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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10月18日 13:5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第二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乐山市机关幼儿园
行政区域市中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3: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408676
采购单位乐山市机关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卫老师0833-2130539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老师0833-2408676
附件:
附件1介绍函(参考).doc
附件2采购需求.docx
附件3磋商邀请.docx

项目概况

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SZC(2021)12号

项目名称: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包:禽蛋类供应商须满足的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至 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内容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包号、经办人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机关幼儿园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69号

联系方式:卫老师0833-2130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昀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3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0833-2408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0833-2408676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乐山市机关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2、最高限价:以每月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该产品价格作为最高限价;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该产品价格的,以该月本区内市场均价作为最高限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包数:共1包               

5、本次采购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批发业

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包号

名称

供货类型

数量

规格及要求

第二包:禽蛋类

鸡肉、鸭肉

/

根据采购人要求按需配送,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净重>2.0kg/只,检疫合格

鸡蛋

新鲜,外壳干净

(二)采购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1、第二包(禽蛋类):

(1) 产品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鸡肉、鸭肉应通过动物产品检
疫合格,产品保证新鲜
2鸡肉、鸭肉无异味,无毛附于肉体上、肉体颜色光洁无发黑现象

3蛋类产品无破损,外壳完整,自然有光泽,无异味,内容物不得有血块
和其他动物组织异物
4包装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以上所有货物根据采购人要求按需送,具体数量以最终实际配送数为准。

三、商务要求及主要合同条款

1、供货时间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60分钟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1年。

4、货物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派专人负责验收,货的品质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5、供货产品报价基准价以每月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该产品价格作为最高限价;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该产品价格的,以该月本区内市场均价作为最高限价
6、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的供货价的确定方式供货价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

7、报价要求

7.1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做市场调研确定各类物资的市场行价和趋势,并计算本项目拟报的下浮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下浮率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对自己的报价承担所有风险。
7.2响应报价含配送货物本身的费用、包装费、运输费、运输过程保险费质量保证费、可能的法定部门检测验收费用、相关的伴随加工服务费、二次加工费、配送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他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1、 付款方式根据采购人实际收货数量、当期基准价和成交下浮率进行据实结算。一般情况下,结算期限为每月月底。具体操作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款项划入成交供应商账户。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
情况,结算周期可适当延长。

%1、 违约责任

9.1货品的等级、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监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该批货品的有效卫生质量合格证、结果评价报告书证明材料。若所供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若所供货品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全部损

9.2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品出现数量和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若出现数量和质量问题达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同时将成交供应商纳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乐山市机关幼儿园组织的采购活动。
四、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注:

1、本章节的以上标注有“(实质性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节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