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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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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恢复公告

招标详情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恢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83-2021-045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983-2021-045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项目实际需要,自即日起恢复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1-10-08,更正为:2021-10-18。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1-10-13,更正为:2021-10-2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10-19 09:30:00,更正为:2021-10-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1-10-19 09:30:00,更正为:2021-10-29 09:30:00。

  •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10月29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 3.开启时间更正为:2021年10月29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投标下浮率要求更正为:投标下浮率须为固定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肉类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0%、蔬菜类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0%、食用油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食用大米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2.5%,杂项类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 。蛋糕类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0% 。液态奶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蛋糕类投标下浮率必须高于10%且不设定上限标准。若肉类投标下浮率大于25%,食用油、食用大米、杂项类投标下浮率大于1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第三方出具有效的依据,内容必须包含:投标人的成本及利润分析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花生油类、杂项类的价格以锦江市场、顺客隆市场、玉都市场三大市场的调查价格均价为基础下浮,肉类、蔬菜类、食用大米、液态奶的价格以信宜昌大昌超市、兆康超市、惠客多超市三大超市的调查价格均价为基础下浮,蛋糕类的价格以茂名嘉豪轩食品有限公司的蛋糕调查价格为基础下浮)。
  • 5.用户需求内容及首次报价一览表更正为: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更正后)、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格式(更正后)”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已作为本公告附件上传,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如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2.本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政府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信宜市银湖路与银湖三路交汇处附近

联系方式:0668-88801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

地 址:信宜市科学馆小区景泰楼五楼

联系方式:0668-8909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668-8909502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投标文件格式(更正后).docx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更正后).pdf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信封或外包装格式参考


项目编号: 440983-2021-04563

项目名称: 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响 应 文 件

正本

副本

保证金信封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地址:

收件人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参考

项目编号:440983-2021-04563

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响 应 文 件

正本

副本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供应商地址:


第一章 目录

类型名称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备注

索引

1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2

评审要素响应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

1

资格声明函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1

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2

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1.4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1.5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1.7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8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9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材料。



商务部分

1

报价函(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3

首次报价一览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4

首次报价详细报价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

政策适用性说明



6

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8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9

磋商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按规定格式盖章签署,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10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2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13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4

磋商保证金退还说明



15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



16

银行保函(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须提供)



17

政府采购磋商担保函(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须提供)



18

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需签订)



技术部分

19

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20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二章 索引

1-%2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检查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按磋商公告中所列供应商资格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金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转账、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符合性审查

磋商有效期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为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合格

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函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首次报价一览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首次报价详细报价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最高限价

最终报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其他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无效!在对应的 打“√”。

2-%2 评审要素响应资料表

商务评审分项

商务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

……

响应文件第()页

技术评审分项

技术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响应文件第()页

……

……

响应文件第()页


注:1、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和《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表格可延长。

2、按评审项的顺序填写。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3-1 资格声明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的信宜市人民医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440983-2021-0456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磋商,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现承诺如下:

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清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附件:

1.1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2 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1.4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1.5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1.7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9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附件:

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一、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名称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名称如下(我方母公司对我方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投资单位):

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名称如下(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我方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名称如下:

我方承诺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如参与磋商我方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有以上情况的单位名称请应列尽列,若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

3-2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1: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如已经成功领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