目实施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 后续服务承诺;
6) 风险管理(服务或活动开展过程中建立的应急方案、为养老护理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 供应商优势(是否有养老管理APP软件或智慧养老信息管理平台、长期合作的医疗机构);
8) 养老服务、公益服务方面的表彰或荣誉证明;
9)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 现状分析(梅溪镇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调查分析等);
11) 项目实施方案(总体构想内容、服务流程实施方案等);
12) 管理模式(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等);
13) 服务人员培训(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设);
14) 创新服务(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15) 服务项目及服务水平体现;
16) 平稳过渡(运营期满后及运营期内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时具有对入住老人妥善安置的承
诺及具体的安置保障措施);
17)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8) 项目其他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9)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0)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规定而无格式的资料和文件。
磋商文件无格式的供应商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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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 商 声 明 书
致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供 应 商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
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磋商项目的服务,我方就本次磋
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本文件自磋商之日起 天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是 。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
该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成交的决定。
5、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6、我们已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要求。
7、我方最近三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我方承诺:最近三年我方无行贿犯罪行为,若我方成交,愿意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院调查,
若与我方承诺不符,可免除我方成交人资格。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9、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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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
编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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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谈判,全权处理本次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
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年龄: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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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1 供应商名称:
2 地址:
3 电 话: 联 系 人:
4 传 真: 注册资本:
5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日期:
6 资质证书及编号
7 主营业务
8 公司简介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本表格可视情形添加或删减。除表格外,可另附文字、图片等情况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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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序 号 内容 磋商文件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备 注
1 服务期限
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或通过
第三方验收评估)后,且在年度预算确保的情
况下,可以根据本次采购结果,在成交价不变
的情况下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运营
期小于 1 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续签合
同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关于特色服务内容双方
可根据实际情况作提升要求或者调整。
2
服务费结
算方式
1、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费按照
考核等级及转移支付情况给付:绩效评价等级
优秀为 6 万元/年.家、良好为 4 万元/年.家、
合格为 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补;示范性居
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费采取县镇 1:1 配套
给付:优秀为 20 万元/年.家、良好为 16 万/
年.家、合格为 12 万元/年.家,不合格不给付
费用。考核和补助标准如有变动以县民政局最
新政策文件为准。
2、合同签订且年度考核结束后,采购人根据
实际运营数量、运营时间、转移支付情况、补
助标准并结合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本项目运营服务费。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
行制作。
2、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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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内容 合同日期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附件根据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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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称 职务
专业 专业年限 联系电话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 通讯地址
主要工作经历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项目时间
担任职务
其他情况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表格如不符合本单位情况,可稍作修改,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2、附件根据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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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团队其他人员情况表格式:
团队其他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姓名 本项目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职称与证书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备注
说明: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2、本表格格式若不符合供应商实际情况,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3、附件根据评分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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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序号 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承诺或说明
1 服务范围
2 服务内容
3 服务要求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本表格为商务技术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
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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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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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目录
(1)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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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次报价表格式:
初 次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JCCS2021-096
序
号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数量 服务费报价(元)
1
梅溪镇示
范型和村
居家养老
照料中心
社会化运
营服务
龙翔社区(示范型) 1 年
2 上舍村 1 年
3 马村村 1 年
4 龙口村 1 年
5 红庙村 1 年
6 甲子村 1 年
7 梅溪村 1 年
8 荆湾村 1 年
9 章湾村 1 年
10 小溪口村 1 年
11 板桥村 1 年
12 华光村 1 年
13 石龙村 1 年
14 独山头村 1 年
15 干溪桥村 1 年
16 管城村 1 年
17 长林垓村 1 年
18 三山村 1 年
19 武康桥村 1 年
20 路西村 1 年
21 钱坑桥村 1 年
22 梓坊村 1 年
23 铜山村 1 年
24 白云社区 1 年
25 紫梅社区 1 年
26 晓墅社区 1 年
初次报价合计大写:人民币 圆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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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本项目资金为县级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补助固定费用。本项目预算按照
绩效评价均为优秀的制定,最终采购人根据补助费用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因考核结果
要等到本项目服务结束才产生。建议供应商均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补助额度进行报价,否
则,一旦中标,将影响服务费用结算有矛盾的情形。
2、因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的形式进行,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文件时,报价模块
中只需填写总价即可。
3、政采云系统报价与本表格报价不一致的,以本表格报价为准。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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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要求。我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梅溪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属于(其他
未列明行业) 行业;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我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企业)(盖章):
日期: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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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1、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下:
(1) 附: 。
(2) 附: 。
2、本公司参加_(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本声明函为监狱企业填写。
2)后附相关部门认定盖章认定证明文件且有效期内。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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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
人证(1 至 8 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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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评分表格式(评分内容参见第四章)
评分表索引表
评审内容及分值
供应商自评栏 专家评定栏
响应文件页码 自评分 专家评定分 偏离情况 扣分理由
价格分 / /
技术分
商务分
合计得分
本表格需参照第四章评分条款,认真填写,并附在商务报价技术文件目录后,方便评委评分时对照。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四、磋商费用
五、竞争性磋商报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质疑和投诉
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十、响应文件有效期
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十二、响应文件编制(电子交易)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四、无效响应文件
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十六、授予合同
十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十八、终止采购活动
第三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三、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
五、服务形式?
六、运营服务要求
七、服务期限
八、履约保证金
九、服务费结算方式
十、供应商能力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十一、注意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一、开启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
四、磋商程序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七、综合评分法
八、资格审查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声 明 书
初 次 报 价 表
三、其他文书、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