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HS-C2021-0009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南通春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开发区通州路8号
中标金额:4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需厨师长一名、厨师一名、面点师一名、两名包间服务及会务工作人员、三名勤杂工。 服务要求:1.普餐售餐方式为自选,早餐需提供至少2种点心,1种稀饭、面条、馄饨等。午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三种,小荤三种,蔬菜2种,水果、酸奶等。晚餐平时不提供,特殊情况(比如疫情防控、秸秆禁烧期间)下需要提供晚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两种,小荤两种,蔬菜两种等(具体提供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季节变化协商确定)。 2.会务及部门公务接待工作餐:根据主办方要求确定标准、菜单及供餐模式,配合主办方做好接待服务。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壹年(在合同履行期间能提供优质服务,普遍反映良好,可续签服务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1)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岗位配备要求到岗到位,采购人不定时进行抽查。 (2)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行业要求着装,仪容、仪表要得体大方,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 (3)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 (4)包干区域内要确保卫生清洁,对操作间和包厢内的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燥整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确保卫生无死角。 (5)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戴世燕、吴锋、金磊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65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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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九华锦绣路1号
联系方式:15262730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金地城邦9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180152490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1526273005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