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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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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15日 17: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7: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二楼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二楼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2.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75492705
采购单位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主任19956616078
代理机构名称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洪工 18175492705
附件:
附件1需求书.doc

项目概况

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六楼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X20210909

项目名称: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六楼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须明确联系方式及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二楼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二楼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

联系方式:杨主任19956616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西路109号六楼

联系方式:洪工 18175492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 话: 18175492705

池州市市直机关正版软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位于牧之路,食堂面积约为497平方米,两层。宿舍楼575平方米,四层。中标单位日常须提供集中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一早两正就餐服务和宿舍楼的客房服务,以及无集中培训期间中午就餐服务。

3、项目概算: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22.8万元,其中服务费18.6万元,委托管理费4.2万元。

二、服务需求及标准

1、托管服务内容

(1)集中培训期间须提供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一早两正就餐服务和学员宿舍楼的管理服务(人数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无集中培训时,每日提供约10-15人左右的中午就餐服务。

(2)食堂布草洗涤服务,此项费用由采购方据实另行结算。

(3)食堂区域保洁服务。

(4)学员宿舍客房卫生、更换床上用品及公共区域保洁。

(5)食堂、宿舍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

(6)负责餐厨垃圾的处理。

2、服务人员

(1)主厨1人(要求有8年以上主厨工作经验):负责食堂管理及菜肴制作。

(2)主管兼客房服务员1人(要求有3年以上客房工作经验):食堂、宿舍总主管。负责宿舍管理及客房服务。

(3)临时用工(2-5人):协助主厨和客房管理人员做好食堂、宿舍的洗菜、配菜、卫生清洁及整理等工作(工作时间人均不少于120天/年),用工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量增减。

3、服务标准

(1)所有员工服装统一。

(2)中标单位每月向采购单位提供一次食堂、宿舍内部管理服务标准报告。

(3)中标单位每月向采购单位提供一次食品安全服务标准报告。

(4)中标单位每月一次按照酒店质检标准,对委托项目进行服务质量检查,并出具报告;

(5)所有员工聘用优先聘请原有人员,中标人另行聘用其他人员需经采购方同意并经中标方培训,达到上岗标准后方可上岗。

(6)建立和健全正常的运行管理工作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

(7)厨师视情实行定期培训制度。

(8)中标单位定期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征求工作意见。

(9)全面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中标单位对派出人员的行为负责,承担派出人员的所有风险责任。

4、服务期限

1+1+1模式,即合同签订方式为每年一签,签约金额须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一致。中标单位第一年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后,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若为合格,采购单位将继续按照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与中标单位续签为期一年的委托管理合同。反之,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选择不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以此类推,中标单位第二年委托管理期限到期后,具体操作办法须与前述规定一致。

三、投标报价

1、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和宿舍委托运营采购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22.8万元,其中服务费18.6万元,委托管理费4.2万元。服务费是人员工资及福利,本次投标报价时供应商不得下浮,否则否决其投标。

2、在进行报价时,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各项应有费用。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包括固定服务费和临时用工服务费两部分,其中,固定服务费为中标方委派的一名食堂主厨和一名客房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相关费用;临时用工服务费为保证采购方正常工作开展,根据需要临时雇用的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

2、固定服务费按月工资标准计算,临时用工服务费按日工资标准计算,原则上不低于现有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本项目人员工资标准由合同约定,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随意调整。

3、本项目所含服务费(包括固定服务费和临时用工服务费)与委托管理费为相对独立的两部分费用,单项费用增减仅限于本项以内,不对另一项费用产生影响。

4、中标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必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如有违反情形,每发生一次,由采购方按应付费用的5%予以罚款,所罚费用在下次支付费用时直接扣除。

5、凡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对采购方工作造成影响的,采购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将签约费用(即中标费用)按委托管理费与服务费分别向中标单位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为:

5.1、委托管理费:合同签订之日后一个月内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委托管理费的30%,余款随最后一季度服务费一起支付。

5.2、服务费分为固定服务费和临时用工服务费,固定服务费分季度足额支付至中标单位账户,临时用工服务费按每季度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5.3、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初审环节,由评委会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初审环节,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初审表(注:本表不需要供应商填写)

序号

实质性响应评审指标

评审要求

是否通过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三证合一的可提供新证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法有效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磋商授权书

原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6

磋商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7

其它要求

磋商邀请函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它要求,如人员或者业绩要求等。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1.初审时评委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二、磋商响应文件澄清

见通用条款

三、报价合理性:

①审查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无重大漏项或明显不合理;

②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

四、综合评标办法

(一)评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即通过评委会初审),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部分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

经营业绩

20分

1、供应商自 2018 年10月 1 日以来,具有食堂、宿舍经营管理业绩(含在管)且标的额在2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2、供应商具有食堂、宿舍经营管理业绩中任意一例业绩连续经营服务年限满2年得的 2 分,满3年的得 5分。最高加5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相关内容,则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个餐饮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3

承诺

15分

1.供应商提供员工薪资承诺。承诺无论何种原因(员工个人确有过错情况除外),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得4分。

2.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承诺。承诺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均不降低食堂、宿舍服务质量,食堂菜品质量等,得3分。

3、供应商提供服务标准承诺,承诺确保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的服务(包含饭菜副食的经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消防等方面),每包含其中一项得 2 分,满分 8 分。

4

员工队伍

6分

1.餐厅的岗位设置及各岗位人员的合理搭配。

2.厨师、服务人员着固定工作服、工作帽、口罩上岗。

3.本项目配备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5

应急预案

14分

1.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经营方案(至少包括经营管理、饭菜品种、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四项内容),每包含其中一项且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 2 分,总分 8 分。

2.提供停水、停电、停气、消防、食物中毒、员工安全事故等应急处理预案,每包含其中一项得 1 分,满分 6 分。

规章制度

5分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切实可行、实用的得1 分。

2、餐厅经营管理制度:制度切实可行、实用的得1 分。

3、质量与服务管理制度:制度切实可行、实用的得 1 分。

4、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制度切实可行、实用的每项加1分,最高得2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