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蚌埠第十八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食堂及化学、生物实验室)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包合同公告BB2021ZFCGJ2992
(食堂及化学、生物实验室)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包合同公告BB2021ZFCGJ2992

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1-10-15】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B2021ZFCGJ2992

二、合同名称:食堂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BB2021ZFCGJ299

四、项目名称:(食堂及化学、生物实验室)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蚌埠第十八中学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小蚌埠镇桃园村

联系方式:18196612721

供应商(乙方):江苏皖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葛关路625号

联系方式:183550012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厨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128.2

合同金额:128.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蚌埠市第十八中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蚌埠十八中学厨房设备合同.doc

1567d0ad82f890e18853018a0d9d7e6.jpg

蚌埠十八中学厨房设备合同.doc

采 购 合 同

采购人(甲方):蚌埠第十八中学

供应商(乙方):江苏皖宁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蚌埠第十八中学

项目名称:(食堂及化学、生物实验室)教学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BB2021ZFCGJ299

财政委托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详见清单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按下列第(4)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响应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

3.产品的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30 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1282000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贰仟元整)。

第六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具体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资金,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验收方法:

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检测、验收费用均由承担。

4.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验收项目(不能检测或验收的除外)

4.1 无需支付预付款或提货款的项目:

单项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或验收,经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或验收合格后,出具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凭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才能支付合同价款;因产品检测或验收发生的费用由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承担,但(1)第一次被检测或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检测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经最终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中标成交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拆除外运,逾期未处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财产所有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4.2 需要支付预付款或提货款的项目:

单项采购预算 50 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项目, 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或验收,经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验收检测或合格后,出具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凭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才能继续支付合同价款;因产品检测或验收发生的费用由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承担,但(1)第一次被检测或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检测或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经最终检测或验收不合格中标成交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退款通知后 5 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货物拆除外运,逾期未处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财产所有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中心。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视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

1.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1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

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维修: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

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7.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3%违约金。

8.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5%-30%)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人民币),收受人为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期限至验收合格后退还。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转账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第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四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 其他 。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蚌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下列关于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甲方) : (公章) 供应商(乙方) : (公章)

地址: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葛关路 625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523576157687

账号: 账号: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山东路支行

日期: 日期:


合 同 清 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一层

仓库

A01

四层平板货架

3

1815

5445

厂制品

A02

大米架

2

545

1090

厂制品

A03

平板推车

1

1452

1452

厂制品

A04

电子磅秤

1

363

363

香山

蒸煮间

B01

双门蒸饭车

2

6244

12488

厂制品

B02

单眼大水池

1

1452

1452

厂制品

B03

洗米机

1

2396

2396

厂制品

烹饪间

C01

四层花格货架

2

1815

3630

厂制品

C02

单眼大水池

1

1452

1452

厂制品

C03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C04

商用冷柜

2

5445

10890

美厨

C05

炉拼台

3

690

2070

厂制品

C06

30KW单头一米大锅灶

4

15972

63888

智厨

C07

18KW单头汤炉

1

13068

13068

SCOOKER智厨

C08

下花格工作台

2

1452

2904

厂制品

售卖间

D01

四门碗柜

1

2904

2904

厂制品

D02

留样柜

1

5082

5082

星星

D03

单眼水池连柜

2

1379

2758

厂制品

D04

下花格工作台

2

1452

2904

厂制品

D05

单通工作台

2

2831

5662

厂制品

D06

双层平板工作台

1

1089

1089

厂制品

D07

双层平板工作台

1

1162

1162

厂制品

D08

四格保温售卖台

5

2178

10890

厂制品

D09

冲孔蒸菜台

2

3703

7406

厂制品

D10

保温饭车

4

2178

8712

厂制品

D11

洗手池

2

726

1452

厂制品

洗消间

E01

双眼污碟台

1

1452

1452

厂制品

E02

洁碟台

1

1089

1089

厂制品

E03

通道式洗碗机

1

37752

37752

乐加地

E04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E05

热风循环双门消毒柜

2

5808

11616

伊德欣

E06

四门碗柜

4

2904

11616

厂制品

E07

收残台

2

726

1452

厂制品

E08

花洒龙头

1

1452

1452

龙旗

荤素加工

F01

四层花格货架

3

1815

5445

厂制品

F02

单眼大水池

7

1452

10164

厂制品

F03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F04

全自动电热开水器

1

4719

4719

金城

F05

下花格工作台

4

1307

5228

厂制品

F06

单眼宰杀台

1

1089

1089

厂制品

F07

多用切菜机

1

9438

9438

龙鹰

F08

土豆脱皮机

1

5009

5009

龙鹰

二层

仓库

G01

四层平板货架

3

1815

5445

厂制品

G02

大米架

2

545

1090

厂制品

G03

平板推车

1

1452

1452

厂制品

G04

电子磅秤

1

363

363

香山

面点加工

H01

发酵箱

1

4356

4356

明盛

H02

木面工作台

1

2759

2759

厂制品

H03

单眼水池

1

1307

1307

厂制品

H04

和面机

1

5808

5808

龙鹰

H05

揉压面机

1

4356

4356

龙鹰

H06

面粉车

1

871

871

厂制品

H07

电热烤箱

1

11616

11616

美厨

H08

自动控温电饼铛

2

2904

5808

华美

烹饪间

I01

四层花格货架

2

1815

3630

厂制品

I02

单眼大水池

1

1452

1452

厂制品

I03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I04

商用冷柜

2

5445

10890

美厨

I05

炉拼台

3

690

2070

厂制品

I06

30KW单头一米大锅灶

4

15972

63888

智厨

I07

18KW单头汤炉

1

13068

13068

智厨

I08

18KW双头单尾炒炉

1

25410

25410

SCOOKER智厨

I09

下花格工作台

2

1452

2904

厂制品

蒸煮间

J01

双门蒸饭车

2

6244

12488

厂制品

J02

单眼大水池

1

1452

1452

厂制品

J03

洗米机

1

2178

2178

厂制品

售卖间

K01

四门碗柜

1

2904

2904

厂制品

K02

留样柜

1

5082

5082

星星

K03

单眼水池连柜

1

1379

1379

厂制品

K04

下花格工作台

2

1452

2904

厂制品

K05

单通工作台

2

2831

5662

厂制品

K06

双层平板工作台

1

871

871

厂制品

K07

双层平板工作台

1

1162

1162

厂制品

K08

四格保温售卖台

5

2178

10890

厂制品

K09

冲孔蒸菜台

2

3703

7406

厂制品

K10

保温饭车

4

2178

8712

厂制品

K11

洗手池

2

726

1452

厂制品

洗消间

L01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L02

热风循环双门消毒柜

2

5808

11616

伊德欣

L03

四门碗柜

4

2904

11616

厂制品

L04

收残台

2

726

1452

厂制品

L05

单眼大水池

4

1452

5808

厂制品

荤素加工

M01

四层花格货架

1

1815

1815

厂制品

M02

四层花格货架

1

1815

1815

厂制品

M03

单眼大水池

5

1452

7260

厂制品

M04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M05

下花格工作台

1

1307

1307

厂制品

M06

单眼宰杀台

1

1089

1089

厂制品

仓库

N01

四层平板货架

3

1815

5445

厂制品

N02

大米架

2

545

1090

厂制品

N03

平板推车

1

1452

1452

厂制品

N04

电子磅秤

1

363

363

香山

蒸煮间

O01

双门蒸饭车

2

6244

12488

厂制品

O02

单眼大水池

1

1452

1452

厂制品

O03

洗米机

1

2178

2178

厂制品

粗加工

P01

四层花格货架

2

1815

3630

厂制品

P02

单眼大水池

3

1452

4356

厂制品

P03

下花格工作台

1

1307

1307

厂制品

P04

单眼宰杀台

1

1089

1089

厂制品

烹饪间

Q01

四层花格货架

2

1815

3630

厂制品

Q02

单眼大水池

1

1452

1452

厂制品

Q03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Q04

商用冷柜

2

5445

10890

美厨

Q05

炉拼台

3

690

2070

厂制品

Q06

30KW单头一米大锅灶

2

15972

31944

智厨

Q07

18KW单头汤炉

1

13068

13068

智厨

Q08

下花格工作台

2

1452

2904

厂制品

售卖间

R01

四门碗柜

1

2904

2904

厂制品

R02

留样柜

1

5082

5082

星星

R03

单眼水池连柜

1

1379

1379

厂制品

R04

下花格工作台

2

1452

2904

厂制品

R05

单通工作台

2

2831

5662

厂制品

R06

双层平板工作台

1

871

871

厂制品

R07

双层平板工作台

1

1162

1162

厂制品

R08

四格保温售卖台

5

2178

10890

厂制品

R09

冲孔蒸菜台

2

3703

7406

厂制品

R10

保温饭车

4

2178

8712

厂制品

R11

洗手池

2

726

1452

厂制品

洗消间

S01

洗地龙头

1

2105

2105

龙旗

S02

热风循环双门消毒柜

2

5808

11616

伊德欣

S03

单眼大水池

4

1452

5808

厂制品

S04

四门碗柜

4

2904

11616

厂制品

S05

收残台

2

871

1742

厂制品

其他

T01

粘捕式灭虫灯

9

218

1962

亨得利

T02

紫外线消毒灯

21

109

2289

凌峰

T03

三角阀

80

36

2880

厂制品

T04

单温鹅形水龙头

30

73

2190

九牧

T05

加长水龙头

6

58

348

九牧

T06

电子感应水龙头

6

436

2616

九牧

T07

双层餐车

3

1162

3486

厂制品

T08

餐桌椅

150

1089

163350

厂制品

排烟系统

U01

机械静电复合式集烟罩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

17

12342

209814

厂制品

U02

集气罩

1

4719

4719

厂制品

U03

不锈钢烟管

750

51

38250

厂制品

U04

不锈钢弯头

16

109

1744

厂制品

U05

不锈钢短接

12

327

3924

厂制品

U06

不锈钢变径

10

109

1090

厂制品

U07

不锈钢S弯

5

109

545

厂制品

U08

不锈钢三通

5

145

725

厂制品

U09

低噪音离心风柜(智能变频控制箱)

3

6534

19602

飓德

U10

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器

3

11616

34848

速八

U11

集成服务

1

33771

33771

合计: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