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甘肃省合作监狱2021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甘肃省 发布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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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1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4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
第六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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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甘肃省合作监狱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南州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nzrm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0-15 15:1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NCG-2021-GK-005
项目名称:甘肃省合作监狱 2021 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采购
项目
预算金额:72.932 (万元)
最高限价:72.932(万元)
采购需求:2021 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采购需求及规格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须提供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开户行出具的近一月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4)依法纳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任意
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纳凭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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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8)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电汇、转账方式缴纳的,
须由采购人盖章确认);
(10)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
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12)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9-26 至 2021-9-3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方式: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南州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
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
后续工作。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10-15 15:10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 址:
http://47. 114. 198. 204/)中上传提交;(上传方法详见“远程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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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右上角“操作帮助”)。
1、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加密。
2、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
标系统”提前登录“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
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 48 小时内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
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对投标文件
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间,凭 CA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
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4、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确认(加盖电子印章)开标信息一览表时
限 10分,超出时限系统则自动默认相关开标信息。
5、开标系统: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
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14.198.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是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须先在甘南州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注册,可选择“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数字证书方式
参与投标。
注册用户程序:首先登陆甘南州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nzrmzf.gov.cn), 其次点击网站右上方“用户注册”,
选择用户角色,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注册。要办理数字证书的请在甘
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数字证书(购买时携带的相关资料点击 网站右
上方“证书申请”栏下载获得,证书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
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941-8211110)。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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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合作监狱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桥北街 4-137 号
联系方式:0941-8231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东四路文化广场 B 区一单元 13楼
联系方式:0941-591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文
电 话:19894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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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单位名称 甘肃省合作监狱
2 招标项目名称
甘肃省合作监狱 2021 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
味品等采购项目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5 采购人
采购人:甘肃省合作监狱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桥北街
4-137 号
联系人:陈金文
联系方式:19894010228
6 代理机构
名 称: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东四路文化广场B区一单
元 13楼
联系人:石丽红
联系电话:0941-5911717
7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贰佰叁拾元整
(¥:729320.00元整)
8 最高限价
人民币柒拾贰万玖仟贰佰叁拾元整
(¥:729320.00元整)
9
文件获取截止
时间
2021 年 9 月 30 日 23:59(北京时间)
10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
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
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
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
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14.19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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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招标文件提
出质疑期限
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12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
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整)
14
缴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5 点 10 分(以保证金到专
用账户时间为准)
15
投标保证金支
付方式
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或投标保函、电子
保函(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方式不予接
收。)
开户单位:甘肃省合作监狱
账号:2736100104000322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
州分行营业室
1、投标人汇款时,应在电汇用途栏写明“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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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由投标人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且凭17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金融机
构或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注:(1)投标单位可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点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
平台”板块,直接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2)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
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
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若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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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
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期内,
将保证金确认单或电子保函发送至代理公司邮
箱(QQ 邮箱:1481913804@qq.com),如在保
证金缴纳截止期内不发送者,一律按照废标处
理,投标文件拒收。
16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最迟在开标时间前,最早在 48小时之内。
17 开标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15:10 时(北京时间)
18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
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 1
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9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
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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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4.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
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
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
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
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
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
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
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注:不叠加计算。
20 现场勘察
( )是 ( ? )否
集合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00;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21
中标通知书
领取时间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办理中标通知书
2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3
投标保证金
退还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
标投标单位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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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投标有效期 90天
25
公告发布媒体及
期限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期限:五个工作日(即报名期限)
26
联合惩戒对象和
联合惩戒措施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联合惩
戒措施
一、 联合惩戒对象
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
(一)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
有关人员;
(三)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
任主体;
(四)海关失信企业;
(五)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
主体;
(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二、联合惩戒措施
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
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二)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
等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
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对于被司法部
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
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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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限制其
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
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
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
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取消其投
标资格(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
27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
计取,招标代理费及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
支付。
28 纸质文件的邮寄
投标人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纸质文件装订成
册(一正三副)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东四路文化广场 B 区一
单元 13楼
联系方式:石丽红 1779410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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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综合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
(二)定义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电话、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3.“招标人”系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指按政府采购有
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事宜。
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
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
文件。
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详见《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
知》(甘财采[2020]13号)。
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
等,详见《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甘财采[2020]13号)。
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甘肃
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
[2020]13号)。
1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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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08]248 号)。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
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具备本招标文件中
规定条件的法人(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
务。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综合说明;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6.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需质疑、澄清的内容以书面质疑函的形式送至招标人,
招标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在网上公布(网
址:http://www.gsei.com.cn/;http://ggzyjy.gnzrmzf.gov.cn),请各投
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澄清文件,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
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的质疑
函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项目无异议。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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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甘肃经济信
息 网 及 甘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公 布 ( 网 址 :
http://www.gsei.com.cn/;http://ggzyjy.gnzrmzf.gov.cn),并以书面
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可传真或
扫描件)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视作无效投标
文件处理。
(三)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
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
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
疑;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
内容: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
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书面递交的形式。
质疑函递交地点: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
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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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
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电子投标文
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
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集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
的要求。采购人、集采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
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
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
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
述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
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
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报价
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
民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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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
优惠价格。
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
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
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
须在统一目录下按顺序标明页码统一编排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远程
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上传提交。
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2)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须提供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开户行出具的近一月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5)依法纳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任意
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纳凭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自拟,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8)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格式附后);
(9)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1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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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竞
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格式附后);
(13)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附后);
(14)其他(竞标人认为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并且正本须逐页加盖单
位公章或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所涉及原件须真实有效。
2.“商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
(2)投标函(格式附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不提供的视为
非中小型企业,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提供,
不提供的 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5)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
所有税费。投标总报价应等于项目实施所有费用之和,不能在投标总报价
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根据招标要求规定的内容和责任范围,供应商应
对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还应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
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
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根据以上要求及服务技
术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货物内容及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说明的其它文件和材料(格式自拟)。
3.“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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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偏离表(格式附后);
(2)投标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附后);
(3)货物/服务配置清单(格式附后);
(4)投标货物/服务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
服务价格、运输、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
条件涉及“报价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统一;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说明的其它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
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合订成册,混乱
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审专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
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
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文字。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接
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
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不实,或没有提供招
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2021 年 10 月 15 日 15:10 时前),将投标保证
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至甘肃省合作监狱账户(注:打款
时需在备注栏里注明是甘肃省合作监狱 2021 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
等采购项目投标保证,并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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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
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
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对电子保函的真实
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保证金额(大写、小写)、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注:投标单位可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板块,直接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3.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合同后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开标时,凡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供
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开户单位:甘肃省合作监狱
账号:2736100104000322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营业室
(注:打款时需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并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
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期内,将保证金确认单
或电子保函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邮箱:1481913804@qq.com))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3)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报价的;
(4)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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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
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
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
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
人或其授权人在投标文件上应签字处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
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复印。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逾期不予接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
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
招标人。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
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
件。
(三)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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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电讯形式投送的投标文件;
3.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或未将
保证金凭证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的;
5.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投标文件未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
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资格证明文件不全,致使无法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该供应商不能
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1.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程序组织开标会议。
2.开标活动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http://47.114.198.204/)”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
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并按照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准备并完成网上开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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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上传加密
投标文件时,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命名)。
(二)评标原则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先审查资格证明文件,若
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予评审,
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政策。
3.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方式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
题进行澄清。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超出电子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电子
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在开标评
标期间,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
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六、授予合同
(一)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
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并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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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如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
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3.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交招标人审核备
案。
4.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
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没收
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5.合同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三)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
解释权属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合作监狱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桥北街 4-137 号
联系方式:0941-8231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东四路文化广场 B 区一单元 13楼
联系方式:0941-591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文
电 话:19894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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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货物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或服务
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洋芋
新鲜大洋芋、无混装、发芽、腐烂、农残留检测
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84000 斤
2 白菜
新鲜无边叶、无腐烂或黄叶、农残留检测合格、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60000 斤
3 洋葱
新鲜红洋葱、无腐烂、农残留检测合格、符合国
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5000 斤
4 大葱
新鲜、无腐烂、无黄叶、农残留检测合格、符合
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4500 斤
5 胡萝卜
新鲜、无腐烂变质、农残留检测合格、符合国家
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1500 斤
6 生姜
新鲜、无腐烂变质、无异味、农残留检测合格、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500 斤
7 猪肉
新鲜剔骨肉、肥瘦适中、检疫检验合格、并出具
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及标准
8500 斤
8 牛肉(清真)
新鲜剔骨肉、肥瘦适中、检疫检验合格、出具合
格证明及清真食品相关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安全
相关要求及标准
7800 斤
9 鸡蛋 新鲜无破损、变质 7500 斤
10 粉条
新鲜干燥、色泽白、符合粉条加工要求、无有毒
有害添加剂
8400 斤
11 大香粉
当年新鲜调料、无添加次品、杂质、正宗上等无
异味
120 斤
12 辣椒面 当年新鲜调料、无添加次品、杂质、正宗上等无 800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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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味
13 花椒粉
当年新鲜调料、无添加次品、杂质、正宗上等无
异味
240 斤
14 姜粉
当年新鲜调料、无添加次品、杂质、正宗上等无
异味
180 斤
15 胡椒粉
当年新鲜调料、无添加次品、杂质、正宗上等无
异味
150 斤
16 朝天椒
当年新鲜调料、无添加次品、杂质、正宗上等无
异味
180 斤
17 品牌鸡精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260 斤
18 白糖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360 斤
19
品牌豆瓣酱
(10 千克)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40 桶
20
品牌酱油
(2.5 升)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360 桶
21
品牌香醋(5
千克)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160 桶
22
品牌生抽
(2.5 升)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60 桶
23
品牌香油
(5千克)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20 桶
24
品牌清真火
锅底料(150
克)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2298 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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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食盐
(400 克)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3000 袋
26
食用碱
(250 克)
国内知名品牌、包(桶)装调料有效期在 3个月
以上、无有毒有害添加剂
2500 袋
备注:此次招标的总预算为一年的暂估价,物品数量与品种根据实际
供应情况结算,物品单价根据中标单位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物品指导价
可以做相应的调整。
二、技术要求:
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等方面
的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
三、售前保障(运输、人员技术培训等)要求:
项目中标价包括产品本身价、搬运装卸、供货方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
等一切费用。运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供应商必须
保证一星期至少送货一次。
四、验收要求:
食材的质量要求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
的重量一致。
2、乙方所供蔬菜要新鲜,须不过期、不变质、不腐烂、不变味、无杂
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
有关规定,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出售病、死肉、
注水肉。
4、乙方所提供的调料等副食品必须新鲜、包装完整、口感好;不过期、
不变质,不添加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
食材的检验及地点
1、乙方未能按期按量按质送交订购食材或所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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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无条件
及时调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甲方名誉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
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3、食材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采购费用按批结算。供应量根据甲方通知执行,主要食材运抵甲方指
定目的地,甲方对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购货清单上
签字确认,每月末,乙方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购货清单开具正规增值税发
票,甲方审核无误并履行完内部审批流程后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支
付。
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等方面
的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
七、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陈金文
(2)联系电话:19894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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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注:本合同为试范合同,采购人及中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
合同编号:GSJNCG-2021-GK-005
甲方:
乙方:
一、说明
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
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
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采购货物及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即项目中标价): 元
招标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备 注
1
2
3
总计金额 人民币 元整(¥: 元
整)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费及其税金、验收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二、 产品条款
甲、乙双方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的技术参数要求、
规格质量标准、交货/实施地点和交付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技术要求:
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等方面
的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
四、售前保障(运输、人员技术培训等)要求:
项目中标价包括产品本身价、搬运装卸、乙方所需交纳的各项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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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费用。运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供应商必须保
证一星期至少送货一次。
五、验收要求:
食材的质量要求
1、乙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
重量一致。
2、乙方所供蔬菜要新鲜,须不过期、不变质、不腐烂、不变味、无杂
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
有关规定,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出售病、死肉、
注水肉。
4、乙方所提供的调料等副食品必须新鲜、包装完整、口感好;不过期、
不变质,不添加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
食材的检验及地点
1、乙方未能按期按量按质送交订购食材或所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规定
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无条件
及时调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甲方名誉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
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3、食材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采购费用按批结算。供应量根据甲方通知执行,主要食材运抵甲方指
定目的地,甲方对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购货清单上
签字确认,每月末,乙方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购货清单开具正规增值税发
票,甲方审核无误并履行完内部审批流程后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支
付。
七、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1、供货方法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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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后服务以及服务承诺:针对招标项目有详尽的配送、验收等方面
的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相关承诺。
八、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为: 1 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计划。
九、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工作的沟通衔接,保障合作
顺利进行。
2、甲方须保证所涉及到的资金配合到位,甲方应在职权范围内全力配
合乙方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
十、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需要确认的一切工作计划和相关信息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
出,甲方书面给予回复。
2、乙方应当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根
据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并对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
效果向甲方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无故停止或延迟工作。
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所提供或使用的
数据、文章、报告等所有材料文件为乙方合法拥有或合法使用,不存在任
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况。
十一、延期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遇不能按时交付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情
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同时通知甲方和项目实施单位。甲方和
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
交付时间或终止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没收
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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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每超期一天,扣合同金额
的 0.1%,累计超过 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质量保证期内因不能及时排除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每发
生一次,其质量保证期延长 30天。
十二、违约责任
1.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正常使用而造
成的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或变质的,甲方提出要求更换的,
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及时给予更换。
4.如果甲方认为某个技术培训人员不适合本项目工作的,乙方应及时
给予调换。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
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
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
履行合同。
十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秘密、资料、图纸、数据、文案以及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
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
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但正常履行本合同
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赔付
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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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
室(由甲方负责报送)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备案。
十六、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自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双方此前已
经产生的权利及义务。
十七、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仅限于“甘肃省合作监狱 2021 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
品等采购项目”合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
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
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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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或被授权人: 法人或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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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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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20年12月31日止)
注册(开办)资金:
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 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9年
2020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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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投标人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 间 案 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单位基本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账号: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
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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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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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公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编号: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9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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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甘肃省合作监狱: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
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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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甘肃省合作监狱: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供货及其辅助服务均
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
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
加甘南州行政辖区内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一至三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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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项目(招
标编号: )招标(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有关
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保证在该项目招标前,未向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论证等任何服务。
二、我公司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供应商的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
厂正宗产品,确保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不
打折扣,不降低服务质量,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串标围
标谋取中标;
(四)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
利益谋取中标;
四、若中标,我公司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诚信履约,不与采
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
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五、我公司保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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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通过政府采购媒体
通报,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取消
中标(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
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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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有材料均与原件一致的承诺书
致甘肃省合作监狱: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
号: )投标活动,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证书及证
明材料均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接受财政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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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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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函
致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 (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有
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由 (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票 □转
账支票(方框内打“√”)),金额为 元。
3.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
投标人承诺承担用户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投标须知的各项要求。
6.若中标,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8.我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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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甘肃省合作监狱: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
人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
的货物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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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一览表
(需单独密封,用于唱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备 注
1
2
3
总计金额 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费及其税金、验收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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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货物/服务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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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1.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不同时,应逐
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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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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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货物配置清单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技术规格 生产公司 单位 数量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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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货物质量保证书(范例)
本投标人对所投货物质量作如下承诺:
1.服务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
3.服务投诉的处理。
4.其它。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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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惠条件承诺书(范例)
1.投标人优惠承诺。
2.对采购人员的详细培训计划。
3.其他有关优惠承诺。
4.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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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开标程序
主持: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一) 宣布会场纪律。
(二) 介绍本次开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三) 介绍本项目开标会上的监标人、唱标人和工作人员。
(四) 州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核查投标人到场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五) 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六) 宣布本项目采购预算。
(七) 宣布开标。
唱标时,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同一内容唱两次,如有疑问,在唱标结束
后举手向主持人示意,经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八)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对以上唱标结果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九)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请投标人退场。
开标会议结束后,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记录由项目负
责人、工作人员送到评标会场。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的代表 1 名(法人或持法
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技术类专家 3 名,经济类专家 1 名。技术类和经济
类专家均由州交易中心信息科工作人员在行业监管部门(同级财政局政府
采购办)、采购人和州交易中心监督科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标前四十分
钟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
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严格遵照评标原则负责对各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
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质疑、评价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
人。
(二)评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一楼大厅等候,
负责解答评审专家提出的有关澄清说明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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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三、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对
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87号
令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价。
(二)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
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四)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
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五)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本项目评标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
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中标结果。
(八)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和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
的,评审专家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
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专家可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
效处理。
四、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
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
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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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
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
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
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电子
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电子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
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
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
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
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
行。
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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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序号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2 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是否一致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 澄清有关问题;
澄清内容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需要澄清的投标
人单位名称
1.
2.
3.
需要澄清的具体
内容
评标专家
日期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以下评分明细表进行评分。
5.综合评分明细表:
分值分配
价格部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30分 30分 40分
6.三项总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者为拟中标单位,得分
相同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
商务等三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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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评分(30分)
评分
项目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
权值
30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 6%
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
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
价格不予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 87 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评分(30 分)
序号
标准
分值
评分
项目
评分标准
1
投标文件
响应
5分
投标文件相关证件齐全、图表或字迹清晰的
得 5 分、相关证件模糊、图表不规整的得 3 分、
相关证件欠缺、文字模糊难以辨认的得 1 分。
2
成功案例 6分
投标人有近三年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最高得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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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分
投标人近三年在同类项目中实施质量好,信
守合同,具有良好评价,每提供一份证明文件的
得 2 分,最高得 6 分,没有不得分。
3 社会贡献 7分
投标人在此次“新冠”疫情防控中有捐赠,
获得荣誉证书的得 7 分,没有不得分。
4 供应商荣誉 6分
投标人获得优秀诚信供应商认证证书,食品
安全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认证证书,AAA 级信用企
业认证证书,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
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三)技术评分(40分)
序号
标准
分值
评分
项目
评分标准
1
技术参数
响应
8 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高于招
标文件要求的得 8 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2 分,
扣完为止。
2 服务方案 7分
1、服务方案完整、细节详尽,方案符合有关
规定,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与甘南州实际情况
相适应,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7分;
2、服务方案不够详尽,可操作性一般,与甘
南州实际情况基本相适应,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
的得 4 分;
3、服务方案思路模糊,方案基本能符合有关
规定,可操作性不够,与甘南州实际情况不相适
应的得 1分。
3 供货方案 5 分
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中不被划伤、损坏、潮
湿、包装破损等,有切合实际的供货方案得 5 分,
基本能满足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 分,不切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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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的不得分。
4 保存方案 5 分
投标人对货物的保存有科学合理、全面完整、
细节详尽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的得 5 分,较好
的得 3 分,一般的得 1分,不切实际的不得分。
5 检验报告 5 分
投标人取得第三方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
的检验报告得 5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承诺
5 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包括投标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的响应时间、组织领导机构、处理方法、售后人
员有实质性的服务承诺;内容优秀得 5 分,良好
得 3分,一般得 1分。
7 优惠条件 5 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实质性的
优惠承诺并将优惠条件作为合同内容履行的得 5
分,不提供或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
七.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产
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
审意见,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电子投
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
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集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
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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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
或者集采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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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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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财库〔2011〕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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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
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
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
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
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
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
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
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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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
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
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
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
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
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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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
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
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
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
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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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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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
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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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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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
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
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
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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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
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四)投标费用
(一)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集采机构对其中任
(二)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
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无法查询相关信息时,其后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
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报价
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3.除《采购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四)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五)投标保证金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六)投标有效期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7.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一)开标
十一、延期责任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
七.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2021-09-24T10:38:35+0000
个人
测试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甘肃省合作监狱2021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GSJNCG-2021-GK-005 |
采购人: | 甘肃省合作监狱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建南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甘南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2.932000 |
招标方案说明: | 2021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2021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30000614002435001001
- 72.93万元
- 其他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E6230000614002435001001甘肃省合作监狱2021罪犯食堂蔬菜、肉类、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须提供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开户行出具的近一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4)依法纳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须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7)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8)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电汇、转账方式缴纳的,须由采购人盖章确认);(10)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12)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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