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2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1-039
2、项目名称: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3、预算金额:67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191,000.00元;
第2包: 153,000.00元;
第3包: 138,500.00元;
第4包: 187,5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第一标段:(成品油、散煤、液化石油气), 1 项, 预算金额:191,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2包: 第二标段:(器具开关、蚕丝被、油漆,涂料、胶粘剂、休闲服装), 1 项, 预算金额:153,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3包: 第三标段:(学生近视眼镜、老视成镜、餐具洗涤剂、燃气灶具), 1 项, 预算金额:138,5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第4包: 第四标段:(消防器材、手提式塑料袋,烟花爆竹、行车记录仪), 1 项, 预算金额:187,5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15 09:00:00 至 2021-11-22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资质须满足所投标项相应的使用需求(需提供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5.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所查询的无失信记录证明文件截图。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7.在陕西省政府采购部门进行入库备案的投标单位。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22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第一标段:(成品油、散煤、液化石油气)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第二标段:(器具开关、蚕丝被、油漆,涂料、胶粘剂、休闲服装)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第三标段:(学生近视眼镜、老视成镜、餐具洗涤剂、燃气灶具)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4包: 第四标段:(消防器材、手提式塑料袋,烟花爆竹、行车记录仪)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02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安康市市场局经办金梅
联系地址:汉滨区南环路7号
联系电话:89518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15291535363
传 真:0915-23319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