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ZXFZ[GK]2021077_1_91350100MA32JLFF36_358)
一、合同编号:[3500]ZXFZ[GK]2021077_1_91350100MA32JLFF36_358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ZXFZ[GK]2021077_1_91350100MA32JLFF36_358)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ZXFZ[GK]2021077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1-87503285
供应商(乙方):福建恒杰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5号楼
联系方式:[object Object]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 负责工作日省妇联机关及院内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早餐、午餐,并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晚餐、会议用餐及公务接待用餐保障,服务 | 派遣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管理员1名、厨师1名、切丁配菜1名、面点1名、蒸煮1名、服务员2名,以上人员均持有健康证 | 3 | 必须做到独立经营、服务优质,并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 990000 |
合同总金额:¥99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服务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0-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0-162021-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新建 DOCX 文档 - 副本 (10).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乙方:福建恒杰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2021077的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机关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
负责工作日省妇联机关及院内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早餐、午餐,并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晚餐、会议用餐及公务接待用餐保障,服务 |
派遣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管理员1名、厨师1名、切丁配菜1名、面点1名、蒸煮1名、服务员2名,以上人员均持有健康证 |
3(年) |
必须做到独立经营、服务优质,并保证食堂环境整洁。 |
9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
4.3交付条件: 考核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工作内容要求: 乙方负责甲方单位工作日干部职工早餐、午餐、晚餐、会议用餐及临时公务接待等服务。 5.2(一)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做到独立经营、服务优质,并保证餐厅环境整洁。 2.膳食供应时间:早餐:7:00-8:00 、午餐:11:30-13:00、晚餐17:30-19:00或18:00-19:30。若招标方有需要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配合,并按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遇招标单位干部职工加班、节假日上班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食堂相关人员正常上班在岗服务。 3.早点供应要做到适合现代生活新需求,品种多样,低脂低糖,设糕点、包点、蛋类、奶类、粥类、早菜等,早餐供应的品种不得少于10种;午餐供应的菜类品种不少于12种及1种例汤,荤、半荤、素菜所占比例为3:4:3,例汤品种每周至少更换3次,主食以米饭为主,适当搭配面类、饺子等,并根据甲方的建议不间断地更换餐饮品类,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保证分批及时供应。 4.食堂管理服务按甲方餐标及用餐人数合理制定菜单,每周需提前制定菜单,两周内菜单品种不重复。所供膳食成品如包子、馒头、花卷、糕点等必须由乙方自行生产,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5.乙方所派机关食堂餐厅经理、厨师长、主厨等主要岗位人员必须固定,如有调换必须报备,其中主厨每三个月需更换一次。 6.遇临时接待,甲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用餐人数及供餐标准,乙方无条件完成供餐任务。 5.3(二)食品安全要求 1.乙方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储存食品原材料、并按规定烹制食品,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可靠,并每日做好食品留样。 2.乙方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不新鲜的食材制作食品,如若违反,甲方有权提交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有权单方取消乙方承包管理资格,解除承包合同。 3.乙方需做好食品仓储台账,必须完善食堂物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建立食品追溯和进出货台账。进出货台账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交甲方办公室留底备案。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验收配送公司配送的主副食材质量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甲方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如发现乙方验收人与配送公司勾结,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承包管理资格,解除承包合同,视情向公安机关报案。 5.4饮食卫生及消防安全要求 1.食堂管理服务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和餐厅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消防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乙方须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发生较大安全和卫生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的健康证,依照规定取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等级B级单位标准及以上,并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和监督。乙方必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如遇感冒、发烧、咳嗽等病情,必须中止工作,回家休息,待病情全愈后,方可回岗。 3.乙方对餐厅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餐厅的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积极采取定期清洗烟道等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5.5财务管理要求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收取除“承包管理服务费用”外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服务期间禁止收取现金,一律使用刷卡收费,如有临时接待、会议培训和公务接待,按甲方通知的标准范围内安排用餐,超出服务范围的部分,由乙方开据的正规发票进行结算。 3.乙方于每月15号前开具正规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管理费用。 5.6人员安排与管理要求 1.乙方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并自行缴纳相应保险,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所有员工的资料必须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备。 2.乙方必须加强餐厅员工管理,为所聘员工按规定购买餐饮业意外保险等险种,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员工出现的一切问题(如员工的安全、纠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所有员工均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每年所有员工至少体检一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员工基本情况资料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4.乙方在食堂配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达到规定要求,人员配置不低于以下标准: 日常管理员1名(具备营养师证)、厨师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厨师证)、切丁、配菜1名、面点1名、蒸煮1名、服务员2名。 5.7设备配置与检查要求 1.甲方提供现有的场所和设备、设施,详细设备、设施清单在签订合同时清点确认。乙方在食堂服务管理中使用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需在甲方提供的电容量范围内设计配备用电设备,并将设备清单报甲方核准。在餐厅内要加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随便增加大功率电器。 3.乙方应定期对餐厅设备、厨具用具、冰箱、热水器、餐具等进行全面检查、消毒,并配合协助甲方管理部门对以上设备进行抽查,乙方对现有设备负责养护、维修,损坏的应及时更新,如为乙方人为损坏或缺少、被盗,由乙方承担购置费用。 5.8管理服务要求 1.乙方要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 2.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纪律和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采取措施改进服务,消除不良现象。如有干部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现象,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在法定工作日时根据甲方需求安排开办伙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服务。节假日如遇甲方人员加班,需伙食供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服务。 4.餐厅、操作间、洗碗池、食物储藏间、与食堂相连的户外排污管道疏通等均属于乙方管理服务责任范围,乙方须保证管理区域卫生、整洁,包括每日地面清洗、每周消杀、每月排污管疏通等。 6. 乙方必须协助办理食堂管理场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年检。 5.9食堂考核 1.食堂管理服务实行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甲方管理人员每月度对乙方人员服务态度、卫生保洁和食堂饭菜质量进行综合考核。 2.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时,没有按照规定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并保持清洁、无污物的发现一人次扣50元;开餐前10分钟全部工作人员未到位(特殊情况请假除外) 的缺一人次扣50元;主副食、原料、成品、半成品未按保质和卫生要求存放发现一次扣50元;厨房、餐厅内存有毒有害物品的发现一次扣100元;台面案面不整齐,有油垢,灶台及水沟每餐没按照求清洁干净发现一次扣50元;鸡、鸭、鱼、肉等生食品未达到随进随加工,淘净洗净,绞肉带血块,带毛、带皮的发现一次扣50元;餐饮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使用的发现一次扣50元;食品加工完成后,发现有虫、泥、头发等脏物发现一次扣50元;不能及时供应每天饭菜,不能保证有足够热度的发现一次扣50元;厨房工人内部争吵,与用餐人员争吵的发现一次扣50元;不能保证临时加餐用餐和代办伙食的发生一次扣200元。 5.10其他要求 1.甲方有权检查指导乙方食堂管理服务全过程,如发现问题乙方要及时整改。 2.乙方须与甲方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保持食堂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餐具每次使用完清洁后必须消毒,防止蚊蝇、虫害滋生,达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规定标准,并自觉接受卫生防疫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管理部门检查和指导。 3.乙方未经许可不得在服务管理场所以内摆摊设点和经营与甲方干部职工伙食无关的事项。 4.乙方必须定期对食堂厨房的油烟管道及烟囱及时清洗,疏通食堂下水管道及污水井,经常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无隐患。 5.乙方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维护食堂良好的就餐秩序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乙方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进行管理服务。 6.2乙方应当与所派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开展用水、用电、制作产品等方面的安全和技能培训,依法按时发放工资。所派驻的人员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工资争议、工伤保险纠纷、侵权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 6.3乙方免费使用甲方提供食堂场地和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含提供区域内所消耗的水、电、燃气、低值易耗品),具体场地和设备以现场勘察为准。 6.4乙方应当组织服务团队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并按规定做好工作。 6.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开展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等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经营的账目核准、原材料的加工、菜肴质量、价格的掌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就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厅厨房设备使用保养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事故,或就餐职工代表测评服务质量满意度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委托服务管理合同。对不服从管理的、不满意的、消极怠工的团队员工,应及时更换人员(乙方更换服务团队员工须提前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6.6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开展各种突发事件(停电、停水、食物中毒、防火等)的处理、演练等工作,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6.7乙方不得将管理服务分包、转包、变相转包、合作经营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合作,必须自主经营管理。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乙方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6.8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及甲方大院内不允许抽烟,不留长指甲,在工作场所须统一着装。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达到卫生标准。 6.9乙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应协助配合甲方开展文明单位评比、综治(平安单位)等考核,以及其他单位参观等相关活动的卫生、安全工作。 6.10乙方在合同期,因业务需要与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 6.11甲方有要求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劳动法给于补薪。 6.12其他未列明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 |
2.77 |
按合同约定 |
4 |
2.77 |
按合同约定 |
5 |
2.77 |
按合同约定 |
6 |
2.77 |
按合同约定 |
7 |
2.77 |
按合同约定 |
8 |
2.77 |
按合同约定 |
9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0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1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2 |
2.86 |
按合同约定 |
13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4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5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6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7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8 |
2.77 |
按合同约定 |
19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0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1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2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3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4 |
2.86 |
按合同约定 |
25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6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7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8 |
2.77 |
按合同约定 |
29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0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1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2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3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4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5 |
2.77 |
按合同约定 |
36 |
2.87 |
按合同约定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一年食堂中标金额的8%(12375.00元)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9、合同有效期
乙方承包省妇联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每年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甲方将视乙方提供的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火灾事故,无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响事件;且年度综合考核服务满意率达到75%以上的(含75%);则继续履行合同。若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则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则甲方不再继续续签合同。
10、违约责任
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年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并赔偿另一方实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
乙方: |
福建恒杰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林叶萍 |
单位负责人: |
王雄杰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李先生,0591-87503285 |
联系方法: |
17689478649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华林支行 |
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
账号: |
1402023629008805620 |
账号: |
43120078801100000259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