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驻宜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驻宜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10-15

招标详情

驻宜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驻宜某部委托,现对“驻宜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宜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WAHAQ-F1003(2)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该项目分2个标段,1标段为驻安庆地区,2标段为九成片区,通过公开招标分别选定3家副食品供应商入库,并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安庆地区年配送量约500万元,九成片区年配送量约200万元。

我部驻安庆和九成地区各分3个片区,每个地区分别由入库3家单位,按月轮流配送,3个月试用期后,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实行末尾淘汰,由各单位自行选择配送商。

每个标段投标人不足6家的不得开标。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2.招标内容:副食品采购与配送。

3.最高限价: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90%(含90%)

4.服务期限:首次框架协议1年,到期后经我部批准,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1年;合同期限由合同双方在框架协议期内自行确定。

5.标包划分:两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供应商须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6.截止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受过行政处罚且未过处罚期的。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0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3楼)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注明标段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 2021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2021年以来连续6个月纳税凭证(如免税提供免税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食品经营许可证》;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开标前3年内)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已移除)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4时30分之前(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3楼)。

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3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军队采购网》、《安庆支队党委机关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驻宜某部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56-2725034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3楼

联系人: 张 工 电话:17793523270

十、投诉举报方式

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下列联系人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驻宜某部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556-2725023

十一、其他说明

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作如下说明:

1.每家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与现场开标;

2.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确保本人体温及其他身体状况正常,并佩戴口罩;

3.为避免集中拥堵,建议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提前一小时或半小时到场进行登记,每位投标单位代表在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且健康码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开标大厅。

4.请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依据《“皖事通”居民健康登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下载皖事通APP并进行信息登记,方便现场健康码核验。

十二、附件: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

附件:
附件: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docx

附件一: 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该项目分2个标段,1标段为驻安庆地区,2标段为九成片区,通过公开招标分别选定3家副食品供应商入库,并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安庆地区年配送量约500万元,九成片区年配送量约200万元。

我部驻安庆和九成地区各分3个片区,每个地区分别由入库3家单位,按月轮流配送,3个月试用期后,根据服务质量情况,实行末尾淘汰,由各单位自行选择配送商。

每个标段投标人不足6家的不得开标。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一)质量标准:

1.提供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6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

2.食品检疫、检测手段,动物和动物制品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

3.能够提供配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进行追溯查询;

5.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二)配送要求:

1.供货商要保证及时、准确将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2.如临时通知供货,供货商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3.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转包。

(三)验收方式。副食品验收由收货单位指定人员与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现场检验,对供应原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无异议后,在《副食品验收确认单》上签字并填写验收日期,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四)供应商管理和使用,我部将成立副食品监管机构实施监管,其主要职责:

1.副食品供应商的管理和使用;

2.监督和审核各大(中)队单位副食品定价;

3.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商讨和解决副食品配送过程中各类倾向性问题;

4.制定和完善总队《驻安庆部队副食品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并依据规定和违规情形,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

(五)验收标准:见附件(副食品配送验收质量标准)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首次框架协议1年,到期后经我部批准,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1年;合同期限由合同双方在框架协议期内自行确定。

★(二)付款方式

副食品验收,确认质量、数量无问题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供货单位、账号必须与投标函提供的一致),次月付清货款(特殊情况除外)。

★(项目报价要求

1.我部确定驻安庆市区以苏果超市、大润发超市的均值作为基准价格,驻九成部队以好又多购物广场、望江县世纪欢华联购物中心的均值作为基准价格。如所需副食品上述超市无公布价格,由驻宜片、九成片部队自行组织,以驻地菜市场实地询价为准。

2.报价方以我方市场询价为基准价,报综合折扣率,所报价折扣率必须在90%以下(不含)。

3.以3家中标供应商所报的综合折扣率的平均值(小数点保留2位,四舍五入,如80.25%)为最终折扣率。

4.采取浮动费率方式报价,按照其3家中标供应商所报的综合折扣率的平均值为最终折扣率(以供应商与招标人共同认可的市场价为计价基数)。〔如:A类物品供应商与招标人共同认可的市场价为10元/斤,若最终折扣率为82%,那么A类物品结算价为10元/斤×82%=8.2元/斤〕。所报价格(折扣率)应包含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最终供货价(费率)为中标价(费率),不考虑价格涨幅因素。

★(四)其他要求

若因军队政策调整或军队改革导致服务内容改变或终止,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服务内容调整,具体解决方法双方协商处理。

★(五)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