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杏花岭分局厨房用品合同公示2021-10-18

发布于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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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合同杏花岭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HLCG-ZG-202110180003-1
采购单位(甲方):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供货服务商(乙方):太原市荣兴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
乙方需根据采购订单等相关约定,按照以下采购清单向甲方提供产品:
(一)项目名称:杏花岭分局厨房用品
(二)政府采购备案号: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三)采购方式:平台直购
商品名称 BENNETT 多功能洗地机器
品目 其他清洁工具 品牌 BENNETT
产品型号 510b
单价(元) 19800.00 数量(台) 1 小计(元) 19800.00
服务保障:上门送货 ,上门安装 ,原厂保修,正品保证
商品名称 禾元 商用米糊豆浆机5代
品目 厨卫用具 品牌 禾元
产品型号 15-05(网)
单价(元) 2980.00 数量(台) 1 小计(元) 2980.00
服务保障:上门送货 ,上门安装 ,原厂保修,正品保证
注: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商品的价格及可能产生的安装、调试、保修、
售后服务及将商品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商品伴随服务的费用,
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二、交付地点及收货人二、交付地点及收货人
乙方于 2021年10月19日前将商品送至以下指定地点并交由指定收货人,由
收货人签收。
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南街11号杏花岭分局
商品合计:22780.00(元) 邮费合计:0.00(元) 总计: 22780.00(元)
补充信息:无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史伟玲
注:本合同项下的商品及追加、更换、补充的商品(含零件、部件、配件)
的风险自商品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转移。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乙
方应承担商品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
甲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履约延误三、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
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
务。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账期结算 送货日期:2021-10-19
支付方式 支付比例 支付日期 备注
自行支付 100.00% 2021-10-22
供应商开户名称:太原市荣兴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太原新建北路支行
帐 号:0913014170001477
五、违约责任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
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2‰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
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二)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
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
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提请仲裁;
七、其它约定事项七、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各方代表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太原市荣兴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南街1
1号杏花岭分局
山西省 太原市 杏花岭区金刚堰路
145号
电话:15534038989 电话:15534002820
联系人:史伟玲 联系人:尹香
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杏花岭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合同
一、采购内容
二、交付地点及收货人
三、履约延误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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