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汝州市临汝镇西营小学新建学生宿舍、食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16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财谈判采购-2020-274
2、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98872.9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 1400000.00 | 1298872.9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建餐厅、宿舍楼等工程施工;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 期:120日历天;
5.5、建设地点:汝州市;
5.6、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9)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0)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响应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2021年3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并提供书面承诺)。
注:本项目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
3.方式:(1)响应人须注册成为《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rzggzy.com/tzgg/10490.jhtml。
响应人在会员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荣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响应人会员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成功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具操作链接:http://www.rzggzy.com/zwjxz/10248.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1月16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2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上发布。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0月 18日至2021年10月 20日。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响应人只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
响应人应当在谈判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谈判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rzggzy.com/zwjxz/10492.jhtml)。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州市临汝镇西营小学
地址:临汝镇
联系人:赵现伟
联系方式:13783253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60号荣盛华府6号楼1单元602号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发布人:武梦真
发布时间:2021年 10月15日
附件下载:竞争性谈判(工程类)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2020-274
采 购 人:汝州市临汝镇西营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 年 十月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谈判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3
第六章 图纸 4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5
第八章 政府采购政策 5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州市临汝镇西营小学新建学生宿舍、食堂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16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汝财谈判采购-2020-274
2、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98872.9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
1400000.00 |
1298872.98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建餐厅、宿舍楼等工程施工;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 期:120日历天;
5.5、建设地点:汝州市;
5.6、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9)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0)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响应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2021年3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并提供书面承诺)。
注:本项目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
3.方式:(1)响应人须注册成为《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rzggzy.com/tzgg/10490.jhtml。
响应人在会员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荣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响应人会员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成功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具操作链接:http://www.rzggzy.com/zwjxz/10248.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11月16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8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2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汝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http://www.rzggzy.com)上发布。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10月 18日至2021年10月 20日。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响应人只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
响应人应当在谈判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谈判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具体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rzggzy.com/zwjxz/10492.jhtml)。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州市临汝镇西营小学
地址:临汝镇
联系人:赵现伟
联系方式:13783253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60号荣盛华府6号楼1单元602号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发布人:武梦真
发布时间:2021年 10月15日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1.1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建学生宿舍、食堂 |
2.1 |
采购人 |
名称:汝州市临汝镇西营小学 地址:临汝镇 联系人:赵现伟 联系方式:13783253163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九如路60号荣盛华府6号楼1单元602号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
2.3 |
采购方式 |
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
3.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3.2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3.3 |
采购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4 |
工期 |
120日历天 |
4.1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 |
4.2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298872.98元。 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侧响应文件无效。 |
5.1 |
响应人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5.2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5.3 |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0.1 |
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11 |
采购进口产品或服务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谈判 |
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予)接受”、“不得”、“否决”、“无效”等文字规定的条款;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
二、谈判文件 |
||
13.3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
15 |
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因响应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三、响应文件 |
||
17.6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18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18.2 |
财务状况报告 |
2020年度 |
18.5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 |
19.1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19.5(5) |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
20.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响应人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人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响应人通过CA证书登录汝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版的签字盖章页应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或手写签章。 |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
22.1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 11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
22.2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
五、评审 |
||
25.4 |
谈判小组的组成 |
谈判小组成员人数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2 人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六、合同授予 |
||
30.1 |
履约保证金 |
/ |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7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购) |
是 |
37.1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37.2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37.3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37.4 |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 |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37.5 |
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上传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rzggzy.com/)。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rzggzy.com/zwjxz/10248.jhtml/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38.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响应人缴纳,缴纳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
38.2 |
谈判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8.3 |
特别提示 |
谈判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没有的以最后内容为准。 |
响应人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3 “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响应人通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谈判小组确定。
2.4 “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采购内容及范围
3.1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2标段划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4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4.1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响应人资格要求
5.1 响应人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谈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5.1 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的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语言文字
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现场勘察
10.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勘察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勘察项目现场。
10.2 响应人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0.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勘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4 采购人在勘察现场中介绍的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采购进口产品和服务
11.1除响应人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1.2本章第11.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或服务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或服务参与竞争性谈判。
12. 响应和偏差
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二、谈判文件
13.谈判文件的组成
13.1 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谈判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政策
13.2根据本章第14.3款、第15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文件的质疑
14.1提出质疑的响应人(以下简称质疑响应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
潜在响应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4.2响应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响应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响应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14.4响应人提出质疑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要求。
15.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响应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本章第22.1款。
三、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的格式
16.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首次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响应人基本情况;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施工组织设计;
(9)其他资料。
16.2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人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3响应人人在谈判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4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响应人如有变动应当在文件中注明。
16.5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的,或响应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6.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6.6无论成交与否,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报价
17.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响应人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
17.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17.3响应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3.1款的有关要求。
17.4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见本章第4.2款。
17.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8.资格审查资料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19.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0.响应文件的编制
20.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响应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20.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无。
22.响应文件的递交
22.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响应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2.2响应人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2.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响应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20.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响应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3.3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五、评审、谈判
25.竞争性谈判小组
25.1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5.2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5.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5.4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5.5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3)审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响应人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响应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25.6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响应人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5.7保密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6.评审、谈判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7.成交无效
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在此情况下,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合同授予下一顺位中标、成交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六、合同授予
28. 确定成交响应人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响应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响应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响应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
28.3成交响应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28.2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响应人作为成交响应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响应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成交通知和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响应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响应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响应人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响应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响应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采购资金的支付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响应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方式详见合同)。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33.履约验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响应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纪律和监督
35.回避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响应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响应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响应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响应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响应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响应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响应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6.疑问和质疑
响应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7.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购)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购)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8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谈判
1、评审、谈判程序
1.1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的组成符合第二章第25条“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规定
1.2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采用发布公告方式的,应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1.4谈判;
1.5要求响应人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6最后报价
1.7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
1.8编写评审报告;
2、评审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响应人。
谈判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对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修改,当谈判小组对如何修改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处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书面代表确认,参加谈判的采购人代表应在发给响应人的书面变动通知或对应归档文件上签字确认。
2.1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按资格审查标准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标准:(1)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9)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0)响应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响应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响应人在当地社保部门连续为其缴纳的2021年3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并提供书面承诺)。
注:本项目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响应函、首次报价一览表签字盖章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3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7项规定 |
4 |
响应范围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5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作出。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回复。
3、谈判
3.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进行谈判。
3.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平等的谈判机会,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属于第一轮报价,谈判小组对技术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进行二(三)轮报价。
3.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合格响应人的资格条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
当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且部分响应人是由于未响应主要技术、服务或合同草案条款而导致其被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时,采购人可以考虑:
(1)重新采购;
(2)通过适当降低主要技术、服务要求或修改合同条款来使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达到三家以上,此时,应将实质性变动的书面通知发给此前已被确认为实质性不响应的响应人(不含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价超预算等原因而被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的响应人)。
响应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响应人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响应人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3.6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响应人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规定:
3.6.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3%;
3.6.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 。
3.6.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6.4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6.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6.6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合价和小计,并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
3.6.7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6.8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7评审、谈判结束谈判小组应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8谈判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4、重新评审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照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格式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6.工程承包范围:
??????????????????????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 ?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