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YTXZFCGDL-JZ-2021-096-1号
二、项目名称: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合计(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 肉类采购 | 1 | 批 | 最终报价:332.00 | 新疆稻田生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斯也克乡阿勒达西曼村290-2号 | 91653226MA79KF69X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价合计(元) | 规格型号 |
1 |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 1 | 332.00 | 肉类采购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新华,张小社,刘昆鋒,张磊,古丽加娜尔.艾买尔(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万方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团结路145号
联系方式:0903-6811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
联系方式:13999656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玉燕
电 话:13999656168
2021年09月29日 2021年10月14日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性文件--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doc
578.3K
招 标 文 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YTXZFCGDL-JZ-2021-096-1号
项目名称: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采购内容: 肉类采购
采 购 人: 于田县万方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 系 人: 马玉燕 联系电话:13999656168
2021 年 9月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报备 项目名称: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备案人: |
于田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第四章 合同附件格式及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10 月 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项目编号:YTXZFCGDL-JZ-2021-096-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单价合计349.00元;
最高限价(如有):单价合计349.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
1 |
批 |
单价合计:349.00 |
肉类采购(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三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3)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9 月 30日至 2021年 10月 12 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无需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 月13日12: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3日12: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建德路8号政府老办公楼一楼左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包一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账号:882010212010106202100。【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2:00(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废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因疫情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需提供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在2021年10月9 日20时00分之前上传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280986149@qq.com)进行报名(注:填写于田县政府采购报名表盖章扫描后上传至邮箱,报名表留取手机联系方式为移动电话号码),发送报名表时标注:项目名称加公司名称(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表视为报名无效),如没有及时报送的企业导致无法投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投标。3、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时间、地点、要求等变动较大,请各投标企业随时关注原公告发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及新疆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
3、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时间、地点、要求等变动较大,请各投标企业随时关注原公告发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及新疆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万方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团结路145号
联 系 人:木扎帕尔·阿不都热合曼
联系方式:18197785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
项目联系人:马玉燕
联系方式:13999656168/0903-252004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于田县万方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团结路145号 联系人:木扎帕尔·阿不都热合曼 电 话:18197785444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 联系人:马玉燕 电 话:13999656168 传 真:0903-2520049 |
3 |
项目名称 |
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
4 |
服务地点 |
业主指定地点 |
5 |
采购内容 |
肉类采购 |
6 |
供货方式 |
所有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
7 |
质量标准 |
合格 |
8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 |
9 |
供货期限 |
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文件中的供货期限必须按本要求填报,若出现其它供货期限的,将拒绝其投标!) |
10 |
资金来源及到位 |
自筹资金;已到位; |
11 |
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三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3)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3 |
投标有效期 |
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企业保证金为:¥5000.00元整(伍仟元整) 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账号:882010212010106202100 备注: 1、项目名称: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2、用途: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12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到指定账户,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无须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现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收据(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回单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15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分前不得开启 |
16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含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两份),一并装入封袋内;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两份(含PDF格式投标文件及word版投标文件。PDF格式投标文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内; 各类证书原件:一份。投标人需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④中国裁判文书网(详见投标资格要求)。 备注: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在封套正面注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字样。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在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外封套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3、如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未按上述内容填写(或有缺项),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
18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投标文件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1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 截止时间:2021 年10月13日 12时00 分前(北京时间) |
20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 不分组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21 |
开 标 |
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政府老办公楼一楼)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2时00 分(北京时间) |
22 |
开标程序 |
(1)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取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监督人查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6)监督人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要求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7)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开标一览表”,宣布开标一览表中的供货期、质量、报价,并由投标人当场签字确认; (8)宣布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10)宣布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11)开标结束。 |
23 |
评标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 |
24 |
中标通知书 发出时间 |
自公示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
25 |
最高投标限价 |
①本项目的预算单价合计(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合计349.00元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
26 |
通讯联系 |
通讯联系:自获取(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等因素)引起的一切后果! |
27 |
签订合同期限 |
中标单位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弃权,业主有权选择其他参加投标的企业为中标者,且不退投标保证金。 |
28 |
代理服务费方式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价:(100万以下按1.5%计取、100-500万按1.1%计取、500-1000万按0.8%计取、1000-5000万按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一、 投标书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于田县万方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于田县万方旅游公司食材采购项目(包一:肉类采购)
二、重要说明:
1、供货地点:按照采购方要求,由中标人委派持授权委托书的专人供货到指定地点。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本次采购的货物(具体规格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在性能、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国家和行业的具体规范标准,所供货物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报价人概不能够以本文件未提及为由而违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5、谈判文件未列出的本次采购所依据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列出。
6、在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技术参数、规格及需求表”
五、特别提示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同甲方另行约定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于本次投标中所述的货物采购及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三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3)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6一个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定义
3.1“采购人”为:于田县万方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2“招标机构”为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与货物采购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签定合同后即为卖方。
3.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本地化开发、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保修、保养和交付使用后免费维护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7“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
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招标投标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
5.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招标书;
5.1.3投标人须知;
5.1.4技术规格要求;
5.1.5 合同条款;
5.1.6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机构将拒绝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两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私下就设备采购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磋商。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以前,采购人都可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后,应在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中写明。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8.2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8.3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函
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另需单独提交)
9.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另需单独提交)
9.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9.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6 开标一览表
9.7 报价明细表
9.8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9.9 商务条款偏离表
9.10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9.11 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9.12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9.13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9.14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15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9.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9.17 其他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等)
注: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的其报价无效,不进入评标阶段。
10.2 投标人应在明细报价表上标明综合单价和总价。如综合单价和总价不符,以综合单价累计为准;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小写和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如果不同意上述修改原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0.3 投标人如果免费提供某项产品、部件或服务,除在价格栏中填写“0”外,还必须在备注栏中声明免费或赠送。
10.4 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包括下列几项费用: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运输、保险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货物,其货物的投标价即交货价中,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
(4)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及其它必需服务的报价。
10.5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书面说明。
10.6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
10.7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11、 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
11.1 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
12、投标报价:
12.1 供应商应在投标的投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在费用的总价。
12.2根据甲方需求,投标单位在答疑时可以进行二次或二次以上报价,最终成交价中应含有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安装、检测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及相关监督部门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3 投标人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2.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
12.5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中标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部分。
14 投标人应逐条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认真填写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 30 天内有效。
15.2 如遇特殊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人确认。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红公章,投标文件中法人或委托人签字与开标现场字迹必须为同一人,当字迹不一致时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内容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鲜红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单位鲜红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应对本次招标因投标人违规、违约而产生的风险。
17.3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按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帐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招标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7.4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7.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7.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7.5.2 中标人未能做到:
①按本章第29条规定签定合同;
②按本章第36条交付中标服务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封袋中,在封套正面注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字样。封袋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8.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外封套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红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18.3 未按本章第18.1项和第18.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8.4 电子版投标文件刻录在光盘上并封装入“投标文件”封袋内,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 开标地点 。
19.2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邮寄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0.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通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应按本章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20.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21、 开标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的;
3)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8)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9)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投标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故意抬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21、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项目投标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2、 投标有效期
22.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30 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否决投标)。
2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六、开 标
23、开标会程序:
23.1、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签到并签字确认;
23.2、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取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投标相关文件;
23.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23.4、由主持人介绍本次开标会参加的监督人、业主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并介绍采购内容;
23.5、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23.6、监督人查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23.7、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3.8、监督人查验各投标人的各类证书原件;
请各投标人准备以下各类证件原件:
(1)法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2)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5)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在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④中国裁判文书网(详见投标资格要求)。
未通过资质查验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受。
2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3.10、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开标一览表”,宣布开标一览表中的供货期限、质量、报价,并由投标人当场签字确认;
23.11、宣布本项目的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
23.12、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招投标会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3.13、宣布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23.14、以上查验环节中如有任意环节查验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再进行评标,本次开标失败。
七、评标、定标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1、评审办法: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首先,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要求审核各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凡不符合要求和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谈判程序。
3、招标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项目的评标。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各位评委就每个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有效谈判供应商的情况及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并进行评价。
7、谈判小组对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小组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内,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多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人。
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8、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9、对已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0、评标委员会将对审查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比较和讨论。
11、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12、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1、评标委员会在谈判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项问题(包括技术规格、材料技术含量、技术等级、价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合同条款是否偏离、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等)必须做出明确解答。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将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经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审核签字后将作为签订合同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且在谈判答疑过程中未做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
5、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三、谈判原则
1、谈判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定。同时维护投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谈判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谈判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侯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成立的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评价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竞争性谈判的解释工作。
25、中标的标准
25.1 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
25.2 产品报价合理,承诺条件优惠;
25.3 投标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无重大偏离;
25.4 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有较好的行业业绩。
25.5 其他。
26、中标通知
26.1中标公示期:中标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
26.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定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招标代理机构将定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无需解释落标原因。
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采购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28、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招标书特别提示。
八、签定合同
29、签定合同
29.1 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及招、投标文件签定合同。
29.2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9.3 采购人如遇中标人违约,可从侯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并签定经济合同。
29.4 合同的制订由采购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方参加,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均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制订过程中进行协调。
29.5 合同经招、投标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招、投标双方亦可自愿申请公证。
30、合同的组成
30.1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30.1.1 供货合同;
30.1.2 合同条款;
30.1.3 中标通知书;
30.1.4 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30.1.5 竞争性谈判文件;
30.1.6 评标答疑记录。
31、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中标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
31.2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工期供货、安装和调试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3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成合同所有义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天内退返乙方。
九、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
32.重新招标
3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2其他方式采购
32.2.1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十、纪律和监督
33.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4)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3.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3.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3.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4)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33.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3.5 监督检查
33.5.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5.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34、投标人应认真研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充分考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投标文件。
35、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不适用,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十二、其他事项
36、中标服务费
36.1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向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36.2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价:(100万以下按1.5%计取、100-500万按1.1%计取、500-1000万按0.8%计取、1000-5000万按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1 |
2 |
3 |
… |
||
1 |
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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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
3 |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
||||
4 |
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
||||
5 |
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
6 |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
||||
7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清晰纸质版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 |
||||
结论:结论(符合或不符合)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结论为符合或不符合。 |
注:监督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投标文件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是否通过评审(通过“√”用表示;不通过用“×”表示。) |
---|---|---|
1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本章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 |
|
2 |
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由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
|
3 |
投标文件签字处是否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需加盖鲜红公章处是否加盖投标人鲜红公章的;或签字人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
|
4 |
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
|
5 |
未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合同条款有偏离情况的); |
|
6 |
商务条款未有偏离情况的; |
|
7 |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8 |
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9 |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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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网站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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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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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条款中有一项未通过则视为不通过初审 |
货物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货物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序号 |
品 名 |
单位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 |
预计单价(元) |
1 |
鸭肉 |
公斤 |
1 |
优质鸭肉,每只重量不低于1公斤,不含内脏、除去鸭头和鸭脚。所供应鸭肉必须经防疫、检验等部门检验合格的鹅肉。并每次供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给配送点提供检疫检验等相关手续。 |
21 |
2 |
鹅肉 |
公斤 |
1 |
优质鹅肉,每只重量不低于1公斤,不含内脏、除去鹅头和鹅脚。所供应鹅肉必须经防疫、检验等部门检验合格的鸭肉。并每次供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给配送点提供检疫检验等相关手续。 |
40 |
3 |
兔子肉 |
公斤 |
1 |
优质兔子肉,每只重量不低于1公斤,不含内脏、除去兔头和兔皮。所供应兔肉必须经防疫、检验等部门检验合格的兔肉。并每次供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给配送学校提供检疫检验等相关手续。 |
25 |
4 |
鸽子肉 |
公斤 |
1 |
优质鸽子肉,每只重量不低于240克,不含内脏、除去鸽子肉头和鸽子脚及鸽子毛。所供应鸽子肉必须经防疫、检验等部门检验合格的鸽子肉。并每次供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给配送点提供检疫检验等相关手续。 |
66 |
5 |
新鲜牛肉 |
公斤 |
1 |
1.所供应牛肉来源必须为健康牛,肉质为无骨新鲜肉(中标企业剔除骨头)(配送); 2.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投标人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4.所配送牛肉必须有(动检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正规屠宰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 5.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许可证。 |
74 |
6 |
新鲜羊肉 |
公斤 |
1 |
优质新鲜羊肉,每只重量不超过30公斤,去除内脏(肝脏、肺、肾、内油等),老龄羊肉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当天宰羊当天配送。所供应羊肉必须经防疫、检验等部门检验合格的新鲜羊肉。并每次供应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给配送学校提供检疫检验等相关手续。 |
78 |
7 |
鸡肉 |
公斤 |
1 |
检疫检验合格的集中养殖鸡、散养鸡、家养土鸡等,鸡龄不超过1年,去除内脏(须供应鸡心脏、鸡胗)及鸡脚、鸡头,鸡肉表皮洁净,无鸡毛、断毛根、绒毛等,活鸡宰杀,鸡肉无明显血块淤积,肉质鲜嫩。供货商不得提供病鸡、死鸡,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依照法律程序追究责任; 厂家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符合要求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