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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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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经营权

招标详情

[正在公示]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经营权
信息时间:2021-10-18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2021TQCG0063-1
合同名称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经营权
标段(包)名称 2021TQCG0063-1
标段(包)编号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经营权
合同甲方名称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同乙方名称 田家庵区简约尬饭餐饮店
合同金额 501600.0000
金额单位
合同期限(天) 365
合同签署日期 2021/10/18 15:16:03
合同完成日期 2022/10/17 9:01:21
质量要求 合格

附件: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合同内容-终稿.pdf 附件: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合同内容-终稿.doc

田家庵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承诺书

田家庵区政府采购中心: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经营权】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单位:田家庵区简约尬饭餐饮店

中标金额:501600元         

现将该合同报送备案。

 我单位郑重承诺:

       本合同是按照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一致。

招标人(盖章):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标人(盖章): 田家庵区简约尬饭餐饮店

2021年10月18日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工食堂承包合同

一、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受托方):田家庵区简约尬饭餐饮店

第二条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甲方职工食堂,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乙方承包活动涉及甲方权益事项的,需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利用甲方资产从事非法活动以及其他与承包内容无关的活动。

乙方对承包事项及甲方交付的物品有独立的管理权,有独立的用工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管理责任、物品管理责任、用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以及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等作为独立主体应尽的责任。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己承担经营风险和经营主体责任。

二、食堂管理

第四条 乙方的管理工作

(一)乙方在食堂运营期间,其主要工作有:

1、建立健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并遵守执行;

2、完善食堂机构设置,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二)质量管理

1、负责为食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

2、强化人员培训,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3、乙方用工应主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工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制度管理

1、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急及突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绩效考评制度、预算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等。

2、乙方应当建立食品溯源登记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运营推广:

1、乙方应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营销政策和方针,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2、乙方以任何方式开展的销售推广活动,都必须经甲方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运营推广有建议权。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五)资产管理: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全权管理使用食堂资产,应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食堂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食堂常新、环境完善、不断完善和配套。

2、甲方将食堂设备(附件: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固定资产清单)交付乙方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由乙方维修和购买。在承包合同期结束(或承包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所有设备完好无缺无损如数交还甲方(包括在承包经营期间购买更新(新添置设备除外)的设备)。

3、甲乙双方共同于每季度未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如甲方认为设备安全性能、卫生环境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后,乙方须及时维修、清洗、更换、补充。

4、乙方负责正常耗损下食堂资产的维修、补充、更换。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结算账目,乙方应于10日内无条件撤离。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设备、器具等动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因满足其经营,对食堂进行装修、装饰等设施及其它不动产应无偿移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仍有财物存放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物予以处理。

5、乙方书面接受甲方移交物品后,视为甲方移交物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承担接受后的物品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等物品安全责任。

(六)餐饮服务

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规定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工作餐。

2、乙方不得将食堂经营有关的项目外包给其他单位。

3、乙方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与甲方单位食堂经营无关的餐饮事务。

4、乙方提供的工作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如用餐人员在食物中发现异物,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确保工作日的上午11:50之前做好甲方职工就餐准备工作。

(七)安全卫生管理:

1、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堂受到损失或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罚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视严重程度甲方将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

2、乙方应确保厨房、餐厅等食堂相关区域、物品陈放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窗门干净,无油腻、污垢、蚊蝇、鼠害等,油烟机每季度进行专业清洗,同时乙方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维护周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经营造成食堂受环保、安监等部门处罚,由乙方完全承担,视严重程序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则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每季将不定期对食堂的操作间、餐厅等范围,进行卫生、食品安全、安全作业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甲方检查中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须无条件整改;整改效果不佳者,视严重程度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

(七)防火防盗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经营场所供乙方使用。

2、乙方负责食堂所需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及时修缮、补充、更换、维护保养。

3、乙方应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人走关火、关气、关水电、关好门窗。

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是操作不当造成被盗和火灾等事故,乙方应全责赔偿损失。若性质恶劣,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人事管理

(一)乙方将根据食堂的实际状况,为圆满完成承包事项提出人员配置方案。乙方雇佣人员的需与双方协商一致,以保证甲方更好地实现本合同目的、保证乙方承包经营质量。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与有关人员劳动合同的副本、用工花名册及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必要员工信息,并及时足额向有关人员支付薪酬,以确保承包事项的顺利、不间断完成。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合法用工,所聘员工应办理健康证。

(四)乙方应提高服务质量,如因所属员工在对客人服务时态度恶劣、语言粗俗、举止暴力,事实清楚,造成职工投诉,每发生一次,罚款200-5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人员工资及其他支出

第六条 人员工资福利

乙方雇佣的人员工资福利(包含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和健康体检费用、通讯费、交通费、服装费等)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其他支出

(一)各项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

(二)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

1、乙方在合同生效,验收食堂设备后,在履约过程中发生需维修、更换、新增设备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2、餐饮经营应交的各项费用。

3、用于经营管理、物业服务的易耗品等。

4、乙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自行雇佣的工作人员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上下班途中事故等一切人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单位食堂在经营中使用的水、电、气由甲方免费提供。甲方负责水、电、气的协调工作,如遇停电、水、气,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乙双方按具体情况协商处理。协商后确需停餐的,由乙方通知就餐人员。电表、水管、电路出现故障,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维修。

(二)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对食堂操作间、餐厅等面积进行调整。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选派合格人选到食堂任职,所派人员应具有食堂服务工作经验或者经乙方测评合格能够胜任相应工作岗位,否则甲方可以提出撤换意见,乙方应予调整;食堂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规定管理,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品质优良。

(三)发生食品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有义务消除对甲方不利影响。

(四)乙方主动接受甲方对食品卫生、主副食品种、饭菜质量、食堂环境和服务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在食堂设置意见本,对甲方职工反映的意见,做到小事整改不过夜,件件有答复。

(五)在乙方承包食堂期间,所管理的设备仅能用于食堂业务工作,妥善使用设备,合理维修更换。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节能观念教育,建立节能制度,采取节能措施。

(六)乙方负责操作间、餐厅及其周边的卫生。

(七)在乙方经营食堂期间,乙方由于自己原因形成的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依法纳税,不得影响甲方食堂的正常经营。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受托管理的名义向他方举债。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乙方对其为承担受托管理所派员工的安全、卫生等方面引发的各类事故承担责任。出现人身、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付。

(九)乙方采购用于食堂餐饮的粮、油须是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品牌产品。蔬菜、肉类等食品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乙方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确保食品安全。

(十)乙方负责建立仓储管理制度,配备仓库管理员。

(十一)乙方无条件履行政府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五、管理期限及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条 承包管理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月起至2022930日,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同。

第十一条 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部分合同条款。

第十二条 终止条款

(一)甲方对食堂各项工作具有考核权。甲方每月对食堂工作征集职工用餐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乙方,督促乙方整改。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不定期进行考评。若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下,每低一个百分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500元整,连续三次满意率在80%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出并结清相关费用并进行完整交接。

(二)因乙方不能充分或适当履行合同,致使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

(三)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或经常发生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对甲方赔偿损失,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

(四)因甲方不能充分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致使乙方经常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赔偿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避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况外,甲乙任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

五、附则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所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20211018日 时间:20211018

附件(2)